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渔襄湘
那块遮挡尸体的木板依旧横在那里,然而,一眼望去,底下却是空的,一股复杂的情绪上头,不知是庆幸还是更深的忧虑。
就在他试图凑近身子更细看一眼时,木板底下的黑暗中冷不丁蹿出一团黑影,朝他脸上扑过来。他后退一步,只听“喵”一声,那条绿眼睛黑猫优雅落在一个木箱之上,歪头瞅着他。
华裔保镖逐渐失去耐心:“你到底要找什么?找到了没?”
鬼使神差,福至心灵,江隋一伸手,抱起那只黑猫,那小兽竟也配合,一骨碌钻进他怀抱深处,脑袋蹭着他下巴。
“找我的猫,我们走吧,这位……先生?”
华裔壮汉抿了抿嘴,低声说:“陈慎。”
“陈先生带路吧。”
江隋跟陈慎走出回春堂,上了一台银色古董轿车����当然,只是对他而言的“古董”,在1929年,应该是宾利最时髦的车型。
陈慎打开后座门,他看见曾砚麒已经坐在另一端。混血青年睨了睨他,一眼瞧见他怀里的黑猫,剑眉一蹙:“我许你带猫了?”
江隋毫不在意地坐了进去,答得理直气壮:“来财从小跟着我,我不能丢下它。”
“来财……”曾砚麒重复了一遍,语气带着轻蔑。
江隋瞟了瞟他:“你这样的‘大人’,自然是理解不了穷苦大众的渴望。”
曾砚麒话里的讥讽意味更浓了:“穷苦大众?你爹给全曼哈顿的富人瞧病开方,还供不起你抽那几口大烟?你的瘾到底有多大?”
江隋抬眼,嘴角扬起毫无温度的浅笑:“哟,曾先生说不认识我,倒没少打听我的事,你还打听到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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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自己如今假扮的是那个姜随,自然是对他的事知道的越清楚越好。
然而曾砚麒却没接他的话,眯起眼,眼神带着审视,半晌,他才又开了口,语气带着警告意味:“收起你那套做派,对我不管用。”
江隋只觉得莫名其妙,哪套做派?他到底说什么了?
他将猫稳稳放在自己膝上,车开出去没多久,刚得名“来财”的猫已经在他腿上睡着了。
1929年的车开得极慢,开了许久才到长岛,尽管街道的模样与近百年后千差万别,但凭借路标和敏锐的空间思维,江隋还是逐渐感受到了一丝熟悉的气息。
哈灵顿家族在长岛有一处庄园,他和穆城来这里度过几次假。而此时这辆车行驶的街区,仿佛就在那座庄园附近。近百年以前,这里已是豪宅林立的富人区。
车子驶进一道巨大的雕花铁门,绕过一段蜿蜒小径,穿过两边高树林立的草坪,终于来到一座巨型豪宅面前。
乔治亚风格红砖白门窗建筑透着英国式的庄严和厚重气息,庭前广阔的草坪和整肃的树篱修剪得一丝不苟。
江隋隐约记得这座房子在96年后应当是某个出名的景点之类,但实在想不起来。
方才那段冗长的旅途之中,他又依稀想起温兹利这个姓仿佛也是听人说起纽约城历史上名门望族时有所耳闻的字段。
他强忍着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来查的冲动。一方面,身旁这个人始终对他保持着十足的警惕;另一方面,离开了回春堂,手机也早就收不到那个时空的信号了。
车子一停,就有仆人来开车门,曾砚麒利落下车,一阵风似地走进了那座城堡一般的房子。江隋一时没动,陈慎走到车外,低头看他:“跟我走。”
他带江隋绕过大屋,穿过装点着古希腊风雕塑的雅致庭院,来到一栋小楼前。两人走到小楼三层走廊尽头的房间,此处是一间客房,里面陈设虽不至华丽,却也古朴典雅。
“这几天你就待在这里,没事不要在宅子里乱走,一日三餐会有人送来。”
江隋走进房间,将怀里的来财往柔软的长绒地毯上一放,自己随意坐到沙发上,懒懒道:“你们把我关在这里有什么用?我刚就说了,不知道我爹人在哪里。”
陈慎面无表情:“你爹就你一根独苗,早晚会回来找你的,不然你以为,那些警察为什么抓你?”
江隋耸了耸肩:“行吧,那现在你可以出去了吗?”
