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喵的神奇
“我不像你们那么需要,不过还是谢谢了。”埃文德尔将酸橙捏扁,挤出汁液来滴在烤鱼上,然后开始进食,虽然没有刀叉餐具,他的吃相依然很斯文,和胡吃海塞的佣兵们完全不一样。
帕洛斯看了一会儿,开始觉得气氛有点僵硬了,其他人都在火堆旁吃喝,这个角落里只有他们两个,埃文德尔在吃饭,自己在一旁干站着,这事不去想还好,越是想就越是让人觉得尴尬。
帕洛斯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中了什么奇怪的诅咒,不然一向镇定的他为什么最近越来越难以跟埃文德尔自然地相处,除了战斗的时候没心思想别的,其它时候只要一靠近法师,他整个人就紧张得像是一座僵硬的雕像。
就连埃文德尔也开始觉得这个圣殿骑士好像哪里怪怪的:“怎么了吗?”
“不、没什么……”有那么一瞬间,帕洛斯手脚都不知道应该往哪里放,慌乱中他的视线落在了埃文德尔放在一边的书稿上,马上灵机一动地说:“那个……我可以看看吗?”
埃文德尔笑了:“看就是了,别不好意思。”
帕洛斯偷偷地松了口气,拿起那些未装订的书稿翻阅了起来,开了这个头,气氛就变得轻松了许多,帕洛斯看着羊皮纸上栩栩如生的线稿,有点佩服地问:“您还学过画画吗?”
“没有。”埃文德尔说,“一开始我画的也不好,只能表达个大概意思,毕竟有的东西用文字怎么也讲不清楚,在画过几千张以后,自然就像了。”
其实手稿上的内容帕洛斯现在一个字也看不进去,于是他又找了个话题:“您是怎么知道要带上一筐酸橙的?”
“经验吧。”埃文德尔说,“以前跟随船队出过海,只要航程超过半个月,水手们就会尽可能地带上蔬菜和水果,不然一直吃鱼肉维生会让船员生病,我想地底应该也是差不多的情况。”
“真不知道一直生活在地底的黑暗精灵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
“有趣的问题,我得找个机会问问菲尔斯。”
帕洛斯在“不要和法师有私人交情”的命令和自己的好奇心之间犹豫了片刻,还是问出了心中的疑惑:“我还有个疑问……您为什么会想到要写一部百科全书呢?”
在这个问题上,法师更愿意多说几句:“我喜欢到处旅行,休息的时候又爱写点东西,一开始只是随意地记录一些所见所闻,后来我渐渐地发现,某些我自己习以为常,以为谁都知道的知识,对有的人来说根本就没有机会可以学到,绝大多数人一生中可以接触到的知识都是零碎又混乱的,这些东拼西凑学来的知识又让许多人误入歧途甚至失去生命。比如北方人将一种可以治疗发烧和痢疾的草药叫做‘精灵草’,而在南方,人们所说的‘精灵草’却是一种带有毒性的植物,一些南方的草药师被这些零碎知识误导,一知半解地给人治病,导致病人平白丧命的事情几乎每年都在发生。”
“所以,您是为了这个理由才决定写这部书的?”帕洛斯又惊讶又敬佩,对法师的看法又改变了一些。
“可以这么说吧,我觉得人们不应该用生命为代价,去一遍遍地重新认识哪些植物有毒、哪些动物危险。这世上有很多的好事可以做,而我认为传播知识是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一种。”
埃文德尔吃完了食物,用手绢擦了擦嘴角,重新拿起了那本书,他一边继续画蘑菇一边说:“其实一开始我也有过想要青史留名的想法,可我发现多数人在誊抄或者复刻这部书的时候都不会留下我的名字,也许是因为我是一个法师,而法师通常来说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都是邪恶而危险的,跟这种学术性的书籍一点都搭不上边。这都还不算什么,有的人甚至堂而皇之地写上了誊抄者的大名,好让人误以为那是他的作品。”
“这样真的很过分。”帕洛斯看到的那一套书也是没有署名的,以前他还没有多想,现在看来这真的是对原作者心血的不尊重,以至于他在很长的时间里都不知道同行的法师是个这么了不起的人。
相对于他的愤愤不平,埃文德尔却只是无所谓地笑笑,还伸手理了理头发:“一开始我也觉得气愤,久了就淡定了,只要知识能够通过这部书传播出去,是不是署我的名都无所谓。”
以一个战士的敏锐,帕洛斯早就留意到埃文德尔的左手有些不太灵活,也使不上什么劲,就在刚才埃文德尔抬手的时候,帕洛斯发现在他左手手腕上,那个平常一直被袖子遮住的地方,有一道明显的陈年伤疤。
帕洛斯脑子里第一时间出现了一个词——“血魔法”。
作为法师的天敌,圣殿骑士的训练课程中当然也包括了怎么识别一些危险魔法,比如死灵魔法和血魔法。
人的身体每一个部位都包含着独特的力量,比如血液、骨骼、心脏之类都可以作为一些强力魔法的材料,像死灵法师会到处收集甚至“制造”新鲜的尸体来研磨骨粉,而血魔法则是利用血液中蕴含的力量来达成一些极为强大的效果,而且通常来说用的都是法师自己的血。
在教会管辖下的魔法学院里,放血来施法是绝对禁止的,虽然这种行为似乎不会伤害到别人,但是一旦开了个头,那种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到的强大力量会让人上瘾,许多意志不够坚定的法师学徒就这么难以克制地一次次越放越多,最终死于失血过度。
血魔法上瘾的法师总是看起来苍白虚弱并且神经质,被圣殿骑士称为“瘾君子”,埃文德尔看起来完全不像是个瘾君子的样子,帕洛斯觉得他一定是因为遇上了什么可怕的危机,才不得不动用了血魔法。
究竟是怎样的危机才让这么一个聪明又强大的法师被迫使用血魔法来应对,还把伤口割得那样深?
