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掌门 第3章

作者:梨花子 标签: 江湖恩怨 虐恋情深 情有独钟 古代架空

  最后的结果就是,罔樨下山花天酒地去了,我与账务长老一并在青铜派内躺着,我躺了一个月,账务长老躺了两个月,多出来的那一个月是柳思璋气不过偷偷又给加的。

  让我讨厌罔樨的事情有很多,可唯独这件事,他没有做错,我也未曾后悔过。毕竟我欠他许多,那假笑戴在他脸上,桎梏却带在我心里。

  作者有话要说:  不与妹妹相认其实是王一决定的,他做这件事有着更深层的原因

第4章 我和掌门牵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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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派大典临近,青铜派内外一派喜气洋洋的光景,于青铜派弟子而言,这算是仅次于新年的重要节日,只要还过节,青铜派就还是兴盛的,这节日门派上下皆要放假,当值的也有双倍的酬劳可领,重要的是全派弟子团聚,除去留守分部的人,其他所有各地分堂人员此时都会赶过来,这每年一聚,是联络感情通风报信的好时机。

  这不,世光堂的弟子就带了消息回来,说是江湖上最近有奇怪的传闻,前朝皇室留下了巨额金银财帛,藏在何处,只有青铜派的人知道。

  柳思璋一听这个消息就站了起来,极具迫力地看着该弟子:“你是听何人所说?”

  那人被看得害怕,直哆嗦:“在、在酒楼听的,我听到的时候,这消息早就传开了,也查不到是何人所传。”

  柳思璋将拳捏得咯吱作响,我扯了扯他,他这才冷静下来,可双眉依旧紧所,我让这弟子退了下去,又将柳思璋按回到座位上:“你这么激动干什么,青铜派有没有钱我还不知道吗?也就这两年刚刚富裕了些,前些年可是恨不得一个子掰成两个花,拿来的金银财宝?”

  我的这番话没起到什么作用,柳思璋的神色更严峻了,他的手已经下意识地放到了佩剑的护手上,这是他饱含敌意时的小动作:“可这谣言分明是冲着青铜派来的,长此以往,难保青铜派不被盯上。”

  他这话确实没错。怀璧其罪的说法也是有的,就算青铜派一穷二白,这谣言也无凭无据,可要是它传得久了,听的人多了,谣言便能摇身一变,变成事实。届时,想要踏平青铜派的人可就多了。

  谣言不可能没有起源,编造这件事的会是什么人,竟如此针对青铜派?

  若要猜想谣言来源,却是不难,毕竟青铜派确实有着仇敌。多年前老掌门与主母之死其实另有蹊跷,奈何我找不到证据,受重创的青铜派也无法反击,我只能与几个知情者一并忍了下来。

  显然,身为知情人之一的柳思璋也想到了这些,说:“必定是对方见不得青铜派日益壮大,所以用这种下作手段。”

  我点点头:“我先禀报掌门,至于调查的事情……眼下大典临近,还是先稳定好门内众人的心,大典过后再做详细调查也不迟,现在……只能先拜托你去查查了。”

  “好。不过,你遇事也不要冲动,待我回来再说。”柳思璋得了任务,不放心地叮嘱一句,说罢立刻飞身离去,我看着他的身影,长长呼出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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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知传言之事后,罔樨也深感此事是个麻烦,只是眼下大典在即,若此时发动全派弟子去平息谣言,却又像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仿佛印证了谣言一般,实在不妥。

  见罔樨有些为难,我立刻把这一路走过来时想到的方法说出口:“我们只能先挨过大典,再派些机灵的弟子去散布其他谣言,说有藏宝图锁在其他门派,这办法虽然不入流,但妙在两相抵冲,一时间有大量宝藏传说冒出,而且都难辨真假,寻常人自然只当做是谣言流行,不会发生所有人只盯着一个青铜派的情况,便能解了谣言之祸。”

  罔樨很明显地愣了愣,估计他也没想到我现在这么狡猾。

  确实,正义的江湖侠士一般是想不到这种贼办法的,但是我可不是什么侠士,我就是个副掌门,掌门负责光风霁月名扬江湖,我负责精打细算暗中谋划。

  “阿一,这事交给下面的弟子是不是太冒险了,要是走漏风声……”罔樨有些犹疑,“青铜派的嫌疑会更重,而且一旦理亏,江湖上所有人都有理由针对我们。”

