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熟睡的猫
金安指了指旁边几个零星的店铺,老板全都已经开始收拾东西,关窗的关窗,关门的关门,本来好天气客人就不多,这下雨更没人了,与其浪费电费,不如早早放假。
“我不急,关门了也是回家,离这么近,不需要。”
方万喜斩钉截铁,开玩笑,今天可是周五,周五啊!舟小铺营业的日子!
别说是下雨了,就算是天上下刀子,他都要去吃饭,所以就顺便把店铺也开着,就当是为这萧条的街道贡献点微薄的力量了。
“下暴雨,据说下到凌晨,就那位老板那个任性劲儿,我看啊,八成今天是不会上班了。”
金安猛地咬了一口嘴里的糖,是柠檬味儿的,酸甜酸甜的,他很喜欢。
“挺有道理……不对,有个锤子道理!你看!”
本来已经有点动摇的方万喜话说了一半,结果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拖着个车子,急匆匆地从远处走到了舟小铺前。
第473章 【又能偷懒了】
楼远舟终于是赶在下雨之前赶到了舟小铺,虽然天气预报说要傍晚才开始下雨,但是看外面的天色,似乎随时都能有倾盆大雨而下,这可真的说不准。
打开门,楼远舟把东西一股脑都拉进了屋里,这熟悉地方莫名还是让人觉得很是安心。
“老板,你今天怎么来这么早?”
还没来得及准备东西,楼远舟就听见外面有人喊了句,回头一看,发现是那两个熟客。
“还好我戴了口罩……”
小声念了一句,他走到门口拉开门,那两人笑眯眯地站在外面。
“这不下雨吗?我就寻思着早点过来,别耽误了。”
实话实说,楼远舟看着两人应该是不想进来的样子,完全就是好奇他怎么来这么早。
“那啥,老板,您贵姓啊?咱这也算是熟客了,互相介绍下?我叫金安,隔壁五金店的,这人方万喜,开破书屋的。”
“什么叫破书屋,你找事吧?”
方万喜听到金安这么一句,气不打一处来。
“姓楼,你们叫我小楼就行。”
犹豫了一下,楼远舟觉得还是不要撒谎的好,虽然不想让人认出来,编个姓氏更好,但是想到撒了一个谎,那么后面就要用更多的谎言去掩盖,编得越多,越不希望被揭穿,想想还挺累的,不如走一步看一步。
此时,某大楼里的某位萧姓人士莫名打了个喷嚏,还以为自己是不是感冒了。
“好好好,小楼,小楼老板,今天,咱今天吃啥?”
金安完全无视方万喜,还是笑眯眯地看着楼远舟。
“羊肉泡馍,不知道你们喜不喜欢……”
“喜欢!太喜欢了!只要是你做的,就是清汤挂面那都好吃!”
激动的金安两眼放光,身子往前倾了倾,被方万喜给拉了回来,看得出来,这是真的爱吃。
不过还没等三人再说点什么,几滴小雨点落在了地上,格外显眼。
“哎哟,下雨了,我们先回去了!”
