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十里清欢
“嗯,”雷彻行轻轻应了一声:“凶手像是在翻找什么东西,但他不是一个专业的小偷。”
毕竟专业的小偷撬锁的手段没有这么的拉胯。
随后两人又来到了卧室里,卧室里面的景象比客厅更加的凌乱。
床单被扯掉了一半,皱巴巴的堆在地上,两个枕头都被用刀划开了,白色的棉絮散落得到处都是。
靠墙的衣柜大开着,里面挂着的衣服全都被扯了下来,堆在了地上。
而且阎政屿注意到,这些衣服的摆放方式很特别,它们不是被随意扔在地上的,而是被一件件抖开,检查过了以后才被丢弃。
雷彻行看着这些衣服,若有所思:“抢劫杀人吗?”
两个人接下来把整个房子都检查了一遍,没有发现任何贵重的物品,雷彻行轻声道:“应该是被凶手带走了。”
随后两人返回了客厅,雷彻行告诉了大家他们的检查结果。
此时,询问完报案人和房东大妈的叶书愉和潭敬昭两个人正好回来了。
听到了雷彻行的话,叶书愉下意识的问了一句:“是入室盗窃吗?凶手在翻找东西的时候,被死者发现了,所以情急之下直接杀人灭口?”
“不仅仅是入室盗窃,他应该是在找别的什么东西,”阎政屿摇了摇头,提到了那些散乱的衣服:“凶手检查的太仔细了。”
叶书愉将自己从房东大妈和报案人那里获得的线索大致说了一下,雷彻行恍然大悟:“怪不得凶手会直接撬锁进来。”
潭敬昭也瞬间明白了:“所以凶手以为死者像往常一样的出门了,却没想到案发的当天死者在家里睡觉,他惊醒了死者。”
雷彻行点了点头:“我们把凶手的行动路线从头捋一遍吧。”
“案发的那一天,凶手撬锁打开房门进来,然后开始在客厅里面翻找,”雷彻行的脑海里面开始慢慢的演化着案发当天的情景:“但是凶手的动静吵醒了死者……”
他伸手指了指客厅中央那片最密集的血迹,正色道:“死者发现了凶手,可能是在质问他,或者是发出了惊叫声,凶手的第一反应就是控制住死者,所以他一刀刺中了死者的颈部,但是这一刀并不致命,于是死者开始反抗。”
“嗯,”潭敬昭觉得他的非常的有道理:“所以屋子里面的家具什么的都被打翻了,死者和凶手发生了非常激烈的搏斗。”
雷彻行走近了沙发,指着扶手上的那些抓痕和血迹说道:“死者受伤后扑向了沙发,可能是想要抓住什么东西来自卫,或者是想要稳住身体,但是凶手追上来了……”
他模拟着凶手的动作:“凶手应该是右手持刀的,从死者的左前方攻了过来,死者身上的伤口主要集中在左侧,这说明凶手是站在死者的左前方的。”
金婧应和了一下雷彻行的话:“确实。”
她大概指了一下位置:“凶手当时应该就站在这里。”
阎政屿仔细的观察着沙发上那些血迹的形态,他指着一处滴落状的血迹,继续雷彻行的话:“死者当时手臂靠在了沙发的扶手上,伤口在流血,所以留下了这样的血迹。”
“只是凶手的手里有刀,”叶书愉在旁边发出了一声叹息,只觉得心里面沉甸甸的:“即使死者反抗了,也没有讨到什么好。”
她最终还是死在了这里。
雷彻行点了点头,目光转向地上那道长长的血痕:“所以她最终选择了逃跑。”
“她爬得很艰难,”雷彻行语气凝重的说道:“从客厅到卧室门口大约三米的距离,这些血痕断断续续的,死者可能中途停下来过,或者是想要试图站起来。”
“但是她都失败了。”雷彻行指着死者身体倒下的地方。
卧室的门框上有几条血手印,死者一点一点的往上攀爬着,但却没有来得及够到门把手。
“而这个时候,凶手追了上来,从背后给了她致命一刀,”雷彻行凝视着那滩血泊:“凶手在杀了死者以后,继续在房间里面进行了翻找,拿到他想要的东西之后才大摇大摆的离开了。”
所以卧室的床单,被子,以及衣柜里散落的衣服上面,都沾了一些血迹。
而凶手也没有处理案发现场,任由案发现场留下了他的脚印和指纹。
这个凶手,简直就是嚣张至极……
“凶手在杀了人以后非但不逃跑,反而是继续找东西,”钟扬的眼神微微一凝,满脸的疑惑:“他到底在找什么?”
