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罪者2 第209章

作者:吕吉吉 标签: 强强 年下 业界精英 正剧 推理悬疑

“对啊!”

少年几乎要尖叫起来:“我真、真没见过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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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星期日。

下午三点二十五分。

原本今天是休息日,但因为出了车荣华车老板别墅的杀人案,柳弈这几天一直在加班。

虽然负责带队勘察命案现场的是科里的二把手冯铃,但两具遗体拉回法研所后,柳弈也参与了解剖。

根据他和冯铃两人分别做的尸检,车荣华和包珏都死于锐物刺穿重要脏器后造成的失血性休克,而伤口形状也与现场发现的一柄双刃军刺完全吻合。

那把双刃军刺经过匪徒们辨认,确定正是匪首包卓鸿送给他弟弟包雁祥的礼物。

加之即便是跟包雁祥有着密切血缘关系,且感情也非常好的包卓鸿和游小曦也已经向警方承认,他们赶到现场时,并没有在别墅里发现除了两名死者和他弟之外的第四个人。

如此一来,依据现场证据和凶徒们的证词,案情似乎只有一个解释:

包雁祥年少冲动,听闻父亲当年是替他族叔包珏顶罪的之后,一时气急攻心跑去车荣华的别墅兴师问罪,三人因此起了争执。

争执间,包雁祥拔了军刺,刺死了在车荣华车老板,而包珏则跑进了车荣华的书房,从保险柜里取出了手枪,试图击毙持刀的包雁祥。

不过他开的那一枪没有命中目标,包雁祥随之与他扭打在了一起。

打斗中,包珏手中的枪脱手,而包雁祥手里的军刺也一度被包珏所得,并用它在少年的肚子上划拉了一道深深的伤口,还在他的腿上扎了一刀。

不过军刺很快又被重伤的包雁祥给抢了回去,再一下刺中了包珏的肝脏,很快就让包珏因为肝破裂大出血体循环休克致死。

这个推理逻辑十分通顺,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现场还存在过少年包雁祥口中所谓的“用毛巾捂他口鼻”的男人的前提下,这应该就是最合理的解释了。

但柳弈在对比了现场采集到的物证的分析结果之后,还是感觉哪里有些不对劲。

于是他特地叫来了冯铃,还有当天参与现场勘察以及尸检的所有法医,在科里开了个分析会。

“我还是觉得这把军刺有点问题。”

柳主任主持开会的风格主打的就是一个短平快,有事说事有问题讨论问题,能不废话就不废话。

既然与会的都是参与调查的法医,也就没必要浪费时间做案情介绍了。

他直接从一大叠照片里抽出他认为有可疑的那一张,用幻灯机投影在白墙上,“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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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弈放出的照片正是被鉴定为“凶器”的双刃军刺的特写。

那军刺整体长约二十二厘米,刃长十二厘米,刀刃非常锋利,两边都有V字型的血槽,一扎一个血窟窿,是英吉利的军队曾经配备过的制式,在华国妥妥属于管制刀具。

根据匪首包卓鸿的交代,这把军刺是大约一年前有一天晚上他跟车老板陪客户吃饭,客人里有个欧罗巴来的红毛鬼子,与他拼酒拼得投缘,就把这军刺当礼物送给了他。

后来包卓鸿把军刺拿回家,被弟弟看见了,包雁祥喜欢得不得了,硬是连哀求带耍赖,从他手里把军刺要了去,从此经常揣在包里,常常在他的狐朋狗友们面前显摆,以至于跟他混得比较熟的亲友几乎都见过他这把军刺。

“这凶器,我们是在书房里找到的。”

负责勘察现场的冯铃示意大家看他们拍的命案现场照片,“当时这把军刺的横档卡在书桌下面的缝隙里,我们把书桌抬起来才将它拿了出来。”

对于疑似凶器的军刺,冯铃等人尤为重视,拍了大量的照片。

是以即便没亲眼看过现场,柳弈也能知道,车荣华的书房有一张很大很华丽的老板桌。

那张桌子的式样有点儿模仿白宫著名的“坚毅桌”的意思,方方正正,雕花繁复,只不过底部留有大约两指宽的缝隙,而这把军刺最粗的刀柄的横档部分则刚好卡进了那条缝里。

就在书桌旁边,有不少斑驳的血迹,其中最为显眼的是一滩巴掌大的类椭圆形的血泊。

从这块血迹的形状可以很容易地看出,曾经有个伤员一动不动地躺在那儿一段时间,血顺着他的身体流下,形成了形状较为规则的椭圆形血泊,而伤者又在血液半凝不凝的时候被人拉拽过,留下了一条大约十厘米的彗尾状拖痕。

