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自远方
“你怎么知道的?”
“从马蹄声可以判断出来。”
马蹄声?
宋默看着乔比斯,突然觉得,这些地精,似乎并不像他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你能判断出对方有多少人吗?”
“这个……”
乔比斯有些犹豫,另一个声音插了进来,“十五个轻甲骑兵。”
说话的是满脸皱纹的地精村长,虽然他带着宋默找到了地精藏起来的金币和粮食,但在回到领地之前,仍必须享受他的“标准间”待遇。乔比斯被关在地下室时还试图逃跑,宋默可不相信这些被自己抢劫一空的地精会乖乖的和自己走。
不过,他刚刚说十五个轻甲骑兵?
“干嘛这么看我?!”老地精的脸色有些可疑的发红,“我们经常搬家,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从一个领地到另一个领地,如果没这点本事,早就被杀死了。”
宋默相信老地精没有说谎,整个大陆都不待见地精,好一点的只是将他们赶走,铁血一点的是见一个杀一个。如果没点保命的本事,他们这个种族恐怕早就已经灭亡了。
说话间,马蹄声已经越来越近了,宋默推开挡在自己面前的男人,走到了队伍的最前方。作为格里兰的领主,他必须这样做。
当然,促使他这么做的原因还有一个,那就是老地精说,对方只有十五个轻甲骑兵。
十五对上九十三,小菜一碟。
更何况,也不一定会发生冲突。
宋默的这个想法,在亲眼见到所谓的轻甲骑兵是个什么样子时,被彻底粉碎了。
十五匹身披铁甲的骏马上,是十五个全身银色甲胄的雄壮骑士,骑士们一手握着缰绳,另一只手抓着一柄近两米的长枪,背上背着一把强弓,马背上挂着装得满满的箭筒。
骏马奔跑之间,尘土飞扬,宋默毫不怀疑,如果对方就这样直接冲过来,自己这些人绝对逃不掉被串成糖葫芦的命运。
去他的轻骑兵,去他的小菜,如果这是轻骑兵的话,那重骑兵是什么?KV—1坦克吗?!
事实上,老地精的确没骗宋默,这些的的确确是轻骑兵,不过奥比王国财大气粗,西北行省被称为最繁荣的商业之都可不是白叫的,他们武装一个轻骑兵的金币,足够昂里斯武装三个了。
至于重骑兵,只有在王国发生战争时才会全副武装,因为那一身装备实在是太重了,谁没事穿着上百斤的盔甲到处晃荡?
虽然被这些骑兵拉风的出场方式惊了一下,宋默还是迅速冷静了下来,他必须先弄明白对方的来意。
骑士们在距离宋默等人还有两百多米时突然停下,勒紧缰绳,胯下的骏马猛地抬起前蹄,发出了一声声嘶鸣,为首的一个男人举起右臂,示意其他人留在原地,自己驱马上前,在距离宋默等人五十米左右时站住了。
“我是奥比王国西北行省边境巡逻队队长吉尔斯纳特。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出现在这里?”吉尔斯纳特顿了一下,平举起手中的长枪,“而且,还带着这么多的地精?”
宋默看着坐在马背上,居高临下俯视自己的吉尔斯,眼神暗了暗。拿把长枪就敢吓唬他?老子连精灵的衣服都敢扒,还怕你吗?
不过,宋默也知道事情的轻重缓急,能不和这些人发生冲突,最好不发生冲突。
抬手阻止了愤愤不平的强森,宋默上前两步,抬起头,对吉尔斯纳特说道:“我是昂里斯王国,格里兰领地的领主,宋默格里兰。此次前来,是为捉拿在我的领地中偷窃的地精。”
“昂里斯的宋默格里兰?”吉尔斯纳特愣了一下,“那个穷光蛋?”
你妹的穷光蛋!老子现在是暴发户了!
宋默危险的眯起了眼睛,真想突突了这个家伙啊……
吉尔斯似乎并不怎么相信宋默的话,他知道半月峡谷里有一群地精,也知道那群地精经常四处偷窃,西北行省里也经常能见到他们的踪影,但他很难相信,仅凭这几十个衣衫褴褛的家伙,就能抓住五十多个地精?这简直是匪夷所思。
不过……
吉尔斯纳特的视线扫过被这些男人护卫在中间的木箱和麻袋,如果这些人真的捣毁了地精的村落,那收获肯定不小……
吉尔斯大半个脸都被盔甲遮住了,宋默看不清他的表情,也无从判断他现在在想些什么。但却本能的感觉到,他很危险。
“你说自己是格里兰的领主,有证据吗?”
