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伯正
“高考以后,我和裴朔都选择了R大新闻系,没想到唐皓源也报了填了这个志愿,我当时非常意外,因为我记得他明明对金融更感兴趣。新闻系男生少,我们三人又被分进同一间宿舍。”方应琢说,“那段时间的快乐很纯粹,可惜没持续多久,裴朔就在大一那年的冬天去世了。从他确诊胶质瘤四期到死亡,只有一个月。”
作者有话说
今天体检竟然抽了七管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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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舌尖
一则轻描淡写的讣告,毫无预兆,让我愣了愣神,怎么也想不到事情的发展会是这样。
方应琢大一那年的冬天……也就是三年前,跟我现在的年纪差不多。
讲话期间,方应琢的语气一直很平静,但我心里清楚,这不过是方应琢用来掩盖内心哀恸的方式,也许时间能抚平伤痛,可是当旧事重提,无异于将愈合的伤疤残忍揭开,再次露出鲜血淋漓的伤口。
方应琢是个寡言的人,可是成年人的世界也需要情绪的出口,就像我忍不住在悬崖边对方应琢吐露实情一样,他之所以会对我讲这些事,恐怕正是因为我们是彼此生活中的过路人,可以短暂地收容对方为期一夜的失控。
在这种时候,我的内心也只剩下感慨世事无常这一个想法。
我又想到第一次见方应琢时,在他的卡包第一页见到过一张拍立得照片,是方应琢与另一个男生的合影。画面中的两人看起来关系匪浅,现在一想,也许另一人正是方应琢的挚友裴朔。
我的人生先后经历过奶奶和秦志勇的去世,前者的离开没让我感到有多悲痛,至于后者,我只觉得他死不足惜,死有余辜,也不知道这对母子在地下团聚以后会说些什么。于我而言重要的人,大概只有余红菱了。
我叹了口气,最终什么也没有说。
“我……天生喜欢同性,但我没发现唐皓源也是同性恋。”方应琢说,“他一直误以为我喜欢裴朔,直到裴朔去世之后,他在大二向我告白,我很清楚自己对他不存在那方面的心思,就拒绝了。结果他不死心,后来我觉得他的骚扰很烦,搬出了宿舍,跟他连普通朋友也做不成了。”
“所以那个变态一直暗恋你,选R大新闻系也是为了你?”
“嗯,我也是后来才知道。如果我早一点察觉,事情也许就不会闹得这么难看了。”
我一时语塞,震惊程度绝不亚于当时被方应琢告知他母亲就是家喻户晓的女明星傅摇。
过了许久,我才挤出一句,当作安慰:“这不怪你,是那人太没有分寸。”
听方应琢讲了这么久,我感觉屁股在石球上硌得有点麻,于是我站起身,走到方应琢旁边,看了看他,又看了看那一捧栀子花,忽然从中抽出其中一朵,将花轻轻地别在了方应琢鬓边的发丝间。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是忽然觉得,如果是这样白净雅致的面庞,戴上一朵栀子花,大概会很适合。
与此同时,方应琢抬眼看向我,眼神那么轻,像晨露亲吻一片新叶。
他抬起手,慢慢地摸了摸发间的花瓣,问我:“漂亮吗?”
明明方应琢今晚滴酒未沾,怎么又开始胡言乱语了……我并非听不出方应琢的弦外之音,但正是因为如此,我愈发感到如鲠在喉。
可是今夜的月色太美,我难得不愿说谎。
我点了点头,“……嗯。”
当然,我指的是栀子花。
方应琢低笑了一声。他摘掉相机的UV镜,旋出镜头,简单地调整了拍照参数和滤镜,下一秒,方应琢举起了相机,镜头仿佛变成枪口,将我瞄准,这一回,方应琢没有使用疑问句,而是选择直接陈述,他说:“秦理,做我的模特。”
这几个字仿佛变成一句简短的咒语,让我定格在原地。
伴随着按下快门时那一声清晰的“咔嚓”,我产生某种被子弹击中的错觉,一句答复在同一时刻被我无意识说出。
“好。”
“给我看看刚才拍得怎么样。”我对方应琢说。虽然勉强答应了方应琢的请求,但我不是那种随随便便的人,如果方应琢有抹黑我形象的嫌疑,我必须及时地保护我的肖像权。
方应琢大大方方地给我展示,我凑过去看,整张图的色调是暗蓝色湿热的夏夜,喧闹的路边,我穿着被汗沁湿的白T,隐隐现出藏在T恤后面的身体的轮廓。这张照片是抓拍,我没有看向镜头,视线落在街边的某一处,面部呈现出虚焦的质感。
……还挺像那么回事的。
尽管刚才的我是照片的主角,而此刻作为图片的欣赏者,我竟也会忍不住想,画面里的人到底在想什么?
我好像无师自通地悟出了一点方应琢的拍摄风格。比起单纯定格某一瞬间,也许方应琢更想通过一张张照片去传达什么。
我和方应琢回到入住的金鱼酒店时,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下去。
“我们没有花瓶,”方应琢问,“这束栀子花怎么办?”
