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殷无射
书名:重生之棋逢对手 作者:殷无射
殷朝暮,出身世家,品貌出众的傲娇草包男,
因符合X点炮灰条件,成了顾疏成功路上踏脚石。
那么,当炮灰有一个机会重新来过,“主角”顾疏还能轻易解决掉这块绊脚石吗?
而这一场热血励志升级文,又该怎么演……
怎么演?擦,实在不行就改成耽美,爷豁出去了,就这么演!
说明:
1 主受文,HE不解释,文中只有一对CP
2 第一卷校园,第二卷娱乐圈,第三卷回到港岛商战
3 不虐,坚持腹黑攻X女王重生受
4 剧情需要,某些该时代不出现的东西会穿越进去。
5 更新啥的,你们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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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后重生(一) ...
殷朝暮的一生,是一个反面典型案例。
就是X点热血种马文中,为衬托主角奋斗拼搏终获成功的对立面——出身名门、相貌俊美、有些小天分的反派酱油君。当然,最后因为自身傲慢无能,结局惨淡、恶有恶报。
殷朝暮出身港岛上流社会一个不大不小的家族。虽然殷氏远不能做到顾氏那样,翻手为云覆手雨,但要保他这么个不学无术只有一身臭少爷脾气的子弟一生无忧,那也是毫无问题的。关键在于,跟所有反面惹人厌的世家子一样,殷朝暮不仅事事讲究做派,还有着一股子眼高手低、盲目自大的要命脾气。
他不听家里安排,觉得母亲对自己能力估计不足,留在殷家屈才,于是一个人偷偷跑到大陆,打算闯出一片事业。
港岛水深,大陆水更是浑,他这一身斤两剥了殷家的保护色,到大陆闯荡了没几年,就被活生生刮下一层皮,卷着铺盖灰溜溜回了家。殷夫人早知这结果,倒也没说什么,只拣几句老话不轻不重教训一顿儿,便给他安排好路子。这位夫人以寡居之年独力撑起殷家一片天地,自然手腕儿狠辣、眼光老道。她这儿子性子软糯,欺负欺负比他弱的也倒罢了,真遇上事,那是半点儿反手之力也无。殷夫人原想着,这个性子开拓不足,守着殷家基业也不至于流落街头,于是事无巨细铺好后路,撒手归了尘寰。
谁知殷朝暮在大陆惹到不该惹的人,等余威尚在的殷夫人一去,那人三两下,便以霹雳手段收拾了殷家将倾大厦。
至此,殷朝暮殷大少,终于走投无路,在一次筹资不果后,一咬牙,做出了他这辈子最正确的决定——自己滚到了车轱辘底下。
等殷公子再次恢复意识,竟发现自己身量缩了一圈儿,远不是当初死前落魄的面骨枯黄、一团死气,反而皮肉细嫩,脸上虽有些苍白颜色,到底还带着年少时满腔热血。这股精神头儿,恰恰正是当年尚未在大陆遭逢打击的世家公子哥儿模样。环视一圈儿,殷朝暮发现,眼前诸般摆置较他接手殷家后外强中干撑台面来说,虽老旧些,却件件欧式精品,整个房间弥漫着殷夫人尚在时的冷肃与严苛。
外面飘着雨,酷冽的雨点儿毫不留情敲打着透光性不算好的玻璃窗,上面彩色琉璃拼成的圣经故事殷朝暮就是闭上眼,仍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迦南妇人,他这间屋子与阳台相隔断的玻璃门上拼刻的玻璃画,是他母亲钦点的《新约》故事《迦南妇人》,旨在教导他明白,即便是正确的事,仍有人不支持不理解。
一份决定若要顾忌大多数人意见,那便永远也做不成。唯有当断则断、下手果决,方能在错综复杂的藕丝盘桓中,斩出一条生路。
商界的事,本就逐利弃义,谁更狠些,谁就活的久些,若能再不时摆出些儒商姿态来,还可博一分半分好名声。当然好名声要建立在稳固的基础上,只是当初刚接手偌大基业的殷朝暮不懂,事事力求哪方都好、哪方都不得罪,反而缚手缚脚施展不开。等懂了这从小看到大的道理时,身后早已没了殷夫人擦屁股,后果也就更惨烈些——把自己小命儿赔上去交了学费。
这一幅玻璃画,他从出生看,一直看到殷夫人死后、殷氏垮台不得不抵了老宅子,才没再看过,如今重新见到,殷朝暮恍惚一阵儿,一个大胆又荒谬的念头兜兜转转窜上心来。
身上是他常穿的白绸睡衣,因他少年时讲究,最爱穿白,等到接手殷氏难以服众,整日里庸庸碌碌,才没了闲心注意这些。也是直到那时,他才了然殷夫人替他挡住的是怎样一份疲苦算计、他的“讲究”之下,又是多少人如猪似狗的奔走才供起来这一场体面。