方万喜抬头一看这个天,黑乎乎的,眼镜片上也落了雨,于是赶紧就往回跑,金安见状也跟了上去。
“还好来得早。”
顺势关上门,楼远舟就看见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往下落,就像是夏天那种突如其来的大雨一样。
走回厨房,把装着羊肉、羊骨还有牛骨的大锅搬出来,洗洗手,准备开始工作。
先是烧开一大锅水,用的还是那种饭店常见的煮汤大锅。
而趁着这个工夫,楼远舟要先把一会儿要用的香料放进卤料桶里,等着直接用就行。
炖汤要用的香料其实并没有严格的限制,依然是每家都有不同的做法,而且就算香料放得一样,其中的配比也完全不同,那么突出的香味儿也就不一样。
这次楼远舟准备了些白胡椒粒、小茴香、白芷、孜然、香叶等等香料,把它们直接放在小碗里后用水冲上一会儿,把浮尘全都洗了个干净后,装进专门的卤料桶里备用。
这时候,锅里的水也已经煮沸,羊骨跟牛骨就可以都放进锅里开煮了。
如果是平常焯水,那是要冷水入锅的,但是为了能让羊肉泡馍的汤更加鲜美,所以这次楼远舟用的是浸泡的方法去除膻味儿,开水下锅即可。
“外面的雨下得可真大。”
厨房的窗户在另一边,虽然楼远舟现在的位置看不到外面的景色,可雨点打在窗户的声音格外明显。
很快,锅里就能看到不少沫子漂浮在表面,因为已经泡了很长时间,所以比直接焯水要少了很多,楼远舟用勺子稍微撇了撇就都弄干净了。
这羊肉泡馍的汤是格外重要的,必须要鲜必须要香,这做出来才能好吃,所以才在里面还加入了牛骨,能让原本就浓郁的羊汤变得更加鲜美。
除此之外,羊肉泡馍的汤还要有羊油的加成才能更香,所以楼远舟在看差不多的时候,就让里面加了些羊油进去,继续大火炖煮。
若是就这么用骨汤来煮羊肉,出来的效果并不理想,不管是汤也好肉也罢,会有一种清汤寡水的感觉。
随着时间一分分过去,楼远舟又撇了几次沫子,而锅里翻腾的水也开始变得越发显白,更像是印象中的羊肉汤了。
与此同时,厨房里满满都是羊肉的香气,对于喜欢吃羊肉的人来说,这绝对是一种享受,即便是没有加入香料,光是羊肉本身的鲜香味道就足以让人口水直流。
这炖汤是个需要耐心的活儿,想要口感醇厚,那就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所以楼远舟就让锅里的汤继续这么熬煮着。
锅里咕嘟嘟的响声配上窗外雨水拍打的声音,让楼远舟有点想要睡觉,毕竟他总觉得,下雨天最适合干的事情就是半拉上窗帘,然后睡一觉,那种惬意感让人着迷。
终于,锅里的汤已经完全变了色,浓郁的香气不停地往外冒,这时候把提前准备好的卤料桶和浸泡过的羊肉全都放进了锅里,然后把大火改成小火,慢慢炖。
撒上些盐,稍微搅动一下,香味儿四溢。
“真香啊……”
一旁的楼远舟闻着汤的香气,自己都觉得一定好喝。
不过这汤起码要再煮上两三个小时才行,到时候把羊肉捞出来,汤还可以继续炖,毕竟晚上十点才开业,还有很长的时间。
弄完汤,楼远舟走出厨房,来到大门前看了看,瓢泼大雨落在地面上,能看得见一个个溅起来的水花最后连成了一片,路上更是没什么人的样子,除了雨声再听不到别的声音。
“开心,今晚应该没什么人~”
看到如此景象,楼远舟有点开心,又能偷懒了。
第474章 【馍馍】
楼远舟站在门口,望着外面的瓢泼大雨,顺便伸了个懒腰。
这种天气对于还在外面的路人来说很是要命,但是对于已经在室内的人,却是一种享受。
不少人失眠的时候还喜欢听一些音乐或者白噪音来协助入睡,各种下雨时候的声音就是个不错的选择,甚至还区分得十分细致,比如雷雨天,小雨,雨水打在树叶上之类的声音,总归是让人觉得十分安心。
九珍街现在外面还营业的店铺也没剩下几家了,楼远舟看了看,五金店跟旧书店都还亮着灯,甚至透过玻璃还能看到方万喜在嗑瓜子,金安则是坐在柜台里刷着手机。
雨天的时候,似乎很是适合偷懒。
“差不多该做馍馍了。”
自言自语了一句,楼远舟就回去了厨房,锅里炖着的羊肉还在咕嘟嘟地响着,一股子香气持续地往外飘,有时候他总觉得,这做饭对于一个吃货来说有时候还是幸福的,毕竟自己想吃什么就能做什么。
做羊肉泡馍,这馍馍一定要是死面的,是没发过或者只是发了一点点的。
毕竟这馍馍是要撕碎进羊汤里面的,如果用的是发面馍馍,时间稍微一久,这馍馍要不然直接就会变成像粥一样的东西,要不然吃起来就口感非常差劲,一点没有筋道的感觉,可以说简直是灾难。
