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摇光大帝姬宴雪乃出,她的破军剑漫不经心地一挥,佛陀的金身罗汉们便陨落大半;再一挥,佛陀吐血败退,从此再也不敢西渡半步。

这就是神族!不可抵抗的神圣种族之首!

那道睥睨众生的傲慢金发身影深深地留刻每个中州人的心中,历经千百年,仍然被无数人传唱不休,人们都说,摇光大帝是当世最接近神祇的存在。

姬宴雪在回昆仑山之前顺便统一了五州的语言和文字,因此,这场历时百年的大战被命名为“正音之战”。

由于正音之战是自上古年间的夺运之战后最惨烈、规模最宏大的一场战争,于是人们也将它叫做“二次神战”——虽然世间早已没有真神。

便是在正音之战中,一批年轻人飞速地成长起来,成为了后来中州的中流砥柱,姜既望便是其中之一。

她杀敌无数,用一把渊止剑立下了赫赫战功,证仙人果,封渊止王,带兵回到残破不堪的歧大都,立了自己仅剩的侄女为人皇,推行仁政与民休息,将自己的青春与热血毫不吝惜地浇灌给中州的一切,使因动荡和战乱而民生凋敝的中州在数百年后重新恢复了往日的繁荣昌盛。

等到年幼的孩童逐渐成长为合格的帝王,她自觉应该适时地淡去,前往自己年少时为之魂牵梦萦的西荒去看看,但人皇总留她不走;而她的妻子崔桃,也走到了生命的尽头,需要她的陪伴。

崔桃的修为不如她,因此她比她要先走一步。

“王上……”

崔桃紧紧地拉着她的手。她的面容仍旧像她年轻时那样娇美温婉,珍贵的宝药留住了她的容貌,但她确实快要死了。

“我在这里。”姜既望轻声说。

她已经见过了太多太多生灵的死,她以为自己的心早已是坚冷得像块陨铁了,但此刻面对着爱妻温柔含笑的脸,她发觉并不是这样。

“我死之后,您要经常吃几顿饭,要不然,生活会很无趣……”

崔桃絮絮叨叨地交待着,姜既望很有耐心地认认真真听,间或点一点头。

在姜既望封王之后,崔桃反而又开始称她“您”了;在外,是为了维护她王的威严,在内,则是一些爱侣间的玩笑和调侃。崔桃已经不是当年初见时那个青涩的少女了,她成了温婉大方的渊止王妃。

“……您再为我弹一曲琴吧,好吗?”崔桃央求似的说,“就弹您第一次为我弹的那首,下大雪的那次,好不好?”

姜既望依言而行。她从来不会拒绝妻子的任何请求。

在与千年前一模一样的琴声里,崔桃微笑着死去了。她好像又看到了那大片大片的雪花,落在皇女的肩上。

姜既望按着琴弦,一动也不动。

她想,夫子,这结出来的果子果然是很甜美的。

为这甜美,她甘心受它枯萎带来的一切苦痛。

“牧首大人!”

少女和大黑鸟蹦蹦跳跳地一起跑进来,拉住她的手摇晃,“您别吃这个了——饭都凉了!钱城主家里烤羊肉来着,咱们一起去吃吧!”

姜既望站起身,摸摸谢挚的头,道:

“好。”

第104章 江兰

钱进荣家里猎得了一头珍稀的金蹄角羊,很肥大的一只,即便供给他全家人吃也仍然有许多富余,钱进荣便赶忙叫钱德发去牧首府里请谢挚来一起吃。

他很喜欢谢挚——一切天资出众的少年他都统一平等地喜欢;作为城主,他心里以为这些孩子是雍部乃至大荒未来的希望,是珍贵的幼苗,需要每个大人的保护,以使他们好好地长大成为栋梁。

钱进荣乐意翘着胡子微笑着看每一个大荒孩子都去中州学艺,这是他极大的骄傲和光荣——那可是中州!将有潜力的孩子们尽力送到中州去,这是多么大的一件功劳呵!

在这之外,他喜欢谢挚也是因为她的活泼可爱与好品行,他儿子的关系跟他不大好,总是跟他别着脸,因此谢挚一到来府上,他便觉得院子里格外亮堂。

“顺便的,再请一下牧首大人,知道么?”

