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怪书斋 第92章

作者:弄清风 标签: 灵异神怪 甜文 玄幻灵异

  但也正是因为神仙很小,大事从来不归他们管,所以他们反而活得更长。

  无数的小神仙们就这样平凡地活着,靠着微弱的香火散发着余热,然后在一波又一波时代的浪潮中,悄无声息地消亡。

  欢喜山上的土地公,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

  他不知道在欢喜山以外还有没有其他的土地公存在,但他时常寂寞地想,自己大概是世界上最后一个土地了吧。

  后来,庙里渐渐断了香火,没有人再上山来了。平凡的小山,变成了妖怪们的聚居地。

  妖怪们可不像人类那么有信仰,他们只当土地是个和气的小老头,要真让他们过来规规矩矩地上香叩拜,土地才觉得自己要折寿。

  土地觉得,自己的使命大概也到头了。

  然而有一天,从城里飞来一只饥肠辘辘的小麻雀。土地给了麻雀一把谷子,从它嘴里知道了城里的情况,于是他又觉得自己还可以散发一点余热。

  土地为城里的人们专心地祈着福,虽然没有人来祭拜他,虽然他自己能做的也不多。

  而麻雀就在土地庙住下了,虽然他觉得土地有点傻,但土地是个好人,至少会给它谷子吃。

  春去秋来,不知不觉间麻雀已经在土地庙住了三个年头。第三年的夏季,一道惊雷劈中了土地庙后面的大桑树。桑树倒下了,轰隆一声坠下悬崖。

  麻雀还记得当时土地盘坐在庙里,抬头看着屋顶上的破洞,有些伤感地说:“老天也在催我走了啊。”

  麻雀听懂了,不舍地啄了啄他的白胡子。然而土地伸出枯瘦的手抚着他的羽毛,没说话。

  第二天,麻雀飞到屋后去看,树果然不在了。原本就破旧的小庙看起来更加破败,在风雨中摇摇欲坠。

  土地最终没能撑过那个夏天,立秋的前一天,麻雀出去觅食的时候被山上的妖怪咬伤了。麻雀只是一只小妖怪,妖力微弱,眼看是活不成了,临死前只想回去再看看那个和气的老头子。

  它作为麻雀最后看土地的那一眼里,它记得土地慈爱地抚摸着他的头,像老胡同里把好吃的都让给孙子吃的老爷爷。

  再醒过来的时候,麻雀就发现自己变成了缩小版的土地公,很神奇地活了下来。

  听到这里,商四运起法力又细细地感应了一下,说:“看起来,他应该是把最后一些神力都注入了你的体内。你现在既不是妖,也不是神,但却能代替土地接受香火,播撒祈愿。也算是种变相的传承吧。”

  “可是现在愿意来祭拜我的还是没有几个,再过不久,恐怕我也要消失了。”

第95章 土地公的朋友圈(六)

  土地公幽幽的叹息,最终化为了夜雨声中的零星点缀,拂过新绿,最终渗入被枯叶掩盖的泥土。

  ““哎……”土地公看着满地枯枝落叶,有感而发。

  “哎……”太白两手托着腮帮子,忧愁满面。

  “哎……”太黑也紧随其后,忧国忧民。

  商四监督着陆知非在里屋睡下,走出来看到三个人排排坐在屋檐下,托着腮帮子唉声叹气,怎么看怎么想打人。

  “明天世界末日了吗?”商四问。

  土地公回头,一脸“你是不是傻”的表情看着他。商四挑眉,“既然明天不是世界末日,人类不会灭绝,欢喜山也不会崩塌,你们唉声叹气个什么劲?”

  太白太黑回过头来,巴巴地看着他,“可是万一土地公公真的消失了怎么办?”

  商四倚在门口,说:“永远不死的那叫老不死,比如我。”

  太白太黑连忙站起来,跑过去抱住商四的脚踝撒娇,“主人你帮帮他嘛,帮帮他嘛。”

  “你们主人我呢,是法力无边,不过也不是真的什么都能搞定的。”商四说。

  闻言,太白太黑很难过,肉肉的屁股往商四脚背上一坐,大脸贴着他的脚踝,愣是不撒手。又娇气又黏人。商四无奈摇头,说:“既然你们这么心疼他,不如你们以后就留在这里好了。现在的人类不都喜欢拜锦鲤吗?你们就当他的护法童子,随便出去卖个身,保准天天都有人来拜他。”

  太白太黑霍然抬头,一脸震惊,“主人你不要我们了……”

  “哎……”商四叹气,“我也很舍不得你们啊,可是你们不是说要帮土地公公吗?主人我虽然心很痛,但也只好忍痛割爱了。”

  “嘤嘤嘤嘤嘤不要嘛!”太白太黑急了,“太白(太黑)要留在主人身边,太白(太黑)最爱你了!”

