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罪者2 第129章

作者:吕吉吉 标签: 强强 年下 业界精英 正剧 推理悬疑

或许人们都有一种错觉,只要罪犯落网,案子就算尘埃落定,直接就能进入检方起诉,法官定罪量刑的阶段了。

然而事实上完全不是这样的。

当詹慕闲吞下大量的地高辛和倍他乐克的时候,那个穷凶极恶的连环杀人犯明显是下定了决心要自我了结的。

然而他没能死成。

在鬼门关前走过一遭后,詹慕闲不知怎么忽然就“想通”了。

他“想通”的不是如何认罪忏悔、供述犯罪事实,而是既然死不了,那好死不如赖活,他就偏偏不想死了。

当然,以目前警方掌握的证据,二十多年前的三桩案子姑且不论,至少王乐娟和杜鹃两姨甥的命案,他是凶手的事实已铁板钉钉,人证物证俱在,且不仅是“有”,还非常“全”,在完整的证据链下,就算他死鸭子嘴硬宁死不招,判他挨颗花生米是绝对没问题的。

因此,在面对警方列在他面前的一桩桩证据时,詹慕闲的反应非常配合,几乎是有问必答,不仅交代了谋杀王乐娟和杜鹃的犯罪经过,还附带了大段大段的心路历程——如何痛苦、如何无助、如何挣扎,又如何坠入犯罪的深渊——总而言之,就是要将自己塑造成一个在社会重压下苦苦压抑自我,在饱受精神折磨后最终酿成大错的苦情中年男人。

不过市局的刑警们当然不吃他卖惨的那一套。

他们想知道的只有詹慕闲是如何杀死王乐娟和程娟娟两人的。

根据詹慕闲的交代,在认识了王乐娟后,他发现对方就是当年和自己的哥哥谈过恋爱的笔友,进而萌生了复仇和爱慕混杂的复杂感情,遂主动与对方深入接触,并策划如何报复。

就像柳弈和戚山雨曾经推测过的那样,詹慕闲诱哄王乐娟下载了一个“小众”又“时髦”的交友APP,好避免在一些常用的软件上留下两人频繁交集的信息,并在交往中逐渐赢得了王乐娟的好感,成为了她的暧昧对象。

案发当日,詹慕闲早早就在王乐娟所住的单元楼外盯梢。

保姆刚刚出门买菜,詹慕闲就带着加了大量倍他乐克和地高辛的“保健品”登门了。

王乐娟给他开了门,并在他的哄骗下,毫不设防地就喝下了那瓶加了料的保健品。

半小时后,药效上来,王乐娟捂住胸口,难受地脸色发白,詹慕闲假意把她搀扶到床上并替她“叫”了救护车,实际上却是冷眼旁观王乐娟愈来愈痛苦,没挣扎几下就咽气了。

确定王乐娟确实死了以后,詹慕闲收拾干净自己来过的痕迹,并用他做的强磁仪破坏了王乐娟的手机,却没注意到就在旁边的电子闹钟也一起遭了殃。

他是个兽医,对各种药物都有一定的了解,而且还特地为此做了大量的研究,因而笃定王乐娟的死状像极了心源性猝死,120的出诊医生在听说对方近期有严重的心梗和心脏手术病史后,一定不会怀疑死因有可疑。

只要医生如此判断,杜鹃和保姆也大概率不会质疑,只要死亡证明下来,遗体拉到殡仪馆一火化,那么她体内那些过量的药物就无迹可寻,永远也没人能证实她是被谋杀的了。

至于杜鹃,詹慕闲给出的杀人理由是,姑娘和她的姨妈长得很像,不管是名字还是性格,都完全符合他哥当年迷恋的清纯小白花的形象,于是他便产生了扩大复仇的欲望,将罪恶之手伸向了完全无辜的女孩。

杜鹃先前就见过詹慕闲,知道对方是姨妈最近新认识的好友。所以当詹慕闲以“想要出席王乐娟的遗体告别式”为理由与她取得联系时,姑娘根本没有一点儿警惕心,很轻易地就答应了。

第141章 5.Mulholland Dr.-48

根据詹慕闲的交代,他在计划谋杀王乐娟时,也在策划如何在不引起任何人注意的情况下杀死杜鹃。

与本身就有严重基础病的王乐娟相比,杜鹃年轻体健,很难伪装成急病而亡。

不过在王乐娟死后,杜鹃就只有一个人了。

她在本市没有别的关系紧密的亲戚,朋友也不多,詹慕闲认为,只要把她的死伪装成一场合情合理的意外,应该就没人会追究了。

于是他便故技重施,在杏滘村附近物色了一处鱼塘,那儿地处偏僻,白天都几乎没有路人经过,晚上更是人烟绝迹,而最妙的是,那鱼塘还有一个镜头位置“刚刚好”的摄像头。

如果是在一处完全没人的地方出事,警察还要费力排查是失足落水还是有人把她推下去的,但如果有个摄像头“正好”拍到杜鹃掉下去的那一幕,就能证明她身旁无人,迅速结案了。

他锁定的鱼塘的监控只能拍到摄像头底下直径十米左右的范围,且这十米一半是水域,一半是陆地。

换而言之,只要作案时詹慕闲保证自己距离杜鹃一米以上,他就不会被摄像头拍进去了。

那么,怎么样让杜鹃看起来像是自然落水呢?

