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青水幸
棉花以为主人要睡着了,立刻爬起来用鼻子顶他手腕。陶逍伸手揉揉它的脑袋,自言自语般道:“我是不是不该这样?”
棉花舔他手指,呜呜两声表示小狗听不懂。
出发前陶逍顺手做了几件事。
第一件事,把沾了好多狗毛的沙发垫用粘毛器滚两遍。第二件事,给棉花梳毛,萨摩耶的换毛季刚过,梳下来的绒毛很快在垃圾桶里堆成一座白色小山。棉花蹲在旁边看那坨毛,状似困惑,大概也不理解为什么自己身上能产出这么多东西。
第三件事,换一件不容易沾毛的白T。陶逍站在镜子前整理发型,周末没有抹发胶的必要,索性任发丝软软地搭在前额,和大学时期惯常的打扮一样,简单清爽。
再清点好小狗外出必备的物品,陶逍看了看手表,时间刚好,可以出门了。
棉花容易晕车,陶逍遂决定乘公交去。周日下午的公交不算挤,棉花戴着牵引绳规规矩矩地坐在他脚边,尾巴高高翘着。对面的小孩一直盯着棉花看,棉花也盯着小孩看,舌头吐在外面端得表情温顺,讨喜非常。
到站的时候陶逍站起来,棉花立刻跟着起身,步伐配合得一丝不苟,旁边的阿姨小声夸了句“这狗训得真好”。
陶逍没说什么,棉花的尾巴倒是摇得更欢了。
商场是新建的,外立面还挂着招商广告。陶逍提前查过,宠物友好区在三楼露天平台,要乘扶梯上去。他刚和棉花站上扶梯,就远远看到谢延站在平台入口处,靠在一边围柱摆弄手机。
陶逍已经比约定时间早到了五分钟,谢延比他还要早到。这若是放在二人大学谈恋爱时期是非常罕见的事情,毕竟谢延最擅长的事情就是卡点,在任何方面,包括论文提交的DDL。
甫一抵达平台,棉花十分灵敏地发现目标。萨摩耶的尾巴摇速瞬时提升,牵引绳被猛地拽紧,陶逍手上加了几分力才没让它直接冲过去。
谢延听到动静转过头,和陶逍对视一眼,又低头看向那只正使劲摇尾巴嗷嗷叫的白色大团子。
“棉花?”待两人走近,谢延蹲下来,和萨摩耶对视。
棉花闻声歪头,嗅了嗅眼前人的气味,随后热情地把整个脑袋拱进谢延怀里,爪子啪嗒啪嗒在地上踩。谢延被拱得往后踉跄半步才堪堪蹲稳,一边笑一边揉它耳朵:“你好热情啊。”
陶逍站在旁边,看着这一人一狗在数秒内建立深厚情谊。棉花在谢延怀里蹭来蹭去,鼻子往他脖子底下拱,弄得他整个人都沾上了白毛。谢延也不躲开,反而捧着棉花的脸揉它的腮帮子,笑着抬头对陶逍说:“它也太亲人了,见第一面就这样吗?”
“不清楚。也许分人。”陶逍说。
谢延的动作一顿,然后继续揉捏棉花,没接这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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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友好区不算很大,但布置得挺用心,有供猫狗玩耍奔跑的草坪,也有饮水点,还有几个供主人休息的长椅。买了入场券后可以解牵引绳,棉花一进草坪就撒欢似地狂奔,围着谢延跑了两圈,又跑回来拱陶逍的腿,然后叼着一个不知道从哪捡来的球跑回来,把球吐在谢延脚边,用前爪往他那边一推。
谢延很快领悟,捡起那个球往草坪另一头扔了出去。棉花像一只白色炮弹向那处发射,找到球后很快叼着跑回来,这次把球吐在了陶逍脚边。
“还挺聪明,让我们轮流来。”谢延说。
“可能是对新气味感兴趣,才会黏你。”陶逍弯腰捡起球,扔出去。
谢延:“它对新认识的人都这样?”
陶逍摇头:“不是说过吗,它很少见生人。”
谢延看向棉花欢快跑远的背影,默然半晌才开口:“……所以我算是它见过的为数不多的生人?”
棉花已经把球叼回,轮到谢延丢。丢完之后他没等来陶逍的应答,想来是有点儿废话文学了,也不好意思再问。
两个人就这么轮流扔球、棉花捡球,棉花再选择下一个幸运投手,悠然在草坪边上消磨这一段不长不短的下午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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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收尾,棉花也差不多玩累了。最后丢一发后两个人都站起来,并肩看着草地上快乐的棉花,一时无言。
谢延开始找话题:“怎么突然想养宠物了?”
陶逍说:“不突然。以前想过,但不太方便。”
这个“以前”具体是多久的以前,谢延揣摩不出来。他又问:“现在方便了?”
