作者:来自远方
正所谓打一棍子给个甜枣。宋默趁赛万斯不备一记闷棍敲下去,又连续挥出了一整套组合拳,在赛万斯被殴出鼻血,眼冒金星的时候,适时的送上了一枚甜枣,让对方的反击只能胎死腹中。
宋默从怀里掏出了一本只有巴掌大的书册,递到赛万斯跟前,“这是出发之前,最新版的,还没来得及给你、”
赛万斯知道宋默手里拿的是什么,正是因为知道,他的脸色才变得更加难看。
刚刚这个无耻的家伙还用这个威胁自己,现在,竟然堂而皇之的摆到自己面前,他真当自己不会杀他吗?
或许国王真的给了他和格里兰人正式的王国雇佣兵待遇,但这不能保证他们一定会毫发无伤的回到格里兰!
就算自己不能明目张胆的宰掉他,但在战场上,什么都有可能发生,不是吗?
宋默见赛万斯迟迟不接过去,倒是瞪着自己的眼神愈发凶狠。只能自己送到赛万斯的手里,凑到赛万斯的耳边,低声说道:“这个,可比我之前给你的更带劲!保管是个男人就爱不释手!”
一边说,一边主动帮赛万斯翻开了第一页,出乎赛万斯预料,这一次书中画的内容,比之前宋默给他的两册都要含蓄得多,但在画的旁边,还配有大篇幅的文字。
文字内容……
饶是经受过人体艺术洗礼的赛万斯,也忍不住缓缓流出了两管鼻血。
宋默看着赛万斯的样子,笑得眯起了眼睛。果然,豪放派固然能让人热血沸腾,但婉约派也同样能赚足眼球。人体艺术有其魅力,文字配插图更适合这些表面正经,暗地闷骚的“贵族”。
从古代辟火图到现代小X书,从扯脖子大喊oh Yeah!到欲拒还迎的雅蠛蝶。艺术的发展总是从简单到复杂,从形式单一到百花齐放。就算是从小受到多方面全方位艺术熏陶的现代人,也抵挡不住各种艺术形式的魅力,何况晚上的娱乐活动除了办宴会就是拉灯的“原始人”?
宋默带在身上的册子,不只这一本,还有一本不知去向。宋默左思右想,唯一的可能就是留在了王宫,肯定是他抱国王大腿抱得太过真情投入,没注意掉了。
那本和婉约派可完全搭不上边,通篇都是高X,XX兼XXX!
宋默啧了啧舌,亏了,真是亏了!白送武器就算了,还白送了一本“高端”的“艺术创作”。不过羊毛总是出在羊身上,不能从这头羊身上薅,在其他羊的身上薅也一样!
想到这里,宋默有对赛万斯说道:“总督大人,你觉得,这次的作品怎么样?”
“很好。”赛万斯装模作样的移开了视线,握拳抵在唇边轻咳了一声,脸色有些暗红,“就是上面的字难看了点。”
“……”字难看?!
“谁写的?肯定没受过正规的教育。”
“……”靠之,他是全格里兰唯二识字的人!
果然是原始人,完全不懂得欣赏!
勉强将火气压下去,宋默又对赛万斯说道:“好东西就要和大家分享,对不对?”奥比王国所有有钱有势的人现在都集中到了首都,正好趁机大捞一笔,过了这个村,可没这个店了。
一边说,宋默一边暗地里咬牙,如果他现在有几门重炮,拼着金币不赚,一个基数打下去,全都轰成渣渣!
黑炎给宋默的印象实在太糟糕了,导致宋默把全奥比的贵族都划归到了自己的对立面!
他发誓,如果黑炎是天上的飞鸟,他就是瞄准飞鸟的弓箭!如果黑炎是水中的肥鱼,他就是锋利的鱼叉!如果黑炎是返祖的巨龙,他就是屠龙的勇士,早晚有一天扛着火箭炮爆了他的头,抄了他的家!
赛万斯听明白了宋默的意思。他仍对宋默恨得牙痒痒,可想起能得到的好处,宋默撕毁另一份契约的事情,就变得不算什么了。
“好吧。”
赛万斯把书收了起来,明天可以去拜访一个宰相大人了。
短短二十分钟的密谈,刚开始是宋默想给赛万斯一顿王八拳,中途是赛万斯想用剑把宋默一劈两瓣,到最后两个人发现,现在他们还是拴在一条绳上的蚂蚱,谁也离不开谁,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只能在这条绳上继续拴着。
至于哪只蚂蚱会先扯断绳子,或者干脆咬掉对方的大腿,就不得而知了。
宋默离开了赛万斯的房间,关上门,一边朝强森等人的房间走,一边哼着荒腔走板的歌:“你我皆凡人,谁能不爱钱……恩怨放两旁,还得先赚钱……”
王宫之行给了宋默一个教训,落后就要挨打,实力不足就会被当成软柿子捏。为了尽快脱离软柿子的行列,这次的“奇萨行动”至关重要。为了保证行动的顺利进行,他必须尽快为格里兰的同志们统一思想,坚定的朝着同一个目标奋勇前进!前进!前进!
