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拾月光
白渐潇飞快地逃跑,其实他已经完全明白这些事情了。可他唯独想不通,那些明明一招手什么都有了,为什么非要和自己过不去呢?
成年的自己倒是可以解答这个问题。因为那些掌握权力的人就喜欢玩弄人心,让桀骜的人下跪,让骄傲的人认输,让抗拒的人服从,让自由的人恐惧。
而那样的下跪、认输、服从与恐惧,伴随了他的整个童年时代。
第54章 惊蛰与一些过往
要说有没有什么收获,那就是白渐潇学会了察言观色。他习惯于分析人的动机, 条分缕析地剥离出人的情感与欲望, 一开始这不过是一种本能的自我保护意识,不过后来已经演变为了一种近乎病态的观察人类的习惯。
他把这种习惯隐藏得很好, 直到那个男人回来。
在他15岁的某一天, 冯春采女士神采飞扬地宣布道:“潇潇,你爸爸打算跟我复婚了!”
白渐潇“嗯”了一声, 以表“关我屁事”。
现在冯春采女士是他的专属经纪人,她搬出了原来的房子, 手里捏着大笔现金和股票,还捧着一个蒸蒸日上的宝贝儿子。
很多童星小时好看,小脸肉嘟嘟的怎么看怎么可爱,然而一旦长大, 骨头的轮廓变得硬朗, 很少能维持小时候的颜值。白渐潇正好相反,他骨相生得好, 天生一副美人坯子, 越长大越显帅, 颜值增长稳中向好。
再加上他听话乖巧事儿少,吃苦耐劳不喊累, 不火简直天理难容。
冯春采女士打了个漂亮的翻身仗, 离婚十年, 她凭着儿子一路高升, 而丈夫却一如往日地失意落魄, 浑浑噩噩,约她出来的时候身上的西服都是十年多前置办的,褶子多得熨也熨不平,散发着一股樟脑味。
白渐潇跟阔别已久的爸爸吃了顿饭,回来开始写日记:
“冯春采女士今天喜气洋洋,打扮得像只飞上枝头的火鸡,因为在与白赫先生长达十年的拉锯战中取得了胜利。这不是阶段性胜利,而是最终胜利。本下金蛋的母鸡就是她的胜利果实。冯春采女士一顿饭补了三次妆,试图遮住脸上的皱纹,她已经不再年轻了。冯春采女士对白赫先生的爱,比对他的恨还要持久,因为白赫先生的落魄,这爱火燃烧得更加旺盛,恨不得踩着青春的尾巴,再给我造个弟弟妹妹……”
白渐潇看着青春期的自己写日记,忍不住想笑,这种煞有介事地阴阳怪气的笔调,也不知道是跟谁学来的。
日记的后半段是这样的:“白赫先生,仔细看来,很像一条狗。因为多年的吸烟喝酒与愤世妒俗,他身上洋溢着一股自生自灭的味道。他并不真的爱冯春采女士,从来都不爱,他只爱他自己。他回来是为了利用我,挽救他中道崩殂的导演事业。他看我的眼神,比看我妈都热烈。这么多年我与冯春采女士达成的生态平衡,就要被这个外来入侵物种毁灭了。”
原来自己讨厌亲爹,从这么早就开始了,白渐潇忍不住摸了摸自己头,真是个敏锐的孩子。
写日记的小白渐潇怔了怔,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摸头。他抬头看了眼书桌上的镜子,镜子诚实地回望他,没有任何异状。
白赫先生搬入了他们的大别墅,开始了一段丧权辱国且蜜里调油的生活。这两个自相矛盾的形容词都很准确,完全取决于从谁的角度看待这段破镜重圆的婚姻。
白渐潇毫不掩饰对父亲的敌意,几次搞到白赫先生恼羞成怒。他听到白赫先生问冯春采女士:“潇潇是不是讨厌我?成天冷冰冰的,和他说话也不理。”
冯春采女士故作惊讶地捂嘴笑道:“怎么会?我跟你说,那孩子只是表面上冷漠,但其实可亲人了呢。特别是半梦半醒的时候,像只小猫一样黏人。”
有这回事吗?白渐潇怀疑了一瞬,不过立刻决定把它当成是冯春采女士的亲妈滤镜。他睡觉从来都锁门,冯春采女士看到的是哪个次元的猫猫?
