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红叶云
火途城的冬天很少下雪,可此时天地间只有白茫茫的一片。年仅十五岁的苏诩来自更靠南边的永安,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见到雪。
可他并不喜欢这种看上去晶莹美好的东西,看似洁白无瑕,却不知埋藏了多少污垢。
他不喜欢这雪,就像他不喜欢这火途城。
“小郎君,你怎么还在这里?老爷正叫您过去呢。”
说话的是一个看起来有些灰头土脸的小丫头,像这样半大的女孩子,没有力气,没有姿色,都挣不饱自己的肚子,可也是走运的,至少暂时不用担心被人卖了。
苏诩像是没听见一样,整个人显得有些呆愣愣的。
一旁的小丫头吸了吸鼻子,着急的直跺脚。
“小郎君,老爷等着你呢,听说你娘也不大好了。”
苏诩转过头,眼神有些冰冷:“我娘只是有些受寒,我现在就去给她上山挖药。”
少年生的瘦骨伶仃,冷天里穿了一身粗布缝的短袄,下身的裤子更是单薄,冷风一吹,裤子裹在腿上,竟然显得空荡荡的。
他背上背着药篓子,里面还有一把割草用的小镰刀,连带一把小铲子。看来正如他所言,是要出城上山找药材。
来叫的小女孩冷的直打哆嗦,见他不肯走,又急又委屈:“小郎君,快和我回去吧,这里不是你们永安,这火途城的附近本来药草就稀少,更何况这大冬天的,什么也不会有的啊。”
少年的眼神里透出一丝绝望,继而又倔强道:“既然没钱买,那我就去找,总归能找到的。”
小丫头见对方不听,干脆上手去拉。
没想到这小丫头虽然年纪小,但是做的活计多,竟然有两分力气。
苏诩瘦瘦高高,但脸上瘦的都凹了下去,嘴唇此时也是冻的乌青,全靠一股子韧劲坚持着。本来就没有什么力气了,眼下被这小丫头一拉,竟然是踉跄几步,险些跌倒。
“小郎君,跟我回去吧,上山真的没有药材的,如果有的话,也早就被人挖走了。之前你出去找了那么多趟,还不死心吗?
快回去吧,我出门的时候,听老爷说,他有法子给你的阿娘治病了呢。”
苏诩眼神骤然一亮,露出欢喜的表情。可须臾后有变作失望,喃喃自语道:“他能有什么法子?他若肯给娘亲早些看病,也不至于病成现在这样。”
“真的真的,家里来了一个山那边的人,我偷偷听见,说是愿意出好大一笔钱,让老爷多留意呢。”
“‘山那边的人’?”苏诩来火途城也有好几年了,当然知道山那边的人是什么意思。他听说那些人最喜欢来火途城采买奴隶。
至于奴隶是做什么的,则是众说纷纭。有人说是做劳工,去挖一种黑色的石头。也有人说那些皮肉漂亮的会被卖去当玩物,就跟人养的猫猫狗狗似的。
苏诩大概知道山那边的人和自己不一样,他们看这火途城里的人,多半也和人看猫狗没有多大区别。
那些被卖的奴隶,偶尔也能传回一些讯息,也有极少数会重新回到火途城,但是已经被打上了印记,只是回来采买物资,早晚还是要回山的那边。
似乎被卖的人无论生死,都再也不能真正回来了。
苏诩对赵顺其实十分记恨,一恨对方接来自己和母亲,却不闻不问,乃至冷遇。
二恨赵奴儿最开始受寒时表征不重,赵家无人问津,以至于沉疴入骨,积重难返。
三恨赵顺连带自己母亲其他两名兄弟借着生意的名头榨干了母亲最后一点体己钱,以至于最后食不果腹越发虚弱。
不过虽然苏诩对自己的几个舅舅十分不满,但还谈不上有什么刻毒的怨恨。
此时听说赵顺找到了就自己母亲的法子,他面上说不信,但内心还是动摇了。于是,最终还是跟着赵家帮工的小丫头回去了。
赵老爷提起十五年前的那件事,面上似有懊悔。
他抬起袖子擦了擦并不存在泪水的眼角,长叹一声:“当时家里遇到了很大的难处,我的妹子又得了重病,急需大笔的银钱。
我那外甥也是孝顺,便自荐去了淅川。”
李松云眼中露出疑惑:“这去淅川与治愈他的母亲有和联系?”
赵顺脸上露出尴尬的表情,顾左右而言他。
“我那外甥夜算是以身相报,偿还了我妹子对他的养育之恩。”
红衣剑修插了一句:“听闻淅川近百来年,一直向中原购买奴隶。很多留乱的饥民甚至会主动加入,只要求一口饭吃。
这些奴隶身价很低,换来的钱估计在火途城买一副汤药都不够。
那另外一种天赋异禀,身姿面容都皎好的,便可能是千金难求了。”
李松云眼中更是不解,他实在想不出,一个普通的未经修炼的凡人,有何天赋,会让魔族甘愿花费重金。
红衣剑修笑道:“魔族天性放纵,六欲皆通。其中有一些似乎由为钟爱貌美的人身,想要花重金买来把玩也未尝不可。”
☆、第 47 章
言尽于此,在场之人均已经意会。
李松云微微皱起眉头,乜斜着看了萧晗一眼,眼神里有些责问的意思。
萧晗微微摊手表示这些事与他何干。
赵顺:“当时的确有淅川那边的人来火途城重金物色美貌的少年男女。
苏诩,也就是我那外甥,听闻此事之后,便毅然决定去淅川,以此换取为他母亲治病的药资。”
赵顺说的煞有其事,可除了李松云在一旁认真听着,其他两人都是一副不置可否的模样。
赵顺有将自己妹妹赵奴儿如何因缠绵病榻日久,最后回天乏术的事情交代一番。又说之前自己夫人去世前曾经有过一段时间的神志不清,语气神态有些像十五年前的外甥苏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