第94章
案发现场检查完毕以后, 尸体被装进了裹尸袋里运上了车,准备带回法医室去做进一步的尸检。
于是钟扬就开始安排起了接下来的各项事宜:“小叶,大个子, 你们俩去调查一下贾桂香的工作地点, 去的时候不要直接亮明身份, 先暗地调查一下, 这个歌舞厅肯定不简单。”
叶书愉瞬间正色了起来:“明白。”
“老雷, 小阎,”钟扬转头看向了两人:“你们懂点技术,就先去技术科那边协助分析现场提取的指纹和脚印吧……”
钟扬的一席话还没说完,阎政屿却突然开口打断了他:“钟组,让我去歌舞厅那边调查吧。”
他的金手指是非常适合用来锁凶的, 如果凶手就在歌舞厅的话, 就可以直接盯住他, 那么后续的调查也就会变的轻松的多。
钟扬没有过问理由,只是微微挑了挑眉,乐呵呵的点头答应了:“行, 那就你和小叶去吧。”
毕竟歌舞厅那种地方比较乱, 也比较危险, 怎么都得要有一个身手好的人才行。
但是打听线索的话,女孩更能够让人放松警惕, 所以一男一女的搭配正正好。
“你们千万要小心一些,”钟扬仔细的说着注意事项:“那里头打手估计也不少,小阎,你可要保护好小叶啊, 你们俩悄摸的去, 不要打草惊蛇。”
两人同时应道:“好咧。”
下午六点的时候, 两人都打扮一新,重新做了造型。
阎政屿身上穿了一件深灰色的西装,不仅打了领带,脚上还换上了一双擦的锃光瓦亮的尖头皮鞋。
潭敬昭的身体斜倚在门框上,脸上带着促狭的笑:“哟,这是要去相亲啊?”
这话说的其他几个同事都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雷彻行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可以可以,非常不错,这西装穿上真是有模有样。”
“就是可惜……”钟扬煞有其事的摇着头,可话说了一半又停住了,就好像是专门等着有人去问他一样。
“啊?”潭敬昭非常果断的询问出声:“可惜啥呀,这不是挺好看的嘛?”
钟扬强忍着笑意,当阎政屿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遍:“这身行头,不去歌舞厅当少爷,真是可惜了。”
“噗……哈哈哈哈哈哈哈……”潭敬昭直接笑得直不起了腰,口水都差点喷了出来:“你别说,你还真别说……”
他死死的咬着下嘴唇,饶有兴致地比划着:“这身材,这比例,如果你去歌舞厅做少爷的话,我保证那些富婆肯定都争着抢着要点你。”
阎政屿被说的有些不好意思,他低下了头去:“钟组,您就别打趣我了。”
钟扬哈哈笑了两声,走过来拍了拍阎政屿的肩膀:“这身行头确实挺好看的……”
话还没说完呢,钟扬的耳后突然响起了一阵惊叹声:“哇——”
“好漂亮啊……”
钟扬下意识的转过了头来,只觉得眼前一亮。
叶书愉提着裙子站在门口,有些忐忑不安的看着大家。
她身上穿了一条墨绿色的连衣裙,款式和贾桂香死亡时穿的那条有些相似,是特意仿着那个款式找来的,裙摆长长的散开,遮到了她的脚踝的位置,显的身材非常的高挑。
叶书愉习惯性扎着的马尾辫消失不见了,头发被烫成了大波浪,披散在了肩头。
而且她的脸上还化了妆,眉毛描得有些细长,嘴唇上涂着正红色的口红,微微上挑的眼线让她原本就明亮的眼睛显得更加的妩媚了。
叶书愉踩着一双七八厘米的高跟鞋走了进来,有些不太自然的在大家面前转了个身,裙摆荡开了一个圆形的弧度。
她用手拨了拨卷发,仰起了下巴,轻声问道:“好看吗?”
“好看好看,”潭敬昭立马大声嚷嚷了起来,然后伸手指向了阎政屿:“刚好,你可以直接去歌舞厅当头牌,老阎去当少爷,你们俩还能互相照应一下。”
“该打!”叶书愉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瞪着他,凶巴巴的说道:“我就知道你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裙子很不错,”颜韵围着叶书愉转了一圈,随后伸手指了指叶书愉的脚,犹豫着说:“但这鞋……你行吗?”
