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伯正
原来是方应琢认识的人?
我觉得这名字听着有些耳熟,一时之间没想起来,但这不是我现在要追究的事,我重新回到刚才的话题:“把相册里的照片删掉,还有最近删除和网盘,都删了。”
那男的见我态度强硬,不依不饶,也没跟我扯皮,在我的眼皮底下删掉了刚才偷拍的照片。
像是为了避开其他人的视线,怕在大庭广众之下进一步丢脸,他从座位上起身,对我和方应琢说:“我们借一步说话。”
然后,他又跟旁边的几人说:“稍等,我马上就回来。”
我这才注意到这一行人共有四位,除了这个姓唐的,还有两女一男。
既然他认识方应琢,可能是想对方应琢说点什么,这就和我这个外人没关系了。
我点上一支烟,开始慢慢思索,我到底在哪儿听过这个名字?
平心而论,我的记忆力很强,而且十分精准,无论是生活中的琐碎小事,还是课本上的知识点,但凡经过了我的眼睛和耳朵,就一定会在脑子里产生印象。
然而,过目不忘有利有弊,很多人只能看到优点,比如学业会因此变得更轻松,但是弊端则更加难以承受,那些负面记忆会在脑海中挥之不去,顽强地长期活跃着,又阴魂不散地潜入梦中,令人饱受折磨。
事实上,人对负面经历的记忆往往会更深刻,因为这代表着危险,警醒人不要重走老路、犯下同样的错误。
正是因为如此,我常常希望自己是个健忘的人,那些不堪的回忆,那些糟糕的烂人,通通都不要记得。
我跟着方应琢和唐皓源走到了火锅店门外,独自靠着墙壁,看着自己吐出的白雾渐渐消散在室外的空气中。
我从遇到方应琢以后开始回忆,这个范围一下子缩小了很多,那些片段像电影一样播放,电光石火间,其中一个场景倏地一闪而过,我在脑子里立刻按下暂停键,一下子从倚靠着墙变成直立的姿势。
我终于想起来,为什么会觉得唐皓源这三个字有些熟悉。
那天,方应琢在下铺写日记,而我在上铺默默注视着他,一则微信消息提示打破了室内的静寂,方应琢拿起手机查看,那条信息量巨大的消息就这样不巧地被我尽收眼底。
方应琢给这人的备注正是本名。
[唐皓源:方应琢,既然你也喜欢男人,为什么就不能试着接受我?]
好家伙,原来是撞见了方应琢的追求者,也就是说,这人也是个同性恋——我是掉入了什么除我以外都是Gay的平行世界吗?
哼,原本就对这人印象不佳,现在更是直接在心里给对方判了死刑。
如果刨除心里对这一群体的偏见,唐皓源的外型还不错,身高有180,五官端正,勉强称得上英俊,穿着干净整洁,是那种长辈很喜欢、会夸一句“一表人材”的类型。放在人群中算得上突出,但可惜他现在站在方应琢身边,就完全不够看了。
“我表妹今年上大学,学校在C市,”唐皓源说,“我刚好没什么事,过来送送她,顺便陪她和她朋友在这边看看。”
方应琢的语气有些冷淡:“嗯,那祝你们玩得开心。”
我表面上在专心致志地抽烟,实际上竖起耳朵听着方应琢和唐皓源的谈话。
“应琢,你剪短发了?以前从来没见你剪过这个发型,不过短发也很适合你……当初你走掉也没打声招呼,给你发消息也不回,我真的快被吓死了,还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唐皓源忽视方应琢的冷淡态度,自顾自地往下说,“叔叔阿姨也很担心你,他们还问了我好几次,知不知道你去了哪儿。”
方应琢掀起眼皮,凉凉地扫一眼他,不紧不慢道:“没什么可担心的,他们在我的手机里装过定位。就算我死在外边,也能第一时间赶过来收尸。”
我一边抽烟,一边想,平常方应琢出现在我眼前时,看起来总是十分天真单纯,换句话说,看起来有点傻,现在这个方应琢像刀片一样锋利,薄薄的刀刃上淬着甜蜜的毒液,可以轻易割破人的喉咙,这样的方应琢反而让我感到有点陌生。
方应琢抬起手,把落在鬓边的一缕碎发别在耳后,他站在霓虹灯的光影下,缓缓抬眼,只不过看向了我:“秦理,我们走吧。”
“嗯?”我没想到这场谈话结束得这么快,骤然回神,“好。”
唐皓源吃了颗软钉子,竟也不恼,再度开口:“应琢,我听说叔叔阿姨冻结了你的银行卡,你的钱还够花吗,如果有需要用钱的地方,我这边……”
方应琢:“不用担心。”
我一直没有出声,只在旁边充当一个会呼吸的摆件,没想到唐皓源把话题转到了我的身上。唐皓源看了我一眼,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询问方应琢:“对了,刚才忘了打听,这位是……?”
