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自远方
这些在宋默意料中的事情,却让加兰德喜出望外。矮人表示,他还是第一次和贵族老爷当面谈生意。以往接待矮人的,顶天是个管事而已。
宋默看完加兰德的信,郁闷的问自己的管家,“难道我不是贵族吗?”
老约翰:“……您的确是个贵族。”
“回答这个问题需要考虑这么长时间吗?”
“……”
“算了,当我没问。”
被加兰德和管家老约翰双重打击过后,宋默化悲愤为力量,全身心的投入到了伟大的教育事业当中。
在地下城堡里工作的人,每次路过,都能看到领主和地精侏儒们,人手一本小册子,在房间里举着册子,喊着口号,开始是领主喊一句,大家喊一句,接着就是领主和大家一起喊,喊到最后,绿皮的地精都喊成了红皮,红皮的地精在大家羡慕的目光中,被领主好一顿表扬,掌声顿时响起,整个场面颇为壮观。不说房间里的人,就连路过的人,都能感受到那种火热的气氛,激昂的斗志,以及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顽强精神!
这种热火朝天的势头让瑞斯和杰里斯都感到好奇,在好奇的听完一节“培训课”之后,两人不约而同的产生了一个想法,这真的不是在宣扬某个宗教的教义吗?
事实上,宋某人的培训课,已经不是宗教能够HOLD住的了,就算光明大主教到场,也只能甘拜下风。估计只有地球某XX组织,或者某X教组织,才有可能拼一拼了……
“砍价不要紧,挑剔没关系,顾客是上帝,上帝有金币!”,“红色封皮的销售小册子地精侏儒人手一本,二十字的销售箴言就写在小册子的第一页。虽然字体不太好看,却让所有捧着小册子的人奉为真理。这本由宋默格里兰亲自撰写的小册子,被地精和侏儒共同命名为“红宝书”。
听到这三个字,宋默立时汗如雨下。
册子可以有,“红宝书”什么的,真的不能有!
除此之外,还有件事让宋默十分介怀,杰里斯听完他的培训课之后,就没了兴趣,瑞斯却把他召唤来的五十个魔族,都塞进了课堂里。
宋默站在临时搭建的讲台上,握着教鞭,看着下面整齐排排坐的五十个黑斗篷,额头冒起一排青筋。
特马地插班插得这么嚣张,经过他的同意了吗?!
特马地插班倒是可以,学费交了吗?!
特马地不交学费就想旁听,有那么好的事情吗?!
特马地光明大陆可没有九年义务制教育!
靠之,当他宋某人好欺负吗?!
“梅尔斯大人说,他和领主大人您都已经是这样那样的关系了,完全是一家人了,就不需要计较那么多了。”
噼啪一声,宋默的理智彻底断弦了。
关系你妹!一家人你大爷!
宋默甩掉教鞭扛起步枪,头顶冒火,气冲冲的去找某个魔族算账了。几分钟后,地下城堡里传出了一阵爆豆似的枪声,课堂里的众人等了一会,见枪声没有停止的迹象,作为“班长”的乔比斯咳嗽一声,走上讲台,高举“红宝书”,大声说道:“领主大人暂时不会回来,来,大家先一起喊喊口号清清嗓子吧!”
地精侏儒再度群情激昂,第一次听课的魔族们面面相觑,他们产生了和瑞斯一样的疑惑,这真的不是某个新兴的教派组织吗?
在培训期间,宋默特地抽时间为自己的杂牌军进行了换装。
既然要做,就要做到最好。在换装这件事上,宋默难得大方了一回。矮人兄弟根据他的要求为男人们量身打造了盔甲,比起钢片似的铠甲,更加轻便,样子也很漂亮,防护能力更是一流。除了盔甲,宋默还特地“设计”了一整套军装,上衣长裤武装带军靴全齐了,连大檐帽都画了出来。宋默对自己画出来的军装样式十分满意,旁人却看得一头雾水,第一次看到大檐帽的哈洛德和图罗问了同样的问题:“这是什么?是为了搏斗中用来戳敌人脑袋吗?”
宋默:“……”
本地土著的审美观彻底打击了宋大领主的积极性,但却没让他打消把军装做出来的念头。只是在布料上犯了难。加兰德的到来为他解决了难题,夏多的绿萝布,成为了最好的选择。堆在仓库里的野猪皮是最好的武装带制作材料,手掌宽的皮带,加上特别设计的枪套和子弹袋,成品的上身效果好的超乎宋默的想象。
军装本来就是为了彰显男人们的威武和气势,穿在身高够高,肌肉够棒的壮汉们身上,更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看着腰板挺直,扛枪列队的男人们,宋默激动得想蹦高,轻骑兵弱爆了,重骑兵算个鸟,老子这才叫新时代的军队!军队中的精英!精英中的原子弹!