他低低地教钱德发,“当然,牧首大人若能来,那是顶好不过的了;但倘若她不肯,你也万不可强请——我听说中州人不怎么喜欢咱们大荒的烤羊,觉得这太膻气了一些。”

对姜既望,他觉得自己已经是跟她很熟悉了,而且钱进荣也很同情姜既望的丧妻,而愿意使她尽量地开心热闹一些——这不再是出于对上司和王上的谄媚和奉承,而是出于真诚的友谊。

不知道牧首大人心里怎样看待他,可他已将牧首大人悄悄地看作朋友,并且划分到了“大荒同胞”的阵营。

“得啦,爹!”

钱德发皱着眉甩落他的手,“我知道!”

他和他的父亲一样精明,可他还更加聪灵自尊一些,这使他看不起父亲的点头哈腰。

“嘿,这小子……!”

摸着小黑胡子,钱进荣只能无奈地笑了一下,心想,孩子大了,总是要有一段时间叛逆的!他应当更看开一些。

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他扭着圆胖的身子追出门去,“德发!”

“干什么?”钱德发住了脚。

“是这样——”

看了看周围有没有人,钱进荣这才一边擦着汗一边朝儿子挪过去,先咳嗽了一声,然后将声音压得低低的,“对于小挚,你怎么看待呢?”

“怎么看待?”

钱德发莫名其妙地重复了一遍,“小挚当然是个很好很好的人——心好,天赋高,修为也没得说。没有她,我们全都得死在金乌梦里!她——”

钱德发忽然住了嘴。

他眨着眼睛看了一会父亲,极快地明白了钱进荣的暗示,这下脸却一下子全红了。

“爹!”

他羞恼地,近乎有些生气地对钱进荣低喊,“熄了你的心思!小挚她——小挚她是喜欢女孩子的!”

在刚见到谢挚的时候,他的确感到过一阵心旌摇动——漂亮可爱的姑娘是谁都要忍不住爱慕的,何况谢挚的性情又是那么合他心意:真挚,纯粹,勇敢且又开朗;但在后来的相处里,他已经从交谈中知道谢挚更倾心女孩子一些,虽然失落,但也自此便打消了自己隐隐的愿望,而只是专心地与谢挚做朋友。

“哦!原来是这样……”

钱进荣恍然大悟,重重地点了点头。

小挚喜欢女孩子?嗯,趁小,尽早弄明白自己到底喜欢小伙还是姑娘,是很好的!他已经不自觉地在心中开始翻检一个无形的名单,希望能给谢挚找出来一个可靠而又般配的少女,做媒人来说一下亲——按大荒的习俗,谢挚的年龄确实已经该说亲了。

过了好一会儿,仍旧没有想到定西城里到底有谁可以与谢挚般配,钱进荣才若有所思地摸着下巴,很是可惜地说:“可惜我没有女儿哟,要不然——”他一定得毛遂自荐一番不可!

“爹!”钱德发生气了。

钱德发去牧首府叫谢挚了,钱进荣回府去亲自监督烤羊的工作,时不时还要挽起袖子自己上手来翻烤一番,在已经泛起焦糖色的香脆羊肉上划开道道口子,再细细地抹上浓蜂蜜,用香料和果蔬填满了烤羊的肚子,以使羊肉更加入味和吸收油腥。

意外之喜——牧首大人竟然与谢挚一起来到!

钱进荣的心和小胡子一起颤动起来,他撂下烤羊,袖子都没往下解便小跑着去迎接姜既望进门,激动地垂首喊了一声:“牧首大人!”而后就再也说不出话来了。

话虽然那样嘱咐儿子,但其实他半点没奢想牧首大人能够亲自登门,他知道姜既望是个典型的中州人——文雅而又客气,什么话都存在心里,而面上不露一点风声;而且,姜既望是怕吵闹而爱清静的。

他已经料想到姜既望会怎样温和而委婉地拒绝自己的邀请,但她居然真的来了!这让矮胖的中年人几乎喜悦得发了慌,立在院子里手足无措,呆了一会才想起来要待客。

拿出大荒人特有的豪爽热情,他决心今天要让牧首大人吃得走不动才能算自己周到尽心,“大人,里面请!——酒已经都备好了!”

钱进荣的妻子也出来迎接姜既望,她是一个粗大健壮的大荒女人,甚至比钱进荣还高出一个头。

“牧首大人,您这真是太瘦了一点!”

她真心实意地拉住姜既望的胳膊,完全没看到钱进荣对她使劲使眼色——他知道姜既望不怎么喜欢跟人肢体接触,“看,您的背像纸片一样薄!”

接着很惋惜地看谢挚,“小挚也是!脸小得跟朵花儿似的,还没我一个巴掌大!”