  商四蹲下来,摸摸他们的头,“主人也很爱你们,可是土地公公也需要人爱啊。”

  太白太黑一想,觉得也对。看看土地公,又看看主人,心里挣扎得都快要哭出来。土地公公看起来好可怜,可是他们也不想跟最最最爱的主人分开啊。

  两个小胖子越想越难过,小嘴一瘪,呜哇一声哭了出来。响亮的哭声和雨声混在一起,像是雨天的二重奏。

  商四玩崩了,毫无形象地蹲在地上托着下巴,说:“两个小祖宗诶,我逗你们玩呐。”

  “可是你都不要我们了!”小胖子哭得愈发伤心,眼泪跟不要钱似的,“呜呜呜呜呜呜……”

  “好了好了,我错了行不行?”商四认输了。

  然而两个小胖子已经哭得忘乎所以,哭得小脸涨红,肩膀一抽一抽的,“呜呜呜呜呜呜太白(太黑)以后一定会乖乖的,为什么不要我们嘛,为什么嘛……”

  商四彻底讨饶了,也不嫌弃他们一脸眼泪和鼻涕,把两个小胖子抱起来放在怀里哄。哄了好半天,小胖子才终于消停了些,张开双手抱着商四的衣服,仰着头抽抽嗒嗒地问:“那主人以后还会不要太白(太黑)吗?”

  “肯定不会,我发誓。”

  “主人爱太白(太黑)吗?”

  “爱爱爱。”

  “主人会给太白(太黑)买好吃的吗?”

  “买买买。”

  “可以跟陆陆一起睡吗?”

  “我警告你们不要给我得寸进尺!”

  “呜呜呜呜主人一点都不爱我了,太白(太黑)要伤心死掉了……”两个小胖子再次相拥大哭。

  商四再度败下阵来,又好一阵哄,两个小胖子才终于不哭了。也是哭累了,窝在商四怀里揪着他的衣服,睡着了都不肯松手。

  商四只好任他们这样揪着,宽大的衣袖挡在外面,不让雨水溅到他们。主人的怀里暖暖的,两个小胖子睡得很窝心,只是心里怨念太深,翻身的时候还在嘟哝着“主人是个大坏蛋”。商四哭笑不得,坏心地伸手去戳太白肥嘟嘟的小脸,却不小心戳出了一个鼻涕泡。

  商四顿时满脸嫌弃,一旁的土地公看到了,眼底却流露出一丝羡慕。

  真好啊。

  与此同时,孟小荃在山妖们的护送下,一路跑到了山下。看到那辆停在山脚下一个废旧大棚旁边的黑色轿车时,孟小荃心道一声果然。

  他大口喘着气,调整了一下呼吸,然后走过去砰砰敲了两下车窗。正埋头在电脑上敲敲打打的男人抬起头来看到他,眸子里闪过一丝惊讶。

  他随即把门打开,“你怎么下来了?”

  孟小荃大剌剌地往里一坐,踢掉鞋子揉了揉脚腕,“先别说我,你怎么在这里?”

  “明早要来接你,我怕早高峰堵车,就提前过来了。”季宵神色平静。

  然而孟小荃的眼中却闪过一丝凌厉,细长的眼睛扫过季宵平静的脸,嘴角忽然噙上一丝笑意,“我说,我就算开给你的工资不低,你也不用每次都坐在车里等我一晚上吧?还不告诉我?”

  “孟总不是吩咐过我不能上去?”季宵反问。

  “所以你就在下面等,这他妈什么逻辑?”孟小荃反问着,而后忽然又想起什么,转身面对着季宵,身体前倾着凑过去,似笑非笑,“你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

