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十一有闲
“李唐”大约是专门精修过匿气之术,如果他不是当众施展妖法,从外表根本看不出来妖气,通玄子手头上的道器也无法进行追踪。
这点通玄子猜得很对。
棠璃自从六百年前在画舫的夜色中,以为被一介凡人堪破真身,就在大荒山上六百年来研修匿气术直至化境,自认世间理应无人能再识破,才再度踏入凡尘。
通玄子现在甚至不能确定,“李唐”是离开了凤城,还是改头换面仍旧混迹于城内某处。
但一动不如一静,于是他就留在凤城守株待兔,并时刻关注着国内外的各种异象传闻和消息。
而通玄子做为一个人类,住在居大不易的繁华城市里,也需要吃饭穿衣。
好在他近百年来云游四海寻找妖物炼丹,在各地都多少发展有一些信众,偶尔出手收取报酬,混个衣食住行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这天,有几名信徒来通玄子租住的公寓拜访。
通玄子打开门,认出来人:“是你们啊。”
然后侧身,放这几名信徒进来。
这几名信徒都姓纪,据说是什么纪氏集团的家族成员,和他足足有五年没见过面了。
五年前因为家族内部争权夺利,这几人找到他,咒杀了当时的掌权者,据说那位还是他们几人的亲兄弟。
通玄子一心只求长生,没什么是非观,当时手头缺钱,也就做了这一单。
反正“嫡血咒”虽说有些副作用,但其业力反噬并不在施术者身上,而是会反噬许愿者。
因为修道人打座参禅的习惯,通玄子家里并不设椅子沙发,而是铺着榻榻米,看着颇有日式风格,几名信徒进来后,大家面对面坐下。
通玄子打量了一番对面这几人,他还记得这几人五年前,印堂都润泽发亮,泛着或深或浅的金紫交绕之气,明显都是掌权富贵之人。
然而人心贪婪不足,他们想要获得更大的权势富贵,于是咒杀了自己的兄弟。
如今业力反噬夺其气运,这几人印堂不再润泽、金紫之气散尽,显然过得还不如五年前。
但这些,和他通玄子又有什么关系?
他只是拿钱办事而已,事情办成就行,其余概不负责。
坐下之后,纪焕就迫不及待从随身携带的黑包里,取出一个茶杯大小的玻璃瓶子,以及一张纪修远的照片放在桌上,朝通玄子推过去。
玻璃瓶子里装着的,是一颗取出不超过二十四小时、新鲜血红的心脏。
“仙师,再帮我们一次。”纪焕弯腰低头行礼之后,目光灼灼、充满期待的望向通玄子。
通玄子拿起照片看了一眼,按照惯例询问:“带来的东西对吗?确定是这个人?”
几人点头确认。
于是通玄子旋开玻璃瓶盖,让在场的每个纪家人咬开无名指,往里面滴入一滴血,然后把瓶盖再度旋上,放在面前开始作法。
在他念出第一句咒文之时,玻璃瓶内的心脏就像活过来一般,开始了收缩跳动。
紧接着越跳越快,越跳越快……直至不堪重负,仿若被高温灼烧,上面鼓起无数大大小小的血泡,然后在瓶子里陡然炸开,爆成一团不可分辨的模糊血肉。
至此术成。
第49章
随着凤城的天气渐渐凉快起来,棠璃身上的伤也好得七七八八。
或许真的是年轻, 再加上纪修远期间照料得无微不至, 又用了最好的除疤痕药物, 就连最深的伤口也只在皮肤上留下浅浅粉红色痕迹。
想必再过些日子, 小骗子那身肌肤就能恢复原本的洁白无瑕, 令纪修远稍感安慰。
只是到了小骗子生活能够自理的时候,小骗子却说晚上会做恶梦, 离不开他,不愿意分房睡。
对此,纪修远表面上虽然没有露出什么,实际上还是对小骗子这样亲近依赖自己, 暗搓搓的觉得高兴。
明知道这些甜是偷来的, 却如同被下了降头,忍不住一再沉浸其中。
偶尔清醒, 又会唾弃这样的自己。
不知什么时候,他变成了他曾经最看不起的那类, 在感情上黏黏糊糊、苟且偷安的男人。
这天中午, 棠璃坐在卧房的椅子上, 放下手里的鸡骨头,吮了吮手指,感到十分满足。
在大荒山的时候, 阿狸手艺虽然不错,但做鸡就那会那家常的几种,来回来去都是葱烧清蒸香烤煨汤什么的。
到了人间之后, 才发现还有可乐鸡翅、文昌鸡、大盘鸡、菠萝鸡、白斩鸡,三杯鸡、钵钵鸡、花雕鸡、手撕椒麻鸡、脆皮鸡、奥尔良鸡、照烧鸡、咖喱鸡、鸡肉香肠……不说别的,光炸鸡就有十几种完全不同的做法口味,简直是打开了幸福的新世界大门。
因为棠璃之前“受了重伤”,不方便行动,所以三顿饭都是端回卧房吃,现在纪修远和棠璃也已经习惯了在卧房一起用餐。
“吃饱了吗?”纪修远放下碗筷,望向棠璃。
棠璃擦手点头。
纪修远望向临时餐桌上堆成小山的鸡骨头,一时无语——
这顿饭,小骗子足足吃了九只鸡,外带一碗羊肉抓饭,一碗鱼肉焖饭,一碗海米葱油面,一笼生煎包,一笼蟹黄包,五盒冰淇淋,八块甜点……食量完全可以媲美大胃王主播。
再看向自己这边,食量跟小骗子也差不离儿。
他吃了十二块煎牛排,六份海鲜焗饭,三份土豆煎饼,两大扎果汁……以及好几盘芝心薯球、酥炸虾之类的小食。
小骗子可能是还在生长发育期,外加天生的能吃,怎么吃都不胖。
至于他自己,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样能吃……难道是受小骗子影响?