谢挚在旁惭愧地缩了缩肩膀,但同时也很庆幸她没有说自己矮——她非常不喜欢别人说她矮。

“这样,您今天一定得好好吃一顿,尝尝我们大荒的东西!”

很骄傲的,她领着姜既望往里面走,“我跟您说,恐怕就连人皇陛下也吃不到我们这烤羊吧!”

钱进荣急得发了汗,眼睛只盯着牧首大人的脸瞧——昆仑神山呀,眼前的这位可正是人皇陛下的姑母!

但姜既望只是笑着点了点头,温和地附和她,“是吃不到呢。我们中州人没有口福。”

入了座钱进荣才想起来自己忘了请葡萄藤大人,“啊呀”一声站起来,“我忘了没请蒲大人过来!——唉唉,牧首大人一来,我给高兴傻了!”

“钱城主,我去吧!”谢挚自告奋勇,“我去帮您请蒲大人——我跟小葡萄熟!”

钱德发很想陪她一起去,但又不太敢——从金乌梦出来之后,蒲存敏又恢复了之前不理人的冷冰冰模样,让他不敢接近;而那位葡萄藤大人呢,又是出了名的眼里只有徒弟。

火鸦表示自己愿与谢挚一起同去,它喜欢跟谢挚呆在一起。

走之前,谢挚悄悄地拉拉牧首大人的衣袖,“大人,您给我留块肉好不好?一点就行!”多的她也不贪心,但她真的很想尝尝这道烤羊——这是大荒的名菜,白象氏族里吃不起,因此她还没有吃过。

“好。”

更像只小狗了……姜既望失笑,“都给你留着,怎么样?别担心,快去吧。”

蒲存敏反反复复地在心里排练预演着自己将要说的话,一边默背一边在庭中徘徊,正在专心致志之时,紫衣女人便出来了。

好像脑子里那些诚恳的句子忽然都被人给绞断了似的,蒲存敏呆呆地住了口。

……师父可真好看。

今天太阳很好,蔚蓝的晴空里没有一丝云彩,蒲江兰没有戴面纱,懒洋洋地走过来,“阿蒲!”

作为植物修出的大能,即便如今是人身,*但蒲江兰也很喜欢晒太阳;每逢晴日,她必定要出来沐浴一会阳光,现在就正是她出来晒太阳的时间。

“师父。”蒲存敏低下头去。

“昨天我让你给牧首大人送的果子都送到了么?噢对了,你的行囊还要再收拾一番——毕竟是去中州,什么都尽量备上的好。阿蒲,我跟你说,去了中州之后不要被吓破了胆气,该怎么样,还就怎么样,以你的资质,即便是在中州也不差!……”

念念叨叨地嘱咐完一大通,蒲江兰觉得有点奇怪——阿蒲今天反常地沉默,对她的话没有应声。

“怎么了,阿蒲?”

蒲江兰顿时便紧张地拉住徒弟的手,“谁欺负你了?还是别的什么?——告诉师父,师父给你出气去!”

她忘记了蒲存敏是大荒有名的天才,定西城里极少有人能够“欺负”她。

“……都不是,师父。”蒲存敏摇了摇头,抬起脸来。

“我将要离开大荒去往中州,您不难过么?”

她小声问,几乎不敢听蒲江兰的回答——她极怕蒲江兰拍着她的肩膀,跟她说“这也是没有法子,小孩子要有出息就不能不去中州”一类的话。

蒲江兰愣了愣,握着她的手慢慢地放下来。

阿蒲,是她十几年前到处闲逛晒太阳时捡到的孩子,由她一手养着长大;蒲存敏对她来说早已远远地超过了师徒的情分,只是在她心里根深蒂固地存在着。

平日里,蒲江兰完全懒得去想自己到底将阿蒲看做自己的什么人,她只知道她疼爱阿蒲,倘若有人胆敢欺侮她的阿蒲,那她便要这人的性命;但她又模糊地知道,这绝不是什么母女之情,一点也不是。

她觉得,阿蒲天生就是属于她的小人族,谁也夺不去,哄不走——阿蒲就应该老在她的旁边陪着她才对,至于这合不合师徒的常理,她管不着;那是人族的理,她蒲江兰自有一套理。

自从知道蒲存敏的非走不可之后——她不愿意拦着阿蒲变好——蒲江兰便在夜里发过好几回呆,有好几次她非常心酸,差点就要流泪,但又强忍着没有哭,她觉得哭泣丢脸。

上一篇:我杀猪养你啊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