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霜天
桌子都捣出了无数个小洞,郑黎出现的时候就看见郑肃正在拿着脑袋往桌子上撞呢,唬的郑黎一下子就抱住了他:
“怎么了,别想不开啊!”
郑肃眼尖罪魁祸首一副无辜的样子,心里不由得就迁怒了,都是你害的,还装!
转过头不理他,忽然想起不对啊,刚刚那个高高的少年是谁?
“小黎,你怎么长的这么快!”
郑肃一声大吼,震得房子都颤了三下。
郑黎抱住他一路回了床上,盖上被子支着下巴细细的描绘郑肃的脸。其实他老早就想这么做了,可是那时候小啊,郑肃笑的打滚,说是痒。
郑肃僵直着身体,小黎,你你在干嘛?
“你刮了胡子好看一点。嗯,嘴唇发干,应该多喝一点汤。”
郑黎一本正经的下了结论。说完之后还在郑肃唇上轻吻了一下。
郑肃猛的坐起来,但是一看到郑黎妖孽的脸就泄了气,真是的,长成这个模样就是男人也抵挡不了诱惑啊!这一出去绝对是祸国殃民啊!
努力不让眼睛长到人家的脸上,郑肃吞了口口水,小声道:
“你以后不要随便亲我,人家会误会的。”
郑黎看了看他红透的耳朵,在这样下去他都怀疑会着火了。
“好吧,来,看看我的新面貌好看吗?”
郑黎把脸伸到郑肃眼前,抛了一个媚眼。
郑肃鼻子一热,眼睛发直,捂住鼻子就狂奔了出去。
郑黎嘿嘿的在后面奸笑,这么大的吸引力不怕你不上钩!
等了一会儿,郑肃才带着一身凉气回来,也不看郑黎,模模糊糊的说了一句“睡吧”就躺下了。
郑黎牛皮糖一样搂住他的腰,郑肃微微一动,慢慢的放松下来。
想了一个晚上,郑肃下了一个决定:他要试试看自己到底是不是喜欢男人!还是只是喜欢小黎,如果是前者就好办了,如果是后者,他就只能够……
作者有话要说:忽然发现文案那里居然抽戳来两个封面!怪事啊。
有读者跟我说打不了分,哭,%>_<%
28
28、 郑黎的危机 ...
一夜无眠,郑肃顶着熊猫眼出门去打水做饭,在新挖的水井处看见了同样来打水的荣盈,想起昨天暧昧的对话,郑肃抿着唇不吭声,打了水就想走。
荣盈一大跨步就拦在了他面前,一张冷脸挂着讨好的笑容,阳光下郑肃的面容泛起温柔的光芒,眼如点墨,清澈明亮。
呜呜,这是怎么回事!郑肃被荣盈大力的压在身后的大树上,两人之间的距离不足一厘米,近到郑肃能够看到荣盈的眼睫上沾着的细小的露珠。
郑肃吞了一口凉气,淡定的用手推开荣盈的身体:
“我还没有想好。过几天再说。”
荣盈微笑,趁郑肃不注意立刻欺身而上往唇上扑去。
一个不防备被占了便宜,郑肃勃然大怒,你丫的竟然敢强迫老子!
还未出手就看见荣盈像炮弹一样飞了老远掉进水潭里,溅起巨大的一片水花。
郑肃气呼呼的,狠狠地擦了擦嘴唇,心里暗道便宜你了。
腰上忽然缠了一双手臂,紧接着郑黎清俊的脸在郑肃面前放大,郑肃刚想解释刚刚的“意外”,就感觉唇上一暖,有什么软软的东西轻轻地覆盖了上来,眼睛所见只剩下郑黎黑亮的可怕的眼睛和俊逸的眉毛。
郑肃不自觉就闭上了眼睛,心跳飞快,郑黎大乐,抓紧机会直接将舌探入郑肃口中,郑肃浑身一震,立刻就推得郑黎倒退三步。
郑肃脸上仿佛火烧云似的,匆匆忙忙的提了水就跑,一口气从水井边飞到家里也不过眨眼的功夫,关上门趴在桌子上想今天这是怎么了?怎么一个两个的都这样啊!
郑黎在后面叹气,肃肃真是太容易害羞了,刚刚才尝出个味就没戏了。
水潭里荣盈在远处看见这一幕气的头顶冒烟,哪里跑出来的野小子,好不容易遇见一个可心人,他可不会轻易放手!