“证据?”
吉尔斯纳特抬起长枪,枪尖直指宋默,说道:“我怀疑你们是长期活动在奥比王国边境的强盗,正和地精勾结,意图打劫西北行省的商队!作为边境巡逻队队长,必须将你们剿灭!”
强盗?恩,他的确是。
在奥比帝国边境活动?格里兰家族领地本来就在奥比帝国边境旁。
和地精勾结?他没打算勾结,他打算奴役来着。
不过,这个家伙三句话没说完,就给他扣了这么大一顶帽子,视线又在他抢来的金币和粮食上转来转去,很明显,不怀好意嘛。
还义正言辞的必须剿灭!他是正规士兵吧,自己是强盗吧,怎么觉得角色有点错位?
宋默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三个大字,黑吃黑。
由于光明大陆上大大小小的国家之间纷争不断,国与国之间,很少会保持长期的和平。土地,是战争的最大理由。不是今天你打他,就是明天他打你,这些边境的巡逻兵,一旦遇上敌国的人,很少会心慈手软。
唯一例外的只有常年行走在各国之间的商队,很少有国家会打这些商队的主意。他们需要这些商人为他们带来急需的商品和粮食,也需要他们将本国的商品带出去,换回大量的金币。
昂里斯的国王老胡里安按照宋默的话来说,那是缺心眼没商量。昂里斯周边,没有一个可称为友邦的国家。和奇萨王国的战争打了十几年,最终以失去三分之一的国土收场。和奥比王国的关系也不怎么样,只要这个大陆上最富有的国家不在这段时间趁火打劫,老胡里安就谢天谢地了。
就算今天宋默被这些奥比王国的边境巡逻骑兵杀死,也是白死。老胡里安绝对不会为一个抗税的领主,去向奥比王国讨个说法。说不定,老胡里安还会感谢他们,为自己除掉了一个公然对抗国王权威的心腹大患。
当然,宋默现在并没想到如此“深奥”的问题,他现在唯一能想到的,就是这群穿着一身破铁片的家伙,想从虎口里夺食!
刚刚脱离穷光蛋行列,荣升暴发户的领主大人会答应吗?
当然不会!
看穿对方的企图后,和平的谈判已经没有必要了,宋默举起了手中的剑,这是宣战的前奏。男人们也举起了弓弩,对现在的他们来说,谁敢打这些金币和粮食的主意,他们就要把谁射成刺猬,扎成豪猪!
吉尔斯纳特颇有些惊讶,这些人竟然妄想对抗十五个奥比王国的边境巡逻骑兵吗?
“希望你不要后悔。”
吉尔斯纳特转身回到了另外十四个骑士身边,骑士们后退到最适合冲锋的距离后,十五匹马排成一列,先是小步慢跑,然后突然加速,奔腾的战马,带起了排山倒海般的气势。
宋默有些腿软,冷兵器时代的骑兵,绝对是天字第一号大杀器!
可他现在不能退后一步,只要他退后,等待他的,等待他身后这些人的,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骑兵们越来越近了。
宋默高举着剑,男人们平举弓弩,手臂微微发抖,却没有一个人退缩。
九十二具弓弩,被宋默分为三列,交替射击,宋默手里的剑猛地向下一挥,瞬间,漫天箭雨。利矢破风声清晰可闻,冲在最前面的几匹战马同时受惊,高扬起了前蹄,马上的骑士险些被摔下了马背,不过,马上,他们就会觉得,或许被摔下来,还更好些。
骑士取下背上的弓箭反击,但这于事无补,十五把强弓,根本没办法对抗九十多具弓弩不停歇的连番射击。
十几把步枪和九十多把机关枪拼火力,那不是开玩笑吗?
虽然身上的铠甲为他们挡住了大部分的箭矢,可还是有几个骑士受伤了,一匹战马甚至被当场射死。
不到十分钟,刚刚还气势汹汹的骑士们,落荒而逃,之前用长枪指着宋默,一副高傲姿态的吉尔斯纳特,跑得最快。战马强壮的臀部,还插着两支弩箭。
宋默阴暗的想着,这箭怎么就不是插在某人的屁股上呢?让你再黑吃黑,下次小爷用迫击炮爆掉你的XX!
男人们有些发愣,他们竟然将奥比王国的骑兵打跑了?
宋默转过头,看着神色恍惚的男人们,觉得男人们应该是在后怕,决定给他们一点时间适应。
可五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男人们还是一副失神的样子。
宋默没辙了,干脆大吼一声:“你们还想不想带着金币和粮食回家?!”