  “你若不放心,我就亲自去做。”我拍拍眼前这人的肩膀,露出可靠的笑容,“小时候为了躲开你甩给我的黑锅,我说谎的本事可是一绝啊。”

  听到这话,罔樨面上一红,笑也有些挂不住:“我那时候不懂事,我只是……只是……”不知怎么回事,他竟然磕巴起来,此时夕阳西垂,橘红的光隔着窗棂照进来,结巴的罔樨全然不像是平时那个嘉言懿行怀瑾握瑜的英气公子了,倒像是个莽莽撞撞初出茅庐的侠客少年,不过这样也还是很好看,长得俊就是占便宜啊。

  “行了,去看大典吧,时候到了,你这个掌门可不能不去啊。”我又在他背后拍一掌,催促他赶紧去准备大典的事,没想到这人反过来扯住了我的袖子。

  “一起去。”

  不过是三个字而已,我却觉得心被弹拨得猛然一动,这才想起了近些日子都忘干净了的事——我曾经喜欢过眼前这人,还是心甘情愿做牛做马无可救药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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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典于傍晚开始,照理,要先鸣礼炮,再进行掌门讲话,随后举行祭拜师祖的仪式,然后就是载歌载舞的典礼聚会了,聚会中途还有专门的礼花仪式,四周的乡民邑人都会来看热闹。

  我现在对礼花不感兴趣,只对珍贵的花二姐烧鸭有兴趣。

  其实花大姐做的烧鸭也是一绝,令人遗憾的是她生不逢时,人走得早,就留下两个妹妹。花二姐继承了她的手艺,但只有在过节时,花二姐才肯下厨做烧鸭,这可是不过节都吃不上的好东西,难得今年掌门回来撑门面,不用我坐在最高席上面对众多美食故作冷漠了,那自然是要趁着所有人都在等着看礼花的时候,向肚子里猛塞烧鸭。

  可惜,我刚将鸭翅放进嘴里,一只纤长的手就伸过来,硬是把鸭翅从我嘴里拔了出去。

  “泥干行墨!”我瞪着不知怎么凑过来的罔樨,心道下午才刚说过话,还会有什么事,莫要耽误我吃烧鸭。

  罔樨把食指凑到嘴边,做了个噤声的动作,也不管我作何反应,硬是拉着我要离席,我也不能在这里和他对打,掌门和副掌门打架算怎么回事啊?况且我功夫不如他,他要是执意拉我,就算打也打不过,我只能临时抄起荷叶包好烧鸭,再抱着烧鸭跟他一块离开。

  “你!你怎么还拿着这个?”走出挺远,他才回头看我,一眼就看见了我怀里这个烧鸭。

  “你还来问我?”我气不打一处来,“我吃得好好的,你拉我来这里做什么?”

  估计是没料到我这么理直气壮,罔樨睖睁了好一会,费力将视线从烧鸭上转开,有些气闷:“算了,你愿意抱着就抱着吧。”

  我掰了块鸭胸肉给他:“你又有什么事要找我?”

  挺意外的,罔樨居然老实地接过鸭肉吃了:“……没事就不能找你?”

  “根据我今生积攒的宝贵经验,你有事找我还好,要是没事找我,肯定又是要做什么乱了,为了不被你坑害,那我先回去……”

  “等等!”罔樨一把夺过我怀里的烧鸭,“你要是现在就回去,那我便命令花二姐再也不给你做烧鸭。”

  ……这种话都冒出来了,不知道罔樨是想做什么,虽说这威胁对我来说毫无威慑力,但姑且还是看看罔樨要干什么吧。

  见我老实了,罔樨颇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用荷叶将烧鸭包得更严实些,一拂衣摆,极为自然地坐到了祠堂的台阶上,还拍了拍他身边的位置,看那样子是示意我坐下。刻在骨子里的顺从让我下意识地服从罔樨的安排,还正坐在他拍过的位置,察觉到自己这毫无主见的动作后,我不由得恨恨地咬了咬牙。

  习惯真是可怕,不过是些小时候的小习惯,我尝试去改,一改就用了这么多年,竟然还改不过来……都是罔樨的错!

