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鱼渣后,猫猫我选择了死遁 第24章

作者:好一颗大白菜 标签: 双男主 HE 玄幻灵异

林子成,“……”

大黄打翻了墨汁沾爪子上以后踩纸上出来的印子都比李富贵写的字好看。

李富贵真是没有半点天赋。

林子成又捡了一张,这张明显好一点,至少看得出来是“沈玉棠”三字了。

林子成勉强满意地点了点头。

最后,李富贵差不多快要把林子成家里的纸都给写完了,林子成这才察觉大事不妙,喊了停。

林子成在李富贵期待的目光中挑挑拣拣出一张写得勉强看得出来是字的表扬,“嗯……这张写得好,特别是这个沈字,写得就很像沈字。”

李富贵听得一头雾水,“?”

他写的本来就是“沈”字,不像“沈”字像什么?

他觉得,林子成可能不会夸人。

没关系,他是只不拘小节又大气的猫。

不拘小节又大气的李富贵背上竹篓打算回家去了。

林子成见状便挽留道,“富贵,晚上留下来吃饭?”

说着,林子成伸手指了指屋门口前一大缸,大缸里头游着一尾肥美的鱼,“村长刚刚给我送了条鱼过来,刚钓上来的,还活着,晚些我将那鱼开膛破肚了,架起火,将鱼烤上一烤,再洒些调料,外焦里嫩,定很是美味。”

李富贵听得哈喇子流了两里地,魂都快要跟着那缸里的鱼飞走了,然后,他想到了媳妇,本能生生将他脱缰的理智给拽了回来。

李富贵瞬间清醒,果断摇头,“不了,谢谢子成哥,我不吃了。”

他都发过誓了,以后再也不吃鱼了。

更何况,媳妇还在家等他吃饭呢。

他不想让媳妇等他。

说完,李富贵生怕自己动摇,连那缸子都不敢看一眼,着急忙慌地跑了。

就这样练了好几天,李富贵把“沈玉棠”三个字都写出肌肉记忆了,这才勉强写得好看些。

就连林子成也夸了一句,“嗯,现在比大黄的爪印好看了。”

李富贵,“?”

为什么会拿大黄爪印作对比?

不管怎么样,李富贵是进步了。

李富贵特高兴,但他不能告诉媳妇,因为他打算等他学了更多再给媳妇一个惊喜。

等他学会认字了,不再粗鄙不堪,变成跟林子成一样谈吐文雅、出口成章。

这样子,媳妇说不定会多喜欢他一点。

李富贵憋得慌,干脆就去了后山神像那。

他把一根冰糖葫芦放神像前面,当是贡品,然后乐呵呵地跟不会说话的神像道,“神仙,我会写我媳妇的名字了。”

估计想炫耀一把,李富贵捡了根破树枝在地上划拉了半天,无比认真地在地上写下了“沈玉棠”三字。

他生怕神仙看不懂,写得特别慢,一字一划都认真到不行。

结果还是很难看。

但李富贵很满意,嘴角都快要咧到耳根了。

这可是这几天中他写的当中最好看的一次了。

表现完一波,李富贵再度虔诚地闭上眼跟神像祈福,“神仙,看到这个名字了吗?你一定要保佑这个人平平安安,开开心心。”

至于他嘛。

他已经很开心啦!

所以就不用保佑他了。

第30章 我想跟你一起白头偕老

沈玉棠觉得李富贵最近很不对劲。

李富贵早出晚归,而且每次回来身上都带着玉兰花的香味。

沈玉棠一问李富贵去哪里了,李富贵都支支吾吾地到处乱瞟,浑身上下写满了“我有鬼”三个字。

就李富贵这个样子,不用回答,沈玉棠也知道他干什么去了。

准是去见林子成了。

沈玉棠想生气,但又觉得师出无名,于是把一肚子气撒在了其他方面上。

例如,晚饭他甚至于没有给萝卜削皮。

李富贵这么笨,连皮都削不好,只能吃被削得坑坑洼洼的萝卜。

早饭也只给李富贵准备三个馒头,两颗鸡蛋。

李富贵饭量大,这些根本不够吃,让他饿着。

临睡前他也不给李富贵念诗了。

李富贵每次都求着他给他念诗,肯定是因为没有他仙音伴耳无法静心入眠。

但沈玉棠没想到,李富贵不挑食,好养活之极,带皮的白萝卜也啃得很香,还能分煤球一口。

对于李富贵而言,三个馒头、两颗鸡蛋的确不够吃,但卖豆腐的何叔每次都会给李富贵送碗甜甜的豆腐花,张婆婆也会往李富贵怀里塞热气腾腾的煮红薯,苗郎中会把入药的红枣抓一把放李富贵兜里,让他无聊的时候吃着玩。