关于这点,詹慕闲坦白说他想了好几个方案。

直到有一次,杜鹃随口透露自己在做心理咨询,医生还给她开了安眠药之后,詹慕闲便想到了一个计划——让她在吃了安眠药后大量饮酒就行了。

酒精和大部分安眠药都有协同作用,在药物作用下,“醉酒”的症状会被放大,人很容易出现定向力障碍、手脚震颤、平衡不稳等症状,完美符合詹慕闲的计划。

万事俱备,詹慕闲以“游玩散心”和“纪念王乐娟”为由,把杜鹃约到东湾区吃她当年和姨妈一起吃过的美食。

詹慕闲长得面善,对女孩儿来说也是能当她爹的年纪了,再加上两人约见的地方是大中午的正正经经的农家乐餐馆,杜鹃根本没有感觉到危险,甚至没想到要和哪个好友报备一下自己的行程。

从鑫海市市中心到东湾区要差不多两个小时的车程,杜鹃自己没车,于是詹慕闲很自然地提出开车来接她,杜鹃也欣然答应了。

车上,詹慕闲故意以“车子比较旧,空调不是很给力”为由,把车内气温控制在二十八度左右。

果然,上车没多久,杜鹃就因为出汗而感到口渴了。

这时詹慕闲再告诉她,后座有一箱矿泉水,你觉得渴可以拿来喝。

如果是普通情况下,交情不深的异性给递了一瓶水,杜鹃可能还会产生一丝丝的警惕,但她看到的是大半箱水,随便她自取,于是她就放心了。

然而她没想到的是,詹慕闲正是算准了她的这个心理,在半打矿泉水里都动了手脚,不管她选的哪一瓶,都是百分百的概率。

果然,喝了水后没多久,杜鹃就睡着了……

“因为杜鹃说她不喝酒,所以我给她插了鼻饲管打算硬灌……”

在交代犯罪事实时,詹慕闲如此坦白道。

不过可能是安眠药药效过了,或者是喉头异物感实在太难受了,在插管的过程中,原本昏睡的杜鹃居然醒了过来,开始剧烈挣扎。

对此詹慕闲倒是早有准备。

他将女孩藏在后备箱里,带回了周末无人值守的兽医站,用纱布缠住姑娘的手腕脚腕后,在把她绑在了治疗床上。

审问的警察问他:“你知道那根鼻饲管的顶部断了一截吗?”

詹慕闲摇了摇头。

他们兽医站的鼻饲管都是给各种动物用的型号,他自己都说不清那套过期了老长时间的鼻饲管是什么时候的剩货了。

反正杜鹃也是要死的人了,包装是否过期,内部有无污染,会不会引起感染之类的问题根本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直接怼进去就完事了。

然而正是因为他这生疏的技巧、粗暴的操作和早就该淘汰的老化的管子的三重debuff作用,才在杜鹃的遗体上留下了引起柳弈注意的重要线索。

总之,在给杜鹃用鼻饲管灌了酒后,詹慕闲把“喝醉”了的女孩子带到了他早就物色好的鱼塘附近,等着人自己醒来。

四个小时候,杜鹃醒来,看到詹慕闲,吓得肝胆俱裂,踉跄着起身就要逃命。

听到这里,警察又提出了一个问题:“你怎么肯定她一定会往鱼塘跑?”

詹慕闲回答:“因为只有那儿有光。”

鱼塘拉了电,有稀疏的几个灯泡,是深夜里离女孩儿最近的光源。

于是杜鹃就像扑火的飞蛾般朝着光跑去,却在酒精和安眠药的双重作用下跑得踉踉跄跄,根本无心注意脚下的情况。

结果就如詹慕闲所料的那样,她最后一脚踩空,掉进了池塘里,连挣扎都没挣扎两下,就如同枰坨入水,沉入了黑暗之中。

警察又问:“那假如她没掉下去呢?”

“开弓没有回头箭。”

詹慕闲摇了摇头:

“我在附近还物色了另一个没有监控的池塘。如果杜鹃避开了没掉下去,我就在她出了监控范围后抓住她,然后把她带到另一个池塘那儿推下去。”

###

詹慕闲在交代杀害王乐娟和杜鹃的犯罪经过时态度十分配合,但换到二十二年前的旧案时,他当即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装傻到底,问什么都是否认三连,说得最多的话就是“我没有”、“我不是”和“我不知道”了。

他打的是什么心思,市局那些惯于和犯人们打交道的刑警们还会看不出来吗?

