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虫皇夫 第48章

作者:近视眼 标签: 玄幻灵异

  阿方斯抱着虫虫腾空而起,看来还得回家好好地洗一遍,不行,要洗十遍……

  虫虫一副委屈的模样,垂着头解释道:“对不起,刚刚突然就感觉忍不住了……”

  阿方斯穿衣服,还顺便用魔法将虫虫的全身给烤干,以免他感冒,“没事的,咱们赶紧回去好好地洗个澡。”

  虫虫瘪了瘪嘴,脸红到了耳根,低着头,把衣服一件一件的穿好。

  骑着特特回去,在路上,阿方斯依旧抱着虫虫,反正两个人都脏了,抱就抱一下嘛,阿方斯用左手圈住虫虫的腰间,右手紧握着缰绳。

  忽然,阿方斯一怔,左手在虫虫的腰间摸了几把。

  “阿方斯,别摸了,很痒。”虫虫羞红了脸。

  阿方斯僵硬的说:“虫儿,为什么你的肚子不见了?”

  虫虫一愣,本能的用手去摸自己的肚子,左摸摸,右摸摸……貌似是有那么一点细了……不……是细了很多很多……

  他哭丧着脸:“阿方斯,你说宝宝是不是也嫌弃我脏,不要我了?不想被我生出来?”

  阿方斯蹙起眉,沉声说道:“你刚刚很有可能不是上大号,而是把宝宝生下来了。”

  虫虫的脸顿时一片煞白:“那么宝宝会不会死掉啊……呜呜呜,我是凶手,杀害了宝宝。”

  阿方斯拍了拍他的肩,让特特重新飞回去,寻找儿子。

  在生团团的时候,阿方斯发誓,再也不会让那种事情的发誓,哪知,自己又一次犯了这种错误,孩子会没事的吧……应该没事的吧……

  两人急匆匆的回到秘密基地,连衣服都没有脱就跳进湖里,虫虫被水呛得咳嗽了两声,不得不抬起头来。

  忽然,虫虫发现阿方斯的背脊上粘了一个什么东西,白乎乎的一大团,就像棉花糖似地,再定睛一看,它竟然还有一对触角……

  虫虫顿时心里一阵恶寒:“虫……虫……”

  阿方斯用风魔法,把湖水卷起一个漩涡,忽地是一些鹅卵石,根本就找不到自己家的宝宝,他不禁蹙起了眉……

  这时,让他的身后传来了咯咯的笑声,犹如风铃一般清脆,那声音就在自己的耳畔,阿方斯不禁缓缓地扭过头去……

  他一看,是一团白乎乎的东西,有四只眼睛,对,就是四只,因为它有一对触角,触角上就有一对小眼睛,倒是他的大眼睛非常漂亮,很大,看起来水汪汪的,阿方斯的嘴角一抽,他的眼睛怎么会是黑色的……

  忽地想起了他的爱夫虫虫,他见过他小时候的照片,一团白乎乎的肉,一双漆黑的大眼睛,还有一对小触角……

  小怪物见阿方斯望着他,憨厚的笑了起来:“爸爸……”

  阿方斯这才呼了一口气,把小虫子从自己的肩膀上抱下来,它软乎乎的,捧在手里就像捧着一团面儿一样,好软和。

  阿方斯转过头去,想要告诉虫虫,儿子已经找到了,哪知,虫虫早就已经逃到岸上瑟瑟发抖了,看见自己儿子,就跟看见恶魔似地,脸色煞白……

  可惜,这条虫子还非常喜欢虫虫,扭动着自己软软的身体,想要奔向虫虫。

  “乖,叫他妈妈。”阿方斯用手轻柔的碰了碰小虫子的脸颊,好软呢,好可爱呢,这么可爱的小虫子,虫虫为什么不喜欢呢?

  多可爱呀……

  “妈妈,妈妈。”小虫子用自己漆黑的眼睛望着虫虫,眼底满是期待。

  阿方斯见虫虫依旧不搭理小虫子,便飞了过去,将他禁锢在怀里。

  虫虫一对上小虫子纯真的双眼,顿时吓得闭起眼睛,他觉得小虫子好恐怖呀,那么软,像是随时都要被捏死一样,四只眼睛,虫虫感觉自己全身上下都快要长眼睛了……

  阿方斯无奈的笑了笑,说:“虫虫呀,我们帮他取一个名字吧,叫什么好呢?”