陈慎眼底的嫌恶终于藏不住,在这一刻彻底显露出来。江隋却无动于衷,甚至挑衅地朝他抬了抬眉毛。
魁梧的男人从喉咙里挤出一计轻哼,转身,关门,扬长而去。
听着男人带着火气的脚步声,江隋将身子陷进沙发的绸缎软垫里,认真思考起自己当前的处境。
当务之急,是设法回去中药铺的地下室。这么大的庄园,一路上也没见什么森严守卫,加上这个年代,也没有什么天网恢恢的安保系统,逃出去,应当不是什么难事。
黑色的猫儿在房间里踱了一圈步,又回到他面前,望着他歪头“喵”了一声。
江隋起身,打开房门,对它说:“想出去玩就去吧,你看这里环境多好,你以后就住在姓曾的这里,比下城的贫民窟好多了吧。”
猫咪似乎听懂了他的话,小跑着朝门口跑来,贴着墙,踩着轻盈的步子下楼去了。
江隋再次关门,回到沙发,继续方才的思考。
下一个问题是车,1929年,对一个下层华裔来说,应该是没什么安全的公共交通能带他从长岛到曼哈顿。而温兹利这样的有钱人,家里应该不止一台车。
他从沙发上起身,走到窗前,朝底下看去。宽阔的后花园里空无一人,他就那样看了很长时间,小径上偶尔出现穿黑白制服的女仆,端着银器,捧着花束,匆匆走过。
傍晚时分,果然有人敲门,一个身材娇小的黑人女佣给她送来餐食:一小碗匈牙利牛肉汤,一盘沙拉,两片吐司,和一只橙子。
直到她又从外头的推车里拿过装着牛奶的银制小盘时,他才注意到来财也跟在她后头进了屋,仿佛是得知自己的晚餐也已就位。
“谢谢。”他下意识对那女佣说。
那黑人女孩看起来可能都没有二十岁,巴掌大的小脸,衬得一双黑眼睛更大更明亮,她抬头看他,眼里闪过一丝诧异,随即慌慌张张往后退了半步,身子微微瑟缩着,像头受了惊的小鹿,放下托盘便匆匆转身,逃也似的离开了。
1929年的美国,正是历史书上大萧条开始的第一年,种族歧视最严酷的时期,他一个华裔穷小子能住进这长岛庄园,本就是桩令人匪夷所思的怪事。向黑人帮佣说“谢谢”,那更是闻所未闻,荒谬绝伦。
江隋轻轻叹气……这鬼地方,他一刻都不想多待。
吃了饭,他将盘子冲洗干净,放在小圆餐桌上。细细听了一阵,整栋楼静悄悄的,来财早已喝完了银盘中的牛奶,这会儿又不见了踪影。江隋望了一眼掩着的一扇窗户,推测它应该是从那里出去的。
终于,他再也坐不住。他打开衣柜,从里头拿出一件格子呢大衣,将身上的那件洗得褪色的棉外套换下来,又翻出一顶帽子,尺寸过大,戴在他头上,几乎遮住半张脸。
他在镜子里审视了一遍自己的行头,心中颇为满意,悄悄推门,走出了那间房间。
第6章 Chapter6
楼道里开着灯,他一直下到一层,始终没见一个人影。陈慎是带他从侧门进的,此时,他也按原路走到一层走廊尽头,从那道小门溜了出去。
入夜了,暮色笼罩整座庄园,96年前东海岸的冬日一样寒冷。江隋拢了拢呢子大衣的衣领,试图将呼啸的寒风隔绝在外。
他原本只是计划趁着夜色在庄园里探索一下,熟悉一下地形,为制定“逃亡路线”积累一些素材。然而,谁承想本来只是碰碰运气,运气却偏偏找上了他……
他正漫无目向远离那间高耸大屋的方向走,忽然身旁的灌木丛中发出一声“喵”。来财墨玉般的小身躯滑了出来。
它仰起头,绿色的眼睛在夜色中放出一缕荧光。它开始往前走,江隋下意识地跟随。他们一猫一人,一前一后,走到花园偏僻处走时,面前出现一片树篱迷宫。
来财径直走进去,月亮升入高空,将眼前聚拢的黑暗驱散了一些。他就这样跟着来财穿过七拐八弯的迷宫,竟然真的看见了几辆豪华古董车停放在一处车棚。
他心跳骤然加速,突如其来的惊喜令他猝不及防。他赶忙退回树篱后头,平复了一下心绪,探头反复确认四下无人,才压抑着内心的激动,迎着更猛烈的夜风,朝车棚走去。
他走到车棚下,尝试找到这几辆车里价值最低廉的那一辆。
也不知是福还是祸,江隋从小对机械世界就有着浓厚的兴趣,古董车研究更是他多年以来的一大爱好。
他来回看了一圈,发现没有任何一辆是他“偷得起”的。其中有96年后依然□□的劳斯莱斯和宾利,也有后来逐渐消亡的杜森博格和帕卡德。
但他很快说服了自己:他并不是偷曾砚麒的车,只是暂且“借用”一下。况且最重要的是,很快他就会离开这个错位的时空,将来一辈子都不用再和这位“债主”见面。
做完心里建设,他很快开始了下一步行动。他在车棚周围找了一圈,果然在角落一个放修车工具的木柜里找到一个雕刻着复杂花纹的木盒子,盒子的酒红色丝绒上,放着一把把形状各异的车钥匙。
他取下一把缀着刻有奔驰标圆牌的钥匙,走到一辆黑色轿车前,用钥匙开门,他还没上车,来财已经滋溜钻了进去,稳稳趴在副驾。
江隋无奈地看了看它,说:“你别跟我回中国城了,留在这里日子多舒服?”
