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楚氏十六戒
第276章 剧本十三·庸世入病·十三
在怪物环伺的危险雨夜中,侯立谢没有逃出多远。
他只是拐过了两个街角就停了下来,从巨型黑影身上滚下来,将释梵平放在地上,半跪在释梵面前,顶着雨喘着粗气。
他身后的黑影微微躬身,似乎想替他遮挡暴雨。可是它的动作无济于事,雨滴穿过它半透明的庞大身躯,仍旧砸落在侯立谢身上。
侯立谢并没有注意到身后发生的一切,他满脑子只有一件事。
那就是,他的夙愿终于要实现了。
侯立谢在改名叫侯立谢以前,使用的名字一直是“侯群峰”。
他出生在内地偏远县城郊外的山村里,父母都是大字不识的农民,就这半文不文的名字,还是路过的算命先生给取的。家中砸锅卖铁供他去读书,他一直以来也认为读书是改变贫穷的命运的唯一途径,因此对一切文字都有一种痴迷的热爱。
读书的时候他每天要走二十里路去县城上学。边走手里边拿着笔记本子翻看,一旦冒出什么灵感立刻就在田埂边上蹲下,垫着石头记下来。几年积攒下来,零零散散写了不少散文小说。
他周围的同学都和他是差不多家境出身,往往读完了小学或者初中就要辍学回家帮干农活,偶尔翻翻他写的东西,也多半是当做聊天笑侃的谈资,从来没有人认真看过。
他总是觉得自己与周围这些人格格不入。
初中最后一年,他给省里举办的作文奖投稿,被评了特等奖,被保送到县里最好的高中,还给了一笔奖学金,不用像大部分同龄人那样回家务农。在城里的高中,他第一次遇到了一个愿意认真看他小说的读者。
侯群峰他们班的班花父亲是个爆发户,在县里开钢材厂,本身没什么文化,说话也很粗鄙。班花自诩是读了书的女孩子,因此不太看得起自己的父亲,反而对有文学才气的男孩子有特别的好感。
她每天下课都会来找侯群峰,问他要他上课时偷偷写的更新看。班花的人缘很好,因此带动班上其他同学都对侯群峰友善起来。那是侯群峰人生记忆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成绩上等水平,有漂亮活泼的女孩喜欢,同学们都夸他小说写的好,将来一定会成为大文豪。
他总是情不自禁地想象,自己写的小说马上能出版成书,迅速红遍大江南北。然后开签售会、改编影视作品、译成外文发行海外,成为举世瞩目的文豪。最后在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典礼上,他会站上领奖台,优雅而不失谦虚地发表自己的获奖感言:“艺术来源于生活。我所做的一切工作,不过是借文学的技巧将自己在生活中观察到的现象表达出来,以期引发大家的深思。在此我要特别感谢我的太太,是她从年少时期以来一路不离不弃的支持,才造就了我今日的成功。”
那时已经嫁给他多年的班花,会带着他们的孩子坐在台下,眼含热泪地为他鼓掌。
他的梦想在高考结束那年夏天破灭了。
班花的父亲知道了他们交往的事,不满侯群峰贫困的家境,严厉禁止班花和他继续往来。
侯群峰一开始并不知情,只是奇怪为什么班花忽然不再联系他。
直到他去县里快递站拿录取通知书那天,他刚刚拆开信封,从里面拿出心仪名校中文系的录取通知书,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被人强行拖走,押进一栋小洋楼里。他才知道班花因为和他谈恋爱被她父亲禁足在家,已经绝食了两天,哭着喊他们之间是真爱,如果父亲不同意他们在一起,她宁可死。
父亲妥协了。
他叫手下的员工带来了侯群峰,告诉他自己膝下只有班花一个独女,不可能让女儿嫁到一个贫困户里去受苦。他可以接受女儿和侯群峰结婚,但侯群峰必须入赘,将来他们的孩子跟母姓。同时侯群峰也不能再去城里读大学,必须留在乡下和岳父学习打理工厂的运转,继承岳父家里的钢材厂。
侯群峰脑子里嗡嗡作响。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班花家的,也不知道自己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去名校读中文系,然后当一名作家,是他从小到大的渴望。可是读名校需要的学费、城里高昂的生活费,是他的家庭负担不起的。光是送他去读高中家里已经欠了许多外债,他下面还有两个弟弟,也到了该读书上学的年纪,还凑不出学费来。
如果他答应了班花父亲的要求,娶一个家里有钱的妻子,接手岳父的产业,这一切都不再是问题。他可以少奋斗二十年,很快成为家乡人人羡慕的青年企业家。坐拥娇妻爱子,家财万贯,简直是人生赢家的典范。
可是他真的甘心吗?