我看得出,方应琢其实并不太想回答这个问题,只是出于礼貌回应,说出口的话已经变得不太客气:“跟你没关系。如果没什么别的事,我们就先走了。”
“是么,我还以为你找了男朋友。”唐皓源压低声音,意味不明地笑了笑,“方应琢,我以前一直以为你喜欢的是裴朔,没想到是这种类型。看来我对你还不够了解。”
手里的烟快要燃尽了。我将烟头掐灭,随手丢进了路边的垃圾桶里。
方应琢的情绪却在唐皓源说完这句话的下一刻激动了起来,他的面色变得惨白如纸,嘴唇微微颤抖着:“裴朔……你也配提起他?!我们一直是朋友关系,轮不到别人揣测,尤其是你。”
这个人想要看见的,似乎就是方应琢情绪崩溃的模样,见到这番话起了效果,他挂在唇角的那抹笑意也加深了几分。
我一个迈步走上前,将一条胳膊随意地搭在方应琢的肩膀上。
如果让我回答,长得不好惹有什么好处,那么第一点一定是,被你盯着看的人无一例外会乖乖闭嘴。
有句话怎么说,出门在外,身份是自己给的。就算我现在开始胡言乱语,也不必为此负什么责任。
“你不是好奇我和方应琢的关系吗?”我挑了挑眉毛,“其实就是你想的那样,是睡过的关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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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栀子花
当宠物在外面受了欺负,主人总该要帮忙出一口气。至于用什么方法不重要,对方能破防就好。
显而易见,我是有一点气人的本领在身上的。
话音刚落,就见唐皓源的脸色白了又红,红了又白,最后面如菜色,像是有人不慎在上面打翻了调色盘。
唐皓源大概也没有想到,竟然有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扰乱公序良俗、把这句话说得这么自然而然。
他在原地深呼吸了几次,最终一句话也没说出来,直接转身回了火锅店里,剩下我和方应琢两人在门外。
同样内心大惊的人还有方应琢,只不过刚才有别人在场,方应琢就算再怎么骇然,也要维持面色上的镇定自若,哪怕我上下嘴皮子一碰的功夫就让他没了清白,他也只能咬着牙默认。
毕竟语出惊人的是我,我看着方应琢,率先开口:“方应琢,刚才那些话你别放在心上。”
借着路灯的照亮,我发现方应琢的耳朵又变成了淡淡的粉色,方应琢也变回了我熟悉的方应琢,柔软,懵懂,不设防。
方应琢当然明白我指的是哪一句。过了半晌,方应琢才轻轻地说:“可是那样会让人误会呀……”
“误会就误会呗,身正不怕影子斜,你懂不懂?我看得出来你不待见他,面对自己不喜欢的人呢,你就捡他不喜欢听的话,专门跟他讲。”我循循善诱,向方应琢传授我十八年来不要脸的人生经验,“况且,睡在同一张床上过,怎么就不能简称‘睡过’?”
明明怎么看牺牲最大的那人都是我吧???从现在开始,世界上出现了第一个对我的性取向产生误解的人,我这也算是杀敌一千自损一千五了。
方应琢慢慢地“嗯”了一声,方才紧绷又锐利的神态荡然无存。
相反,方应琢的情绪开始变得肉眼可见的低落,像被针戳破漏气的气球,一点一点地瘪下去。
他走了几步,在不远处的一个挡车石球上坐下,问我:“秦理,还有烟吗?”