不过除了能吃之外,倒是比以前感觉上还要健康有力、耳聪目明。
这段时间,他把小骗子抱进抱出根本不费什么劲,思维动作的速度最起码比以前快了好几倍,周围五米以内就算有一只虫子爬过也能听得清清楚楚。
只是每天吃这么多,肚子难免不可控制的又隆起了一些。
想到自己即将提前迈入中老年将军肚的行列,再看看怎么吃都依旧盘靓条顺的美少年小骗子,纪修远就总会感觉到有一丝淡淡的惆怅忧伤。
用过饭,纪修远把鸡骨头等垃圾收拾好之后,他的手机响了起来。
拿起电话,是纪修安打过来的。
“哥你知道吗,承业哥去世了。”电话彼端传来纪修安的声音。
听到这个消息,一时间纪修远陷入了沉默之中。
纪承业比他大三岁,在纪家这一辈儿的孩子里面,从来都是最不起眼的那个。
纪家人基因优秀,孩子们普遍漂亮可爱,就他捡着爹妈的缺点长,相貌普普通通,还是个小胖墩儿,长大了也没完全瘦下来。
这也就算了,毕竟纪家人不是靠脸吃饭的,但他的头脑同样不行,各方面的资质都平平。
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听话。
而这些年,纪修远跟他的几个叔伯势成水火,导致纪承业见他就绕着走,对他很是畏惧。
纪修远自然不会对纪承业有什么好脸色,但从内心来说,纪修远没有真正讨厌过纪承业,同时也没把这个堂哥怎么放在心上。
毕竟纪承业的野心能力都有限,只是大伯的应声虫而已。
可纪承业一直都很健康,没听说有什么病,又刚满三十岁而已,怎么说走就走了?
“他是怎么走的?”纪修远皱眉问。
“不太光彩,说是性窒息。”纪修安叹了口气后回答。
纪修远无语。
……知人知面不知心,没想到纪承业看着那样老实听话的一个人,私下里居然玩得这么刺激。
“听说他还有个三岁多点的小孩,是吧?”纪修远想了想。
“是的。”纪修安说,“孩子和他妈妈目前都在络城。”
“如果她们愿意和大伯那边脱离关系回凤城,就给那孩子纪家人应有的待遇。”纪修远的手指无意识敲着桌面,“如果不愿意回来,也送一笔钱过去,算是丧葬费,以及把那孩子抚养到十八岁的费用。”
“修安,这件事你去办。”
三岁的孩子什么都不懂,孩子的妈妈只是个普通主妇,没有参与到这些权势之争中,和纪修远并不是什么深仇大恨的关系。
而大伯那边已经被收回所有钱财特权,大伯母和纪承业的妻子都没有工作,靠着大伯和纪承业上班工作赚钱养家生活。
现在纪承业又身亡,大伯那边根本没办法给孩子一个好的成长环境。
如果孩子的妈妈不笨,就应该知道怎么选择。
纪修安答应之后,挂断了电话。
棠璃在旁边听得一清二楚,不过他只见过纪承业一面,而且纪承业那天还往纪修远的杯子里下毒,没有给他留下什么好印象。
纵是有些唏嘘凡人生命脆弱无常,到底没什么感伤,见纪修远放下手机,就凑过去笑着说:“走,我们去植物园散心。”
棠璃在伤口恢复期间,医嘱说不能成天窝在家里,每天最好出去散散步,进行适当的活动,才能有益身心。
于是纪修远先是带他在家里的小花园散步,后来又逐渐扩大范围,带他去市内的各大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游玩。
这正合棠璃心意。
纪修远怀着孩子,很适合去这些地方散散心。
现在天地灵气虽然不比从前浓厚,但多在风景优美的地方走动走动、多沾些地气,也是对胎儿们有好处的。
……总之,这是一场两人每天都会进行的互遛活动。
纪修远见棠璃这么说了,自然没有异议,当下就叫车出行。
纪修远小时候被绑架过一次,再加上他树敌颇多,出行非常注意安全,司机保镖向来是标配,一行人浩浩荡荡来到了植物园。
初秋的天气尚有些余热,纪修远和棠璃站在较为阴凉的植物园大门下面,像往常一样,等着保镖买票过来。
这个植物园的大门为了体现原生态,是由粗大、稍经打磨的原木搭建而成,中间挂着个一米高、四米长的厚重木牌匾,上面阴刻“凤城植物园”五个银色大字,两侧绿树参天,浓密如冠盖,很有些风雅趣致。
纪修远刚站在那里没多久,上方就传来一阵“吱扭吱扭”的响声,写着“凤城植物园”五个大字的厚重牌匾不知为何忽然滑脱,从十几米的高空处朝着纪修远当头砸落!
如果纪修远和棠璃是两个普通人,那么今天他们都绝对难以幸免。
但纪修远被半颗妖丹改造过身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不再是普通的人类。
他仰起头,在他眼里那块牌匾的下落速度,就如同之前孙伯手里跌落的花瓶。
纪修远当即打横抱起身边的棠璃,往旁边避开。
牌匾重重砸落在地上,发出“砰咣”巨大的响声,激起大片尘土,断成两截。
保镖们这才忙忙赶过来、面面相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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