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楚寒衣青
霍染因与孟负山冲纪询微微点头。
Ben是纪询没有血缘关系的叔叔,可也是连着犯下两起凶案的杀手。
他确实帮了他们,可不能掉以轻心。
无论如何,最好不要激怒握有最关键钥匙的人。
“从一切的开始说起吧……突然有一天,妈妈突然带着我,背井离乡,远渡重洋来到大洋彼岸。
那时候我还很小,具体几岁,已经忘记了。
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偷渡来到异国他乡,语言不通,没有证件,日子理当过得很清苦。但是事实上,并没有那么清苦。
因为我所期望的,比如好吃的零食,比如鞋子衣服,总会在我睡梦的时候,悄悄出现在我的枕边。
丰富的物资多少抹去了我置身异国他乡的孤单感。
但是虽然还小,我也很不理解,不理解妈妈为什么带我来国外,不明白本该见面从船上回家的爸爸,为什么没有一丝一毫的消息。
也不明白,为什么这些好东西,好吃的食物,崭新的衣物,都只能放在房间里,不能穿出去。
那时候,妈妈对我耳提面命,让我将这些东西好好藏着,说我之所以能拥有这些东西,都是爸爸带来的,是爸爸用再也不和我见面换来的。
她说爸爸虽然不和我们见面,但他对我们的爱,全化作了这些东西,东西越多,他的爱也越多。她说离开是奉献,是他的爱对我最无暇的奉献。
我无法理解。
那时候我和妈妈说,那我不要这些东西,我也不要呆在这里,我要回去找爸爸。
没有结果。
爸爸永远在大洋的彼岸,在孩子的梦里。
孩子只能找新的东西,填补父亲的空缺。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也在华人街里交了新的朋友,和我一样的孩子,大家在街道里窜来窜去,撞每一个路过的人,有时候还会冲进商店,偷拿东西,再一哄而散。
都说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孩子的世界里,也不缺乏攀比。
唐人街里的孩子,没有几个是富裕的,否则他们也不会进店里偷东西。
我和他们呆久了,虽然妈妈耳提面命的对我说不要将家里的吃的用的拿出去,但为了面子,为了在孩子们中的地位……我还是忍不住把那些东西说出去。
一开始没有人相信。
他们说我谎话精。
后来我将东西拿出来,他们终于相信了。
众所周知,孩子是藏不住秘密的。
于是,孩子的父母们,也知道了。
这时候妈妈已经渐渐再唐人街里站稳了脚跟,盘下一个早餐店,每日里都有不少顾客,邻里也客气和睦。
但当那些超出我们展现出来的家底的东西暴露之后,事情就发生了变化。
那时候金条的威力是极强的,我知道家里有金条,我看见过,这件事我告诉了我的伙伴们,我想,他们也告诉了他们的父母。
而想象的魔力是无穷的。
我说的一根金条,他们想的,恐怕是一匣子金条,一盒子金条,甚至一箱子金条。
周围那些友好的邻居,像是生了二皮脸一般,没有任何征兆地换了张贪婪愤怒的脸孔。
先是早餐店里闹出了有人吃坏肚子的事情,妈妈想要息事宁人,做了赔偿。
这倒打开了潘多拉魔盒。
一个又一个人吃坏了肚子,来这里讨钱,妈妈不愿意给,早餐店便被他们一气砸个稀烂,滚烫的热油兜头盖脸的朝我泼下来,妈妈为了保护我,背都被烫坏了。
那次,我们报警,可是洋人警察,根本懒得管华人的事情。
这条唐人街,是有帮派的,帮派才是这里真正的管理者。
我们报警的行为激怒了他们,整个华人街,都开始排挤我们,我们的窗户自那次开始,就再也没有完好过,总有人拿石头、酒瓶,手里的任何东西砸烂它,屋子里常常出现死老鼠,死猫,死狗。
至于各个角落,更不用说,早被想要发财的人们翻了个遍。
夜里的一点点动静,都会令我们从被子里跳起来,跑出去,因为我们很担心他们会放火,或者干脆冲进来,把我们杀害。
那时候我们睡觉也不脱鞋。
这并非绝对不可能。
有一天晚上,就有这么几个蒙着脸的人提刀冲进来。妈妈和我从床上跳起来逃跑,慌不择路地跑到隔壁邻居处用力敲门。
门一直没开。
邻居不想惹事。
但后院的篱笆,开了一角,里头闪过一个身影。
那是我的小伙伴之一,她叫苗真。
黑不溜秋的夜里,她的白裙子在篱笆上勾过,像是一道指引生路的真灵,放开了一个安全的空间,供我和妈妈躲藏。
这也是我和妈妈在这场因露富而引来的骚乱中,感觉到的唯一一点善意。
等到天亮了,我们再回到已经被彻底翻乱的房子里。
妈妈抱紧了我,她赌咒一般发誓:
“不能呆在这里……这泥潭一样的地方,你爸爸离开我们,是为了让你过上安全富足的生活……是为了让你来这里过上等人的生活!妈妈也会不计一切,为你铺平道路!”