思想斗争许久,他一时想要决绝地放弃班花父亲抛来的橄榄枝,舍下这段有缘无分的爱情,勤工俭学去追求自己的梦想。一时又想按捺下自己对坎坷未来的向往,忠诚于眼前的困窘,接受平平无奇但是一帆风顺的富裕人生。
他恨不得把自己分裂成两半,一半能选择这个,一半能选择那个,这样就不用在现实和梦想的矛盾中来回摇摆,痛苦不堪。
他最终还是决定,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弃自己长久以来的文学之梦,明天就去向班花的父亲说明决心,于是在昏昏沉沉中睡去。
可当他再次醒来时,却发现自己站在街上,穿着干净的名牌休闲服,拿着崭新的手机。班花笑着挽着他的手,喊他老公,叽叽喳喳地问他订婚宴打算邀请哪些同学来参加。
他一脸茫然,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敷衍地应答着班花的话,他才在对话中了解到,在自己失去意识的这段时间里,他答应了班花的父亲放弃去读大学,为表决心甚至当面烧了自己的录取通知书,定下了举办订婚宴的时间。从这年暑假开始他就要逐步学习接手钢材厂的运营,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和班花结婚,一生成为替这家人打工的附庸。
怎么会这样?
他不是决定好不顾一切困难,要去追逐理想了吗?
他脸色差极了,和班花道别之后,冲回家开始研究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他穷尽了自己的想象能力,调动所有的知识,用各种手段试探自己,终于发现了一个令他不敢置信真相。
他患上了人格分裂。
在他身体里,出现了个性与他截然不同的第二人格。
第277章 剧本十三·庸世入病·十四
第二人格同样自称侯群峰,是在激烈的思想斗争中,做出了另外一种人生选择的他。那个侯群峰决定接受现实,放弃理想,入赘班花家里继承工厂,同时赚钱给自己家补贴家用。
这个副人格显然比主人格来得清醒果决,他知道主人格对写作的热爱,为了彻底斩断他继续读书的念头,干脆地烧掉了自己的录取通知书,并以最快的速度定下了婚事。
侯群峰对着镜子和那个自己对话,他疯狂地打砸镜面,质问那个侯群峰凭什么毁灭他的梦想,那个侯群峰只是冷冷一笑,说:“看看家里现在是什么情况,你居然还有脸说自己要去读书,你有没有良心?连自己都养不活,还谈什么梦想,不觉得可笑吗?”
那个侯群峰说:“想写小说什么时候不能写,一定要读大学吗?如果你真的那么爱写小说,当然可以做到一边挣钱一边兼顾写作。如果工作了,成了家,就写不了小说,那就只能证明,你对写作的热爱,都是假的。”
侯群峰真想杀了他,可是他知道那个他说的都对。
他只能忍气吞声接受了既成的事实,可他绝不愿意和那个向生活低头、甘愿入赘富贵人家的男人共用一个身份,他觉得他庸俗而且恶心。他另外给自己取了一个笔名叫“侯立谢”,既顺口好记,又极尽嘲讽之态。
白天侯群峰去工厂上班,晚上侯立谢就在家里对着电脑码字。他心里充满了对侯群峰的怨气,恨他没有骨气毫无尊严,恨他不让自己读大学,恨他毁掉了自己的梦想。他再也写不出充满灵气与洞见的文字,小说成了他发泄情绪的战场。
几年来,他沉迷于网文,尤其是赘婿,复仇,都市异能这种爽文题材。他写一个男人入赘豪门却被百般羞辱,最终毫无体面地惨死在妻子手中,此时一个睿智的灵魂从异界而来,在这具身体里觉醒,打脸妻子、脚踏岳家,成为都市兵王最终走上人生巅峰。以此来映射他对现实中一切遭遇的不满,也对侯群峰实行幼稚的报复。