那猫儿的绿眼睛滴溜溜转了转,撇过头去,像是故意不搭理他。
江隋也不再理它,坐上车,按启动按钮,踩下油门踏板。得益于他的兴趣爱好,他曾经开过几次古董车,虽然年代没有那么久远,但好在操作流程大同小异,没费什么功夫,就将车子丝滑开出了车位。
他沿着车道往大门的方向开,终于上了进来时的那条路,巨大的雕花铁门就在眼前。他将帽檐又往下压了压,稳稳踩住油门,朝大门开过去。
他在离铁门不到20米的地方停车,门边小亭子里走出来一个蓄着八字胡的男人,走到面前时,江隋摇下车窗,语气平常如闲聊,用英文说:“温兹利先生让我去中国城取药材。”
八字胡打量了他一眼,说:“这么晚了还去?”
江隋淡定答道:“老先生那边催得急。”
八字胡抬了抬眉毛,没再说什么,转身打开了大铁门。
江隋摇上车窗,淡定地踩油门,驱车扬长而去。一直开到公路上,他都还有些发懵。
其实从上车起,他就设想了无数种被识破的可能性:曾砚麒发现了他,他身边那个陈慎撞见了他,看门的拦住他非要去向曾砚麒求证,或是任何一个仆从发现有人偷车……
然而这些都没发生,他就这样顺利离开了Wyanzdly的庄园。江隋活了二十八年,还从未有过如此好运。
他沿着记忆中来时的路开,一路留心路牌,尽管路的样子完全陌生,但他对长岛至纽约要经过的地点如数家珍。
1920年代末,夜间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并不多,车速也普遍缓慢,恰好给了江隋足够的空间找路,就这样摸着石头过河,夜半时分,竟真的被他开到了目的地。
他望着下一个路口Canal Street的路牌,身体中阴魂不散的疲惫一扫而空。
他将车缓缓驶入中国城狭窄的街道,这里的道路格局其实和96年后没有太大改变,他故意绕到回春堂后面一条巷子,熄火停车。
他将车留了一条足以让来财钻出的缝,最后摸了摸它头上柔软的毛发,心底莫名生出了一丝留恋:“你再考虑一下吧,想回那间大豪宅,就待在车里。”
言毕,他下了车,悄悄走到巷子转角,朝街对面的回春堂门口张望。
既然警察要找姜元炳,就很有可能在药铺盯梢。但药铺门前空无一人,目之所及处,也没有可疑的车辆和人员。
他看了一眼表,已将近凌晨一点。这天应该是12月23日,还有两天就是圣诞节了。他在心里盘算了一下各种概率,终究决定赌一把。
说起圣诞节……他可不想在这里度过。
他再次拉低帽檐,寒风凛冽,像冰刀割在脸上。他装作深夜过路的劳工,走上清冷的街道。穿过马路,他尽量贴边行走,将自己隐没于店铺雨棚下的阴影中。
走到回春堂门口,他不经意捏住门把手,门没锁,他一扭便打开了。他闪身进门,再轻轻关上,这次,从里头插上了插销。
药铺内寂静无声,他从口袋里摸出手机,这时才发现没电了,只得把成了板砖的机器塞了回去,摸黑往地下室的方向走。
他沿着楼梯向下,终于走到了地下仓库门口。他再次摸到智能眼镜的开关,过了几秒,网络连接成功的提示果然响起,片刻后,尤达富有磁性的嗓音久违地响起:“你终于回到这里了,那位曾先生没有为难你吧。”
江隋推开地下室的门,颇有些解气地说:“无所谓,以后他就再也为难不到我了。”
走进地下仓库的那一刻,他就看见了深处墙面上闪现的那股幽蓝色的光。他抬腕看了看时间,脸上洋溢出微笑:“1点38分,Bingo!和我想的一样!”
尤达满满人机感的情绪价值及时送上:“你是对的,前两次,我们观察到虫洞的时间,恰好都在凌晨1点半到2点之间,做的很棒,Emory!”
江隋顾不上吐槽他过分多余的夸赞,只顾着朝最里头那堵灰墙奔过去。一刻都不想耽误,他现在就要回到他21世纪的温暖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