帕洛斯又产生了更多的疑惑,但是这个问题从一个圣殿骑士的嘴里问出来怎么看都会像是审问的感觉,就算帕洛斯的心中并没有恶意,但埃文德尔又怎么会知道呢,毕竟他们还没有熟悉到那个份上。
第7章 白塔城的余光(一)
白塔城曾经是古代费诺帝国的皇都,战神夏尔玛一手设计和建立了这座宏伟的城市。可惜在她去世后,她所指定的继承人没能平衡好各方的势力,帝国很快战乱四起,分崩离析,从此整个大陆再也没有统一过。
盛魔时代的生产力极为强大,但破坏力亦然,大量毁灭性的魔法被用于战争,无数城市被焚为灰烬,拥有十几万人口的白塔城也在魔法的作用下整个沉入了地底。
直到纪元3521年的那场大地震之后,整个地底迷宫被一道巨大的裂隙一分为二,大裂隙也穿过了白塔城的遗址,这座被埋进地底一千多年的古城终于再度回到了人们的视线中。
但是没有人可以觊觎里面的远古财物,因为随着白塔城一起沉没的十几万居民们,即使连枯骨都已经化为了尘埃,也依旧固执地守护着自己的家园,任何靠近的活物都会被淹没在亡灵的浪潮中。——《费诺大陆百科全书·地理篇》
——
“等等!”队伍里的一个灰矮人突然停住了脚步,“我认得这里,这条路应该是通往幽暗城的。”
顿时十几道不怀好意的目光齐刷刷地盯在了菲尔斯的脸上。
“真是好记性,这条路确实是通往幽暗城的。”被拆穿的菲尔斯一点都不着急,用蛮不在乎的语调说,“不过那已经是大地震之前的事情了,难道你连基本的地理概念都没有吗?拜托,幽暗城在大裂隙的另外一边好不好。”
那个灰矮人胡子都翘了起来:“我怎么知道幽暗城是在大裂隙的这边还是那边,你们黑暗精灵在地底迷宫横行霸道那么多年,靠近幽暗城的灰矮人从来就没有活着回来的。”
“请用它们,谢谢,我又不是黑暗精灵。”自从抱上了法师的大腿,菲尔斯的气焰已然嚣张了许多。
肯特制止了这种毫无意义的争执:“好了,大裂隙到底还有多远?”
菲尔斯说:“快的话今天到,慢的话明天到。”
圣殿骑士罗勒阴郁地说:“你昨天就这么讲了。”
“啊,不高兴先生今天又不高兴了,不过你总得体谅一下一个从来没有走过这条路的人偶尔失灵的距离感吧,至少我敢肯定这条路就是通往大裂隙的,并且我们已经很接近了。”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蝙蝠娜塔莉飞回了法师的肩上,法师拿出一条小鱼干奖励给她,接话道:“不是接近了,我们已经到了。”
他的指尖出现一个光球,沿着通道向前飘去,来到了火把照不到的地方,众人看到他们所走的这条通道再往前百余米左右就被拦腰截断,触目所及,只有一片漆黑的空旷。
光球又往前飞了很远,他们才勉强看到了一点点对面的悬崖峭壁。
——
漫长的旅途终于到达了目的地,队伍在通道的尽头扎了营。圣殿骑士长肯特和埃文德尔商量着怎么前往他们真正的目的地--白塔城,佣兵队长则安排着营地守卫的顺序,雇佣协议里可不包括爬到那个据说全是亡灵的城市中去,所以他们会在营地等着圣殿骑士和法师归来,再护送他们返回地表。
佣兵们做饭的时候,埃文德尔就坐在一块离断崖很近的碎石上,膝盖上还放着那本大书,思索着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形容地底裂隙这样的奇观。
菲尔斯凑了上来,指着黑暗中的一个方向问:“你能看到那里的人吗?”
对面的崖壁上,一个黑衣黑甲,肤色也漆黑如墨的黑暗精灵正悄无声息地沿着岩壁移动,他攀爬的姿势就像蜘蛛一样自然又熟练,连一颗微小的落石都没有碰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