厮混 第47章

作者:愚礼 标签: 近代现代

“哎。”

邹景目光没聚焦,不知在看着马路对面的什么。

由兆宇将脸贴过去看,随后不可思议的轻声道:“傻了啊。”

由兆宇啧道:“你坐地上多凉啊。”

这话能从由兆宇嘴里说出来真是破天荒,更破天荒的是,这少年竟在马路牙子上一起坐了下来。

“我妈走的那天我就像你这样坐在路边,”由兆宇语气里带着轻笑,“我还哭了呢,哭老惨了,眼泪就是控制不住,没办法。”

邹景用手活动着脸部肌肉:“你回来干什么。”

由兆宇自带流氓气息的伸出手:“借钱。”

邹景手伸进口袋将钱包拿出来,刚想问多少,身边的小鬼竟然直接将他整个钱包都扯过去,他看向那身高腿长走远的身影:“你这算抢吧!”

由兆宇停下来接了个电话,而后将钱包扔了回来:“不用了,司机过来接我。”

于是俩人隔着几米远的距离,一个座,一个立,一个发呆,一个玩手机。

十多分钟够来了辆车,接走了由兆宇。

他坐进车里问及他爸去了哪怎么一直不接电话,才知他爸是陪着省常来的领导听音乐会去了。由兆宇哼笑,他爸懂个屁的音乐,那纯属是又是逢场作戏去了。

他爸,是上下疏通关系的一把能手,别看他没念过几年书,但跟什么人都能混成一片,小到地痞流氓大到领导高干。

这点由兆宇铁服。

摇滚乐这东西可能真的让人热血沸腾,林敬磊坐在一旁吃着瓜子看着唐善他们几个排练了一个多小时,也觉得浑身气血上涌,想拿上把吉他摇头晃脑嗷嗷乱叫的弹上它一曲,但他是真不会,他算是音乐白痴中的白痴。

这些人嚎累了就坐下来歇着。他们这个乐队叫1357,四个未成年一起混了有两三年了。在同城的原创乐队里也算是小有名气,经常跟各个大学的社团还有社会人士切磋才艺,也总会参与些商场或广场的热场活动赚点小钱。

主唱叫大齐,全名是什么到现在林敬磊都没问过,只知道是附近一个汽车4S店的伙计,白天洗车修车看店,晚上在酒吧街附近混迹。

这人打开一罐啤酒递过来给林敬磊,林敬磊笑着摆摆手:“我不爱喝,太他妈难喝,冰的还可以尝试。”

大齐看向不远处说笑着的其他三个乐队成员,话却是对林敬磊说的:“你要不要加入我们。”

林敬磊拍掉大腿上的瓜子皮:“别逗了,我不懂音乐。”

“你可以学,”大齐扭头看林敬磊,“你这么好的外形条件不用来扩散尖叫太可惜了,你若真站上舞台,会有很多小姑娘围着你转的,想搞哪个搞哪个。”

林敬磊笑了,抬起胳膊拍拍大齐的肩膀:“听起来挺诱惑哈。”

唐善走过来:“说啥呢你俩,这么亲密。”

大齐:“我说让他学件乐器加入我们,咱立马改名成13579。”

“德行吧,”唐善嗤笑,“甭劝他,他只会吹口琴,还就会两个固定的曲,对音符完全不感冒,乐谱也看不懂,全靠记忆复制,他的脑细胞只会为了代码而死。”

大齐看向林敬磊继续道:“我看一本书上写,专家说混血儿都聪明,尤其是欧亚混血,智商是相对要高的,你一学肯定会。”

林敬磊哼笑:“专家的话你也信?那就相当于是超级英雄电影里的警察。”

大齐:“咋?”

“屁用没有呗,”林敬磊换了个姿势坐着,“还有,比这更诡异的是什么你知道么,大齐你竟然也看书?确定不是小黄书里写的?”

唐善看着大齐黑了的脸哈哈笑起来,险些从椅子上摔下去。

“有可能,”乐队另一个叫卡卡的男生加入了话题,“跨种族结合的话,父母基因染色体相差甚远,因而孩子容易遗传父母的显性基因,一般较为聪明。”

大齐笑道:“你看,卡卡都说了。”

林敬磊啧道:“行了,老说我干什么,练不练了,不练散了啊。”

这几个人还真就散了,林敬磊跟唐善顺了没多远的路后分开走,他想在小区楼下跟那些个初中生玩会篮球,结果还没走过去就看到那两伙人打起来了,只好扫兴回家。

他还以为家里没人呢,一进门,亮着的客厅里坐着人,还是俩。

林敬磊瞬间皱眉,而后跟没看见似的换了鞋,拎起来蹭他腿的麦穗向房间走去。

林国栋叫住外甥:“你不知道打个招呼么,没教养。”

明淼伸手拍拍林国栋胳膊示意他算了吧。

林敬磊撇撇嘴:“没教养也是你的问题。”

“你给我回来!”林国栋站起身大吼了声。

“喊什么?”林敬磊退回来,“我耽误你们了?要我走?”

林国栋深吸口气:“你那天跑到操场上闹什么?我今天才听明老师说,你赶紧给她道歉。”

林敬磊气定神闲,竟温顺的抱着猫鞠了一躬,但语气还是那个倔劲:“对不起明老师,对不起。”

明淼不知该怎么回应,干笑两声:“没事,没事。”

林敬磊刷的一下站直身子:“那我可以回屋了么。”

“你先别走,明老师给你准备了礼物。”

林敬磊歪头看着明淼从一旁的沙发扶手上递过来个盒子,他哼道:“这什么意思?”

林国栋:“这两天明老师就搬过来住了,她特意选了礼物给你。”

林敬磊的重点放在前半句,脸色不太好看,这算是收买他的心?那是目前市面上最新款的笔记本,贵的要死,这女人可以啊,连他兴趣爱好都摸准了,礼物都选的这么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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