“这个简单。”
我让方应琢去拿一个空的矿泉水瓶来,用水果刀割去靠近瓶口处偏窄的那一部分,又灌水至瓶身二分之一处。然后,我修剪了一下栀子花的枝叶,将它们错落地插进瓶中。
方应琢接过了简易的花瓶,把它摆放在了床头柜的鱼缸旁边。
那两条金鱼仍在不知疲倦地游动着。
但天黑以后反而才是一天中最热闹的时候,楼下整条街搭起夜市,人声鼎沸。粟水镇人烟稀少,我鲜少能见到这么热闹的时刻,再加上也想透透气,就打开了酒店的窗户。
其中,一个抱着吉他卖唱的年轻人吸引了我的注意。
他唱的不是那些旋律洗脑、节奏感强、在各类短视频app流传度极高的歌,相反,那是一首在国内相对冷门的英文歌,也是我唯一一首会唱的英文歌。
其实,我平时没有听歌的爱好,只不过余红菱是这位歌手的歌迷,总在七月旅馆的前台放他的歌,听了太多遍,我也学会了。
我至今没看过完整的歌词,只是记住了每句话的大概发音,虽然歌词是英文,但歌手是个日本人,难怪发音听起来不太标准——不过我也没资格笑话别人,我自己学的就是哑巴英语,无论听力阅读写作的分数再高,一开口就现原形。
我站在窗边听了一会儿,忍不住跟着吉他的旋律哼唱了几句。
没想到,方应琢的注意力不在楼下唱歌的人,而在我随意唱出的那几句歌词。
“秦理,”方应琢看着我,忽然出声纠正,“是'think',不是'sink'。”
从音乐课一下子切换到英语课,我没反应过来:“啊?”
方应琢耐心地解释:“'th'确实不太好发音,因为汉语里没有,所以很多人就会用's'替代它。”
我:“……”
在此之前,我只是知道自己讲的是一口工地英语,但你要让我自己说哪个音发得有问题,我还真找不出来,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正确的发音是什么。
”方应琢放慢了语速,给我演示:“Think.”
我的求学态度还算端正,重复道:“Sink.”
“你尝试一下,把舌头放在牙齿之间。”方应琢说。
于是,我从两排牙齿中探出了一截舌尖,发出了倒吸一口凉气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奇怪。
“再伸出来一点。”
呃,方应琢教学会不会太细致了点……我硬着头皮照做,忽然看见方应琢伸出了手。
下一秒,我不由自主地瞪大双眼,整个人僵在原地。
……
该死,这是在干什么……有必要这么负责吗?
过于怪异的感觉使我皱起眉,那一刻,耳鸣伴随着头晕目眩,额头上也渗出汗珠,早知道刚才应该开空调的,不然我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整个人如同置身于蒸笼,快要熟了。
“秦理,这回再试试。”
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说了些什么,方应琢满意地点点头,终于松开了我。
而后,方应琢慢条斯理地抽出湿巾,擦拭自己的手指:“记住了吗,就是这种感觉。”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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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飙车
无论怎么看,这一切都太奇怪了……刚才被方应琢控制住的时候,我既像失去了最基本的五感,又觉得自己的感官变得异常灵敏,全集中在那一处。
不过是短短的几秒钟,稍纵即逝,但又太漫长,太煎熬,像是某种缓慢的折磨。
直至方应琢把擦过手的湿巾丢进垃圾桶,我依然没有完全回神。
我看向方应琢的手指——白,长,水葱一样,指甲的形状也修剪得很漂亮,上面还沾着湿巾留下的水痕。
不难想象,在方应琢擦拭之前,上面还沾过什么。
我又飞快地移开了视线。不然又会想到刚才微妙的场景,而且还是以第三视角,尴尬程度更甚。
沉默失语太久,我早已错过了发火的最佳时机,不然我真想狠狠揍这家伙一拳。
我抬手徒劳地蹭了蹭嘴角,没好气地问:“方应琢,你吃错药了吧?”
闻言,方应琢眨了眨眼睛,无辜道:“怎么了?”
怎么了?打着英语教学的旗号,实际上却对别人动手动脚,一肚子坏水的小兔子。
一肚子坏水的小兔子得寸进尺:“既然已经是‘睡过’的关系,不要这么容易害羞嘛。”
我冷哼一声,在心里痛骂了方应琢几句。
这时,楼下卖唱的年轻人已经换了首歌,我关上窗户,打开空调,把室温设置得很低,听着空调发出的嗡嗡轰鸣声,感受到吹出的丝丝凉风,我的情绪才渐渐平静了一点。
那一晚,我和方应琢依然躺在同一张床上,各占一边。正在酝酿睡意的时候,听见方应琢对我说:“秦理,那我们明天开始拍摄吧。”
我想起来我还答应过方应琢,也就是给他做模特这件事。虽然我对这种事毫无经验,但我在C市也没有别的事可做,于是我翻了个身,背对方应琢,含混不清地“嗯”了一声,就算是答应下来。
方应琢在黑暗中笑了笑,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只能听到他发出的气声,很轻。
而后,方应琢说:“会把你拍得好看的。”
“我一个男的,也无所谓拍得好不好看吧……”我说,“你以前经常找人拍照吗?”
方应琢回答:“我几乎不拍人像的。但是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就想让你当我的模特了。”
方应琢自己大概意识不到,他这人讲话实在太肉麻。我听得一阵恶寒——真是受不了他们男同。
我问:“为什么想拍我?”
“因为妈妈是演员,我也跟着她见过娱乐圈的很多明星,无论男女,我看到过很多漂亮的皮囊,但是大部分人就像一块珠宝,只有精美绝伦的外表,没有情感,没有温度,没有生命力,”方应琢想了想,继续说,“可能因为你看起来很有故事感吧,明明很年轻,呈现出来的情绪却总是很复杂,所以我才有了创作的灵感。”
我干巴巴地挤出一个音节:“哦。”
方应琢:“而且你的长相一点也不输他们,这种类型反而很稀缺。”
尽管人人都喜欢被别人夸赞,但是有些话从方应琢嘴里说出来,就多了点轻浮的味道,什么“你真好看”“想让你当我的模特”……啧,真是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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