宋默越想越投入,无意识的做出了革命先烈不惧艰险,英勇向前的姿势。右拳平行于胸,手肘朝前,单腿跨上一步,左臂朝后摆,满目坚毅,一身正气!
此刻宋默刚好走过哈洛德的门前,哈洛德听到脚步声,打开门,就看到了宋默跨时代的“英雄”造型……
于此同时,宋默留在王宫中的小册子,被专门打扫王座的仆役发现了。仆役不识字,不认识封面上写得是什么。但这本白色的小册子是在国王的宝座下发现的,仆役不敢隐瞒,连忙报告了仆役长。
仆役长也不敢耽搁,直接呈送给了侍从官,侍从官倒是识字的,但是书册封面上写的“升级版人体艺术”,还是让他摸不着头脑。不过既然是在王座下发现的,这应该就是国王陛下的东西。
侍从官命令跟随自己的侍从将这本“升级版人体艺术”捧在黄金的托盘里,送到国王的寝宫。从议政殿到国王寝宫要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到中途,一阵夜风吹来,托盘上的书页被翻开了,捧着托盘的侍从不小心瞄到了一眼,立刻啊的叫出了声音。
侍从官转头想叱喝侍从,却看到对方涨红的脸,不解的顺着侍从的目光也瞄了一眼,然后飞快的把头转开,呼吸顿时乱了两秒。
“大人,我不是故意的!”侍从把两条胳膊伸得笔直,好像恨不能把手里的托盘丢出去一样。
“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
侍从都是十岁左右就被送进宫接受教育的良家子弟,有些还是没落贵族,乍然看到这样的东西,会有这种反应也不奇怪。
让侍从官吃惊的是,国王陛下竟然会有这种爱好。
仔细想想,陛下还不到三十岁,正是精力旺盛血气方刚的时候,可以理解。应该和将军大人通通气,这次和萨比森打仗,一定要多抢点美女回来!
至于这本书,还是先送回原地吧。国王陛下自己私下里“观赏”是一回事,被别人知道了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毕竟,国王陛下的爱好,实在是有点见不得人……回头得想办法让知道这件事的人全都闭嘴,守口如瓶才行。
如果黑炎知道因为一本他根本见都没见过的小X书,就让他忠心耿耿的侍从官对自己的爱好产生了怀疑,估计会立刻化身暴龙,飞去一口火把宋默烧成黑炭,直接随风飘散,一点渣都不留。
可惜,黑炎不知道。
接下来的几天,已经洗脱了谋杀嫌疑的赛万斯总督,开始了他的敦亲睦邻,友好访问活动。随着他和越来越多的总督,大臣攀上交情,某种艺术作品,也开始在贵族间流行起来。只不过,这种艺术作品目前数量有限,只能给少量人私藏。但赛万斯保证,等到和萨比森的战争结束,会有更多更好的作品问世。
贵族们对赛万斯的保证还算满意。从这天开始,赛万斯和宋默,开启了奥比王国的贵族老爷们,乃至整片光明大陆的贵族老爷们,神奇的“艺术”之旅。
在西北行省军队驻地的格里兰人也没闲着。他们开始跟着西北行省军队一起训练。由于宋默和赛万斯总督的关系,军官们对这些跟在队伍后的格里兰人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几天下来,二十个人总算是不会再被人指着鼻子叫 “农民”了。不过一旦和西北行省的大兵真刀真枪的打起来,两个打一个也是几招就倒。
于是,这些来自格里兰的雇佣军,有了一个很富有时尚气息的外号:“样子货”。作为样子货中的领军人物,宋默对这个外号却不怎么在意。
被人损几句算什么?能学到真本事,就是赢了!
别看这些格里兰人现在还不是大兵们的对手,但他们每天都在进步。宋默相信,只要给他们足够的时间,这些汉子绝对不会比这些鼻孔朝天的家伙差!
他们现在用的都是重剑和长弓,连发弓弩都被小心的藏了起来,一旦这些领民学到真正的战场拼杀技巧,再加上武器的辅助,宋默仿佛看到光辉的未来,正在朝自己和格里兰招手!
不过,总这么被当沙包摔也不是个事,为了不让这些领民产生情绪,宋默每天晚上都逐个进行思想教育,连哈洛德和三个修士也没落下。
教育的内容很简单,回想一下极端苦逼过去,对比一下还是苦逼现在,展望一下不再苦逼的未来。当这些被揍得鼻青脸肿的汉子被忽悠得一脸憧憬,满眼金光时,宋默才会擦把汗,搞定,可以去教育下一个了。
就这样日复一日,当格里兰人勉强能够和西北行省的大兵们打成平手,偶尔还能两打一,胜一两次的时候,奥比王城中终于响起了雄浑的号角声。
最后一个总督的军队到达,战争,就要开始了!