心中那个荒诞念头怎也压不下去,殷朝暮跌跌撞撞颤着脚穿了几次拖鞋都穿不上,越发急切,索性赤着苍白的脚趾,踉踉跄跄走过空无一人的卧室、推开厚重欧式木框玻璃门。门外垂首立着的下人对他这个钟点儿,以这幅颠三倒四的形象出现自然大吃一惊。
“少爷日安。”
这一句问安的话,音调儿标准,这是上流社会里雇的那些受过专业培训、会说普通话的佣人,而不是殷朝暮三十岁左右勉力强撑请来的港岛本土人。他心里惊疑不定,正要开口喊人,就见走廊里过来个四十多岁精干妇人。那妇人见到他呆愣站着,眉目间凌厉全化作温和,牵了殷朝暮一只右手握了握,皱眉埋怨:“暮仔好不乖咧,身上还凉着就往出跑,死仔,当你姆妈不知疼的吗?乖,去睡去睡,好容易补回来一点子肉,这么看又没了。”
这妇人正是拉扯殷朝暮长大,后又看着他从荣到枯直到死的乳母殷婆。殷婆一生没有子侄,殷夫人对他冷淡,殷婆却一味溺爱。这位婆婆是殷夫人陪嫁,后因能力出众任了管家一职,在殷家地位超然,说的也不是为装体面强拧来的普通话,而是半白不白的粤语。殷朝暮被她握着手,心里说不清是恐惧多些,还是惊喜多些,嘴上不受控制地答道:“姆妈,哪有那么夸张的,我不过出来瞧瞧……瞧瞧母亲。”
这话显然比他忘了规矩人鬼不似地发疯跑出来还要令人惊诧,旁边下人脑袋半埋在胸口瞧不清脸色,殷婆却是他殷家老人、殷朝暮的乳母,说话也没那许多顾忌:“暮仔莫不是发烧了?怎想到要瞧瞧夫人的。”
殷朝暮一生从养尊处优的大少爷,到最后房屋变卖公司
转让,迫不得已一人租了屋子住,母亲殷夫人早早撒手去陪地下的父亲,最后唯一陪在他身边不离不弃的,只有这位一心把他当亲子疼的乳母。直到昨天他心下已打定主意去做最后尝试,不成功便成仁,操劳大半辈子的老人家仍是把他当宝一样倚在门口为他整理衣衫,嘱他早去早归。大概殷婆婆心里,不管他如何无能如何失败,总还当他是之前光华满身高高在上的大少爷。这么想着,殷朝暮心中有些酸涩,婆婆一生待在殷家,执掌殷家老宅,本该由他好生奉养安享晚年,却被迫跟着一道儿目睹了殷氏败落的整个过程。这会儿重见之前精明能干正当年的乳母,心底亲近早压过乱七八糟的猜测,只想着多说一会子话也好。
“姆妈好奇怪,想瞧瞧母亲怎么了,我哪里有那么不孝的。”殷朝暮也知自己平时躲殷夫人还不及,这时候多半惹人生疑,便想微笑转移话题。殷婆最疼他,只要随口糊弄两句便能混过去,只是还没说话,殷婆就惊呼起来:“哎呀,死仔,竟赤了脚,冷不冷?赶紧滚回床上去,给夫人瞧见又要一通好说。”
殷朝暮笑笑,刚想说“母亲哪里能瞧见”,就听身后传来冷冷淡淡的声音:“暮生,一场小小车祸竟叫你忘了规矩。我殷家没有躺几日就一身懒骨的子孙,既起了,收拾收拾东西,明儿个便上大陆去罢。”
殷朝暮扭头,这世上会叫他暮生的,除了那一位,就只有从前殷氏掌门人殷夫人。他扭过头去,阴暗的走廊上站着重重人影,当先一人立在壁灯投下的斑驳光影里,一身黑色旗袍衬着她端了骨瓷茶盅的手,雪白的腕子上一环帝王翡翠镯子,碧绿碧绿好似戴了一环荡漾的水,正是殷家媳妇的信物。这样人物,只静静站在那里,就好像一副精致华美的油画。
他一辈子也就见过两个人能站出这份气度这份风华,其中一个便是最最敬畏的母亲。殷氏能有这样媳妇,他能有这样母亲,倒不知幸或不幸。
只是原本他最惧怕的训斥,此时听来倒也有些亲切。他这位少爷那是货真价实不管事,正因为有这样一位惊才绝艳的母亲压着,直到十八岁上大学前都是按着母亲意思来、唯唯诺诺言听计从。大陆之行黯然收场回港后的几年,也正是殷夫人镇场子,才叫他没有太过慌乱。之后殷夫人故去,只剩他独自一人、没人在后面拿主意,才终于尝到苦楚,此时重新听到殷夫人冷冷淡淡的训斥,反倒踏了心。或许正是这股冷淡,才给人一种万事不慌的镇定。
之前殷朝暮最惧殷夫人,此时惧怕却被安心与亲近、委屈、孺慕之情占据,惊惧之心反淡了下去。然好歹殷夫人之于殷公子,仍是神佛般
的存在,此刻虽赤脚乱发、衣衫不整,殷朝暮仍是下意识绷直了脊梁骨,淡淡露出个上流贵公子圈儿里堪称典范的笑容,声音也拿出最清雅的调子来:“母亲,日安。儿子心忧因自己让母亲愁虑,一时情急才乱了方寸,还请母亲原谅。不如让我替您泡一壶瓜片赔罪如何?”这份温雅贵公子做派直到他死都没放弃,可以说是在殷夫人冷漠的注视下早已融入血脉、刻入骨髓,简直是与生俱来的本能,做起来毫不费力。他瞧瞧窗外凄冷的暴雨,偏头微笑:“错了,山雨肆虐,下午茶显然不如一杯浓浓的LUWAK来的有吸引力。”
