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歪脖铁树
老板还在,虽然见不到,但他觉得自己并不会再迷失方向,只要过好日子,守好饭馆,老板终究会回来,因为这里是他的家。
富乐的效率很快,也实在是这个秦凯并不是什么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而是响当当的大人物:近期极为火热秦家公子,多情多金,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偶像男神。
“这也是缘分。”张全明淡淡道,“要小松糕的血肯定是研究,也只有小松糕这种对人类根本不了解的妖怪才会相信他。他没有把妖怪放在眼里,如此行事,难成大器。富乐,既然秦凯想研究妖怪的血,我便主动给他弄一点,让他研究个够吧,这样一来,报应来得快一些……”
“好。”富乐点头,他终于接受了张全明的另外一个身份,接受后就更觉得这人是最佳伴侣,不过双方的地位千差万别,在不知道对方的心思之前,他只能按兵不动。不过,还是希望两个人能发生点什么,即便是没有结果,也没有遗憾了。
而张全明很快就弄来许多融入旱魃、藏獒、应龙以及饭馆顾客们一丝力量的鲜血,却不是精血,不过这对于普通人来说,其中蕴含的灵气已经足够狂暴。想要研究这个的人,注定吃不了兜着走。
自己做过的事情总是要自己负责,人生来如此,这是世界法则,没有人能逃得过,如果有人侥幸逃了……那么别急,肯定会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付出更多的代价。
天道之下,万物公平。
第143章
入世的体验对张全明来说受益匪浅,每一段经历都足够他慢慢感悟。
心中有些明白为什么当初李清明经常离开饭馆,不管在外面经历了什么,都肯定会有所收获,哪怕是有时候收获和得到的并不能成为正比,但这个也足够了,因为有些东西只有这样才会得到。
见了许许多多的世间繁华,张全明感慨良多,对于找对象的事情终于不再那么执着。
推掉全部工作,专心跟着张全明在一起经历过这么多事,富乐也长了不少见识,觉得自己以前真是坐井观天,自以为见识很多,其实世界之大超乎他的想象,什么是天外有天,只有真正见到了才会相信而已。
那些因为富家发展的越来越大,已经有了上百年的底蕴,富乐把自己看的高高在上,有些浮夸的心态终于慢慢沉淀下去,变得内敛,像个历经沧桑的老人一般,眼中不再有攻击性的探究,而是归于平静。也许这个就是富旋让他离开家族,陪同张全明所得到的,也许不是,富旋自己想的什么,也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现在从外面转了一圈,终于回到富家住宅中,因为富乐早早传回消息,富家一些主要子弟大都早早回来。
“我听伯伯说,咱们家来了一位贵客。”
“我也听说了,就连家主都得亲自陪同,咱们这些人说不定连面都见不到,不过还是回来表个态为好。”
“那是自然,咱们能混的这么好,大部分都是家族的关系,人总得懂得感恩。嘻嘻……那些不懂感恩,想要脱离家族的,有几个能混得好的?”
富家家训很好,大部分子弟都非常维护家族,并且通过家族创造更多财富的时候,也会主动反哺,为家族壮大出一份力,也正是这种循环不息的手段让富家发展的越来越好,如铜墙铁壁一样坚固,旁人根本窥探不得。
因为本身是藏獒,张全明的耳朵当然非常好,他听着里面那些年轻人的交谈声,不自觉的露出笑容。其实脱离家族也有发展的特别好的,不过那种人必须得有大气运、大机缘,还得有过得去的手段,否则就只能被世界淘汰。
李清明就是这种人,只是他并没有什么大气运、大机缘,但仍旧艰难而又坚韧的活着,并且创造出一个个奇迹,但求无愧于心。这其中也许有许多艰难,好在全部都化险为夷,即便是最危险的一次让他整个人都消失,好在性命无忧,这也就足够的。
不管李清明在什么地方,只要他还活着,就有未来。
