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阿辞姑娘
沈听弦觉得自己可能是眼花见鬼了,立马使劲了眨了眨眼睛倒退回去,然后和望向他的柳寻笙对上了眼神。
沈听弦觉得自己可能真见鬼了。
他为什么会在秦狰家里见到一个长头发粉T恤的长发美人?
柳寻笙模样是精致漂亮,但并不女气,如果他留的是短发,旁人见了他只会觉得他像是从漫画里活生生走出的绝色美少年,偏偏柳寻笙脑后披着如云瀑的长发,再加上他眸若清泉、眉目如画的精致面庞,便使得他看上去雌雄莫辨,叫人一时半会确认不了他的性别。
而这美人雪腮微鼓,像是仓鼠似的咀嚼着,沈听弦目光下移,看到了美人手里筷子夹着的半只煎饺,不禁开口:“你……”
“我?”柳寻笙手指指向自己,以为沈听弦是在问自己的名字,嚼了嚼咽掉嘴里的食物,笑着告诉他道,“沈先生你好,我是柳寻笙。”
柳寻笙这一出声,沈听弦就知道他的性别了——这美人是个男的。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秦狰什么时候认识了这么个人,还把人带到自己家里来了?
沈听弦神色复杂地看向坐在美人旁边手里捏着调羹一言不发脸色阴沉的男人,问他:“秦狰,这位柳先生是?”
沈听弦问问题的语气只有疑惑,没有其他情绪,可是秦狰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有种和柳寻笙偷情被人逮住了的错觉——甚至都不是错觉,几乎要成为事实了。
因为他根本无法解释柳寻笙的身份。
这和偷情被人发现的情况多么相似啊。
说柳寻笙是远房亲戚这个理由还能骗骗范阿姨,可沈听弦和他从小一起长大,秦家和沈家差不多也算是半个亲戚了,这个借口完全骗不过沈听弦。
他也总不能告诉沈听弦,柳寻笙是就是那盆昆山夜光吧?
第41章
这世上奇妙的事太多了。
对于秦狰来说,莫过于多年发小送他的一盆牡丹花居然变成了人。
而对于现在的沈听弦来说, 这世上最奇妙的事就是秦狰居然带对象回家了。
没错, 沈听弦觉得这个叫“柳寻笙”的人肯定就是秦狰的对象,虽然秦狰单身多年, 但这少年长得这么好看, 沈听弦觉得秦狰会动心也不是没有可能——漂亮的人谁不喜欢呢?
“老秦,不给我介绍一下吗?”沈听弦看好戏似的对秦狰挑弄着眉梢。
柳寻笙不主动说话,因为他不太会说谎, 只能和沈听弦一起朝秦狰望去,等着秦狰开口,毕竟他是一朵身份不能暴露的花妖, 秦先生见多识广, 还是让秦先生来说吧。
可是秦狰他能说什么呢?
说柳寻笙是他亲戚,不可能;是朋友,那还不如直接说是情侣呢。
“他是……”于是向来雷厉风行杀伐果决的秦狰, 头一次开口时有些犹疑。
“别说是个陌生人, 也别和我扯什么普通朋友远房亲戚的。”作为秦狰多年发小的沈听弦也知道秦狰可能会说的借口, 直接帮他讲完了, 还重点强调,“这件猪猪T恤可是我去年送你的愚人节礼物。”
秦狰:“……”
如果早知道沈听弦大清早会跑过来,那还不如直接让柳寻笙穿他的衣服呢,不过那样被沈听弦看见了也不见得就能说得清, 到底就是左右为难。
沈听弦直接把秦狰的沉默当成是默然, 啧啧感叹着:“我说你怎么一直不谈恋爱呢, 原来你搞基啊。”
“我不是,他是——”秦狰闻言立马否认,想着干脆就说柳寻笙是他新找的花匠,管沈听弦信还是不信。
结果沈听弦直接打断他的话,振振有词:“他是gay难道你就不是了吗?”
秦狰:“……”
沈听弦用伤风败俗的目光鄙夷地望着秦狰:“你们昨晚是一起睡的吧?居然还不承认,老秦你可真是坏透了啊。”
“不是的,沈先生。”柳寻笙还是有意维护秦狰的,他听见沈听弦误解了秦狰,便如实说,“我和秦先生就只有昨晚一起睡了,平时都是分开睡的。”
“哦~”沈听弦拉长了尾音,“你们昨晚才确定关系。”
秦狰觉得再让这两个人牛头不对马嘴的说下去,假的也要变成真的了,他把沈听弦搡到一边,正色道:“笙笙是我请来的新花匠,只是暂时住在我这里而已。”
“暂时?暂时是多久?”沈听弦想着秦狰这么大年纪了第一次谈恋爱不好意思承认,也不再逼他,“行行行,你不用再解释了,我信了。”
然而他脸上的表情分明在告诉秦狰他根本没信。
沈听弦拍拍秦狰的肩膀,语重心长道:“知道你这中秋过得好像还不错,兄弟我也就放心了。我也不留下来做电灯泡,你和你男朋……哦,花匠,好好吃早饭吧。”
说完沈听弦也迈腿跑了。
经过范阿姨和沈听弦这两波动静,秦狰觉得今天的早饭他是吃不下了,只有柳寻笙人变大了胃口也跟着一起变大,吃了整整二十个煎饺。
秦狰看着他T恤上绣着的白猪猪,还真感觉自己不是养了株白牡丹,是养了只白猪猪。
但既然范阿姨和沈听弦都已经发现了柳寻笙的存在,秦狰也省了他解释的功夫,一口咬定柳寻笙只是他请来的花匠。哪怕回头他就给花匠亲自购置了一堆新衣服,安排了新卧室,还把自己的旧手机连带手机号都给了所谓的“花匠”,秦狰还是坚定不移。
于是柳寻笙就只是换了个房间,就继续在秦狰的湖景别墅里过他白吃白住的生活了。
因为秦狰对外说他的身份说是花匠,但秦狰的花就两盆——一盆春剑兰一盆他自己,秦狰还都不给他照顾,春剑兰依旧放在书房,他的昆山夜光本体也还是放在秦狰卧室,都由秦狰每日照看着。
不过现在柳寻笙和秦狰就真是分房而睡了。
他的新卧室也在二楼,在书房隔壁,和秦狰的主卧中间隔了个大书房,先前的迷你别墅KTV和小衣服都用不了,但柳寻笙很喜欢它们,也舍不得扔,就把它们都搬到了自己的新卧室做摆件放着看。
而换了个新屋子睡觉,柳寻笙也没觉得哪里不习惯,除了新屋子的床没有秦狰屋里的床软,他还是更馋秦狰的床一些以外,其他地方都很好。
反倒是没了柳寻笙每晚睡前叽叽喳喳终于得了安静的秦狰,再次孤身一人睡在自己静谧的卧室中是,却觉得好像缺少了点什么似的。
晚上他洗完澡上床时,都会盯着落地窗边的昆山夜光发会儿呆——那是小牡丹本体,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小牡丹还是每晚都陪在他身边与他一起睡觉的。
可人就是一种永不知足的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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