他的小说引起了不少读者的共鸣,于是小火了一把,同时收到了一个叫复苏市论坛的文学网站的签约邀请。在编辑的指引下,他很快入驻网站,签约成为白金作家。
网站的宣传为他招揽来了大量人气,他拥有了不计其数的收藏、订阅、推荐、回复,冲上金榜,小说出版成册,评得网络文学奖,最终受邀参加年度文学盛典。
在他错过人生最关键的抉择,失去无数重要之物后,他终于殊途同归,走上了自己期盼的人生成功之路。
去参加盛典前一夜,他心情极好,借着酒意,难得对着镜子说了很多话。他得意洋洋地向侯群峰炫耀自己的成就,大声嘲笑侯群峰是个没有理想的庸人。
他也听说了很多和侯群峰有关的事。包括当年的班花如今侯群峰的妻子,在读完大学之后和侯群峰结了婚,可是洞房都没有就继续回去读研究生了。
她学历越来越高,眼界越来越开阔,再也瞧不起当年那个写幼稚小说的同班男生。她只对学校中受过高等精英教育的学神和教授怦然心动,每次回家都要挖苦侯群峰,说他已经沦落成和自己父亲一样无知的庸俗商人,语言粗鄙、满眼铜臭。如果不是因为父亲已经将家产交给了他,她绝不会和这样一个人结婚。
侯立谢听了,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哈哈大笑。婚姻和金钱,那是俗气的钢材厂老板侯群峰的人生,又不是他知名作家侯立谢的,有什么可气?他甚至觉得幸灾乐祸。
心情大好,他不禁多喝了二两小酒。等他从宿醉中清醒,才发现已经错过了文学年会和颁奖典礼。
他看到了视频网站上传的年会录播,顶替醉酒昏睡的他,一身西装革履的侯群峰站上了他的领奖台。那个厚颜无耻的男人,面对他的观众,接过了他的奖杯,拿着他的话筒,露出了优雅而不失谦虚的微笑。
“艺术来源于生活。我所做的一切工作,不过是借文学的技巧将自己在生活中观察到的现象表达出来,以期引发大家的深思。”侯群峰大言不惭地说出了他准备好的获奖感言,“在此我要特别感谢一个对我很重要的人,没有他,就没有我今日的成功。”
台下的记者和观众们热烈鼓掌,众说纷纭,猜测他口中那个“重要的人”是谁。有的是说是将他挖到复苏市论坛来的编辑,有的说是他青梅竹马的发妻,有的说是他最好的基友王德发。
只有侯立谢快要气疯了。
他踉踉跄跄地冲向厕所,期间撞到了半开的抽屉,将它带翻在地上。他看见了一份精神疾病治疗的诊断书飞出来,侯群峰背着他去看了精神分析师,询问双重人格的治疗方法,企图抹杀身体中的副人格。
他抓着这份诊断报告,冲向厕所,拳头狠狠砸在镜面上。手背被砸裂的镜面划破,血渗进裂缝里,他看见镜中男人的面孔,他再熟悉不过,却又如此陌生而冷漠。
“去你妈的精神分裂!你是什么东西,算个刁毛啊?!”他声嘶力竭地咆哮,对侯群峰破口大骂,“你害我读不了大学,抢了我老婆,我都忍了……可是你凭什么,你凭什么?!”
“我这是我自己写的书,你凭什么说是你的作品?”
“这是我拿的奖,我的晚会,你凭什么冒名顶替我去领啊?!”
“你凭什么毁灭我的梦想,篡夺我的人生?我他妈才是主人格,我他妈的才是侯群峰啊!!!”
侯群峰在镜中,用充满怜悯的眼神看着他,摇头叹息。
“我替你去领奖,是因为传统产业资金周转速度太慢,新媒体、网络娱乐、IP产业是现在的朝阳行业,来钱快,我有意往这个方向发展。”侯群峰说道,话语之间充满着一个优秀的年轻企业家应有的理智和成熟,“新锐网络文学作家的身份有助于我打入这个圈子,了解市场情况。况且你和我本就是同一个人,谁去领奖,有什么区别吗?”
“我和你才不是同一个人!”侯立谢满脸泪水地大吼,“你是你我是我,我写小说是为了梦想,又不是为了挣钱!别他妈拿你那点臭钱来玷污我的理想!”