想到那个似乎脑子不好使,但总是在关键时刻出力的男人,张全明总觉得无论李清明去了哪里,他都肯定能找过去,哪怕是粉身碎骨,那个男人也绝对不会退缩。因为支撑他的并不是自己的力量,而是那股来自胸腔伸出,砰砰跳动着的心,他对李清明的感情即便是嘴上不说,旁人也能看得清楚。
听着大厅里年轻人们充满朝气的交谈声,张全明嘴角含着一抹笑意走进去。
“这位是张全明,我的朋友。”因为早就提前商量过,富乐没有说张全明的真实身份,而是表明俩人是朋友关系。这无疑是张全明主动帮了他一个忙,至少以后无论发生什么事,富乐都会在家主的位置上坐的好好的,因为可不是谁都能跟饭馆有直接联系的。
只是话虽然这么说,在场的年轻人却都郑重的介绍了自己,随后才放松的说说笑笑,跟张全明说一下时下流行的东西,亦或是询问张全明一些问题。
当被问到这次出门想要做什么事的时候,张全明下意识的看向富乐,但很快收回眼神淡淡道:“主要是想找个对象,我这个年纪该谈恋爱了。”
没有说在饭馆里,许多来吃饭的顾客都还是幼崽,但年纪差不多都一百岁往上,该了解的也都了解了,自然就想着找对象。而大部分妖怪平时见面又很少,谁家有适龄的幼崽也有可能不知道,以至于有几只小妖怪干脆经常来饭馆蹲守,看到有眼缘的幼崽就冲过去搭讪。
对于妖怪来说,岁月在他们身上留下的痕迹并没有那么明显,一百年、两百年,甚至上千年也许他们的模样都不会发生改变,那么找对象的事情就格外重要,毕竟是要陪伴那么久的人。
严格来说,张全明就是一只小妖怪,只是他有外挂辅助,所以才能成年后修炼化形,现在找对象其实是有点晚的。
‘原来高人也要找对象。’一时间在场的年轻人都有了这个想法,见张全明对男女都不排斥的样子,有几个就跃跃欲试的跑过来,直接推销自己。现代人在这方面都很开放,而且刚刚在不久前,同性婚姻已经合法,许多交往多年的恋人都已经领证结婚。
当得知张全明也可能找同性对象后,许多人就都动了心思。
这人模样帅气,身材极为标准,身上的衣服对他来说就只能是陪衬,一身气质更是浑然天成,让人很有好感。用专业的话来说,这就是个优质钻石男,无论是养在家里自己看,还是领到外面给大家看,都非常有面子。
“晚宴准备好了,大家都去饭厅。”富乐急匆匆走过来,领着张全明往外走。
两个人并排着穿过长长的走廊,外面就是漂亮的小花园,里面有用心打理的玫瑰花,香气扑鼻。张全明忍不住多看了眼,饭馆是没有花园的,不过厨房里有各种各样的食材,其中就有一些可以食用的花,味道很棒不说,模样也很好看,不过那些花都没有玫瑰花的寓意,红玫瑰代表火热的爱意。
经过拐角的时候,一朵玫瑰花苞不知道怎么长的,七拐八拐的伸到走廊里面,张全明经过的时候顺手给才下来。手掌轻轻拂过花茎,上面的刺悉数消失,张全明低头看着鲜嫩的花苞有些出神,他采摘这个是要送人还是自己欣赏呢?
“到了。”富乐轻声道。
“再等等。”张全明把人拉到角落里,低头看着他的脸,摸了摸自己的心口说,“我觉得我们有缘分,你愿不愿意跟我试试?”他说着,指尖轻轻戳了戳玫瑰花苞,那多娇嫩的花苞便慢慢开放,散发出让人极为舒适的香气。
“我要考虑一下。”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弄得有些懵,富乐赶忙找了个借口转身就走,颇有些落荒而逃的意味。
那股花香却一直追随着富乐离开,仿佛在时时刻刻提醒着他,两个人的关系并不是单纯的普通朋友关系,也不是富家与饭馆的关系,他明明已经意味对方的见识和能力而折服,现在却又纠结什么?
这对于旁人来说是天大的好处,但对于富乐来说,却有些迷茫。
“你想得太多了,我只说试试,却又不一定要有结果,你不要有心理负担。”张全明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追上来,装作很不经意的样子说道。
那些两个人的差距太大、年龄差距太大,财富差距太差,甚至是见识差距都特别大的理由,统统都可以舍弃,只需要试试就可以了。
这世上又有什么事情是百分百绝对的呢?
