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淮上
“我知道了,待会把笔录总结一下邮件发给我……跟内勤说注意被害人父母的情绪,郜伟跟熊金枝夫妻俩第一次来津海,人生地不熟,多关照一些,不要随便跟媒体接触……”
水流中传来步重华在外间打电话的声音,吴雩对着镜子刷完牙,就着水龙头漱干净满嘴泡沫,随便扯了条毛巾,一边擦脸一边走出了浴室。
步重华是个不论头天睡得多晚,第二天都能严格按照上班时间作息的人,清早七点半睁眼起床淋浴洗漱晨跑完毕,已经换上了衬衣警裤,站在落地玻璃窗前挂断电话,刚一回头,就只见吴雩光着上半身走进屋,耷拉着眼皮,打着哈欠,啪嗒一声把毛巾丢在了狼藉的招待所床上。
他肯定已经把步重华划进了安全无害的白名单里,全身上下就穿一条牛仔裤,松松挂在腰胯上,肩颈、腰背、削薄的腹肌线条一览无余,光脚湿着踩在地毯上,随着步伐留下了一个个模糊的脚印。
“你冲好了?”步重华挪开视线,淡淡地问。
“没冲。”
“早上起来不冲个澡?”
吴雩开了瓶矿泉水边喝边说:“麻烦。你当谁都跟你们文化人儿似的,早一遍晚一遍,也不知道是关起门来在浴室里干嘛。”
“……”
步重华额角微微抽跳,转过身去,突然只听吴雩哎了声:“等等,你脖子后面给人抓了?”
“?”步重华伸手在后颈一抹,果然靠右那一侧微微刺痛,但因为角度的原因,扭头对镜却看不到,凭手感似乎是蹭破了块皮。
应该是昨晚一人单挑全场时不知道被哪个小混混剐蹭了,但剧烈运动时肾上腺素分泌高,一时半刻不会感觉到痛,清晨冲澡时也没注意到。
“肿了,”吴雩说,“我给你上个红药水吧。”
步重华第一反应是不用上了,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微妙地默许了这个提议。吴雩便打电话问招待所前台要来红药水和棉花,步重华坐在床边,后领稍微拉下来一些,吴雩一条腿半跪在他身后的床沿上,用蘸水的毛巾在伤口周围抹了两把权当消毒,然后用棉花浸了药,仔细涂抹在略微红肿的破皮上。
步重华属于天生色素浅淡那一挂的,瞳孔偏琥珀色,皮肤也比较白皙——是健康、结实、均匀的白皙,跟吴雩那种常年作息颠倒疲于奔命导致的苍白是两种色调。他头发也很浓密,在晨光中微微发亮,带着洗发露好闻的气息,跟吴雩经常自己对着镜子瞎几把剪两下的凌乱黑发非常不同。
“这细皮嫩肉的,”吴雩有点泛酸,嘲道:“有点儿小伤就这么明显。”
步重华说:“我倒更羡慕你这样的。”
“羡慕什么?”
吴雩背部、腹部乃至手臂上,细碎的瘢痕伤疤和创面愈合后留下的痕迹比比皆是,穿着衣服或在昏暗处时不会觉得,但如果白天对光仔细打量,便颇有种触目惊心之感。步重华略微一动,似乎想回头又按捺住了,望着面前洁白的酒店床单说:“伤疤是男子汉的勋章,你不觉得吗?”
吴雩忍俊不禁:“勋章个屁,没本事的人才受伤,有本事的人连根寒毛都掉不了。”
“什么意思?”