“可是没有我那点臭钱,你早就饿死了。”侯群峰说,“当年也不是我烧了你的录取通知书,是你本来就没钱读大学。要不是我挣钱养家糊口,你现在要么在大街天桥底下乞讨要饭,要么在地里除草插秧,哪来的电脑手机码字,嗤。还写小说?”
“你有什么不是我给的,有什么脸凶我?”
“你还是醒醒吧。梦想很好,但都是空的。这个社会上,只有钱才是真的。写小说只有死路一条。”
侯立谢愤怒到了极致,脑子里一片空白。
他茫然又绝望地想,人的理想明明那么宝贵,为什么不能当饭吃呢?
如果世界上有某一种存在,是命运也好、是神明也好,即使一生只能显灵一次也行,他有一个强烈地想要实现的,想到疯掉的愿望。
他想要让这个世界衡量价值的标准不再是金钱,而是理想。
让有理想而特立独行者富有且高尚,庸俗之人在贫贱中消亡。他想要所有人都能向上而不必妥协,要那些心怀希望者能够被看见,他们正在人群中发光。
让他能够昂首挺胸,作为一个心怀梦想者,骄傲光明地活下去。
至于那个庸俗的侯群峰,就让他去死吧。
第278章 剧本十三·庸世入病·十五
或许真的有上天存在,祂听见并回应了侯立谢的祈祷。
在文学奖被侯群峰冒名领取、和侯群峰彻底闹掰之后,侯立谢莫名闯入了这个名为《世间》的游戏世界。
《世间》的世界,物质并不匮乏,所有人通过作品的水平以及在剧本中推动和破解情节的能力评价高低,分配资源,获得荣誉,简直就是他理想中的世界。更美妙的是自从他来到《世间》之后,他视之为生死大敌的侯群峰,再也没有在他面前出现过。
至少在暴雨落下之前,都是这样的。
在下雨之前,他感染上了复苏市流行的高烧昏迷病症。病愈之后,他的肩膀两侧总是莫名地酸痛,好像压着什么重物。一开始,他还以为是他常年坐在电脑前码字导致的肩颈僵硬,但是这种疼痛越来越明显,逐渐蔓延到了背上。
下雨那时,他正出门买东西,被一个小孩指着肩膀问,叔叔,你肩膀上骑着的人是谁?
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撞鬼了。
家乡在乡下偏远山村,流传着许多风俗迷信故事,侯立谢本来就从小怕鬼,被这样一说,更是吓得飞起来。他就近找了一面反光的玻璃门一照,倒影中果然有一个轮廓和他一模一样的男人,骑在他肩上。他立刻意识到这就是侯群峰,一种恐怖的猜想在他脑海中浮现出来。
会不会根本没有什么双重人格,侯群峰根本就是一个寄宿在他身上,想要篡夺他人生的厉鬼?!
他差点被自己的猜想给吓疯,满街乱跑,浑浑噩噩地混过了复苏市异变最初的几天。他肩上的黑影越长越庞大,形状越来越狰狞,紧紧压迫着他,让他精神失常。这才有了之前他在街上疯跑,最终被霜傲天遇到,并带回地铁站来的那一幕。
加入霜傲天的幸存者小队,并得知队伍中有释梵这样一人的存在之后,他才终于恢复了理智,重新开始思考。
现在看来,侯群峰的存在是病异的一种。进食释梵的身体可以压制病异,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
只要他吃下释梵,就可以永远解决掉寄生在自己身上的侯群峰?
他忍着恶心和恐惧感,试图和变成怪物的侯群峰交流,侯群峰竟然真的能对他做出简单的反应。趁众人争夺释梵之时,他躲在一旁说服侯群峰,帮助他抢走释梵,他会用释梵解决侯群峰变异成怪物的问题,让他恢复本来人类的形状。
一切展开都很顺利。趁不见寒和苍行衣、霜傲天、王德发三伤俱败之际,他见缝插针,夺走了释梵,成为最大的赢家。
现在就是最后的时刻了。
他喘着粗气,贪婪的目光在释梵身上舐过,从头到脚,没有放过一寸。
这真是天赐的良机,他的噩梦终于要彻底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