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砂
“那——沈哥你能不能给我介绍一下?”
“你想认识张琳?”
“嗯。”卢纬低着头,“我知道沈哥你肯定觉得我是为了钱。确实,要是我们有钱,当初罗薇也不用累得在街上犯心脏病。不过我不全是为了钱。张小姐人确实不错。那天婚礼总管是新娘的表哥,使起我们来跟使牲口似的,一分钟也不让你闲着。中午我们都没吃饭,还是张小姐看见了,特地叫肯德基送的外卖过来。我觉得她人很好,说了几句话,一点也不像有些暴发户似的那么嚣张……”
沈固沉默了。确实,张琳看起来就是那种很单纯的姑娘,即使是有个糟糕的推销方式,也不能抹杀人家姑娘本身的价值,问题是,他要怎么去给卢纬介绍。虽然张琛说过只要人好,但张琳既然带了那么丰厚的嫁妆,以卢纬这种一穷二白的状况,张琛能不能看得上是个问题。如果被悍然拒绝了,卢纬的面子往哪里搁?
“你要给卢纬介绍?”钟乐岑关了诊所买菜回来,听沈固说起这件事,“卢纬他是真喜欢那姑娘吗?”
“应该不只是为了钱。其实张琳那姑娘应该不错。问题是怎么介绍?”
“姑娘人好就好。卢纬不是给他们策划婚礼那婚庆公司的人么?他手里还有什么婚礼的什么录像照片之类的,就说送东西。你和他一块过去,我想你那个同学一定会明白,如果不同意,大家也不会面子上过不去。”
沈固看他一眼:“好主意!”
“那当然。”钟乐岑抬抬下巴,“也不看看是谁出的!”
沈固失笑。钟乐岑的情绪这一阵子已经渐渐从低落中走出来了,有时候炒着菜还会哼歌。沈固很喜欢看他这样子,嗯,苏完虽然是个混蛋,但这次失踪确实是做了件好事。
既然答应了卢纬,沈固就不想拖拉,下一个休息日,他就带着卢纬去了张家。张家从前住在河南路的小房子里,现在已经搬到了香港路。钟乐岑的方法还真不错,张琛一看卢纬是沈固带过来的人,立刻就露出会心的模样,把两人让了进去。
房子是复式带阁楼,很大,装修得也十分华丽,可是沈固一进屋就觉得不舒服。这屋子太干净了,跟张琛夫妇一样干净得过份。所有的家具包括地毯都是浅色的,但凡有一点灰尘就看得出来,可是到处干净得发亮,搞得他和卢纬在门口都愣了一下,硬是不知该不该进去。
张琛忙着拿来两双鞋套:“不好意思,小洁她就是太爱干净,要不,穿上这个?”
楼梯上响了一下,张琛回头喊了一声:“琳琳?哥哥的同学来了,还记得不?高中的时候跟哥哥一块打篮球的。来叫沈大哥。”
张琳从楼梯上走下来,小声叫了一声:“沈大哥。”
沈固对她笑笑,卢纬主动自我介绍:“张小姐,我是玫瑰婚庆的,那天婚礼上有几张你的照片,当时忘记交给张先生,这次特地把底片送过来。”
“哦——”张琳显然有印象,“你是摄像师的助手。”
“对。”卢纬把照片双手奉上,“当时多亏张小姐,不然我们都要饿死了。”
张琳不好意思地笑笑:“没什么的。这照片是你照的吗?”
当然是卢纬照的,而且是他特地抓拍的张琳的特写,尤其是抢新娘捧花的那一张,还经过了处理,拍得很不错,张琳一张张翻看着:“你拍得真有意思。”
张琛会意地看了沈固一眼,悄悄竖了竖大拇指:“琳琳,哥跟沈大哥到阳台上抽根烟,你慢慢看照片,要是好,哥给你放大几张挂起来。”
沈固跟着他走到阳台上,一关上阳台门,张琛就迫不及待地说:“兄弟,谢谢你啦,我看琳琳跟这个小卢还很谈得来呢。琳琳喜欢画画,也喜欢摄影,我看合适。”
沈固无奈地摇摇头:“张琛,我怎么觉得你急得过头了?我先声明,卢纬人不错,不然我不会带过来,但是家庭条件不好,他父母都早死了,只有一个姨把他养大的,以前跟几个同学一起做杂志,后来出了点事不做了,现在在婚庆公司,条件就是这样,你看合适吗?”