  罔樨忽而一笑,将烧鸭又塞回给我:“你忘了?这地方还是你发现的。”

  我挺顿了一下,心情顿时变得十分微妙。他说的这件事情我是记得的,那是十来岁的时候,正是半大小子对人世间一切都感兴趣的阶段,我既喜欢烧鸭也喜欢礼花,还喜欢罔樨。因着心里存着青涩而绚丽的欢喜念头,于是我跑遍了整个青铜派,终于找到这么一处没人视野又好的地方,就等着到大典举行时,邀罔樨同我一起来此处看礼花。

  可惜我那时候蠢得很,只想着怎么找地方,却忘了青铜派的少主是不能随便乱跑的,更何况罔樨什么没见过,对礼花也不太感兴趣。即便是想看烟花,那也不用专门跑到僻静无人的祠堂前和书童挤着着。罔樨被我连哄带骗地带到这里,他只匆匆看了一眼便又离开,来去如风。我只能把藏好的鸭腿甜汤翻出来,自己一边看着礼花一边啃鸭腿,噎着了就来口甜汤,后来不知怎的还睡过去,不幸着凉,发了两天的烧。

  现在想想,无忧无虑的年纪可真好,连思绪都美好到招人厌烦的地步。不过,其中令人怀念的只有我自己的青涩时光而已,关于罔樨的那部分可算不上什么美好回忆,不,不如说是多余的才对,要是没有就好了。

  “小时候惧怕父亲管教,也不敢跑出来太久,现在终于自己能做主了,但感觉却又不同于以前。”罔樨旁若无人地说着这些话,还顺手掰走了一个鸭腿。我一时间摸不准他这是何意,难道是有什么话不好开口,所以先套套近乎?不过我俩关系还是挺近的,按理说不用来这一套啊……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他又说了句话,这话虽然没什么问题,但却让我有些不舒畅:

  “我以前…其实很想和你一起来这里看烟花。”

  “我知道。”我出声打断了他,随后两人都不再说话,只能听得几声虫鸣。

  这话要是能说给过去的我听,该有多好。如果他那时候说了,就算他根本没有跟着我来到此处,那我也会高兴得不行,独自看礼花的记忆也能变得完美甜蜜。现在听着这话,只能让我尾椎发寒。若真是我余情未了也就罢了,可惜,想当初的少年心事温柔感情已被用尽,心头沃土也变得贫瘠不堪,就算此时罔樨正面带真正笑容,眼神温和,话语亲昵,我也再不能因此感到欢欣雀跃,只能心头突兀一跳,然后再重新归于烦乱。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手,罔樨的手正覆于其上。

  时异势殊啊,他以前爱干净得不行,现在却不嫌脏,明明我手上都是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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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典结束后第三天,柳思璋带着搜集到的情报回来了。

  “源头不可寻,只查到是个高挑的灰发女子散布此言论,据说她长发及踝,嗓音有些奇怪。”

  我一听这描述,有些诧异:“这……你想没想起什么人?”

  闻言,柳思璋挑着眉看向我。

  “望先生。”

  我和他两人异口同声。

  望先生算是我和柳思璋共同的师父,容貌过于隽秀精致,头发也极长,若是璧叔不给他梳头,他就披头散发地出门,因而常被人误会作女子。他曾经教导过我们一段时间,还曾有人以为我和望先生是母子,无奈后来突遭横祸,我们与望先生阴阳相隔。

  “可望先生他……”想到过去,我顿了顿,“我亲眼见到他与璧叔一起离世,算来也有将近十个年头了,怎么可能?”

  柳思璋若有所思:“望先生是个话少的人,也没有亲属,且他也是为保护我们而死,就算望先生还活着,也不会做出这样的事。”

  我点点头,说:“但如此看来,这散布谣言的人很可能也识得望先生,或许是当年流落在外的知情者……说不定这人是华玉门的人。”

  想当年老掌门和主母的横祸,与华玉门脱不了干系。

  华玉门素来与青铜派有仇,据说建立两个门派的祖师爷本是师兄弟,却因为仇怨分立两户,但一直也不过是小打小闹,门下弟子们彼此互相抓挠,未曾有过什么大事。直到老掌门这一代,才横生世仇。只是那件事过后,青铜派式微,华玉门又碍于种种原因无法乘胜追击,这才有了今日两派并存的光景。

  有句话说得好,斩草当除根,不然定然要生出我这种吹又生的原上草。

  “知情者”三个字一出,柳思璋立刻变了脸色,心里想的全都写在脸上了。

  “把你想杀人的表情收一收。”