  虫虫:“叫阿丑。”

  阿方斯= =

  虫虫:“那叫小河。”

  阿方斯笑了笑:“叫诺诺吧。”

  虫虫:“为什么要叫诺诺?难道是糯米的糯?”

  阿方斯揉了揉他的脸,轻声说道:“就叫诺诺吧,多可爱。”

  虫虫看了看那条虫,怎么也看不出可爱的感觉,但还是点了点头:“好吧,就叫诺诺。”

  两人外加一条虫,在这个世外桃源般的基地好好地享受着被红月光照耀的感觉,暖暖的,就像幸福一样……

  紧紧地扣住对方的手,两人眼底的笑意暖的几乎将雪山的雪融化……

  他笑着,吻了吻他的手,说道:“我爱你,一生……一世……”

  他红着脸,垂下了头,“我爱你……”

56、第五十六章 番外

  团团日记

  我叫团团,我很讨厌这个名字,可是妈妈很喜欢,明明我有一个更加霸气的名字,叫做卡尔,人家每次叫我:“卡尔小王子”的时候,我会很开心,叫我“团团王子”的时候,我会忍不住的想要用雷劈他。

  我们家有四口人,当然包括我了,种族是,两个天使族,两个种族,我的妈妈是虫族,很好欺负,他很疼我。

  可是和我身为一族的爸爸却不喜欢我,偏偏喜欢我那个很丑很丑的弟弟,一条大肥虫,如果不是妈妈喜欢我的话,我会嫉妒致死的。

  爸爸老是喜欢捏着诺诺的脸……

  其实我很嫉妒那条肥虫为什么会叫那么好听的名字,诺诺,诺诺,多好听呀,我是小王子,竟然叫那么挫的名字。

  团团……

  谁愿意叫一个饭团的名字了……

  爸爸很宠妈妈,有些大臣们让爸爸娶了纳兰叔叔,让他们生出许多许多的小天使,可是爸爸都回绝了,还不让妈妈知道。

  爸爸偷偷跟我说,妈妈知道的话会跟他离婚,叫我不要说出去,我知道离婚是什么,我依稀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闹得很僵,妈妈不给爸爸做饭,不给爸爸睡床,为此,我还咬过纳兰一口呢。

  提起那一口,我觉得丢脸死了,当时还小,不知道小弟弟是不可以咬得,到了后来,纳兰一看见我就脸色苍白,轻则流冷汗,重则……休克……

  诺诺那个家伙很喜欢粘着我,用他软乎乎的身子和一排排的脚爬到我的身上,要不是他太过于胖的话,就算他偷偷的爬在我身上三天估计我都找不到的吧。

  诺诺经常用他的四只眼睛看着我,我吓得捂住眼睛,藏在妈妈的身后,然后,妈妈把我扔出去,他藏在被子里,瑟瑟发抖。

  每当那个时候,我的天使老爹老是将妈妈抱出来,然后把肥虫丢到他怀里,让他抱着,还要亲亲他。

  我很嫉妒,因为我都不能拥有妈妈的吻,为什么,为什么,我也是小孩子呀。

  “妈妈抱,妈妈亲,妈妈不喜欢小诺诺。”那条肥虫用自己黑乎乎的大眼睛看着妈妈,看得我都忍不住的想要蹂躏他几下。

  妈妈颤抖着自己的手,用食指戳了戳诺诺的脸,然后吓得一缩,像是好奇一样,又戳戳:“我小时候就是这样的?”

  妈妈的样子看起来好可爱,好想亲一口,可惜,我还没有开始行动,老爸就偷窥了我的内心,给了我几个爆栗,我的头到现在都还在疼。

  我最喜欢的就是嘉德叔叔了,他老是穿着很奇怪的衣服,留着一头黑色的长发,我比较喜欢用抓着他的头发荡秋千。

  可惜,嘉德叔叔见到我也是掉头就走,我很郁闷,只能每天去烦他,可是他更加怕我了,一听见我的名字就生病。

  我很苦恼,根本就没有小朋友跟我玩,好在诺诺愿意陪我玩,只是我真的不喜欢软绵绵的东西,这个家伙,好像捏一下就会爆炸一样,跟在我的身边我很压抑。

  妈妈唱歌不好听,弹钢琴还不错,他以前唱了一首歌叫两只天使,我记得歌词是这样的:亲爱的,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在飞的飞船,亲爱的,你快点走,不走我就先飞了……