张琛直点头:“家庭条件什么的我不在乎,琳琳也不在乎,要不我干嘛给她准备嫁妆?只要琳琳喜欢,人好,对琳琳好,就行。你介绍的人我信得过,如果琳琳喜欢,我没的说。”
沈固摇头:“我还是觉得你太急了。”
张琛搓搓手,嘿嘿笑了笑:“你不懂。长兄如父,这就跟嫁女儿一样的。”
沈固觉得这比喻并不合适,没见过当父亲的拼命要把女儿往外塞的,虽然这是人家的家事,但卢纬毕竟是他带来的,还是尽一句的好:“你还是多考虑考虑,如果琳琳真的觉得好再说。她才二十出头,你急什么呢?”
张琛嘿嘿笑着,连连点头,递了支烟。沈固一般不抽烟,但还是接了过来。伸手的一刹那,他眼角余光在阳台的玻璃窗上瞥到一抹反光,金色的,小蛇一样一闪。沈固猛地回头,客厅里还是只有张琳和卢纬在说话,并没有什么异常。
“怎么了?”张琛正要给他点烟,就见沈固猛一回头,吓了一跳,“有什么东西?”
“我好像看见什么东西闪过去了。”
张琛脸色微微变了变,笑了两声:“什么东西?”
“没看清,一道金光似的。”
张琛低下头去点烟,打火机连按了几下才按燃:“眼花了吧?要不然就是下头汽车的反光。”
“也许吧。”
张琛抬头笑笑,沈固觉得他笑得有些勉强:“肯定眼花了,楼下汽车来回跑,反光得厉害,有时候眼都晃花了,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光污染吧。哈哈……”
从张琛家回到康佳花园,沈固还没进小区花园就看见门口停了一辆车,车牌号他见过,周文的。果然他拿钥匙开了门,就看见周文坐在客厅里跟钟乐岑说话,一看见他就站起身来:“沈先生——”
沈固把外衣脱下来扔到沙发上:“周律师有什么事?”
周文看见他就有些说不出来的紧张,清清嗓子:“前几天送过来的文件,沈先生看过了吗?”
“看过了。”
“沈先生什么时候有空,去办一下过户手续?”
“用不着。”
“呃——”周文勉强地维持着笑容,“这是萧老先生——”
沈固皱皱眉:“周律师知道我外婆现在在哪里吧?”
周文的笑容快维持不住了:“在,在疗养院。”
沈固眼睛弯了弯,却冷冷的:“那周律师知道她为什么在疗养院吧?”
周文说不出话来了。为什么?被他气的呗!这些天文件送过来如同泥牛入海,他就知道这事不好办,偏偏萧士奇非要认这个孙子不可,他想不来也不行。他是知道萧家内情的,萧士奇本人很有魄力,可是教子就不算有方。长子萧一帆风流且平庸,不成气候;次子萧正帆倒是很有些商业才能,但风流劲跟大哥有一拼,而且机能强健,私生子私生女一堆,光付抚养费就是好大一笔开销;老三萧萍萍是个女儿,其实是最有商业头脑的,但在守旧的萧士奇眼里,女儿根本不算数;老四萧莫帆是个病秧子,年年发哮喘,根本不能用;老五萧轻帆倒是个聪明人,但他的才能是建筑设计,虽然对萧家的生意正好有用,但却不是当家人的料。第三代的问题首先是正统出身的太少,萧一帆不用说了,萧正帆那里绝大部分都是私生子,萧莫帆只有一个女儿,萧轻帆则抱独身主义,萧士奇也拿他没办法;其次,第三代的这些少爷小姐们纨绔气太重,不成材料。相比之下,沈固虽然也是私生子,而且没经过商,但周文直觉他比萧家现在这几个正统出身的第三代都要强得多,至少拿得出场。而且萧一帆除了他再无所出,现在又没有正式的妻子,只要沈固改了姓,对外就可以说是前妻所生,当然这未必能瞒过所有的人,但有时候,只要话能冠冕堂皇地说出去,谁管它是真是假呢?估计萧士奇也是看中了这一点,所以非要认他不可。可是萧士奇不用亲自来面对这个人啊……
“怎么,周律师忘记了?”沈固冷笑一声,“周律师是不是觉得,你是律师,我就不敢动你?”
周文没这么觉得。是,他是律师,如果有人敢动他一根手指头,他能告到那人倾家荡产,可是站在沈固面前,他真不敢这么说。
“沈先生,你看,我也是端人饭碗,供人使唤,沈女士这件事,我很抱歉,但我真的并不想伤害到她……”
沈固挥手打断了他的话:“我的意思很明白了,周律师从今往后请勿出现在我面前,我是个粗人,只会用拳头解决问题,说句不客气的话,周律师如果再来,我见一次揍你一次。现在,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