我掏出烟盒,取出一支点上,递给了方应琢。方应琢把烟含进嘴里,长长地呼出一口气:“世界可真小。”
是啊,世界真小,而且总是冤家路窄,越是不想见的人越是容易碰到。
可是世界也真大,大到我的亲生母亲丢下了我,而我连她在哪都不知道。
方应琢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沉默着抽烟,抽得还是很不熟练。
我在心里猜测,方应琢与唐皓源的那番话触及了方应琢的伤心事,不然他怎么会看上去像一颗还没熟的杏子,一口咬下去又酸又涩。我只记得唐皓源是在提到“裴朔”这个名字时,方应琢的反应才尤为强烈。
我这才发现,我对方应琢其实一无所知。
方应琢已经在粟水镇打听到了关于我的一切,包括我那些不愿在人前揭露的伤疤,然而,我对方应琢却所知甚少,我只知道方应琢的学校和专业,知道方应琢有个行事作风令人发指的大明星母亲,除此之外,似乎就没有了。
我坐到另一个挡车石球上面,感到自己鲜少有这么纠结的时刻。
如果我现在询问方应琢,他也许会坦诚相待,也许会有所保留,但我最终选择了什么也没说。
毕竟,你对一个人的了解越多,就代表你与这个人的牵绊越深,可是如果对方注定是生命里的一个过客……那还是点到为止吧。
就像是在夏令营中遇到的伙伴,在一两个月的时间里,大家短暂地相熟,直至夏令营结束,每个人又会回到各自的人生轨迹。
忽然,我在形形色色的过路人中,看见了一个卖花的老婆婆。
她卖的不是精致的扎成一束束的鲜切花,而是在街边随处可见的黄角兰、栀子花和茉莉花,用一根根细线串好,挂在竹竿上。
离着那老婆婆还有段距离,我就闻见了那股亲切的清甜味道,香气的质感醇厚却不腻人。
在这里,卖花的人多,买花的人也不少,在潮湿闷热的夏夜闻见这一缕芬芳,心情好像也变得凉爽了一点。
于是,我站起身,走到那位老婆婆身边,她向我露出笑容,热情地招呼:“黄角兰、栀子花、茉莉花,选点嘛。”
“栀子花怎么卖?”
“三元一把!”
我身上总是会随身携带小额的零钱现金,刚好摸出三个一块钱钢镚,“那给我来一把。”
老婆婆乐呵呵地为我选起了花,一共四朵盛开的花,被宽大的绿叶簇拥着,香味沁人心脾。
我向老婆婆道了谢,攥着这一捧栀子花,递给方应琢:“送你。”
“给我的?”方应琢有些惊讶。虽然方应琢看到了我去买花,但不明白我到底要做什么,他怎么也没想到,收到花的人会是自己。
方应琢接过栀子花,深深地嗅闻了一下,又傻里傻气地笑了:“真漂亮,好香啊。”
“至于这么吃惊吗,”我不解道,“给你送花的人应该很多吧。”
方应琢笑着说:“那不一样。”
其实,这也不是我第一次送花给别人。
在黄雨霏还是我女朋友的时候,有次她模考失利,我见她情绪低落,就去后山那边摘了几朵野花,用丝线简单地扎了一下,然后送给了她。
但是方应琢的追求者众多,这些小玩意想必他也看不上。
这种哄人的小招数,不知道这次有没有灵验。我不太确定地问方应琢:“心情有没有好一点。”
“有。”方应琢认真地说,“现在很开心,非常开心。”
这人好说歹说也是个知名大学的高材生,怎么语言就这么匮乏?我有些想笑,分不清是因为方应琢贫瘠的词汇量,还是因为方应琢笑得真的很傻。
我正准备问方应琢要不要回酒店,就听见方应琢忽然开口:“秦理。”
“嗯?”
“你知道吗,我爸是商人,我妈是演员,家里虽然不缺钱,但我从来不觉得父母爱我,他们做事只考虑利益,把我当做一件可以持续投资的商品。”
方应琢平静地叙述:“自打我记事开始,几乎没有过能自由支配的娱乐时间,行程是被规划好的,不仅需要报备,还有秘书负责记录,再汇报给我的父母,别人踢足球打游戏看漫画,我却一直被要求学习琵琶和书法,虽然我不讨厌这两件事,但也谈不上喜欢,因为早就习惯了,就像刷牙洗脸一样,变成了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我根本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是什么。”
于是我只好重新坐回挡车石球上,静静地看着方应琢,偶尔点头,意思是我在听。
“因为没什么和外面接触的机会,我的朋友非常少,只跟两个发小走得近些,一个是刚才碰见的唐皓源,另一个就是裴朔,他们都和我同龄。”方应琢继续说下去,“其中裴朔的父母与我父母是至交,因此他们很放心我和裴朔来往。相对来说,和唐皓源的关系只能称得上普通朋友。裴朔经常偷偷带我出去玩,也是在他的引导和鼓励下,我才渐渐发现原来自己喜欢摄影。”
这还是我第一次听方应琢一口气讲这么多话。
方应琢似乎讲得有些累了,垂下眼睫,从背包里取出矿泉水喝了一口。
我尽职尽责地充当捧哏,问:“那后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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