  昏暗的车内,季宵的身体好像忽然怔住,久久没有答话。

  孟小荃睁着那双漂亮得男女莫辨的眼睛细细地打量着他,在季宵动了动嘴即将说出答案的时候,却又坐了回去。

  “别那么紧张,我开玩笑呢。”他熟练地从车上的柜子里拿出烟盒,抽出一根烟点上,微微仰着头呼出一口烟,望着窗外月色的眼神稍有些迷离。

  天忽然下起雨来,把两人彻底困在了车上。

  下雨了,车里很闷,满是烟味。孟小荃皱了皱眉,把车窗打开,倾斜的雨丝很快就从窗里飘进来,可孟小荃却丝毫不在意,反而因为清新空气的涌入而稍稍舒展了眉头。

  季宵却皱了眉,不由分说地把孟小荃那边的窗户又关上。

  “你干嘛?”孟小荃心情不爽地正要骂人,却见季宵已经把靠近他自己那边的车窗打开。细雨飘进来,打湿了他的西装外套,也顺利把孟小荃的话给堵了回去。

  烟味还在飘着,孟小荃再看手上的烟,却没了再抽的心情。纤细的手指把烟头掐灭,他有些疲累地往后靠在椅背上,说:“不抽了,把窗关了吧。”

  但季宵还是没有第一时间关窗,等烟味彻底消散了,才关上。

  孟小荃记起来季宵好像从不抽烟,足够自律。名牌大学出身,长相上佳,处事能力一流,公司上下公认的男神,这样的人应该是小说里白手起家三十岁就能登上人生巅峰的人物,为什么会在他身边做助理呢?

  孟小荃看着窗外的欢喜山,忽然想起来了。

  那天他误闯了欢喜山的迷阵,被土地公救下带到土地庙的时候,季宵就在那里。那会儿孟小荃画着妆戴着假发穿着短裙,被土地公不间断的说教搞得很窝火,余光瞥见个男人站在旁边看着,就更窝火了。

  本来孟小荃不想搭理他的,可是他一激动就摔了个跟头,直接在季宵面前走了光。他还记得季宵当时完全愣住的表情,大概完全没想到孟小荃会是个男人。

  孟小荃正在气头上,想也不想骂了一句,“看什么看,没看过短裙底下长大屌啊,艹!”

  后来发生了什么孟小荃也不记得了,反正一下子挥霍完积攒了二十几年的节操后,他觉得自己的灵魂已经飘到了外太空。

  后来,季宵把他送回了家。

  孟小荃藏了那么多年的秘密被人窥破,虽然很想破罐子破摔,但孟氏那么大一个公司,他可不想因为自己的花边新闻而看到跌得像屎一样的股票,和董事会那群人皱得跟两块钱一刀的廉价草纸一样的脸。

  然后他就向季宵发出了工作邀请,一年五百万,请他保密。回去查一查季宵的履历发现这比买卖不亏,于是皆大欢喜。

  粗略算算,季宵跟在他身边已经有五六年了。

  孟小荃从刚开始的有所收敛到后来的放飞自我,这里面发生了一个质的飞跃。现在想想,或许是季宵的反应总是太过平淡,让孟小荃越来越不擅长在他面前伪装自己。

  “事情处理好了吗?”孟小荃揉了揉眉心,问。

  “我已经给他下了最后通牒,如果他还要闹事,我们会走司法程序。我已经提前派人调查过了,他在前公司手脚不干净,有过前科。这次把我们的招标信息透露出去,绝不可能是什么迫于无奈。”

  “这叫狗改不了吃屎。”孟小荃表情淡淡的,嘴角却泛起一抹冷笑,“谁把他招进公司来的?”

  “是人事部的副部长。”季宵早有准备,默契得让孟小荃身心舒畅,“听说是远房表哥。副部长身份金贵,明码标价,一个表哥二十万。”

  孟小荃冷哼一声,下意识又抽出根烟来点上,“你帮我去问问他,我出二百万让他跪下叫我爷爷,不叫就给我滚蛋。”

  “好。”季宵说着,伸手从孟小荃嘴里抢下那根香烟,毫不留情地扔出窗外,“孟总刚才说了,不抽烟。”

  孟小荃挑眉,“我是花钱请你来管我的吗?我是老板你是老板?”

  季宵微微一笑,“老板也要说话算话。”

  “日了狗了。”

  “想要什么品种的,我给你买。”

  “滚。”孟小荃随手抄起车上的大墨镜戴上,“开车,回家!”

  翌日,陆知非起了个大早,在床上愣了片刻,才记起来自己昨晚睡在了土地公的茅草屋里。但是床上分明很软,像是扑着一层厚厚的天鹅绒,伸手一摸,才发现是商四的外套。

  商四的衣服总是很神奇的,久而久之陆知非都习惯了。

  商四不在,陆知非就披着衣服出去找他。人没找到,却看到了坐在屋檐下盯着手机认真打字的土地公。

  陆知非好奇地看过去,就见土地公的手机屏幕上,打出了四个字——再问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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