詹慕闲想的就是个“拖”字。

本来以他的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就算不去追究二十多年前的三桩旧案,光是王乐娟和杜鹃的两条人命就要吃枪子了。

然而不是说反正都是要毙了的,就能不管他当年还干过什么了。

有一部分的连环杀人犯就曾经利用过这一点,在案件审完了准备进入诉讼程序的时候,忽然来一个“警察同志我还有犯罪事实要交代”,然后跟挤牙膏似的将当年他干过的旧案“挤”出一些细节来。

这样警察就得跟着他提供的线索重新追查,公诉和审判的时间也要随着新证据的加入而延后……

……

有一些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围观群众都觉得明明犯人早就抓了,怎么还要审上那么久,一年两年三年甚至拖了好几年的,难不成是有人在玩忽职守,只吃饭不干活吗?

其实审讯流程很长的案子里很大一部分的情况,是因为越是复杂的案子越容易拔出萝卜带出泥,一个犯人可能同时牵扯进好几桩刑事案件里。

为了给每个受害人及其亲朋好友一个交代,不能只逮着一个案子就把人给处置了,而是要尽量将能查的都查了——这期间所要耗费的时间和精力,绝对不是简简单单一两句话能概括完的。

如果詹慕闲真打算用旧案拖着,那三桩案子四条人命,足够他隔三差五来回折腾市局的警官同志们老长一段时间了。

沈遵当然不允许这种无赖罪犯为所欲为。

于是这段时间,专案组几乎投入了百分之百的心力调查二十多年前的三桩旧案,连带着柳弈他们法研所也不得消停。

###

或许正是应了那句“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老话,在詹慕闲竟然是连环杀人犯的劲爆新闻在杏滘村传开了之后,一直被他老实忠厚、勤勉尽责的假象蒙蔽了的双眼的村民们惊呼上当之余,也有人事后诸葛亮地察觉到了詹慕闲平日的一些异常。

一个当年做过天然气销售代理的村民主动找到了专案组,告诉他们,在张家的火灾案前,詹慕闲曾经来他们这里买了整整六罐瓶装天然气,说是要请客用的,火灾后没多久又把空罐子还了回来,同时还附带上了保存了整整二十九年的购买和还罐记录,上面还有詹慕闲的亲笔签名。

接着又有一个现在已经退休,并随儿子一家一起迁往市区的老人给派出所打了电话,说自己从前在杏滘村当过一段时间的村医,他可以作证,他曾经亲眼看到詹慕闲偷偷拿过麻醉药等违禁药品。

……

在整合了许多村民的证词之后,警方基本上已经能还原当年那三起命案的犯人就是詹慕闲的事实了,只差更有说服力的“物证”了。

终于,杏滘中专的一个校友提供了当年她拍下的一张照片。

那位校友当年也是校园歌手大赛的参赛者。她还记得淹死在池塘里的唱歌很好听的林美娟。

上周末,校友在翻旧相册时找到了一张照片,那是她穿着演出服在学校操场拍的纪念照,照片的背景有一个穿着灰蓝色工作服的年轻男子——正是年轻时的詹慕闲!

而令警官们感到非常惊喜的是,詹慕闲当时推着一辆小推车,推车上还有一个体积看起来相当不小的木箱子——足够藏进一个身材娇小的女孩儿了。

更妙的是,这照片右下角还有相机自带的时间,199×年10月11日,正是发现落水的林美娟的遗体的前一天!

警察带着照片去寻人辨认,很快就有人指出这是村委以前用过的推车,因为笨重且老化严重,直接丢在仓库里已经好多年没见过了。

于是警察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把两台同款旧推车从仓库里拖了出来,送到法研所进行检查。

众人从车轮缝隙里清理出了大量的垃圾和灰尘,其中就有许多头发。

法医们将头发拿到放大镜下检查,发现绝大部分头发是自然脱落的,不带毛囊无法进行DNA对比,但有那么少数几根的根部居然还有未完全腐败的毛囊,在一跑DNA,竟然真有三根是属于林美娟的!

至于在废弃陶窑作坊的仓库里挖出来的白骨化的遗体,不必家属来辨认衣服的样式,柳弈他们将遗体带回法研所一检查DNA,很轻松地就证明了这具骨殖正是失踪多年的程娟娟了。

同时,柳弈他们还在遗体的鞋底找到了一张透明胶带。

这张胶带上除了属于死者的唾液之外,还留有两个清晰的指纹,正是詹慕闲的!

通常情况下,指纹很难在物体上保留很长的时间,就更别说遗骸还曾经被埋在了水泥里,已经烂得只剩骨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