“好吧,我答应。”富乐轻轻点头。
-完-
第144章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随同楼兰古国一起消失的人彻底湮灭在天地间,二百五本该回到自己该去的地方,忘掉他的这一世尘缘,忘掉李清明,忘掉这些种种过往。
但他不甘愿,他舍弃智谋,舍弃盘算,脑子里只剩下水,就是为了完成一个两情长相守的宏愿。
天不从他,那他就与天争命,在夹缝中找到一条生存的路,哪怕是付出再多,只要结局是好的,那也甘愿。所以二百五做了一个最伟大的决定,他在李清明消失的那一刻,利用山河笔,再次扭转乾坤,就像那次跟阴兵一起穿越一样,去了未知的古代。
肉身消失,李清明的魂魄也懵懵懂懂,他原本不过是太阳上面的一块黑子,侥幸化形也只有一天的寿命,却被张北极看到,而后疯狂的让他活下去,哪怕是把他投入凡间,塑造出一个不慎完整的魂魄,自己灵智全无,只剩下满脑子的水也在所不惜。
也许有些人会觉得张北极脑子不正常,不过是他掌管的太阳中一块小小的黑子,寿命极其短暂,却让他付出甚多。要是换了旁人,定然要利用高高在上的太阳星君的身份,临幸诸多精怪、仙神,悲天悯人的视察人世间,做一个高高在上的神。
但感情的事,谁又能知道呢,反正张北极义无反顾的想让这个没有魂魄,仅仅化形一天就要消散的黑子活下去。
后来李清明倒也真的活了下去,却被古时候的修士就算计上,他最终的归宿就是带领整个世界的悲剧根源消失。届时张北极可以回到太阳上,找回自己的神智,变成那个高高在上的太阳星君,变成神。
“算计来算计去,最后算计了我的老板。”张北极的心情非常不好,他抱着李清明浑浑噩噩的魂魄嘟嘟囔囔,“那就回去你们算计的时代好了,从源头改变,哪怕是世界就此毁灭,只要老板活着,就足够了。”
他是一个很任性的人,固执起来没有人能改变他的想法,所以他借用山河笔成功来到古代,代价是李清明魂魄神智全无,自己肉身缺失,只剩一团已经不再是太阳星君,不再是小太阳的魂魄。
尽管如此,当张北极来到地府的时候,阎王、小鬼等等还是诚惶诚恐的迎出来。
按照阎王殿生死簿,判官笔的批判,张北极就算现在只是一团魂魄,也不需要出现在生死簿上,如果他一定要强行写上自己的名字,那就是圣人之魂。
这个圣人的评判其实非常严苛,一般要有大贡献,超出所有人的那种才可以,古时孔子算一个,老子也勉强算一个,他们都是对人类有大贡献的人。而这会儿来了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家伙,他本身是太阳,万物生长之灵,全世界的生灵都依赖他生存,这要是计算功德,那全天下的功德都将加在他身上。那么,他不是圣人,谁能成圣?
“圣人能自己选择出生啊,那我随便安排个身份好了。”张北极摸了摸怀里的魂魄嘟囔道,“我总觉得清明的意味不太好,据说清明节是祭奠死人的,怪不得老板结局这么不好……我想给老板换个名字,你们说什么比较好?”
被问话的判官穿着黑色长袍,一张脸黑如锅底,他不着痕迹的看了眼周围的阎王,见后者也沉默不语,于是自己也往后缩了缩,并不表态。他们掌管着十八层地狱,以及十八个阎罗殿,所见到的鬼魂都是古代人的装扮,此时见张北极装扮怪异,还身份极其贵重,就是大罗神仙都不及其万分之一,于是识趣的将自己当做小透明不表态。
掌管生杀大权的阎王什么时候这么憋屈了,就是那些人间的帝王、帝后,到了阎王殿也得下跪,与庶民同罪。可现在来的人不按常理出牌,就这么大咧咧的翻着生死簿,还嘟哝道:“你这个判官笔还得修炼,不如我见过的好。我家老板拿过判官笔,比你这个高级多了,笔杆是白色的……很高级……”
说了半晌,还是没想出名字,眼角余光瞥见生死簿中有‘龙阳’二字,张北极立刻想到守护山河笔的那条金龙,想到‘阳’这个字,又想到李清明悲催的寓意,于是对这个名字一见钟情,毫不客气的选中了这个。
“以后我家老板就叫这个名字。”张北极选中名字,越看越满意,扭头对阎罗王说,“他的魂魄不完全,得在阴间温养一些日子,把我的功德分给他一半……算了,到时候投胎还是我亲自护送吧。”
有这么一个非常任性的小太阳在地府折腾,就跟阴间真的出现一个小太阳似的,弄得实力低微的鬼差都不敢靠近,几乎整个地府都战战兢兢的伺候着这位大神,直到把人送走才松了口气。
拼尽全力把李清明送去阳间投胎,看着他瓜熟蒂落,长成一个粉嫩的小团子,张北极非常欣慰,于是大咧咧的去找自己的投身人家,他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即便是投身成凡人,也要恢复自己的本名:阳星君。
这是一个任性的有些不可理喻的大神,阎王虽然担心阳间因此产生混乱,但对方身上的功德太多太多,根本不是他能左右的,所以只能任其发展,继续任性的做自己的圣人。
这样的人生几乎还没开始就能看到波澜壮阔的结局,这一世张北极感觉自己的脑子里终于不再是水,他仿佛找回了属于自己的智慧,虽说不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却也跟以前大不相同。