陶逍点头:“一个人住,想养就养了。”
谢延觉得这句话除了陈述事实以外似乎还有别的什么信息在传递。他还想再问点什么,比如“为什么选择养狗”、“它小时候拆家吗有没有影响你休息”、“你弹钢琴的时候它会跟着叫吗”等等。但棉花这时候跑回来了,把球吐在他脚边,蹲坐在地上仰头看它,舌头吐出来不断哈气,一副“快夸我快摸我”的模样。
谢延蹲下来,双手揉它的脸:“你怎么这么乖啊,你爸平时对你好不好?”
“不。”陶逍替棉花应道。
谢延:“怎么不?”
陶逍:“我对它比较严格。”
谢延:“多严格?”
陶逍:“不准上床,不准偷吃,不准咬拖鞋。”
谢延:“那它做到了吗?”
陶逍沉默了,然后说:“没有,它该干嘛还是干嘛。”
谢延笑出声。他完全想象得到陶逍对着萨摩耶训话的画面:板着脸严肃地指着沙发不让上,然后被萨摩耶扒着腿撒娇耍赖攻陷。
这人本质就是个软心肠的,装冷淡装不久,说不定小时候的棉花乱拉在沙发底下,他也就叹口气把沙发底下擦个几遍清理干净就作罢,根本舍不得打骂。
如果他也能参与到这些场景去就好了,当背景板也不错……
啧,想什么呢?都分手这么久了。谢延赶忙掐自己一把打住幻想,免得正主在旁察出端倪来。
就这一会儿功夫,陶逍已经给棉花戴好牵引绳,也差不多到了分道扬镳的时候。
跟出去后该说的话其实是拜拜或者再见,然而谢延的嘴依然先于脑子一步,只想快点拦住陶逍往外走的步伐:
“……晚上要不一起吃个饭?”
【作者有话说】
普通同事约会中。
第15章
“……晚上要不一起吃个饭?”
话都已经落进前头一人一狗耳里,谢延的脑子才追上来。
陶逍正在调整牵引绳,闻言动作顿住一瞬。露天平台有晚风吹拂而来,将他前额的碎发撩起一点弧度,他今天没有抹发胶,头发软软搭在额前,恍然间让谢延有了重返校园的错觉。
其实在刚碰面时谢延就察觉到了这个细节。陶逍上班的时候发型永远一丝不苟,今天却不似往常,整个人看起来就比平时柔和好几度。
“吃什么。”陶逍说。
得到回复的谢延暗自松了口气。也庆幸陶逍现在这种接邀约的回应方式,不答好或者不好,直接问下一步的具体行动参数,让发起人没那么尴尬。
“刚才过来的时候看到B1那边有个美食广场,”谢延边滑导航边说,“可以带宠物。”
陶逍点头,将牵引绳换到右手,很自然地往扶梯方向走去。谢延跟在他左边,棉花踩在前面,尾巴高高翘着,知道要去探索新地方了还高兴地汪叫两声。
下B1要乘电梯,棉花毛太厚,彼时正值六月,玩一阵就会热得不行。进电梯以后它很快找着凉快地儿一屁股坐下,还扯着绳子想去嗅谢延的裤腿,结果被陶逍轻喝一声“坐好”便不敢动了。
谢延蹲下来挠挠棉花的腮帮子表示安慰,“怎么回事啊你?这么乖还会被说不够听话?”他夹细嗓子,替棉花委屈道。
棉花很喜欢眼前这个好看的人类,虽然听不太懂但舔了谢延手腕一口表示认可。有一点点小狗味,不过不重,他记得之前刷哪个视频说过萨摩耶体味不算轻的,看来是陶逍把它照顾得相当好才会如此。
“再舔到处是口水了。”陶逍不咸不淡地说。
谢延站起来,打趣道:“他乱舔别人你吃醋?”
被问的人别开视线,电梯门正巧开了,他率先走出去道:“……它看到什么喜欢的都要舔。”
谢延笑出声:“哦,那看来棉花很喜欢我。”
棉花还是听不懂,依然开心地叫:“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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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广场在地下一层,周末下午五点多正是人挤人的时候,好在他们看好的一家宠物友好餐厅还有几个空位。两个人挑了角落的卡座,棉花乖乖钻到桌子底下趴着,下巴搁在谢延的鞋面上慢悠悠地眨巴眼睛,一副快要睡着的样子。
谢延低头看向自己鞋面那颗毛茸茸的白脑袋。这只狗从今天见面到现在和他相处才不过三个小时,已经把他的鞋当枕头了。
这算是被陶逍的家属认可了吗?还是单纯因为他的鞋比较软?不过棉花不讨厌他就挺好,谢延也是第一次和狗相处,下次见面前可以再做点功课看看。
下次……还会有下次吗?
