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每天都在修罗场 第9章

作者:江南白 标签: 天作之和 豪门世家 情有独钟 近代现代

“刚才护士来了?”

“嗯,护士说我没什么事,现在都可以出院。”

简鹿替他折好被子,铺得整整齐齐,力求符合林深时的审美。他还没忘记之前惹爱人生气那件事,一有机会就想好好表现表现。

林深时理了理西装上的褶子,打算回去就扔掉这套衣服。他的注意力全部放在想洗澡这上面,自动性的忽略了简鹿的言行,随口应付道:“好。”

简鹿于是赶紧收拾,其实走的急,也并没有带什么,但他喜欢这种替林深时忙前忙后的感觉,这让他意识到自己是被需要的。

被需要,才有存在的价值。简鹿深谙此法则。

第9章

林深时载着简鹿驱车回到了别墅,保姆大婶将客厅收拾得很干净,丝毫看不出曾有个醉鬼瘫在这里的痕迹。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栀子花的清香,是保姆大婶为了驱散酒精味摆上去的一盆栀子——她知道林先生不喜欢人工香精的味道。

勉强满意的林深时迫不及待的迈开大长腿,直指浴室。简鹿在他身后喊了好几声也没应,泄气的坐在地摊上的垫子。

“深时还在生气吗………怎么办。”

“唉……”

耳边是人上楼的脚步声,简鹿心里乱糟糟的,思绪不断往二楼浴室的方向瞟,要不………

林深时当然没有生气,他甚至已经记不得前两天的争执里和简鹿说过什么话。唯一记得的就是洗掉身上的味道——他凑近袖口闻了闻,一股子酒味。

林深时三下五除二的脱了衣裤,躺进放满水的浴缸里,就像陷入了大海,清水微冷的触感让人十分受用,眯起眼睛享受这片刻的安宁时光,像一只慵懒的波斯猫,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他偏爱冷水澡,即便是大冬天也喜欢冲冷水。林深时认为冷水可以让脑子时刻保持清醒,保证工作效率。

水流像一双富有技巧的手,轻柔的按摩着林深时白皙细腻的肌肤。白色的浴缸壁衬得那身皮子白得能反光,几颗水珠在一字形的锁骨里滚来滚去,最终汇成一滩水洼。泡了十几分钟,林深时便站起来擦拭身体。

落地镜里的背影修长性感,宽肩窄腰,翘臀长腿;那对比翼若飞的蝴蝶骨,和后腰上被称为“维纳斯的酒窝”的两点凹陷,更是令人血脉偾张。若是这时候有个画家或摄影师在这儿,必得跪下来感叹上帝,疑问他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按着标准比例长成的美人。

简鹿吞着口水,透过一点儿缝隙偷窥着这样一幅活色生香的美人出浴图。他举着手机的手一直在抖,按了半天拍摄键硬是没偷拍到一张清晰的照片。当下便有点恼怒,干脆把模式调成了录像,记录下了这一段美艳的视频。

视频里的人在开始穿衣服了。

估摸着时间,简鹿念念不舍的按下终止键,抱着手机偷偷离开浴室。

满脑子都是喜欢的人诱惑的模样,简鹿笑得一脸痴汉,下脚都是晕乎乎的。也好歹是没踩空楼梯,否则刚出医院就又得进去了。简鹿刚坐上沙发没多久,林深时就穿着一身和往日斯文禁欲风格完全不同的休闲服,像模特一样走出浴室。

初秋的天气不算太热,正适合穿风衣。米白色的风衣下摆直到膝盖,浅蓝色的牛仔裤衬出一双比例优越的美腿——很多人腿长全靠身高堆,而林深时不仅高,小腿还要比大腿长一截,就显得整个人格外高挑,比之男模也毫不逊色。他个子高,身材好,随便一件衣服也能穿出衣架子的感觉——孙灼还当着其他董事的面开过玩笑,说公司旗下的男装品牌哪儿还用得着找明星代言,直接让林总上去拍广告就是了。