男人们对身上的军装也十分满意,几年难得穿一套新衣服,领主大人连鞋子腰带都给发,还不要钱,真是好人啊!
第87章
一个月的时间转瞬即逝。
受过培训的地精和侏儒对宋默的忠诚度再度提高五十个百分点,虽说宋大领主没打算搞个人崇拜什么的,但人品太好,没办法啊。人家硬要崇拜他,总不能拽着领子说:“不许崇拜老子,否则老子咬你”吧?
距离出发的日子还有五天,宋默在城堡里举行了一场晚宴。大盘的猪肉炖土豆,玉米炖排骨的香味,四处飘散。各种炸烤出来的小吃金黄酥脆。新酿制的葡萄酒被摆了出来,虽然葡萄酒配炖菜有些不伦不类,就像是古色古香的房间里硬要摆上一座断臂维纳斯或没穿衣服的大卫,可对格里兰人来说,有吃有喝就万岁。
精灵和魔族都参加了晚宴,只是和格里兰人仍有些格格不入。
杰里斯端了一杯葡萄酒,静静的靠墙站在角落,一言不发。自从看过宋默山寨的灵魂之水后,精灵就变得沉默下来,翠绿色的眼中时常闪过复杂的光芒。每次杰里斯的目光落在他身上,都会让他感到芒刺在背。但宋默最近一直很忙,没时间去关注杰里斯到底在想些什么,事实上,宋默也没打算给自己找太多的麻烦。只是左手背上的花纹却在时刻提醒他,他和这个金发精灵还有契约存在,他还欠这个精灵一个不小的人情。
“伤脑筋。”
宋默摸摸鼻子,刻意将视线从杰里斯的身上转开。他不转开也不行,另一双海蓝色的眼睛,几乎要把他射穿了。
只是看看而已,用的着吗?!
宋默回头瞪了瑞斯一眼,瑞斯朝他举起酒杯示意一下,轻轻舔过红唇,继续用目光明目张胆的扒他衣服。
宋默的耳朵开始发烫,真是%……W$R%!
地精和矮人正在拼酒,显然绿皮的地精不是大胡子矮人的对手。侏儒正在帮地精加油,可他们也只能精神上支持一下自己的好友,没过一会,七八个地精都被矮人兄弟灌得钻进了桌子下边。
大获全胜的矮人兄弟干脆跳上了酒桌,高举酒杯,兴致高昂的唱起了矮人的祝酒歌,宋默正看得有趣,乔比斯和艾顿几人走到了他的身边,对宋默举杯说道:“领主大人,我们敬您!感谢您的慷慨与仁慈!”
“恩,我也敬大家。”宋默笑着举起酒杯一饮而尽。一脸豪迈,心中却在腹诽,靠之,用喝啤酒的的方式来喝葡萄酒,老子也算开创先例了。
几杯酒下肚,宋默的话渐渐多了起来,“所谓做生意呢,就要灵活,千万别一根死脑筋。和加兰德的人也要好好相处,和气生财,人际关系很重要。还有我给你们的小册子,大家内部流通就好,千万别外传。”
“领主大人,我们会照您的话去做的。”
“还有,店铺的收支明细一定要清清楚楚,不能出现含糊说不清楚的地方。”
目前只是起步阶段,随着生意越做越大,出现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
宋默学习的不是商业,没实际操作过,只能算作纸上谈兵,加兰德有经验,却是第一次接触这种经营模式,肯定也会有弄不清的时候。
加兰德和宋默订立了契约,是个信得过的合作伙伴。但加兰德商队里的其他人却另当别论。面对巨大的利益,很难说不会有人心动。宋默本人不能露面,想要确实把握这些店铺的情况,只能靠这些侏儒和地精。
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加兰德。无论如何,宋默都不想因为其他人和加兰德产生龃龉,防患于未然是必须的。一旦出现他担心的情况,可以将影响降到最低。
“领主大人,您放心吧!侏儒的记忆力是一流的!我们会将每笔生意的收支都记得清清楚楚!”老侏儒艾顿拍着胸脯说道:“如果您不相信,我甚至可以准确的说出城堡里每个人这星期都穿什么颜色的内裤!”
“你不是开玩笑?”
“当然不!”艾顿很显然已经喝醉了,几乎是用吼的说出了接下来的话,“就像您,大花的四角内裤!”
艾顿话音刚落,全场顿时寂静一片。
宋默看看四周,大部分人的表情都很微妙,精灵依旧是一副冰山样子,瑞斯却捂着嘴,笑得双肩直颤。
靠之,穿大花的四角内裤怎么了?!谁规定领主就不能穿大花的四角内裤了?!
清爽,凉快,舒适!
还笑,笑个X笑!
宋默僵硬的扯了扯嘴角,一把按住侏儒的肩膀,“艾顿,你怎么会知道这些?”