步重华一回头,只见吴雩把棉花团一团扔了,也懒得多解释:“行了,注意点儿别发炎。”
他起身去拿那瓶没喝完的矿泉水,冷不防水瓶却被步重华眼明手快抽走了:“回来,领导问你话呢。”
他们两人一个坐在床边,一个跪在床垫上,视线上下僵持几秒,吴雩有点怂,低头在自己身上逡巡一圈,随便指指左手肘一小块伤疤愈合后暗色的增生。
“——这个,水泥地上拖拽出来的。两大佬酒后余兴,要看各自的小弟争强斗狠,两边分别派出一个手下人,结果对方那哥们是个泰国拳王级别,从头到尾连根头发都碰不着。你说这能叫勋章吗?分明是耻辱的印记吧。”
步重华看着他,一时发不出声音。
“有本事的人勋章是金子做的,没本事的人‘勋章’才是血肉做的。”吴雩说:“得了,赶紧破案吧,也许五零二破案以后咱们也能有个集体功勋章戴戴。”
他抽回矿泉水瓶,步重华的手在半空中顿了顿,慢慢才垂了下去。
就在这时手机叮当一声,提示有新邮件——是廖刚发来的询问笔录。
吴雩一边喝水一边靠近了看,还以为是昨天晚上李洪曦他老婆左秋的询问材料,谁知打开却是孟昭前后几次去医院询问刘俐的记录:“你看这个做什么?”
步重华一偏头,近距离看着吴雩的眼睛:“我昨晚看了左秋的笔录,始终觉得有些疑问。”
吴雩眼底疑惑,稍微仰后拉开了点距离,示意他说。
“我们现在知道五零二案的凶手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有组织、有规模的团体,打印店老板见到的‘巴老师’在这个团体中占据很高的地位,甚至有可能是领袖。郜灵离家出走第三天,‘巴老师’连夜赶到李洪曦家告诉了他这个消息,同时说郜灵带走了一笔‘大生意’,他要安排人手去解决这件事。这个所谓的人手应该就是高宝康,他收了‘巴老师’十万块钱,跟踪郜灵伺机动手,但期间因为暴露行踪,导致四月底郜灵报过一次警。”
吴雩点点头。
“‘巴老师’之所以安排高宝康而不是李洪曦去解决郜灵,可能是因为李洪曦有文化、有资本,在这个组织中的地位也比较高,并不是高宝康这一类的底层打手,也就不需要亲自出马去做脏活儿。”步重华话锋一转:“但我想不通的是,郜灵是五月二号被杀的,不论李洪曦潜入郜灵和刘俐家是出于什么目的,为什么他要等到五月九号警方发现尸体以后,才摸到郜灵家去呢?”
吴雩想了想,迟疑道:“因为上了热搜?”
“对,”步重华沉声道:“因为在上热搜之前,这帮人没法确定郜灵是不是还活着。”
——也就是说在没上热搜之前,他们不知道这个杀手有没有完成任务,高宝康跟组织是失联的!
“他是不是已经死在了四里河里?”吴雩意外道。
“从五月二号那天四里河流速及水位情况来看,溺毙的几率相当大,但高霞反映她侄子经常夏天跟人游野泳,对水性极其娴熟,所以也不能排除另一种可能,就是他跑了。”步重华顿了顿,缓缓道:“如果这个假设成立,那么警方现在搜寻的目标就不仅仅是他,还有他带走的那个……人骨头盔。”
人骨头盔。
郜灵失踪后,“巴老师”告诉李洪曦人不重要,但大生意不能丢,大生意到底是指什么?
郜灵在那个阴雨的午后跋涉数公里来到河堤下,她鼓鼓囊囊的书包里装着什么,让她坚信自己可以一夜暴富?
那天深夜潜入刘俐卧室的李洪曦,明明已经买了电线、胶布、黑塑料袋和大量的洗涤剂,但却在刘俐进家门之后就一直躲在衣柜里,直到被发现才动手——那么刘俐回家前,他在找什么东西?
步重华坐在床边回过头,吴雩盘腿坐在他身后,一只手还拿着矿泉水瓶;两人相对而视,彼此都从对方眼底看到了那个呼之欲出的答案。
“那个人骨头盔,”步重华轻轻道,“也许就是郜灵带走的‘大生意’。”
房间里安静得可怕,许久吴雩终于慢慢拧上瓶盖,用力揉了揉眉心:“郜灵跟那帮人到底是什么关系?”
步重华说:“过灵床。”
吴雩没明白。
“你记得我说过什么?大凡组织起邪教的人,都跟几个目的脱不开关系:金钱,女色,控制欲。全能神教也不例外。过灵床是他们拉拢新成员的一种手段,让被洗脑控制的年轻女性跟人发生关系,假说这样能传达神的旨意,达到灵体合一的效果;而那些女性大多来自组织内部成员的妻女亲属,基本没受过什么教育,以乡村地区背景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