林深时缓步走下楼梯,抬起的每一脚都像小猫爪踩在简鹿心上似的,浑身酥痒得不行。究其原因,是林深时大学毕业后就很少这样打扮。他总是认为每个人在人生不同的阶段应该有不同的表现和风格。比如男孩可以穿球鞋,背着超级英雄的书包;少年则应该一身干净的衬衫,拥有独属于这个年龄段的青涩感;而像他这样已经进入社会的工作者,就要西装革履,严谨端庄。

所以即便是简鹿,也是第一次看到27岁、成熟理性的林深时,穿得像一个大学生——像八年前简鹿初见他时,那种干净和令人心动的感觉。

八年前的简鹿,同样的自卑,同样的普通,把他放进学生堆里,除了身高凸出,就再也没有任何记忆点。

那个时候他大二,在同级的同学眼里,评价就是大高个,老实人,名字挺好听的。所谓老实,就是看简鹿脾气好,把自己的事都丢给他做,闯的祸都给他背锅,末了最多不过拍个肩膀,敷衍的说一句“谢了兄弟,够义气”——女生是不找简鹿帮忙的,她们更喜欢长得帅的小哥哥,比如………那个开学头一天就被传爆整个Q大的大一新生,林深时。

简鹿是在宿舍泡脚的时候听几个室友提起这个名字的,他上铺的小胖抓了一把瓜子壳让简鹿帮他扔掉,顺口问了一句:“哎简鹿,你知道那个大一的林深时不?”

简鹿接过瓜子壳丢到脚边的垃圾桶里,摇了摇头:“不知道。”

小胖躺回床上,压得整张床嘎吱嘎吱响,像马上就要闪架了一样。

“我听那些女生说的,据说是个高富帅。真羡慕,我爸当年咋就没去山东挖煤给我整个矿。啧啧啧,这人和人就是没法比。”

“还好吧,他名字挺好听的。”简鹿双脚互相搓着,荡得塑料桶里的热水哗啦响。

寝室长恰好进来,听到他们的对话开了个玩笑:“哎小胖你别说,我听你喊完林深时又喊简鹿,突然想起了一句诗。”

简鹿抬起头好奇的看着他:“什么?”

“就李白的那首啊!”

“林深时见鹿,溪午不闻钟………”

简鹿不自觉的念了出来,寝室长拍手笑道:“对对对,就是这首,林深时见鹿。一个林深时,一个简鹿,别说,你俩还挺有缘分。”

“得了吧,人是富二代呢,能跟简鹿有啥缘分。”小胖磕着瓜子不屑道。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简鹿竟然将这番话牢牢记住了,并且对林深时产生了一点兴趣,想知道那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初遇来得很快,甚至让简鹿有点猝不及防。直到现在他都记得,那一天的天空有多蓝,碧盈盈的在他记忆里蓝了那么多年。

“简鹿你快点的啊,怎么还没回来,哥几个都快渴死了。”

老旧的诺基亚里传来小胖失真的埋怨,简鹿在午后的大太阳下提着两大袋子饮料,晒得满头大汗。

“知道了,马上回来,不好意思啊排队排久了点儿。”

“赶紧的,磨磨蹭蹭的,快点昂。”

简鹿“嗯嗯”着应付,没注意到前面地上有个台阶,脚下一空整个人往前扑倒,手上的诺基亚和饮料都飞了出去,咕噜噜的滚了一地。

简鹿实实在在的摔了一跤,摔得有点懵,太阳明晃晃的照着,耳边是一些路人憋不住的笑声。

“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个子高原来真的容易摔倒。”

“哎你小声一点,走啦走啦不关我们事。”

简鹿摇摇头,爬起来蹲着——他摔到膝盖了,一时间疼的站不起来。路过的人也没有来扶他的,远远的站到一边看热闹。在大庭广众之下摔了个狗吃屎,简鹿窘迫得脸和耳朵都烧得火辣辣的,他的难堪在这一刻无所遁形。

一道影子投了一下,挡住了刺眼的眼光。一只手在太阳下白得反光,握着那个摔得翻了盖的诺基亚,声音淡淡的,却清透得很。

“你的手机。”

简鹿抬头,觑着眼睛顺着那只手往上看,那个人逆着光,站得笔直,像雪山上的松,清冷倨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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