所以今天楼远舟做的就是死面的馍馍,不需要醒发,到时候吃起来口感筋道,绝对能让人回味无穷。
从面袋子里往大盆中倒入面粉,估摸着量差不多了,放一点点酵母和盐进去,稍微用手搅一搅,就可以分批往盆里倒入凉水开始和面。
楼远舟其实挺喜欢和面的,那种手感很是神奇,从一开始的面状,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变得粘粘的,变成团,最后变得光滑筋道,这个过程相当治愈。
很快,面团就已经变得光滑了起来,虽然说不需要发面,但是这面还是不能直接就拿来用的,而是要放在一旁稍微等一下,时间不能多,三四分钟即可,这样待会做馍馍的时候更容易。
当然,不能把面就这么放在面板上,直接用刚才的面盆扣在面团外面是刚刚好的,楼远舟小时候经常看到大人这么做。
看着时间等了一小会儿,楼远舟把面团揉搓成一个长条,然后揪成一个个面剂子,大小基本上都是一样的。
揪好的面剂子再继续搓成小的长条压得稍微扁一些,然后从一端开始把其卷成一个卷儿,就像是切好的驴打滚那样。
卷好的面用手这么一压,变成扁扁的,再用擀面杖擀成圆圆的饼状,就可以上电饼铛烙馍馍了。
这圆圆的饼在电饼铛上很快就出现了一点点的焦黄色,这时候翻个面,继续烙,不需要让饼全部弄熟,大概有个七八分熟就可以拿出来烙下一批了。
相对来说,这烙饼也算是简单些的,就算是普通人学个一会儿就能了解个大概。
等饼都熟了,那边的羊汤却还早,楼远舟找了一副手套,搬了个小凳子,又准备了几个碗,开始羊肉泡馍最具有仪式感的一个步骤,掰馍。
一般来说,正宗的羊肉泡馍是应该让食客自己掰的,这羊肉泡馍要好吃,馍一定要掰得碎一些,当然不能都弄成细渣那般,差不多豆子大小就是最好的。
据说在羊肉泡馍起源的地区,这掰馍是个非常惬意的过程,几个朋友一起吃羊肉泡馍的时候,都是先聚在一起,把馍馍掰得细小,还能顺便一起聊个天,唠唠家常。
不过后来一些的连锁店都改成了店家用刀来切碎,有些人觉得方便了不少,味道也没什么区别,有些人却认为这绝对是少了灵魂,而且用刀来切会让切碎的馍馍气孔被压实,不好入味。
此时距离汤熬好还有些时间,现在也没什么事儿,所以楼远舟干脆就一边看起了电视剧,一边掰起了馍馍。
先给自己掰一碗,吃个痛快再说,还有时间的话,再多掰个几份,如果有食客不想自己掰馍馍就直接用现成的。
当然,看的电视剧还是之前苏橙橙演配角的那个古装剧,她戏份不少,基本算是女二的角色,虽然不是以美貌取胜,演技却很是自然,属实是把角色演活了。
“最近这演员还真是火……不过总感觉这人背影眼熟?”
掰着馍,楼远舟看着手机里苏橙橙的背影,但是因为对方穿着古装,他觉得八成是自己看错了,也就没继续想下去。
外面的大雨仍然下个不停,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甚至天色也提前暗了下来,路边的路灯全都提前开启,街上除了偶尔路过的汽车,一个路人都看不见。
唯一还营业的几个店,除了舟小铺之外,就只剩下了五金店、旧书店,还有个专门卖文具的小店,就在旧书店的隔壁。
一般来说,文具店肯定是学校周边最多的,而这家店开在九珍街,却还是有学生愿意多走几步过来买,主要还是因为便宜,每次省出来的那一块八毛的能多买上一份零食或者饮料了。
“老方!你咋还不关门呢?”
文具店老板马辰林是个跟方万喜他们差不多年纪的男人,就像是平常会在马路上看到的普通人一样,既不会像方万喜那样戴着松松垮垮的眼镜让人印象深刻,也没有金安的大块头,放在人群中很难认得出来,却唯独有个大嗓门,坐在自己店里那么一吼,隔壁方万喜都能觉得耳朵震得疼。
“什么叫关门?别说难听的,那叫下班!”
方万喜扯着嗓子喊了一句,甚至都不知道对方能不能在雨声中听清自己说什么。反正他现在觉得很头疼,怎么自己开店的邻居没一个让他省心的?
“你说啥?你就不能大点儿声儿?”
果不其然,马辰林压根儿听不到方万喜在喊什么,只能听到一阵子呜噜噜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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