LUWAK贵如黄金,每年也不过500磅产量,平均一磅300美金,是当时上流社会很多人家的选择。只是这种称为麝香猫的顶级咖啡制作流程令人难以忍受,尤其是他母亲这样讲究的人物,平素最不喜这东西,殷朝暮这么一说,也不过是试探一下而已。
虽已有了猜测,但他仍是不信,毕竟太过匪夷所思的事情,要他一时接受也不可能。
殷夫人立在几步之遥外,捧着茶盅,略略瞧了他两眼,淡淡吩咐:“殷嫂,少爷身子还不妥帖,脑子迷糊说话颠三倒四,扶少爷去床上歇下。”她端了茶凉凉与殷朝暮对视一眼,微皱了疏疏朗朗的眉,又添一句:“我从不知,你何时喜欢麝香猫咖啡。既然你喜欢,殷嫂,厨房里还有顾夫人上次拿来的一袋子,你去给少爷煮了。”
殷朝暮苦笑。果然,他早已察觉到无论殷婆还是殷夫人,都不是什么人找来欺他辱他的,顶着一模一样的样貌也倒罢了,但有着殷夫人那般容貌还要有那一身清冷的高华气度、凌人魄力,这世上却再没第二个。时人追逐顶级享受,尤其九几年麝香猫咖啡制作流程还未被捅出来,无数名门世家都以喝这种咖啡为引向标,只有他母亲这样事事讲求精细的餐饮世家出身,才对麝香猫咖啡知之甚深,继而不予碰触。
这个人,可以肯定确实是殷夫人。殷朝暮一生在他母亲阴影下,对他母亲视如神佛、想法过于梦幻。既肯定他母亲是真,那什么神鬼奇谈都没啥不好接受的。也或许是之前死得太窝囊太不甘,也或许是醒来所在之地、所见之人,都太令他心安,殷朝暮相对坦然地接受了这个现实。
重新回到卧房,殷婆一走,他便走到等身更衣镜前。果然,镜中出现的是一个容貌清秀、气态华贵的翩翩公子——十几年前的殷朝暮,年轻的皮囊下藏着一双波澜不起的、死气沉沉的眼。
直到这时,他才终于直观地面对这个从清醒就一直存在的、怀疑的、不得不面对的事实——他,刚刚破产的殷氏唯一的公子殷朝暮
,在一场万念俱毁的自杀后,重生到了年轻的自己身上。据殷夫人刚才几句话来判断,此时的殷朝暮,正值十八岁临去大陆闯荡之前,正是满腔斗志、一帆风顺的人生最好年华。那些失败与绝望的挣扎,以及最后懦弱的轻生逃避都还未开始。
镜中不带人气的黑眸渐渐亮了起来,重生……殷夫人未死、他也还未遇见之后的血雨腥风……这不仅代表着自己熟知了之后那人每一步的企图以提前规避,更代表着,无能浮夸眼高手低的殷家大少爷,有了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
一个,悔悟自己所有错误与不足后,真正与顾疏比斗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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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后重生(二)
不管再如何浪得虚名、浮夸自大,殷朝暮这个少爷的表面儿工夫还真不是一般人家能比得上。在他去大陆之前,生命里得到的可以说都是溢美之词,有殷夫人这样光华闪耀的英杰做妈,再加上一身好皮相好修养,自然大家都觉着名门虎子、家学渊源,哪里想得到殷朝暮十八年由人伺候着,完完全全纸上谈兵,连半点儿苦也没吃过。不说及得上殷夫人一成半成,单单顾家那个混混败家子儿实际都不如。
败家子儿至少明明白白表示自己败家,可别把偌大基业托付给咱,咱一准儿毁了。像殷朝暮这样外表光鲜实则草包的,才更易出事,最后落个一事无成的无能真相,也才更令人咋舌。
不过之前的殷朝暮如今已经换了个芯子,虽还是那身漂亮皮囊,内里已经了风受了浪,再没有年少轻狂时天不怕地不怕的狂妄自大。若说这进步够不够,殷朝暮自己想着,要是就在殷家安安分分混个守成,凭他三十多年的经历与成长重来一遍,多半儿还是能胜任的。就算是港岛这样见刀不见血的商界圈子,他如今重生后也还是能勉强混下来……可他的对手不是别人,是顾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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