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七层枇杷
作者有话说:
还有最后一章就完结啦
第76章 钟情一面
第一次见到晏迟,是在季越庭的手机屏幕里。
我不知道他是谁,是omega或是beta,是季越庭的朋友或不是,因为在此之前我们从未见过。
茫茫人海,隔着大陆汪洋,我甚至来不及想到,其实我与他不过毫不相干的两个人,便做了有悖寻常的事。
话说出口的下一刻我没有后悔。
只是季越庭很错愕。
我亦然。
二次分化的疼痛仍透过后颈密密麻麻渗透每一根神经,叫我僵坐在病床上。我有些茫然地猜想,自己大概是痛得糊涂了,所以才这么冲动。
手机摄像头很快被切回正常模式,那张很白很乖的脸只在我面前闪动一瞬即刻消失不见。
仅有匆匆一瞥,我来不及记住他的面容,只隐约记得他有一双好看的眼睛,像化开的琥珀糖,慢慢淌到注视者的掌心。
耳边安静,我听着季越庭走上前维护人,又在发现那只腿很快的小兔子溜走后追出去。季越庭追得及时,我又得以听见他很小声吸鼻子,礼貌说谢谢。
一切本该到此为止,毕竟那短短十多分钟内本也没发生太多,我可以随意略过,只当自己帮了个陌生人。
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忘不了。
当短暂的记忆陷入模糊,人总会无数次回想仓促捕捉到的瞬间,我也无法幸免。
那一眼里,我究竟看到了什么?
很长一段时间,除了学习和参与公司事务,我都在思考这个问题。
一双带着点害怕的眼睛。
紧抿的唇。
乌黑的鬓发。
或是......纯白校服领口下,没系上的第一颗扣子。
我觉得自己有点病,这样无端回想一个陌生人,乃至深挖到自己都不理解的地步,到底是在干什么?
教授讲授的知识我能轻松理解,别人答不出的难题与我而言也并非棘手,可偏偏这件事,它一片空白。没有人教我,也没有人考我,于是我只好拖着贫瘠的储备兀自走着,直到很久后的某天,在某部法国爱情片里,才被人姗姗来迟地告知
——笨,那叫一见钟情。
我的心猛然颤了下。
原来,我对一个毫不熟悉的陌生人,一见钟情了。
说出去或许要叫人笑话,但我只花三秒时间便接受了这个现实。
它并不难理解,我又和以往的每次一样,很快学会。
可学会不意味着拥有,理解之后紧随着的,更是无可奈何的嫉妒。
似乎是在那次之后,季越庭和他慢慢熟悉起来。每每和季越庭通话,我都会问上两句,alpha是个大喇喇的性格,听见我问了,就一定会回答。
我面上虽然不显,但心里很清楚。
我很嫉妒。
非常。
三言两语的功夫,妒火便可以叫我的信息素失控,所以通话时,我一般会将办公室的门锁起,打一针抑制剂,再贴两张抑制贴。
腺体偶尔会发痛,但我不在乎,久而久之,那样的疼痛还让我感到快意。
我真是不正常。
探知欲让我控制不住自己,我开始搜寻有关他的一切。
未知的世界在我面前徐徐展开。
他叫晏迟,是一个beta,出生孤儿院,幸运的是,他现在的家人很爱他,曾经的家人也是。
他很漂亮,脾气很好,成绩也很好,有许多人向他表白,但他对此无感,不论是谁,都只会得到一个拒绝。
他不擅长社交,没有太多朋友,不过和他做朋友的人,都很关心爱护他。
作为被表彰的学生,他在照片里嘴角弯弯笑着,一盈很浅的笑意被盛在那个小巧的梨涡里,校服领口平整干净,他像一张洁白的纸,纯净美好。
于是我也笑了,并默默按下照片保存键。
晏迟。
本来就是一个很好听的名字。
我自己一人念出时,唇齿间像含了颗糖,白日的烦闷都可以随这一声,悉数消散。
时间无知无觉过去,亲历其中的人也感受不到流逝,似乎没过多久,季越庭就结束学业随母亲回了家。
比起往日时常起伏的情绪,如今我应是平静的,甚至平静到有些无趣。
季越庭不止一次调侃我是木头桩子,不懂风情,没有人味。我不反驳,也不顺应,只坐在电脑前看着他开最新的跑车出发下一个聚会。
酒精,狂欢,人潮,那些东西似乎很能刺激人的神经,让人感到上瘾,体味到快乐。
在他们面前,我大概,确实,是个异类。
记不清究竟是某次见面,一位泛泛之交喝多了酒,嘻哈着问我是不是阳痿,不然这么久为什么不找个伴儿。
我回答得很平静:“我不是。”
这种问题,要是我不给回应,翌日待到酒醒,他们估计能吓吐,但只要我开了口,不管是谁都会无可抑制投来好奇的眼光。
那是人下意识的,对上位者的窥探。
所以,究竟是为什么?