17岁那年,白赫先生筹拍了一部恐怖片,白渐潇义不容辞地担当了男主角。上阵父子兵,一时传为媒体佳话。
这部片子,名叫《惊蛰》。
故事很俗套。讲两千多年前,一个武士少年因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女人,被大王下令五马分尸。结果人是死了,分散的尸块竟然还会活动,大王惊骇,下令将尸体的各个部位放在了六个坛子里,深埋地下,并命方士写下符咒,将这些不祥之物封印起来。
时间流转,来到了现代社会,某个不得志的画家带着妻子搬回了老家。没住几天,他们就在院子里听到了奇怪的响动,妻子问那是什么声音,画家故作镇静地说,今天是惊蛰,是地下的虫子在鸣叫。
他挖开地底,发现了六个奇怪的坛子,还以为是什么宝贝古董,打开盖子一看,千年不腐的尸块就在恐怖音效中登场了。这些尸块重新组合起来,四肢虽不能再度与躯干连接,却飘在空中组成一个人的形状,少年睁开眼睛,还能说话吐息。画家夫妇吓疯了,经历了一系列报警、驱邪、搬家都无法摆脱这个奇怪的少年,只好勉强接受与他共生。
他们给这个活尸取名为“惊蛰”,给他套上画家的旧毛衣旧裤子,他很听话一点都不反抗,也不干啥咬人吸血的缺德事,只是智商较低,心智与5岁孩童差不多。
更加奇怪的是,惊蛰的到来使得画家时来运转,一直默默无闻的画作突然好评如潮,一时间开画展,办拍卖,受邀演讲,好事源源不断。画家这才发觉惊蛰不是什么邪神,反而是一颗福星,给他带来了好运,从此对他越发尊敬。
画家的妻子也一直当自家孩子一般照顾惊蛰,惊蛰也很喜欢她,甚至由此对画家产生敌意,在家里抱着老婆热炕头都变成了一件偷偷摸摸的事。画家暗中调查终于发现,他老婆居然就是两千多年前,惊蛰爱着的那个女人的转世,他俩这是再续前缘来了!
画家继续深入调查,发现惊蛰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老实,他就是最近发生的连环杀人碎尸案的元凶!惊蛰杀人的方式很奇特,会将人切成碎块,再通过吸取精血吸收人的智慧。不知不觉间,惊蛰已经不再是刚出土时懵懂的孩子,他变成了一个阴郁乖戾的高智商罪犯,一个拥有精致外貌的冷血杀手!
当画家发现其中猫腻之时,惊蛰也对他动了杀心,人鬼经历了一系列惊心动魄的搏斗,画家终于成功把惊蛰烧成了灰——他做了决心,情愿自己的画再也不值一分钱,也不愿失去自己的妻子。
惊蛰死后,画家发现自己的画还是那么卖座,原来根本没有什么鬼神的力量,他是凭借自己的才华走到了这一步,就这样,男女主人公长相厮守,迎来了大团圆结局。
在这部片子里,白渐潇饰演惊蛰。虽然是一个纯粹的反派,但是那阴郁诡谲的造型,配合他尚还稚嫩青涩的脸,以及宛若孩童一般天真又乖张的处事风格,竟然唤起了大批观众的奇特兴趣……
“关于这部电影,让我评价,只有一个字可说:屎。他充分吸收了国产恐怖片的优良尿性,特效音响无一不假,剧情逻辑统统喂狗……”影评往往会这样写,先臭骂一顿,最后峰回路转,“但我还是强烈大家观看,因为这部电影里,有17岁的白渐潇啊!”
人生有几个17岁?白渐潇至今还在为自己浪费了大好青春拍这部狗屎片而后悔。当时他仅仅是后悔而已,没有到后来一听到这个名字就犯生理性恶心的地步。
镜子里自己的整个人生浮浮沉沉,白驹过隙一般闪过,他记忆力很好,不用复习也记得每一处细节,白渐潇一直看得昏昏欲睡,这时候却提起了精神,他知道重头戏来了。
虽然忙着拍戏,但是他成绩一直保持得不错。19岁那年高三,他与父母爆发了争端。
与其说是迟来的叛逆期,倒不如说是一次深思熟虑的反抗,白渐潇想上大学,想读自己喜欢的专业,或者说他宁愿去乌干达原始森林里研究大猩猩,都不愿继续拍戏了!
冯春采女士对此不屑一顾,她连儿子在高三几班都不清楚,“你就算读书出息了,九九六工作一整年能拿几个钱?能超过一个手表代言吗?别蠢了,过来看看这个台本……”
高考成绩出来后,冯春采女士大吃一惊,她发现一半时间都缺课的宝贝儿子,居然考了一个吓死人的高分。
“X大给我打电话了,”白渐潇回到家,把包丢在沙发上,“专业随我挑。”
冯春采女士花容失色。
之后就是漫长的家庭战争,涉及(单方面)争吵,夫妻联合座谈,七大姑八大姨轮番炮轰,离家出走(出走方为冯春采女士),金钱诱惑,亲情绑架……白渐潇都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他说:“我又不是不演戏了,寒假暑假,还有等我毕业,我还是可以继续拍戏。”
话说得好听,19到23岁,谁都知道这段时间意味着什么,演员都拿青春当饭吃,人生中有几个四年可以浪费。
之后发生的一切,可笑却又顺理成章。直到志愿填写结束后,白渐潇才得知冯春采女士偷偷登陆了自己的账号,把自己的第一志愿从X大修改成了本地的一所戏剧学院。
白渐潇不吵不闹,收拾行囊飞去了美国,他一个哥们在洛杉矶玩地下乐队,整个暑假他丢掉了电话卡,在噪音震耳欲聋的地下室里,思考人生。
八月初,一个吸大.麻的吉他手割腕自杀了。那时候是白天,只有昼伏夜出的白渐潇一个人在,他捂着吉他手手腕上的伤口,血成股成股流下,无论如何都捂不住。
这群狂热的家伙都很难说有没有成年,他们在夜里扫荡琴弦,敲打键盘,在喧嚣的音乐里宣泄欲望,他们歌唱死亡,也歌唱生命,当嘶哑的歌声难以为继,就以最惨烈的方式结束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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