根据DNA检查的结果,包括最大的血泊在内,桌子周边的血迹大部分是包雁祥的,还有少量属于他的族叔包珏。

而几个匪徒也作证,他们冲进书房时,确实看到包雁祥就躺在书桌旁边,肚子上、大腿上都有明显的血迹。

后来因为包雁祥太靠近桌子不好搬动,他们也确实把人给往外拖了一小段距离,才抬上了帆布巾运到了外面。

第237章 8.After Life-23

作为本案的凶器,军刺上沾满鲜血。

法医们对刀刃上的血痕做了DNA分析,从中检出了三种血迹,分别属于现场的两名死者和一名嫌疑犯。

同时,他们也在刀把的位置发现了属于包雁祥和包珏的新鲜指纹。

根据法医们分离出来的指纹层次可知,包雁祥的指纹在最下方,其上覆盖着包珏的指纹,随后最上层的又变成了包雁祥的。

如果仅从指纹的层次来分析,确实符合少年一怒之下拔刀伤人,后被包珏抢刀反刺,包雁祥受伤后再夺回刀子,最终反杀成功的推理。

然而,柳弈却将相片放大,让大家观察刀刃上的血迹走向。

江晓原同学经过两年的锻炼后,拿镜头的手已经十分稳定,拍出来的照片还原、清晰又对比鲜明,经常被柳弈称赞是可以选入图谱的质量。

这次他在自家老板被绑票的情况下被冯铃带着出了现场,虽然心里惦记着柳弈的安危,但拍出来的照片依然保持了平日的水准,没有半分发挥失常。

所以此时当柳弈将照片放大以后,大家可以清楚地看到被高清镜头记录下来的刀刃上的血痕细节。

军刺刺入软组织后又抽出,鲜血积聚在V字型的血槽里,又顺着花纹往下流淌,等干透后,就形成了虽不明显、但只要放大到一定程度就能看出来的平行排列了花纹。

“……确实有点儿奇怪啊。”

作为一个从业年限比柳弈还要长的法医,冯铃很快注意到了不对劲的地方,“这些纹路,是不是有些太整齐了?”

“没错!”

柳弈朝着冯铃点了点头,“我想说的就是这个。”

血液是一种粘性很高的液体,流动时的阻力相当大,速度也要比清水慢得多。

此时,经过放大后的刀刃血槽里的血痕,整齐地朝着一个方向流动,形成了一条条彼此平行的短线,每一条的角度都几乎与刀刃的长轴垂直。

“换而言之,这把刀子曾经这样……”

柳弈随手从桌上的笔筒里抽了一把二十厘米长的直尺,握在手里假装就是那把军刺,然后摆出了个“尖端”笔直地指向自己正前方的角度。

确定大家都看懂了以后,他又补充道:

“而且保持这个角度的时间还不短,起码要让凹槽里的血呈半凝固状态,就算改变角度也不会再往其他方向流为止。”

江晓原倒抽了一口气,“确实不对劲啊!”

小江同学设身处地想了想,假如他是那个少年凶手,不管是抽军刺扎死车荣华,还是挥着凶器追杀包珏,都不可能跟装了稳定器似的,一直让自己的手部保持角度不变的。

其他法医也纷纷点头,感觉这血痕确实有些可疑,

“没错,同样的疑点,在两名死者的遗体上也存在。”

柳弈取下投影仪上的凶器照片,换了一张A4纸。

纸上有一上一下印有三个人体轮廓,上面两个是人体的冠状面观,一个正面、一个背面;下面的则是矢状面观,看着就像是个躺平的侧影。

这些人体上都有红笔留下的点或线,代表了法医们在尸检时发现的死者的伤口。

冠状面能直观地反应伤口的数量和在身体上的具体位置,矢状面观则能看出伤口到底有多深,又是以什么角度刺入人体的。

“大家注意看车荣华身上的伤口位置。”