此后妈妈天天打扮得漂漂亮亮,离开唐人街。
转机很快来了。
妈妈在又一次前往警察局的时候,认识了一个男人。一个外国男人。
妈妈成了这个男人的情妇。
于是,不费吹灰之力,妈妈保住了我们,保住了钱,更解决了导致这一切最初原因——我的上学问题。
只有一个代价。
她告诉我,我必须离开她,独自、独立去上学。
妈妈将我送进了一所很好的寄宿学校。
每次从学校里出来,我再回到妈妈身边,都会觉得妈妈和前一次见面截然不同,每一次,她都距离我更加遥远。
妈妈有了新的家,新的孩子。
她远远的站着,可每次见面的短短时间里,依然不厌其烦地说着她和爸爸对我的爱。
爸爸给了我钱,她给我了尊严。
她和我之间越来越遥远的距离,正是她对我的无暇的爱的奉献的最好证明。
而我,确实,有了很好的学校,有了白人同学,和唐人街以外的亚裔同学,我进入了白人的学校,白人的社会。
当我读完高中,拿到大学入取通知书的时候,妈妈将爸爸多年前交给她的钱,交给我,再次回到唐人街的时候。
我看见了我过去的伙伴。
时间向前走了很多年,但他们,还是和当初一样,呼朋唤伴,横冲直撞,闯入商量暗偷明抢,再被追逐殴打。
他们的时光,仿佛停留在了当年。
我不得不承认,妈妈说的是有道理的。
她带着我来到了这里,又将我从泥潭中推向光鲜的社会。
爸爸的离开,给了我成年以后足够富足的生活;妈妈的离开,铺平我通向成年的道路。
他们都有自己不得不离开的理由,也都用离开表达了对我最后的爱。
离开,这个字眼,对我而言宛若魔咒。”
第二七五章 解谜。
“这个字眼,贯穿我的人生……”
Ben叹了一口气,看着面前的三个人:
“如果可以的话,我真希望来的人年纪能够大一些,最好比我大,最好是个神父,这样我就可以把这场谈话作为我的临终遗言。
我可以求神父见证,我对她的爱,绝不逊于她对我的爱。
当我死后,将以最平等的姿态,携带最浓烈的爱,回归她的怀抱。
说远了,还是说回我们应该说的吧。
父母都抛弃了我,可我也确确实实能够感觉到他们对我的爱正绵延延续,我过得越好,他们无形的爱就越发浓烈。
那时候我完全可以在市中心住好房子。
但是很奇妙的,我选择回到过去迫不及待逃离的唐人街。
为什么呢?
后来我也曾想过这个问题,恐怕还是我童年时候的向他人炫耀时的心态吧,‘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我享受来自其他人的羡慕和畏惧的目光,当这种目光来自原先看不起你的人的时候,便越发甜美如蜜。
过去的朋友们,开始讨好我,像一群狗,围着我汪汪呜呜,畜生讨好人,是直立起身体,人讨好人呢,反而弓腰呵背。
我想这是一个公平的交易,他们要我手中的钱,我拿钱买他们的尊严。
虽然我很怀疑,他们到底有没有这种东西……
这时候不得不说到我的邻居了,邻居当年没有帮助我和妈妈,可现在看我回来,又想沾光。他们知道了当初女儿做的事情,便打发女儿过来给我送吃送喝。
我想将她拒之门外。
对于过去那些对不起我的人,我可以随便的见他们,肆意的用自己的身份和钱羞辱他们,说不定我拿钱打了他们一边的脸,他们还舔着脸笑着将另一边脸凑上来,那双猩红的眼睛,除了花花绿绿的钞票之外,看不见世界上的任何其他东西。
但是苗真,她毕竟有些不同,我曾在她身上感觉过善意,所以不想将她和其他人列为一谈。
她找上门来时,我没有开门。
当天晚上,我听见了来自邻居的叱骂,那些响亮在夜里的,不堪入耳的责骂声里,我始终没有听见苗真的声音,没有反驳,也没有哭泣。
一夜就这样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