  我忽然伸手,堵住了他的鼻孔,柳思璋对我不设防,没想到我会突然做出这个动作,躲也没躲,反倒是屏住了呼吸,横眉立目变作目瞪口呆,又转为一脸不解。

  我随即松开手,安抚道:“那事已经过去很多年了,很多事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不必硬碰硬,我自有办法。”

  柳思璋盯着我看了一会,我亦笑着看向他,他气势稍稍减弱,但还是又看了我片刻,这才短短地叹气,说:“你还是蠢一些更好,眼下这样子,我总觉得不放心。”

  “太蠢了才该不放心,就像柳思思,以后你可不能那么惯着她了。”我看向后山的方向,柳思思歌唱得不错,大典后一举成名,现在算是个青铜派的小红人。

  想起之前给我相亲的那档子乱七八糟的事,柳思璋自知理亏,下意识地摩挲着衣角,低低应了我一声。

  作者有话要说:  我看着自己写的内容提要,欢乐地笑了起来……

第5章 我久违地下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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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将江湖人士的注意力从青铜派和前朝宝藏引开,我执意要下山亲自散布谣言。罔樨对此似乎极不放心,有意让柳思璋跟着我一起,不知他想了什么,又想要亲自和我一起去,被我按住了。

  说真的,这一次秘密行动实在见不得光,带着他岂不是自找麻烦?这人本身就是绯闻中心,我费劲巴拉传出去的消息怕是顶不过他随随便便留下的风流逸闻。虽然罔樨的风流名声在外,但他仍是年轻一代中风评极佳的青年侠士,这份名声来之不易,若是有什么闪失,到时候焦头烂额的还是我。

  而且他也必须留在青铜派,若是出了什么事情,总不能一个主持大局的人也没有。

  分别拜别了掌门和执法长老,我自七岁后第一次名正言顺地踏出青铜派。

  上一次下山,还是容成叔叔偷偷带着我和他儿子下山看花灯……不对,那是上上次,上一次下山是为了逮人,把打算去参加科举考试的墨夷岭给逮回来。

  其实逮回墨夷岭并不是我一个人就能做到的事,这小子刁得很,若没有容成寻帮忙,我若再想见到墨夷岭,恐怕就得等到明年去劫法场救人的时候了。

  身为一个优秀的副掌门,多认识些人总是有益的。这位容成寻正是当年容成叔叔的儿子,他虽比我小两岁,但本事却很大,从小练就的功法十分了得,江湖上都称他为“翻身燕”,就是因为他的轻功极为厉害,即便是逃脱之术极为高明的墨夷岭,也逃不出容成寻的手掌心。

  这也是当初我没有回信给罔樨的原因——其实墨夷岭要参加科举那事闹得还挺大,罔樨也曾来信过问墨夷岭的事,甚至还要回来帮我捉他。

  但我装作没收到信,转头找来容成寻帮忙。要说这是为什么,其实是因为我的私心。

  那时我不想让罔樨回来,因为我一直都很难面对他。一看到罔樨,我的心绪就变得很复杂,怎么形容这种心情呢……估计就像是改朝换代后,当朝君王看到前朝王室的感觉吧,但又有些微妙的不同之处:我想见到他,但是不想看他,心里恨不得除之而后快,可我又知道,这种希望他消失的心情,出发点既不是恨意,也不是厌恶。

  我只是混乱,一旦面对他,我就无法自处。

  旁人只知道我对罔樨忠心耿耿,在他离开门派的这些年间操持着青铜派的一切,却没没人能想到,这么个任劳任怨的副掌门,其实压根不想看到自家掌门的脸。

  知道这事的也只有容成寻。

  容成寻小时候是个圆滚滚的胖小子,天天手里握着点心,被容成叔叔骂了也只知道笑着打哈哈,谁能想到这样的小家伙会成长为翻身燕呢,我也没想到。但,说实话,我希望他还是那个笨笨的小胖墩,至少比现在这幅精瘦又吊儿郎当的样子好多了。

  自打他逮住了墨夷岭后,这两个人就杠上了,天天不是比武就是吵嘴,好不热闹。这对我而言是好事一桩,一来能调动容成寻的活力,而来可以消耗掉墨夷岭多余的精力,如此一来,就能减少他俩闯祸的次数,要是可以的话,我都希望他俩能结亲,放一起过一辈子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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