郑黎看着荣盈,一个能够感知到别人心理并进行精神攻击的异能者,也许在人类的眼里是一个强者,可在他眼里什么都不是。
手指轻点,正在向这边走来的荣盈立刻被定在原地,金光如利剑一般劈开荣盈的识海,将他对郑肃的感情全数抹去。
回到小屋,郑黎一脚踹开门,果然见到郑肃正在做饭。山谷里盛产野菜,郑肃做了野菜汤,拿出空间里外婆擀好的饺子皮,又加了一点碎肉,包在一起下锅。
能够再次尝到美味的食物真是令人满足,郑肃双眼紧盯着锅盖,加了三次凉水之后,香喷喷的饺子出锅了。
郑黎已经在屋子里坐了近半个小时,看见肃肃忙忙碌碌的在厨房里做饭,依稀有了一个家的感觉。
一人舀了一大碗饺子,问到香味的飞飞也不认生,带着一帮小朋友过来一人盛了几个,郑肃给他们加上一些蒜泥,这样更有味道。
孩子们笑嘻嘻的道了声“谢谢叔叔”,像一阵风似的跑了出去。
两人蘸着蒜泥吃完饭,郑肃看郑黎一副万事足的样子也不想泼他冷水,便沉默的收拾碗筷。
“肃肃,你喜欢我吗?”郑黎眨着眼睛问,其实肃肃就是说不喜欢也没关系,时间还那么多,他有的是功夫磨。
郑黎看起来已经是十三四岁的少年郎,飞扬上挑的剑眉,灵气四溢的双眸,眼睛眨的时候像是把小扇子似的扇的人心慌慌。粉色的薄唇,肌肤似雪,精致无比,远远看去就像是一座白玉无瑕的雕塑,这么漂亮的一个少年,怎么就喜欢上他了呢?
郑肃脸偷偷地红了,这问题他不知道怎么回答。更何况电视论坛看多了,郑肃总觉得所谓的爱情是很不靠谱的。多少人婚前爱的死去活来,为了爱情抛弃家人朋友,可没过个几年就有了新欢。爱情这个东西的保质期太短,可耗费的心力却是太大,总之它就是个赔钱货。郑肃对所谓的爱情根本不感冒,他相信相依相偎朝夕相处的感情,真正的白头偕老比什么轰轰烈烈的爱情更实在。
就让他们好好地处上个几十年吧,既然不用担心寿命的问题,他有的是时间考察,万一小黎所谓的喜欢只是一时的心血来潮,他将来也好抽身。
“喜欢。”郑肃肯定的回答,大男人也不必要学女人似的欲语还休,直接给了个答案。
郑黎一个熊抱将郑肃紧紧地揽在怀里,肃肃什么时候开窍了,难道是今天的事情?呜呜,苍天有眼啊,铁树终于开花了,不枉他等了那么多年!
正想趁势而上温存一下,郑肃的勺子就敲在了他的脑袋上:
“别想歪,我说的是喜欢孩子一样的喜欢。我们先多处一段时间吧,认清对方的为人再说”
郑黎也不沮丧,“喜欢”已经说了,“爱”还会远吗?
既然说要相处,那他就应该陪在肃肃身边才是,可不能再给有心之人可乘之机了!
说做就做,收拾妥当之后郑黎就告诉了郑肃自己也要以后和他朝夕相处,所以得想个办法以合理的理由把他带进山谷才行。
于是郑肃去找荣盈,说是自己感应到他的弟弟郑黎似乎有了危险,所以要出谷去救人。
对郑肃已经毫无好感的荣盈自然是答应了,拒绝了荣盈说要一起去的好意,郑肃背上自己的大包裹出了谷,向着那个号称是红霸的家伙的地盘而去。既然出来了,总不能空手而回不是?
走了一段距离,郑黎就大大方方的拉着郑肃的手出现了。
时节已经是冬天了,路旁的树叶堆积了很厚,踩下去咯吱咯吱的响。远处的小山若隐若现,天地一片萧索。丧尸没有爆发之前的时候,路两旁栽种的万年青时常有人修剪,而如今再也没有外力迫使它们改变,一个个乱糟糟的散漫着枝叶,在这个寒意袭人的冬天保留了最后的绿色,绿色是希望,想来人类可以熬过这个冬季。
普通的丧尸在冬季活动力和攻击力都大大下降,郑肃决定还是勤劳一点不窝在窝里取暖,好好地补充一下能量才是最重要的。
寒风呼呼地吹着,郑肃每走十几里便用神识探查一番,走出山谷外围五百里左右便又看见了稀稀疏疏的丧尸在野外游走。
郑黎是不会出手的,好在他也不需要郑肃保护,对着一堆烂肉一样把核桃咬的磕巴磕巴的响,丝毫不受干扰。
玉葫芦经过那么多的能量冲击,早已经成了精,有了自己的意识。不需要郑肃出手,就很有眼力的将丧尸的灵魂装好,每隔一段时间跑去郑黎那里献殷勤。
郑肃倒是第一次见到真正的精怪,看它青翠欲滴的小身板和自己的神识之源相似,心里多了些亲切感。
目前它是帮不上什么忙的,只是有了意识而已,运气好的时候郑黎会留点力量在里面让他吸收,所以对于郑黎这个主子它是满心的谄媚。
没事干的时候玉葫芦便开始在郑肃的箭头安了个窝,郑肃不以为意。
再一次的神识探查之后,郑肃终于感觉到了红霸所在的基地。
基地里传来许多明显的能量波动,郑肃知道是里面的异能者,也不敢掉以轻心。单刀这种事可不是好干的,他还是老老实实的躲在一旁偷袭吧。
郑黎跑去附近的游乐园玩去了,郑肃深感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小黎他心里年龄实在是……
所谓夜黑风高杀人夜,郑肃窝在一个麦秸垛后面啃着自带的干粮—烙饼,喝了两口保温瓶里面的水,郑肃便轻轻地把垛子挖了一个小洞,自己躲进去从另一边挖开的小口观察不远处的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