他不念诗,李富贵的确很失落。

但失落归失落,李富贵一躺下,睡的比谁都还要来的香。

沈玉棠这攥足了劲的几拳生生落在了棉花上。

沈玉棠忍了几日之后,李富贵又一次晚归了,身上依旧带着那破玉兰花香味,大老远他闻见都想作呕。

忍无可忍,就无需再忍。

沈玉棠决定了,今夜,他要大发雷霆。

李富贵回到家的时候,沈玉棠正安静地坐在房间里,烛光摇曳,落在他那张俊美却凝满寒霜的脸上,夜风从敞开的窗户灌进来,吹起沈玉棠那垂落于笔挺腰身的墨黑柔顺的长发,周身散发着一股生人勿近的冷清气息,明明是春天,屋子里却宛如寒冬一般冰冷。

李富贵进屋一看。

哇!

媳妇今天晚上还是一样的好看。

一想到这么好看的媳妇是他的,他就好开心。

于是,李富贵乐呵呵地大步跨过门槛走了进去,嗓音无比响亮地喊道,“媳妇,我回来啦!”

沈玉棠闻声撩起薄薄的眼皮冷冷地瞥了李富贵一眼,桃花眸中有危险在涌动,若是个明眼人肯定看得出来,沈玉棠这是在生气。

但李富贵不是人,他是只缺心眼的猫。

缺心眼的小猫摸了摸胸前的衣襟,确定那硬邦邦的小玩意还老实地待在他怀里,这才仰着下巴,迈着欢快的步子屁颠屁颠地进了屋无视沈玉棠那周身散发的寒气,跑到了沈玉棠身边。

“你……”

沈玉棠没想到李富贵还敢主动送上门来,刚酝酿好情绪,想将他在心中思索了半日的话说出来,这时候,一根雕刻成鱼尾的木簪已经伸出来,递到了他面前。

沈玉棠一怔,抬起头望去,便瞧见李富贵正红着脸,满眼期待地看着他,眼睛里倒映着烛光,很亮很漂亮,像是宝石一样。

“媳妇,这个送你。”

沈玉棠愣了一会,这才回过神来,李富贵这是要送他簪子?

也不知怎么,看着那根簪子以及李富贵的脸,沈玉棠的怒气就跟吐出去的雾气一样,瞬间消散。

沈玉棠垂下眼眸,看着那根做工有些粗糙的沉香木簪,冷不丁问了句。

“哪里买的?”

李富贵嘴角翘得高高的,就跟个月牙一样,刚要回答,便听见沈玉棠冷冰冰地砸下几句话。

“难看。”

“木工粗糙。”

“廉价之物,上不得台面。”

李富贵还没说出口的话硬生生被这接二连三的几句话给砸了回去。

他笑容微微僵硬,很快失落地扯了扯嘴角,刚想说些什么,这时候沈玉棠想了想,又抬眼问他,“你知道送簪子是什么意思吗?”

烛光中,沈玉棠的眸光有些发沉。

李富贵大字不识,恐怕送簪子代表什么意思都不知道。

大概又是他想太多了。

李富贵却点了点头,然后很不好意思地摸着簪子上的纹路,紧张地道。

“我知道。”

“诗经上有句话是“君子偕老,副笄六珈”。”

“所以簪子是送给心上人的,意思是,我想跟你一起白头偕老。”

第31章 他永远不会喜欢李富贵

话出了口,李富贵低头看了看手上的鱼尾样式的沉香木簪,似乎的确有些做工粗糙,上不得台面,配不上他媳妇。

“这簪子好像的确有些难看。”

指腹摩挲着那纹路,李富贵犹豫着把拿着木簪的手往回收,小声地嘀咕,“这个我先收回去,以后我再给媳妇你换一个。”

李富贵说着将木簪往怀里收,沈玉棠瞥了一眼,忽然伸出手,修长的胳膊越过摇曳的烛光,然后从李富贵怀中将沉香木簪拿了过来。

李富贵有些惊讶和不解地望着沈玉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