第39章
低沉,雄浑的号角声中,奥比王国的军队开始集结。
步兵,长弓手,轻骑兵,重骑兵,就像是一道道奔腾的洪流,不断的汇聚在一起。
长枪如林,骏马嘶鸣,烟尘滚滚中,组成了一幅震撼人心的画面。
宋默第一次看到重骑兵。一身黑色的铠甲,魁梧粗壮,就像是一座座小山。只看他们一身的甲胄,就足有上百斤。连胯下的战马都被武装得像是一匹匹钢铁怪兽。每个重骑兵身边还跟随着两个扛着巨枪的步兵,巨枪的外形和轻骑兵使用的长枪很像,但从长短粗细就能轻易看出,比轻骑兵使用的长枪要重了一倍还多。
在距离自己最近的重骑兵队伍瞄了一圈之后,宋默收回了目光,深深叹了口气,这群家伙,简直就是冷兵器时代的坦克,谁遇上谁倒霉。
不过,“坦克”的底盘就悲催了,被他们骑过的战马,如果侥幸没死在战场上,等到了“退休”年龄,也肯定个个腰肌劳损。
宋默一行人跟在西北行省的队伍之中。
赛万斯总督已经正式被任命为王国右翼军的副先锋官。身着银白色铠甲的西北行省大兵们,全部抬头挺胸,与有荣焉。此种感觉,是潘威当总督时,从不曾体会到的。这种装X的行径,自然引起了其他省份大兵们的不满。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的道理,在哪个世界都是通用的。
于是乎,羡慕嫉妒恨的目光开始一个劲的往西北行省的大兵们身上歘歘。大兵们不在乎,反而引以为荣。不想却苦了宋默,在这样“万众瞩目”的状态下,他还怎么开小差,带着他的草台班子偷溜出去,做自己的买卖?
草台班子里的聪明人可不只宋默一个,哈洛德走到宋默的身边,抬头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这样下去不是办法。”
“我知道啊。”
宋默弯腰拍了拍战马的脖子,让马走慢一些,正好能让哈洛德跟上。
“你看看周围,现在根本就没办法开溜。”
哈洛德点头表示同意,眉毛拧了起来,看起来有些着急。宋默却比他更着急。要是没办法中途开溜,难不成真去上战场?自己这二十个人,连给人家塞牙缝都不够。
队伍行到中途,又有一支骑兵加入了进来,看到这支骑兵,哈洛德和三个修士明显变得紧张起来。
“哈洛德,怎么了?”
“领主大人,他们是光明教会的骑士!”
教会骑士?
宋默转头一看,眼睛顿时瞪大了,表情变得十分奇怪。
这支由五百多人组成的骑兵队伍,所有骑士都身着银白色的铠甲,手执长枪,身背长弓。一身行头和西北行省的轻骑兵十分类似,不同的是,他们连胯下的战马也是纯白的,全身上下没有一根杂色的毛发,看起来不是一般的值钱。
本来这样一支白马银枪的骑兵该无比的拉风,奈何他们身上的披风和头顶的盔缨,实在是太过招人眼球了。
走在队伍最前方的是三个红披风,中间是一群粉红色披风,然后是一群绿色披风,再后边是白色披风。
哈洛德告诉他,这些白披风是骑士中职位最低的。
“教会的骑士是侍奉光明神的战士,不像国王的军队会有军职,只有通过披风和盔缨的颜色来界定地位的高低。”
“所以说,那些穿大红的是地位最高的?”
“不,地位最高的教会骑士披风和盔缨的颜色是金色的。”
宋默点点头,表示了解,金子大家爱嘛。
周围的大兵们似乎也对这支五彩斑斓的队伍习以为常,可格里兰人着实是开了眼界。宋默更是好悬没乐出声来。
红色,白色都很正常,粉红色也勉强可以接受,至多当自己是色盲。但绿色……
好吧,宋默强迫自己转过头,将视线从那一顶顶的绿帽子上移开,对低着脑袋装鹌鹑的哈洛德四个人说道:“看起来,你会三番两次的抢妹子,跟随你的修士会热衷于找刺激,不是没有原因。”
“身处教会这种不走寻常路,连绿帽子都敢明目张胆往头上戴的大环境之中,人如果想保持正常,实在是太难了。”
“……”
哈洛德抬头看了宋默一眼,真的很想问一句:领主大人,您有资格去说别人不正常吗?有吗?
但为了自己今后的饭碗着想,哈洛德选择保持沉默。
教会骑士是奉大主教之命,来为奥比王军加油助威的。当然,他们不会参与奥比军队和萨比森军队的战斗,一旦萨比森的光明教会骑士出现,他们才会派上用场。
宋默搓搓下巴,看起来,光明教会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啊。难怪这个反政府组织遍布整个大陆,却依旧没能成功上位过一次。
教会骑士只是个小插曲,奥比王国军队行进的速度并没有受到影响。由于所处位置的关系,宋默没有见到黑炎,只能看到队伍最前方那面盘踞着金色巨龙的王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