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郁等闲
昀昀:已经是个没爹没妈的可怜孩子了。
闲闲:有的时候更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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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权臣6
第一次见到祁燕陵,他脏得像个小乞丐。
不对。
他当时就是个小乞丐。
钟鸣在十三岁之前,都并不很把自己当钟家的人。
他父亲是个游医,心怀天下,见不得任何一个生了病的人没人医。
也不拘对方家境如何,只要是生了病的,他能救上一救的,他都会不遗余力的,救治别人。
真正的医者父母心。
他母亲是钟家的大小姐,有次外出游玩,染了恶疾,请遍了当地的大小郎中都束手无策。
最后被刚好路过的钟父给救了。
嗯,钟鸣的父母恰好都姓钟。
那会儿钟家正是如日中天的时候,按理说救了钟家的二小姐,定然是荣华富贵不愁。
可这个游医是个死脑筋,只觉得这万贯家财于他无用,他□□四方,银子多了,反受其害。
硬是只收了些药钱,就告辞走了。
年轻时的钟二小姐也是个暴脾气,只觉得这人不收她的钱,就是看不起她,病好了非要去问个究竟。
从此隔三差五的往外跑,跟这个呆子纠缠不休。
按照惯例,这一来二去,自然就喜欢上了人家。
钟二小姐自己也摸不清楚,是喜欢他救了自己,还是喜欢他心怀仁义,或许只因为他长得好看吧!
她常年跟着钟槐枝,看他救了无数的人,大大小小,老老少少,明明自己也只有绵薄之力,却格外悲天悯人。
“我只求问心无愧。”他这样说。
她本以为自己是不喜欢这类人的,可是见得多了,自己竟也生出了那么点医者的父母心,看谁都像嗷嗷待哺的孩子。
于是便跟着钟槐枝一起治病救人。
槐枝,是一种治疗心脏的药。
钟二小姐觉得,自己心脏大概也出了毛病,时时刻刻需要这种药。
好在钟槐枝人傻乎乎的,倒也不算真的傻。
看出了钟二小姐喜欢自己,自己也发自内心的喜欢对方。
没有扭扭捏捏,直接表达了自己的心意。
看起来斯斯文文的,本质上是个痛快人。
钟二小姐本来就不是什么寻常大家闺秀,径直答应了下来。
一对欢喜冤家就这样准备喜结连理。
但这件事,钟家不同意。
倒不是什么高门大户看不上寻常穷小子于是棒打鸳鸯的恶俗戏码。
钟槐枝是个老实人,一颗对二小姐好的心明明白白摆在那儿,钟家人也都喜欢这个老实人,愿意在京城给他开个医馆,让他帮助那些没钱看病的人。
问题是钟槐枝志不在此,他是想要学遍天下的医术,医遍天下的人。京城这地方,寸土寸金,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又有多少呢?
二小姐也觉得有道理,毕竟如果当年不是他四处游历,自己说不定都魂归极乐了。
可是中承俞不理解,他唯一的妹妹,他娇生惯养的妹妹,怎么能跟着去吃苦。
哪里有□□,哪里就有反抗!
两人一合计,收拾好东西,留了一封告罪的信,跑了。
二小姐就这么被拐跑了。
气得钟承俞差点叫人追杀这个兔崽子。
他爹更绝,对外说二小姐染恶疾去世了。
当然这些,私奔的人都不知道。
他们找了月老庙,没管那些繁琐的礼仪,拜了天地,就算是一辈子的夫妻。
然后一起四处学医,四处救人。
虽然说是一起,但其实是钟槐枝负责学医救人,二小姐负责赚钱养家。
是的,钟家的二小姐是个赚钱鬼才,无论经营什么,都稳赚不赔。
即使需要常常拿出钱来去救济别人,生活还是一直都处于中上水平。
过了两年,二小姐怀孕了。
钟槐枝怕她路途辛劳,也不再四处奔波,找了个靠山靠水风景秀丽的地方,从此安定下来。
他的确是心怀天下,但现在二小姐和肚子里的孩子就是他的天下。
直到钟鸣呱呱坠地,二小姐才敢写信通知大哥。
毕竟木已成舟,他们一家三口如今也过得好,钟家也没再说出什么反对的话来。
为了讨好他大哥,就决定他来给孩子起个名字。
反正夫妻俩都姓钟,姓什么就没有关系。
况且她大哥……
总之,算是给钟家延续香火。
“就叫钟鸣吧。”他说,“这么小就一股机灵劲儿,将来怕是要一鸣惊人的。”
虽然当了母亲,但钟二小姐还是小姐脾气。
习惯了跟着钟槐枝到处去游历,要她安定下来简直浑身没劲,反倒是钟槐枝,自认为天下人做的已经够多,更愿意留下来照顾她们母子。
钟鸣一两岁的时候,大概是私奔上了瘾,二小姐还经常丢下他们自己就跑了,钟槐枝赶紧去追。
钟鸣就被寄养在了他舅舅那里。
他没跟人说过,他自出生起就有记忆。
舅舅身边常年跟着另外一个男子,一身贵气,大概三十,不说话的时候,看似沉稳,其实性格却无比跳脱。
舅舅是个重规矩的人,对小孩子也一版一眼,也不管这么小的孩子,听不听得懂他说话。
如果那个叔叔出现就好多了。
讲不完的话,看似是在逗钟鸣,其实是在逗舅舅。
舅舅常常绷不住笑出来。
钟鸣现在都还记得,又一次,他讲:“前两天听下人说的,他们睡着大通铺,许多人一排排睡在一起,有个喜欢梦游的人。”
他坐在钟鸣面前,说到这,刻意扭头去看了看钟承俞。
又接着讲。
“有天晚上他梦到去地里摘西瓜,挨个挨个的拍过去,这个没响,那个也没响,唉,都没熟。”
“早上起来,人人脑门上都有一个巴掌印。”
钟鸣其实觉得不好笑。
但钟承俞却笑了。
不知道是笑点低,还是因为讲笑话的那个人。
四岁以后,钟鸣就好久没再见过这个人了。
钟承俞也更不爱笑了。
其实三岁开始,钟鸣就会和父母一起到处跑。
跑累了,就找个地方落脚,住上几个月,又天上都是脚板印。
逢年过节才会回钟家团个圆。
所以对钟家的归属感一直不重。
野惯了,钟家又是高门大户的规矩繁重,就更不爱回去了。
有一年回去的时候,才发现钟承俞不在。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也没人跟一个小孩子说。
过完年,一家三口又开始天南地北地疯跑。
就在这个过程中,钟鸣捡到了一个小孩,一个脏兮兮也可怜兮兮的小孩。
两三岁,瘦得只剩一张皮,看见钟鸣,眼睛发亮,好像饿得很,却不开口要东西。
那时候钟鸣也不过七岁,他们一家三口暂时住在一个边陲小城里,父亲去给贫民区的人看病,母亲去跟番邦的人做生意。
他从小就有主意,鬼精鬼精的,父母也不怕他被拐跑,倒没想过他会拐个小孩子回来。
二小姐回家看见一个瘦骨嶙峋的小孩子,心疼坏了,也没责怪钟鸣,赶紧做了顿好吃的,把他喂得饱饱的。
等知道他的身世,就更不会怪钟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