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阿凝凝
换作往常,锦玉见了这样的喜果,因着一点天赐的相似,如果喜果有困难,他很乐意出个手帮个忙,但也仅限于萍水相逢,如今要他入门做他的妾是万万不可的,他自己都不会在上官府呆多久,怎会在这里再纳一个妾呢?
“你这是做什么?你缺人伺候,买人,让他伺候你好了,我不需要伺候,我有自己的小厮。”锦玉皱着眉,并不去接那杯茶。
喜果被晾在地上也不尴尬,他恭敬地举着茶,主子不让他站他就不站,一副老实软和,任人揉捏的可怜模样。这也是善嬷嬷教的,那个让锦玉动情的土哥儿便是如此,而且低调一点不招主家的嫌,他现在刚进门,比起锦小郎君,三小姐才是他最该讨好,最不该得罪的。
喜果很懂得察言观色,他明白无论如何他都能在这宅门里留一夜。他是三小姐选的,锦郎君是入赘的,他能拒绝他喜果,但绝对拒绝不了三小姐。
果然,嫣然发了话让他起来,并吩咐下人锦玉今晚就住在厢房了,同时给了他一个眼神,喜果快速接住,再次将手里的茶递了过去。
这一次,锦玉没再晾着他,虽说是很心不甘情不愿,到底把茶接过,干了。
我就如你的意!总归我欠你,这段时间就当是我给你赎罪!
看着安排好一切满意离去的嫣然,锦玉恨的咬牙切齿,气鼓鼓坐在了炕上。
喜果马上跪下给锦玉脱鞋,锦玉憋了一肚子火,一脚踹在喜果胸口上。喜果刚巧脱下鞋,他拿着鞋,鞋上还套着袜,锦玉一只脚裸在半空,白而清瘦的脚,就像春日里的一株芍药,一朵芙蓉。
喜果的胸火辣辣的疼,锦玉阴鹜的表情让他害怕,只是害怕,他心里并不气恨锦玉这样作践他。他是娼妓,是兔子,从他被买去成为童养哥儿的那一刻,被典去给几个老光棍糟蹋,他就没有尊严可言了。
他在窑子里卖身做妓,接的客,陪的睡,哪个不是油了马哈,又有哪个没有轻贱过他?他那都受得,被心上人,还是俊美无俦,霁月风光的心上人踹几脚,根本不算什么。哪怕后面锦玉再打他他也认了,他今天就是要做锦玉的人,纵然锦玉当他是一条狗,那也是专属于锦玉的狗!锦玉的狗,让锦玉骑在身上,号令他,差遣他,是多么幸福的事!
喜果想着想着就把自己想热了,最后一丝害怕也无,他爬过去,像条狗一样,捧着锦玉的脚就亲。盲目地,痴狂地,锦玉的脚还在不断踢他的脸,他却感觉不到疼痛,身上的热浪一阵接着一阵,他是浪里的一叶孤舟,任凭风雨如何大也不倒,他将要……美梦成真!
*
三七小院。
“今天可不可以不吃菜?”
白秋抿着蜜水,无奈地看着眼前由阿苦选摘好的簸箕,番薯叶和小南瓜,还有两个鸡蛋。
自从他上回说了一次蛋羹好吃,阿苦就迷上了做蛋羹,白秋连吃了两天的蛋羹,再爱吃也腻了。阿苦的手艺很好,做菜很是不错,白秋不挑食,饮食清淡一点他不反对,但每天连点肉沫都不放,他是真受不了!这人啊,不吃油不吃肉身上就没劲!
锦玉走了两天,白秋闹是不闹了,洗过澡再干干活心情渐渐也平复了,既然平复了,那就该回归日常,首当其冲的就是饭桌。
“我又不难过,又不伤心,不用天天清粥小菜的做给我。锦儿不在,我想把院子里的地收拾了,把架子绑了,这只吃菜怎么行呢?阿苦,你去给我剁截肉,今晚我们吃辣椒炒肉中不中?”