  我老爸听见了,会打他屁股。

  诺诺听见了,拍手叫好。

  我听见了,转头就跑。

  哦,对了,纳兰那个家伙和我们家的执事好上了,执事还怀了个蛋,但是听执事叔叔说,纳兰是个花心鬼,上了他之后就偷偷跑了,不认这个蛋了,执事叔叔很伤心。

  没过几个月,蛋蛋生下来了,白呼呼,很漂亮,那个时候,我正好学画画,想着这个蛋蛋没有眼睛鼻子,要不要给它画一个,于是叫上诺诺在那个大白蛋上画画,执事叔叔看见之后很桑心。

  我觉得画得很不错,外公也说好,外公说,那个样子像人类的一种玩物,叫足球,用来踢的。

  于是,我踢了……

  蛋蛋把爸爸最喜欢的花瓶砸坏了,再然后,花瓶砸坏了蛋蛋,蛋蛋破壳而出,出来一个小人人,白呼呼的,只是他的背后有两根翅膀,雪白雪白的,原来他跟我是同类啊。

  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当场我就抱着他亲了,不,是一个激动就咬了,我的牙齿很锋利,小宝宝的脸上顿时出现一排牙印,妈妈见了打了我屁股,我觉得我没错,顶嘴了,于是又被掐了两下脸。

  执事叔叔孵了三个月的蛋被我打破了,还出来一个小宝宝,为此,执事叔叔还奖励了我一颗糖,所以我决定,以后看见蛋就砸,那样就会有很多糖可以吃。

  我老爸说,等我长大给我当皇帝,我问皇帝好吃吗?妈妈说皇帝很好吃,可是爸爸却说,皇帝可以吃好多人。

  我脑袋里最想吃的人就是嘉德叔叔,所以我打算快点当皇帝,然后把嘉德叔叔吃掉………

  好了,我不写了,因为要当皇帝需要好好学地天天向上,不能把过多的时间用来写日记。

  T T 日记被妈妈发现了,他说我写的日记三观不正,以后不准我写。

  一家人的幸福生活

  春年花开,这一年,团团长大了,莫约是十三四岁少年的模样,身后的翅膀也变得很大,张开的时候,可以将自己紧紧地包围起来。

  诺诺还是小虫子的形象,穿着小礼服,带着高脚帽,脑袋上的触角一晃一晃的,甚是可爱。

  此刻的诺诺正趴在团团的脑袋上留着口水,时不时的用自己华贵衣服的袖子擦干,看起来很滑稽。

  别扭的两兄弟跟着相亲相爱的父母去旅游,团团跟虫虫一样,是个包子脸,他很郁闷,因为他觉得身为小王子长着一张任人蹂躏的包子脸会很没有面子。

  这一次他们没有骑龙,而是乘坐宇宙飞船,以前旅游都是骑龙自助游的,这一次,他们打算跟团旅行,要去火星。

  其实,虫虫并不是想要去旅游,而是想去看看安迪。

  想起当年,阿方斯吃的飞醋,虫虫就很懊恼,让可怜的安迪就这样被逼嫁到了火星去。

  火星是什么地方啊?那是原始部落,都是一些野人,其实也不全是,只是原住民居多,细皮嫩肉的安迪肯定早就被野人煮了吃了。

  抱着这样忐忑的心情,他们到达了火星。

  没有人来接机,而是跟团。

  一家三口化妆的很好,一路上都没有被游客们认出来他们,一来到火星,就被那美丽的景色给惊艳了。

  他们在拉拉星,没有见过太阳,而在火星上,却能见到传说中的太阳,暖暖的,比拉拉星照明的红月要暖和的多。

  可惜拉拉星的子民们不能适应阳光,因为血族居多,见了阳光瞬间就灰飞烟灭了。

  跟着导游去了火星森林公园,虫虫忐忑的拨通了很多年前安迪的电话,不知道来到了火星,拉拉星的手机能不能用。

  不料一会儿,对方就接通了手机,虫虫一愣,连忙说:“安迪安迪,我是虫虫呀,我和阿方斯来看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