那个二百五面对爱人的时候,终于选择改变,把最好的留给他,让他活下去。
天底下若是有一个人这么爱着另外一个人,就算没有可歌可泣的过程,那样的爱,也足够刻骨铭心,足够在历史的长河中翻卷出一朵朵浪花,幻化出一朵朵白莲,叫过往之人都能看的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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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故事要是在说书先生嘴里,定然是这样的,“失去记忆的爱,再见对方却不认识对方,感情要重来一次,对两个人定然都是残忍,这样的感情还不如不有……”
当然这样的话是不对的,真正有感情有缘分的两个人,哪怕是换了名字、换了样貌,甚至是换了物种,在见面的那一刻也会由内心深处产生熟悉的东西。未经历过的人永远也懂不了那种感觉,只有当事人才能明白,哪怕相隔沧海桑田,也能在第一次见面的瞬间确定自己的心意。
就像两个迥异的磁极,见面就会相吸。
你为阴,我为阳;你为阳,我为阴。
恩,感觉这一世二百五带了脑子这个好东西,也许见面会更加精彩,他们会展开一个不同以往的人生,不过这也是上一世的延续,即便是暂时回不去,却也可以推断出饭馆中的人依旧安全,生意依旧火爆,只希望将来的将来,能够跟饭馆隔着时空联系上,给顾客们推荐一些新鲜的吃食才好。
酱肘子、爆肝儿,烧鸭、烧鹅、烧鸡、烧鱼,麻辣凉皮儿,香葱肉丝面、炸酱素面、番茄鸡蛋面,黄金烧翅、可乐鸡翅等等菜还等着上桌,等着被妖怪顾客们大快朵颐呢。
期待李清明在新的人生中披荆斩棘,做出更加新鲜的菜肴,大饱口福……
作者有话要说: _(:з」∠)_楼兰古国终究会覆灭,只是文中夹杂了一些拯救世界之类的意思,然后李清明成了牺牲品:他自己为了拯救世界放弃了张北极。但在张北极的角度,他不管那么多,他强硬的闯进即将消失的楼兰古国,带着李清明回到古代,要从源头消灭这个对李清明威胁甚大的局。
什么虎躯一震拯救世界,张北极是极其不屑的,他眼中只有李清明一个人而已,这是一种很偏执的爱。
到了这里,作者觉得可以完结了,于是马不停蹄的开了古代篇,然后疯狂存稿。
李清明这个名字,是真的不太好,于是作者帮忙改成了龙阳,展开了新的人生。
不管从哪种意义上讲,这个故事都算结局。即便是后面再写,也是番外。古代篇也可以当做番外看,也可以不看,但看小天使自己的选择了。还是看看吧(星星眼),古代篇也很有意思,背景不一样衍生出来的故事也不一样。
_(:з」∠)_么么看文的小天使~
第145章
去阳间之前,张北极带着李清明失去意识的魂魄滞留在地府,暂时找了个看上去不错的房子住下了。
在地府有一些魂魄聚集的城,望乡城、枉死城等等,等待投胎、不想投胎、不想赎罪、等待赎罪的魂魄都可以暂时留下来,自己盖一栋房子,或者是跟其他人搭伙挤在一个房子里。这些魂魄们赖以生存的就是阳间得到的香火,亦或是在地府做一些小生意,赚些钱什么的。
从某些方面来讲,其实地府跟阳间差不多,也有嘴皮子利落的魂魄当说书先生,白天摆摊赚一些香火,还有整天在城里游荡,四处寻找活计帮人干活的苦工。几乎所有人都能选择自己的活法,直到离开这座城,去投胎,或者是赎罪。
这其实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因为阳间那么大,每天都有一定数量的人死,却不一定能有一定数量的人投胎成人,况且还有一部分畜生道、草木到等等微弱的魂魄还要打理。地府其实无时无刻都在忙碌着,即便是如此也还是有大量的魂魄聚集,他们要等待机会。
这个香火呢,是维持魂魄生存的东西,跟阳气差不多。对于张北极来说,这些香火其实是比较劣质的,他就算来到地府,本身也还是跟小太阳差不多,走到哪里都是光芒万丈的,甚至还利用自己的气息帮李清明温养魂魄。
每天都重复一样的日子,看着李清明残缺的魂魄随时都有可能破散,就算当初他选择为了大义牺牲自己,却也没有得到好下场。天道真是个不公平的东西,为什么不能给李清明留下一丝活路呢?就应为他生自太阳,是一块黑子么?
“不过这样正好。”张北极想了想露出愉快的笑容说,“以后我就是你的全部啦。唔,不过你的魂魄还要很久才能温养好,投胎的日子也在很久以后……我问过判官,那户人家原本只有两个儿子,第三个儿子是生不出来的,不过我小太阳光芒万丈,帮他们改命是很简单的事情。据说是富贵人家,一出生就含着金汤匙……”
就算李清明依旧没有意识,张北极却也还是絮絮叨叨的说着,他很喜欢这种互相是彼此唯一的感觉,比起在阳间来,似乎也没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