“咿,咿唔。”
阿苦摇头,意思是不中,并非他不想给白秋肉吃,实在是家里没肉。也怪他过家不会顾日子,朝晖明明说了他们现在不能出门,那关在家里,吃饭这块就要细细打量,他没打量,还像以前那样,有了肉,甚至去喂巴掌,导致秋哥儿想吃肉的时候没有。
没办法,这肉是不能搁的!三月了,天气有时候冷,有时又极为暖和,肉搁不住,不尽快吃尽快做,就要扔。阿苦把肉喂狗时白秋没提吃肉,现在他提了吃肉,阿苦手头又没肉,倒是厨房后面有几只鸡,可那几只鸡是专门挑来留着给白秋下蛋的小笨鸡。
阿苦每日喂它们,鸡喔喔着过来又是蹭腿又是乖乖给人埋胸,阿苦把手埋进去,一手软乎乎的羽毛。阿苦非常喜欢它们,已经养出了感情,让他去杀它们,便是主人的命令,他也做不到。
“咿,唔。”
“没肉了啊……”
“咿,啊唔。”
“你说要出门买?这行吗?”
白秋睁大眼睛看着阿苦,阿苦也睁大眼睛看着白秋。
他哪知道行不行,按理说是不行,但万一他幸运地买回了肉一路又无事呢?那不就肉与平安兼得,不需要杀鸡他们也能开荤了吗?
第188章 夏满登门
肉,红烧肉,酱焖肉,回锅肉,小炒肉,坛子肉,五花肉……白秋想着各种好吃的肉,口水止不住地往下流,再是担心外面的情况,只让阿苦出去他在家里总没事了吧?阿苦是个小哑巴,难道那些人还会认得阿苦?
“你去吧。”白秋咂咂嘴,“腌肉也买一点,我想做咸肉萝卜丁,你就去最近的街,快去快回,我等你。”
“咿。”
阿苦应着,拿了钱就往外走,与此同时门也响了,两人听了均是一哆嗦,还以为又出了什么大事,结果却是朝晖在外面喊:“阿苦,秋哥儿,开门,是我!”
是朝管事!
阿苦眼睛一亮,快步上前,朝晖提着两个菜篮,菜篮里各放着几截肉,其中一只还放了条晒干的咸鱼。朝晖说,这是特意给秋哥儿拿的,等到东西都吃完了,差不多阿苦也可以出门采买了。
“所以到底是什么事?他们俩是为什么吵?”白秋也凑过来接篮子。
朝晖尴尬地笑笑,摇摇头。这事他了解的不多,自从三小姐来铺子和锦玉大闹一场后,锦玉就跟她回了家,上官府那些丫头拦着他不让他进门,只传出一个口信让他顾着生意。朝晖当然知道这生意指的是缸子村,花田那边的事不能再拖了,朝晖回到铺里把活都安排明了就准备上山,走前惦着白秋没肉,特来看一眼,好在他来看了一眼,否则阿苦就要不听话出门了。
“秋哥儿,我知你憋得慌,且先忍忍,爷那边是遇着事了,我还是那句话,多余的别问,爷也不想你为了他吃不好睡不好,他那边他自会处理,等他处理好了,自然会来院里看你。我这边马上就要去缸子村,去了就不能时时来照顾你,你有什么需求就跟阿苦提,有什么活也都打发阿苦干,别累着!”
“可是朝晖……”
“我得走了,那牛车还在铺子前等我呢,秋哥儿,回吧!”
白秋还欲多留,朝晖却已经转身挥了手。
白秋无奈,抱着两个菜篮回了屋,虽说锦儿的情况他还是不清不楚,但既然两个人都这么说了,再想想之前因为自己任性而闯的祸,白秋也就没了声音。好在,他今天可不无聊,朝晖带过来好多肉,不仅猪肉牛肉带过来了,还多给了一条咸鱼。
他刚不还说想做咸肉萝卜丁么,这肉不就来了?