男人们瞬间清醒了。之前不幸被对方流矢伤到的两个男人,觉得身上的箭碍事,连皮带肉的拔出来一扔,伤口用布条一缠,什么事都没有。
宋默却看得直冒冷汗。靠之,这些都是群什么人啊?人猿泰山吗?!
转过身,宋默又被吓了一跳,所有的地精都热情无比的看着他,以老地精为首,大喊道:“尊敬的大人,您就是我们的真神!我们宣誓对您效忠!”
宋默搓了搓胳膊,被地精们仿佛能融化岩石的热情目光歘歘得倒退三大步。靠之,老子喜欢的是白皮的软妹子,不喜欢绿皮的地精!
第10章
事实证明,在隐藏和逃命方面,地精是难得一见的行家里手。
在吉尔斯纳特之后,先后又有两支奥比王国的边境巡逻骑兵同宋默一行人擦肩而过。经验丰富的老地精将耳朵紧贴在地面上,仅仅凭借最轻微的震动,就能判断出巡逻队的距离和人数。
有了地精们的帮忙,宋默一行人幸运的避开了这两支骑兵。他们剩下的弩箭不多了,如果再遭遇一伙打算黑吃黑的大兵,肯定只有洗净脖子挨宰的份。毕竟他们在今天之前还是拿着锄头的农民,根本没办法同上过战场的正规士兵硬碰硬。
好在骑兵过后,一切顺利。
所有人都加快了脚步,在天黑之前,抵达了格里兰家族领地。
男人们都兴奋地高呼出声,听到声响的领民们纷纷走出家门,看到了满载而归的一行人。顿时,欢呼声和笑声响成一片。
男人们拥抱着自己的妻子和孩子,问候着自己的父母,他们终于给家人带回了粮食金币,终于可以让家人吃饱肚子了。
看到这一幕,宋默的鼻子也有些发酸,虽然这些金币和粮食得来的方式不太光彩,但想在这个纷争不断,连大兵都黑吃黑的世界活下去,就得狠下心来。
短暂的重逢之后,终于到了激动人心的时刻,分赃……啊,不,分东西!
就在宋默差点喊出分赃这个词时,管家老约翰站到他身后,轻轻咳嗽了一声,领主顿时一个激灵,好吧,虽然咱做了强盗,但也要做个有原则的强盗,有风采的强盗,有礼貌的强盗……
当天夜里,领主府前燃起了巨大的篝火,所有的领民都齐聚一堂,烤肉的香味随风飘散,几箱清点完的金币在众人面前一字排开,老约翰站在箱子旁,捧着记录领民户籍的册子,每念到一个名字,就有一个领民上前,取走属于他的那一份金币。粮食早就被分发下去了,每户家庭都得到了足够维持他们度过今年冬天的份额,还有种子。
两袋玉米宋默自己留下了,领民们对此并没有异议。甚至还觉得领主用这两袋东西,抵充了属于他的两袋小麦,实在是太吃亏了。为此,大家商量过后,特地多给领主留出了一整袋小麦。
宋默知道后,感叹不已,特权阶级,就是好啊。
几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将得到的几枚金币收好,走到宋默跟前,弯下腰,亲吻了宋默的衣角。宋默被吓了一跳,忙不迭就想躲开,却硬生生的止住了脚步,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这些老人家拽着他的衣服就不松手。衣服扯破了不要紧,关键是万一把老人家拽个跟头,摔出个好歹,那事情可就大条了。
原则上来说,宋默不是个好人,但尊老爱幼的道理,他还是知道的。
“领主大人,愿您永远健康!”
“谢谢。愿您也健康长寿!”
“领主大人,愿您的统治千秋万代!”
“……谢谢。”千秋万代……老人家,您确定这是祝福?
“领主大人,愿您不要再被雷劈了!”
“……”
老人们颤颤巍巍的走了,宋默的表情却有些扭曲。其实,他们不是来感谢他的,是来找他麻烦的吧?是吧?
烤架上的马肉是奥比王国边境巡逻队友情奉献,健壮的战马和宋默之前被雷劈死的那匹老马完全不同,壮硕的身躯,紧实的肌肉,几个仆人轮换着翻动着四五个烤架,马肉被烤出的油脂,滴落在火堆上,发出了轻微的爆裂声,厨娘连忙用小刷子刷上调料,顿时,香味更加浓郁了。
分完了金币,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烤肉上,连宋默也不例外,连连吸着鼻子。
一匹马自然不够领地中三百多人吃饱,但每人分一块,尝尝肉味,还是能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