“侍女们洗衣服的时候看到的。”侏儒顿了顿,接着说道:“领主大人,虽然我很不想说这句话,但您的品味实在是有些糟糕。您如果想留住情人的心,必须改进一下,不要求性感,至少要有点情调,小清新也不错,大花四角什么的,那是闷骚大叔的爱好……”
宋默脸色变得铁青,杰里斯默默转过了头,瑞斯已经笑得直捶墙了。
已经没人能阻止醉酒的老侏儒了。
艾顿在和宋默讨论过内裤的花纹问题之后,又和一脸严肃的管家讨论颜色的重要性,然后告诉强森图罗等硬汉,内衣一定要勤换,紧接着又转向矮人……宋默可以清楚看到,被艾顿抓住的谈话对象,脸色就像是调色盘一样,变得十分精彩。
全场唯二没有被老侏儒骚扰过的,只有精灵和魔族。
果然,哪怕在喝醉的情况下,这些头脑发达,四肢孱弱的家伙,也懂得趋利避害,柿子捡软的捏吗?
对于自己成了被捏的软柿子这件事,宋默表示不满。不满之后,又觉得被老侏儒骚扰的其他人表情十分有趣,例如老约翰。
看到老约翰别扭又不能发作的表情,宋大领主的心情顿时好了不少。一杯接着一杯酒喝下去,等到晚宴结束,已经有些站不稳了。
大部分人都已经醉得不省人事,被抬回了自己家。能自己走的,走出来的路线也是S形的。
宋默捏了捏额角,靠在墙上,打了个酒嗝,感到胃里翻涌,有些难受。他不该喝这么多的。可难得能轻松一下,他很久没这么高兴过了。
一只手突然覆上了宋默的额头,冰冷的气息沿着掌心流入,让他好受了许多。
宋默抬起头,有些茫然的眨了眨眼,“杰里斯?”
精灵没有说话,直到宋默的脸色不再那么难看,才收回手。见宋默还是傻呆呆的站在原地,略显不耐的开口说道:“你喝醉了,该回房间休息。”
“呵呵。”宋默傻笑了两声,“我没醉。”
说罢抬起左手,一把抓住了杰里斯金色的长发,“杰里斯,你的头发,真漂亮……就像是闪闪发光的金子。”
精灵皱了皱眉,勉强压下将抓住自己头发的爪子剁掉的念头,拉住宋默的手腕,“放手。”
宋默依旧笑着,没有动。
杰里斯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我说放手!“
宋默还是没动,手上突然用力,杰里斯不防,被他拉得低下了头,还带着酒气的温暖气息凑到精灵的耳边,低声说了一句话。
杰里斯的动作顿了一下,翠绿色的眼睛闪过一道寒光,“你知道了什么?”
宋默松开了杰里斯的头发,又恢复成了醉醺醺的样子,耸了耸肩膀,“我是个醉鬼,能知道什么?或许我只是在发酒疯。”
下一刻,一只白皙的手扣住了宋默的肩膀,拉开了两人之间有些暧昧的距离,将醉醺醺的领主大人抱进了怀里。
“亲爱的,你们在说什么?”
瑞斯低下头,脸上是宠溺的笑容,可笑意却未达眼底。宋默似乎没察觉到这点,笑呵呵的抬起头,亲了瑞斯的下巴一下,“我在告诉杰里斯,我喝醉了,会发酒疯的。”
“是吗?”
瑞斯的手指擦过宋默的唇角,指尖似乎都染上了酒香,转头看向站在一旁的杰里斯,“精灵,我希望你还记得我之前说过的话。”
杰里斯的神色变得更加冰冷,瑞斯弯腰一把将宋默横抱了起来,几个魔族已经拦在了杰里斯的面前。
宋默将下巴搭在瑞斯的肩头,好心情的朝精灵挥了挥手:“杰里斯,晚安!”
杰里斯看着那张无辜的脸,几乎咬碎满口银牙!晚安个头!
魔族和精灵之间的气氛越来越紧张,随时可能打起来。老约翰一脸严肃的走了过来,说道:“诸位,如果在城堡弄出太大的声响可不太好。建议诸位移步到地面上,更容易施展。翡翠森林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这句话简单的翻译过来就是:要打架换个地方,别影响大家休息。外面有免费场地,打死了也没人管。
管家说完话,转身走开,若无其事的指挥着仆人和侍女打扫宴会厅,被晾在原地的精灵魔族像被戳破的皮球,气势全无,面面相觑。
打架也是需要酝酿气氛的,被这么一搅合,还怎么打?
宋默被瑞斯一路抱回了房间,途中两个人一直没有说话。直到身体接触到柔软的床,醉意和倦意一起涌了上来,宋默忍不住打了和哈欠,脸颊在枕头上蹭了蹭,黑色的发铺散开,像是一朵盛放的黑色玫瑰。
单手扯开衬衫的领口,总算能顺畅的呼几口气了。
“亲爱的,你是在邀请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