白秋美滋滋地举着咸鱼往厨房走,阿苦关上门,拿起扫帚继续清理小院。
白秋的兴致很高,晚上的饭不用他掌勺,阿苦就等着品尝白秋的手艺,他觉得自己挺幸福。主家宽厚良善,主子和蔼温柔,要不是他阿婆的病全城只有原爷一个人能治,他说什么也不会背叛这么好的主家!
不过话说回来,那原爷也是对秋哥儿有意思的,原爷的实力不比锦爷差,又能给秋哥儿实实在在的名分,不必像现在这般遮遮掩掩,养在外面却是连出门都不敢。
一个人的快乐自由何其重要!阿苦观察着白秋也是个活泼好动的,锦爷家有悍妻,白秋跟着锦爷估计一辈子都难有快活,倒不如跟着原爷。原爷说,等外面尘埃落定了就会来接白秋,他差当的好,也可一并跟去原府,那时,他还是秋哥儿的贴身小厮。
他跟秋哥儿换了个天地,说不定就是另一种人生,焉知第二种人生不如第一种?
阿苦相信,凭原隋的财力,秋哥儿想要和三七小院一样的院子,一样的地,一样的架子,都是非常容易的。
他等着跟白秋走的那天,想的心情美了,竟从破碎的喉咙里哼出几截不成调的曲子。
直到门再次被敲响,阿苦提着扫帚想也没想就开了门,他以为是朝晖去而复返又要嘱咐什么重要的事,然而一开门,眼前站着的是个十分陌生的男人。
夏满颇为有礼地哈了哈腰,道:“请问,你是这家院子的主人吗?”
“咿!”
阿苦一秒皱眉,搡着夏满就把人往外推。
夏满不敢大声,后退两步,拽着阿苦的袖子,语气更为卑微,“对不住,这位小兄弟,我没有恶意,只是我的帽子掉在了里面,那是我娘子给我缝的,求求你行行好让我进去,我捡了帽子就走,绝不惊扰主人!”
“咿!”
“或者你去帮我捡,我就在外面等行吗?真的是帽子,风大,吹进去了。麻烦你,如帮我捡回了帽子,让我给你谢金,给多少都行!”
夏满一双明眸恳切,表情凄愁,无论阿苦推他几次都不依不饶地再度缠上来。
阿苦烦了,本不想搭理,却又怕不依了他,他没完,在门外大吵大嚷再吸引外人过来,那就得不偿失了。
“咿,唔,唔!”(我帮你找,你在这里,不要动!)
“我不动,我保证哪也不去,麻烦你!”夏满双手合十,对着阿苦就一个大拜。
阿苦没理他,扭身进门,为防止男人偷窥,还特地把门带上了。他手握扫帚,在院里到处翻找,待把大院逛完去小院,才发现,那灰色帽子正静静躺在巴掌的窝里,巴掌枕着它,两只眼睛微闭,似乎正睡的香甜。
“咿。”(巴掌,起来。)
阿苦摸着巴掌的头,沿着它的下巴挠了挠,巴掌发出满意的咕噜,翻了个身露出帽子。阿苦顺势把帽子抢在手中,本以为可以把它交还给男人,谁成想,他刚拿出帽子巴掌就站了起来,一口叼住帽子往回拽,嘴里还发出威胁的声音,竟是相中了这顶帽子,不愿还了。
“咿,唔啊。”
“咿咿,咿呼呼。”
见巴掌不肯还,阿苦只得蹲下,重新引逗它,往常只要他一“咿呼”,再挠挠巴掌的下巴,巴掌都是很听话。这次却不知为何,不管他怎么哄怎么给巴掌顺毛,巴掌都不松口,甚至拿肉来诱惑也没用,巴掌就是看上了这顶帽子,它要这顶帽子给他做窝。
这可真是奇了!都知道兔子做窝、鸟做窝,狗子做窝阿苦长这么大都没见过,今天倒是开了眼了。
第189章 幸福的河流
“咿!”(巴掌,快松开。)
“呜呜!!”
“咿咿!”(快松开啊!)
“呜呜……汪!”