柳弈晃了一下手里的激光笔,“他身上一共中了三刀,都是从正面刺入的,两刀在胸口,一刀在上腹。”

他顿了顿,说出了问题的关键:“这三道伤口的角度几乎完全平行,深度也差不多。”

众人:“……”

一看大家的表情,柳弈就知道他们肯定听明白了。

柳弈又换上了包珏的伤口示意图。

包家的这位族叔和他的老板一样,同样是正面身中三刀,不过这次两刀比较浅,一刀则比较深,但这三刀依然近乎平行,甚至连角度都跟车荣华的一模一样。

——这可就实在有点离谱了!

车荣华和包珏又不是练功房里无知无觉的沙包,有人要拿刀子扎他们呢,怎么可能不动不跑不挣扎?

法研所的法医们除了接待死者之外,还有给活人验伤的工作,是以这里有一个算一个,平常没少见打架斗殴的伤者,真是千奇百怪伤到哪里的都有。

毕竟人在挣扎、扭打的混乱中动作幅度会非常大,就算是长期接受格斗训练的专业人士也不能保证一定就能指哪打哪。

法医们见多了有想捅肾结果扎到屁股的,还有想开瓢但招呼到后背的,却真就没怎么见过像车荣华和包珏这么乖的,竟然就直挺挺地杵那儿任由别人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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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从游小曦那儿缴获来的那支□□式手枪,已经确定就是十八年前那名遇害的警官被抢走的警枪了。”

柳弈对来开会的法医们说道。

当年被认定为是凶手的包卓鸿和包雁祥两兄弟的父亲包永兴,并没有在他的遗书里交代那支手枪的下落,警方后来在他的遗体附近仔仔细细地搜寻过很多遍,连警犬都出动了,也没有发现那把丢失的警枪。

而从游小曦手里缴获的那把□□式手枪,不管它先前的主人是谁,显然都为了隐藏它的真实身份而颇费了一番功夫。

专门负责检查枪支和进行弹道实验的技术员在枪管里发现了明显的锉刀打磨过的痕迹——这样就能很大程度上改变子弹发射后的膛线,无法与警枪的留档记录作对比了。

而且不止如此,连枪身上的手枪字号也被人用锉刀很小心地锉干净了,肉眼根本无法分辩任何字母或是数字。

然而眼睛看不出来,却不代表没有任何办法进行恢复。

因为金属冲刻上字号后,其内部的分子结构的排列也会受到压缩而产生疏密不均的情况,这种情况不会因为表面号码的损坏而受到根本影响。

而金属分子结构的疏密不均会造成内部组织抗腐蚀性的差异,可以使用适当的化学试剂将其腐蚀,从而使字符重新显现出来。

于是技术员们配了一杯子的无水乙醇、浓乙酸和浓硝酸的混合物,然后坐在桌边用水砂纸仔仔细细地打磨了一个下午,直到把原本应该存在编号的部位磨得光滑如镜,再滴上腐蚀液,最后用三氯化铁溶液加以清洗,终于看到了最重要的那串编号。

——正是那把至今仍没寻回的警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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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这条关键性的证据后,警方对案情的重视程度立刻直线上升了一个等级。

根据几名劫匪的口供,那把□□式手枪是他们在书房的地板上发现的,就斜斜地横在墙角,位置十分显眼,一眼就能看到。

而另一把由高□□的配件自行改装而成的□□则在敞开的保险箱里。

当时几名匪徒寻思着反正都要潜逃出国了,他们的目的地又是治安相当不怎么样的南太平洋上的某岛国,手里拿把枪防身肯定更有安全感,于是便毫不客气的直接卷了两把枪跑路了。

后来闯进毋米粥店挟持人质的时候,他们将两把枪拿在手里四处比划,还互相倒了好几次手,以至于上面沾满了他们的指纹——而更早前的指纹已经被破坏殆尽,连法医们也束手无措,想尽办法都无法分离出来了。

因为劫匪们拿着枪到处乱挥的傻逼行为,警察们不得不面对一个很麻烦的问题——那两把枪,特别是失踪多年的□□式警枪,到底是包雁祥带进别墅的,还是本来就在车荣华的别墅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