叶书愉怎么能承认自己不行呢?
于是她直接高高的仰着头,大踏步开始往前走:“你可看好了……”
她一开始迈的几步倒是没什么大问题,可紧接着身体就不受控制的摇晃了起来,鞋跟一歪,眼看着就要直接摔下去。
“小心。”颜韵眼疾手快的一把扶住了她没好气的说道:“你好好走路不行吗?”
叶书愉稳住了身体,有些懊恼的踢了一下脚上的高跟鞋,大声吐槽道:“这玩意儿根本就不是人穿的,你说那些姑娘怎么能穿着这么高的高跟鞋还健步如飞呢?”
她这一踢用了很大的劲,鞋都差点直接飞出去了,又引得大家一阵哄笑。
潭敬昭走过来,臭屁的伸出了胳膊,带着一副施舍的样子:“要是实在不行,我就勉为其难的把手臂借给你吧。”
叶书愉直接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认命般的叹了一口气:“算了,就当是为了工作,拼了。”
她咬着牙,来来回回的走着,试图让自己走的更加顺畅一些,只不过可能是因为刚才差点摔倒的原因,导致叶书愉现在的动作非常的僵硬,像是一个提线木偶一样。
“你这样不行,”颜韵摇了摇头,走过去扶住了她的肩膀:“有点太不自然了,穿高跟鞋走路是有技巧的,你先把头抬起来,步子小一点,用大腿带动小腿,落脚的时候脚跟先着地……”
颜韵一边说一边示范着,虽然平常上班的时候她穿的也是平底鞋,但她不像叶书愉一样,一次高跟鞋都没有穿过,所以还是多少有点经验的。
叶书愉尝试着模仿颜韵走路的姿势,但效果依旧是惨不忍睹,只不过这次终于没有要摔跤了。
潭敬昭在一旁笑的腰都直不起来了:“你好像一只鸭子呀。”
这番话直接气的叶书愉又想要去打他,但她穿着高跟鞋又根本追不上,最后只能摆摆手,放弃了挣扎:“算了算了……就这样凑合吧,反正进了歌舞厅都是坐着的,也不用走多少路。”
钟扬也在抿着唇轻笑,他都快把自己的大腿给掐肿了,才勉强让自己没有笑出声来,毕竟嘲笑女孩子不太好。
“好了好了,快去快回吧。”眼看着这场笑话实在是有些止不住了,钟扬用力的紧绷了一张脸,扔了一把车钥匙给阎政屿,把两个人往外头赶。
赶到一半,他又叮嘱:“记住了,你们是去摸情况的,不是去端窝的,无论看到什么都先记下来,千万别打草惊蛇,要安全第一。”
京都的冬天还是很冷的,叶书愉在出门的时候身上又披了一件皮草,倒是真的有几分贵妇人的样子了。
坐进车里之后,她又开始和那双高跟鞋较劲。
叶书愉尝试着把脚从鞋子里抽了出来,一边活动着脚趾,一边唉声叹气:“我的天呐……我这才穿了半个小时,就感觉脚都要断了,那些女人天天穿这个是怎么活下来的?”
阎政屿瞥了她一眼:“没事,反正就穿这么一次,不过你穿这双鞋子确实挺好看的。”
“好看有什么用啊,又不能当饭吃。”叶书愉虽然嘴上嘟囔着,但嘴角却微微上扬了一些。
毕竟没有哪个女孩不喜欢被人夸好看,哪怕她是一名刑警。
车子缓缓的驶入了一片相对繁华的区域,整条街上所有的招牌都做的又大又讲究,远远看上去亮堂堂的。
“就是前面那个了,金孔雀歌舞厅……”叶书愉指着车子的右前方,撇了撇嘴,吐槽的:“这个名字……可真够俗的。”
阎政屿抬眼看了过去,那是一栋三层的小楼,外墙上面贴满了彩色的瓷砖,在霓虹灯的照射下闪闪的发着光,在这周围一整条街的商铺旁边都特别的显眼。
小楼的楼顶上立着一块巨大的招牌,“金孔雀歌舞厅”六个大字非常的明显,这六个字体周围闪着非常亮的红色的灯光,旁边还有一只开屏的孔雀图案,绿色的灯管勾勒出了孔雀羽毛的形状。
阎政屿和叶书愉到的时候已经是将近晚上七点了,天色完全的暗了下来,歌舞厅的门口停了不少的车辆,打扮各异的男男女女正在不停的进进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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