巴掌大吼一声,露出犬牙,阿苦看它这是作势要咬,也不惯着。抬手就牵住狗绳,巴掌立马身体悬空,绳卡着它脖子它呼吸困难,只能松开嘴,帽子自然就落在了阿苦手中。
可他虽然取回了帽子,这帽子……
阿苦望着被巴掌咬烂半截的小灰帽,心里发了愁。
这算是他们的过失吧?
帽子坏了,要赔多少钱好?正常说这种料子也就值个二十文,自己给他半两银子,够大方了吧!
阿苦将帽子和半两银子交到夏满的手,夏满接过帽子,捋过上面沾着的口水,并未生气,反而笑着问:“这是被府中的小孩拿去了吗?”
“咿!咿汪!”(我们府里没有小孩,是狗,狗咬的。)
阿苦作着耳朵比划着,他想让夏满明白,不是他们故意,是狗不小心把帽子咬坏了。他们是好人家,所以愿意赔偿,而半两银子,买个新帽子绰绰有余,他希望夏满不要再挑理。
夏满当然不会挑理,帽子,本就是个饵。他就是故意丢进去,如果能被白秋捡到更好,捡不到,叫巴掌叼了去,巴掌认出是他的帽子,上面有他的气味一定会叼住不放。到时把白秋吵出,他就有了和白秋见面的机会,不吵出也无妨,这些痕迹足以证明院里有狗,狗是巴掌,白秋是巴掌的主人,巴掌在,白秋肯定也在!
好啊,找了这么久,恨不得把整个清丰县翻一遍都找不到的人,今天终于找到了他。
他就知道朝晖身上有秘密,那家伙鬼鬼祟祟的也不是一天两天,小姐在锦秋记和姑爷吵,全院的奴仆都不敢做声,更不敢妄动,唯有他,偷摸了出去,他想去哪?
那天夏满就打算跟着,要不是担心小姐,他早在巴掌在背后喊他的当晚就把一切谜团搞清。为什么白秋突然走?为什么后院里数不尽的风言风语?为什么几个丫头看他的眼神充满了鄙夷同情?
他明白了,都明白了!
猜测是真的,担心的事也一定有它担心的道理。
白秋确实在偷情,对象不是赖头,也不是别的觊觎他馋他身子的家丁,是姑爷,他们上官府小姐的夫婿!他背叛了他,背叛了三小姐。他是无地自容才走的,只有这样,才能和姑爷双宿双栖……
搞清楚这点再按图索骥,事情就变得容易许多,跟着朝晖,一步步来到三七胡同,夏满心里明镜,朝晖再受宠也不可能在三七胡同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买下那么大一个别院,那时他就有了七成把握院子里住的人是白秋。
编瞎话把帽子丢进墙,无非是投石问路将剩下的三分不确定核实,如今,沾了巴掌口水的帽子就在他手心,夏满一时间思绪万千。接下来,该怎么办?
和白秋那笔未了的账他一定要清,且不光是白秋,姑爷也要给他个解释。他和白秋偷情时,白秋可还是他的契兄,相当于是他的妻子,他这样一声不响地横刀夺爱,便是拿身份压人,于公于理也是站不住脚的。更何况自己和白秋是正儿八经结契,契书犹在,虽说他现在有了冬冬,那也是建立在他以为白秋再也找不到的基础上。
今天,他把白秋找到了,他还是喜欢白秋,他知道白秋不喜欢他,但欠了他就是欠了他,他有权讨要。
泱泱大朝,昊昊青天,没规定平头百姓就要忍气吞声,也没规定无权小民妻子被夺、头上长草还要隐忍不报复。
夏满攥紧了帽子,渐渐有了主意。
他和阿苦告别,把半两银子还给了阿苦,阿苦一脸不解,不明白为何对夏满如此重要的帽子坏了,他却不生气也不要赔偿,追在后面“咿”了两声,见夏满是真的不回头也不要银子,才关门回了小院。
刚刚那出,就像他在外面陪那个人演了一场,阿苦被耽搁的,脑袋也耽搁的发晕。走到厨房,看白秋已经开始焖红烧肉,脸上才又有了笑模样。
“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