“它真的很喜欢你。”陶逍从服务员手里接过菜单,“上次有个同事来我家里送文件,它对着人家龇牙咧嘴叫了五分钟不止。”
谢延没忍住弯起唇角。他把脚轻轻抬起来一点,棉花的脑袋跟着往上浮,放下去,脑袋也跟着沉下去,全程没睁眼,睡得那叫一个安详。
菜单在陶逍手里,他没翻两页就直接报了菜名。谢延听着几道菜名有点耳熟,等对方报完他才反应过来。陶逍点的三道菜套餐里有两道是他大学时期喜欢的,一道糖醋里脊,一道干煸豆角。
那会俩人常去的学校后街小炒店就属这两样最好吃,谢延不死心点过别的,不能说不好吃,只能说不在一个level。
谢延战术性倒水喝水,随后幽幽道:“……你还记得。”
陶逍加点了一壶柠檬百香果茶,正把菜单递给服务员,没有解释什么,只“嗯”了一声以示回应。
他以前就这么不会聊天吗?谢延的记忆其实有点模糊了,总觉得陶逍现在比大学时期要冷很多,各个方面都冷,不知道是因为曾经和现在的关系不一样所致,还是人本身出现的变化。
饭菜陆续端上来,糖醋里脊裹着浓郁酱汁,干煸豆角炒得油亮,还有一盘招牌炒三鲜,套餐里的例汤是海带汤,整体看着色香味俱全。
棉花闻到肉味,立刻抛弃谢延的鞋子,从桌子底下探出小狗脑袋呜了一声。陶逍低头和它对视,冷酷地说:“不行。”
棉花把脑袋搁在沙发边,鼻子抽动,可怜巴巴地望着桌上的里脊肉。望了好一会儿发现无人打理,只好蔫了吧唧地钻回桌底。
谢延刚夹起一块糖醋里脊,吹了吹,余光看到棉花正用那双湿漉漉的黑眼睛盯着肉看。谢延瞥一眼陶逍,见狗主人正在专心致志地喝汤,手便小心绕下桌子悄悄往下投递里脊肉,棉花瞅准时机伸长舌头在肉落下的瞬间敏捷卷走,几乎没有声音,连尾巴都没敢用力甩,只在地上轻轻磨几下。它嚼完后又开始眼巴巴望着谢延,表示还想要。
谢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又投喂一个。一人一狗正对下一次特别行动摩拳擦掌,不料对面的陶逍突然放下筷子:“你偷偷给它了。”
谢延心虚地收回筷子,将上面夹的里脊往自己嘴里塞:“……你怎么知道。”
陶逍:“它会吧唧嘴。”
谢延低头看棉花,萨摩耶果然正在舔嘴巴,还打了个小小的嗝,完全不会掩饰犯罪证据。他没忍住笑出声来,陶逍仍旧没什么表情,但他往谢延碗里夹了一块里脊,说:“别老看它,你自己也得吃。”
这算什么?礼尚往来吗?我喂狗,狗主人就喂我?
谢延看着碗里多出来的里脊微微出神。这个夹菜的动作太过顺手,或许陶逍自己都没注意到。以前也是这样,两个人面对面吃饭,他往陶逍碗里夹菜,陶逍就一定要夹回去,二人跟较劲似的互相给对方添菜,直到哪一方碗堆出山状,菜都被瓜分得差不多了,才罢休。
那时候他们上一天课懒得回租房做饭,就会一起去后街那家小炒店吃晚饭。去得多了老板自然眼熟他们,每次看到两个人进来就会问“老样子?”,然后端上糖醋里脊、干煸豆角和两碗米饭。
一般是先上干煸豆角,老板下的辣椒切得比较碎,谢延就会把里面的辣椒仔细挑出来,因为陶逍吃不了辣,先前也有被碎辣椒暗算的经历。四年下来,两个人都将对方餐饮方面的喜恶摸了个透,各种小习惯也一清二楚。
想到这里,谢延忽然觉得嗓子里被什么东西堵了一下,他低头扒饭,把这莫名的情绪狠狠嚼碎咽下去。
其实分手之后他一个人也去吃过那家小炒店。老板见他破天荒一个人来,还问了一嘴。他没什么心情地点头,老板就没再多问,菜端上来还是那三样,只是少了一碗米饭。
他吃一半,剩下的没吃完打包回去当夜宵,晚上热过再吃时嚼到覆在干煸豆角上的碎辣椒,被辣得起激灵才想来今天没有帮人挑,自己也不幸中招了。
“最近忙?”陶逍的声音将他从回忆里拉出来。
“这周还好,项目刚结。”谢延放下筷子,倒了杯百香果茶顺气,酸酸甜甜,“你那边呢,听小邓说上面派了大单给你们,是不是要出外勤?方案过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