想知道答案,我也可以满足。
我坦诚抬眼,淡淡扫过他们。
“我不找,是因为我有喜欢的人。”
“你们,太脏。”
连下半身都管不住,那和野兽有什么区别,如果心里有喜欢的人还不能保证自己干净,那和畜生又有什么区别?我很自豪于自己的干净。
晏迟那样像白纸一样的人,怎么会允许自己的伴侣有过其他关系?
不考虑未来是否有可能,我只是单纯的,想让自己永远站在可以被选择的区域。
我自认不算太偏执,因而将喜欢却得不到的平衡维持得很好,不叫任何人知道。
可季越庭不过用醉酒后随意的两句话,便轻而易举打碎了我的平静。
我感觉自己又不正常了。
连夜买了飞往法国的机票,甚至连衣服都没换,头发都来不及整理便匆忙落地,我冲进了那座完全未知的城市。
来到有他的校园。
也是落地一瞬,我才后知后觉意识到,世界这么大,哪怕是在同一座城市,我们也未必能见面。
而此后的一切也正如我那时所想——我并没有见到他。
浅淡好闻的香水气味在我指尖久久不散,那不是别的,正是晏迟的作品。
时间无知无觉过去两年,我成熟了些,展厅内照片上的他也变化不少。
高中时略有些婴儿肥的脸颊薄了,在黑发的衬托下,他的脸看起来很白,也很小,那双眼睛漂亮依旧,不知是不是拍摄设备的缘故,照得他的瞳孔颜色格外浅,像洇开的水墨画,也像化了的糖果。
时隔两年,甜腻的糖浆又一次流入我的掌心。
而我也和先前一样,自愿被粘黏,甘愿驻足不向前。
没有见到他,我或许是遗憾的,但这并不会让我感到难过,因为那是晏迟。
我知道自己的性格,也知晓,一见钟情这种事。
我这一生,仅此一次。
飞机引擎轰鸣,我在大洋之上来又回,身体疲累,精神却异样亢奋。
回到家时,季越庭还没有休息。
他坐在客厅沙发上,关掉手机朝我看来。
“哥,你这两天去哪里了?妈怎么说你联系不上?”
我看了他一眼,又收回目光:“没什么,出了趟门。”
简短交流中,季越庭不知我从何处回来,也不知道我的嫉妒。这一面里,有些话我没对他说,譬如,他真是个蠢货。
如果学不会珍惜,那早晚要学会失去。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
彻底离开校园后,昔日还会调笑两句的同学各奔东西,我身边只剩一群缄默的精英,可笑的是,我本人正是其中佼佼者,甚至在缄默这一方面,尤为突出。
时间的流逝不再以天为单位,而是以项目、出差,或是其他总总。
我惘然过着,直到某天突然意识到,晏迟要毕业了。
多年前曾踏足的航班路线再度重启,我手忙脚乱,竟也在无措中心生怯意,只准备了一捧白玫瑰。可造化着实弄人,从来不出差错的我也会弄丢东西,不偏不倚,还正是那束花。
别无他法,我脚步匆匆闯入花圃,不太礼貌地说了些话。
意料之中的,我被那个老太太训斥了。
是我的错。我向她躬身道歉。
那时的我一定很狼狈,而且还是前所未有的狼狈。
可听见我说的话,她反而笑起来,还问我:“是要送给心上人吗?”
我实话实说。
作为诚实的回馈,我得到了一盆年纪尚小的白玫瑰。我知道,不久之后它就会来到晏迟手中,而按着晏迟的性格,一定会把它养的很好。
毕业季的阳光不算太烈,隔着层层树影,我将自己做看客,只远远看他,心里就觉得很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