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个新娘是老攻 第122章

作者:月歌唱晚 标签: 古代架空

“哎呀,我只是要钱而已,心绝对还是在少爷这边的!”阿奇连忙立正,摆出“富贵不能淫”的君子模样。

夜朗也是知道清苑那个奇怪的规矩的,想必夜贤应该知道,那么他如此抛掷千金,喔,不,是万金,应该是对自己很有信心了吧。

“娘的,老子还不信邪了!”叫出“一千六百两”中老年胖子摆脸色发青地狠狠瞪了夜贤的包厢一眼,不就是个夜家堡的少爷吗?人家王爷都不计较,我还怕你不成?“老子再加上一百两银子!”

“哼,那我就再加一百两。。。黄金!”

“你。。。老子再加一百两。。。银子!”胖子男人的额头上冒汗了。

“那我就再加一百两。。。黄金!”

“砰!”胖子应声落地,不知是被夜贤混不在意的态度气昏过去,还是被钱吓昏过去的。

现在是丑奴儿的身价是一万两千两百两,或是在其他勾栏里出现过比这个更高的价钱,但是在有奇怪规矩限制的清苑,这个价钱已经是有史以来的最高价了。

在胖子旁边的人有的用幸灾乐祸的眼神、有的用同情的眼神望着他,其实胖子也算是因祸得福。不过这得等他清醒了,知道清苑的规矩之后,才会明白。

最后的戏终于收了场,皎月也升上了夜空,星星稀稀疏疏地少个可怜,反衬着的清苑确实热闹非凡。勾栏的营生本就是夜里的繁,尤其在经历过刚刚的“选秀”之后,清苑里众多的姑娘都出来迎客了,没有尽兴的客人,也终于可以尽兴了。

胖子男也适时地醒了过来,听着随从打探来的消息,一扫脸上的失意,双眼发亮地寻找满意的姑娘。

原来在清苑关于花魁有一个与众不同的规矩:花魁的选出,是根据客人出的银子来看,价最高者即是花魁,而得到花魁的女子手中就有一项非常大的权力,那就是对那位出了最高价钱的客人,有拒绝的权力。

但是花魁拒绝了客人并不意味着客人就可以不出承诺的价钱。

这就是大家公认的“奇怪”之处:付了银子,却不一定见得到姑娘,甚至换其他姑娘还得重新掏银子,简直就是莫名其妙之至。古往今来,勾栏看门做生意,看的是银子而不是人,到了清苑的花魁就变成认人不认银子了。

就以去年的百合为例,她当时就是拒绝了出了八百两银子叫下她的一位长得实在难看的公子,也正式因为保持着处子之身,方能再一次参加这次才艺表演,只可惜,今年半路杀出个丑奴儿,抢了花魁的头衔,没了拒绝的权力。

其实,清苑这招在聪明人眼中可谓是“绝招中的好招,好招中的绝招”。

青楼之中,姿色上乘又名声在外的女子,哪个男人不想占为己有?尤其又是在公开的场合之中竞争,更不能输了面子。为了得到自己的目标,男人们都会互相叫高价钱,直到无人能敌。可是清苑却在这里给了限制,让价钱最高的女子掌握了决定权。一方面大家在叫价的时候,新胜明白“价高者不一定得”,不会意气用事给出太过于诡异的高价,;另一方面也让台上的姑娘有了多一丝的盼望,也算是清苑收买人心的一招;最后最深层次的动机,却不是一般人能发现的了——清苑的这套规矩,是其主人东财神所制定,表面上让叫价的男人们有了顾虑,让其他人对东财神“视金钱如粪土”的做派更加钦佩。实际上,叫价的男人们一般情况下都会寄希望于别人抱着这种“价高者不一定得”的想法而却步,便宜自己,多了这种侥幸心里的人,反而更加容易忽视价钱上的高低,不知不觉之间,很容易叫出诡异的高价;再则,给了花魁选择的权力,花魁接受的话,于清苑没有任何损失;一旦被花魁拒绝,那对清苑就是一本万利的。

因为这不但意味着客人要支付许诺的金钱,而且还有可能连花魁本人都见不到,而花魁则可以继续参加下一次的才艺表演。作为曾经得过“花魁”的花魁来说,在第二年,只会水涨船高——所以拒绝的发生等于清苑最优秀的姑娘之一有了第二次的“开苞”,处子加上花魁的身份,价值有多大,这是一般人难以想象的。故而拒绝是清苑最乐意见到的。

而丑奴儿成为了今年当之无愧的花魁,按照胖子男不小的年纪、不瘦的身材,被拒绝的概率就像是吃饭发生的概率一样大。

明白了这一点,胖子男自然是高兴多多,总有一种天上忽然砸下来一坨金子的感觉,不但给自己叫了姑娘,还给手下几个叫了姑娘。正所谓:大家高兴,才是真的高兴!

而今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丑奴儿最后居然选择了拒绝。

第122章 庆功宴

要知道对方可是年轻英俊的夜家堡四少爷啊,稍稍努力就有进入夜家堡当主人的机会,就算是最后当个小妾,也比在清苑强啊!可是,丑奴儿居然拒绝了,连入幕之宾的机会都没有给夜贤,就直接拒绝得干干净净。

在回往内院的路上,南宫凌风不解地望着红儿问道:“红儿你,为什么要拒绝夜贤呢?”

“对啊,我四弟不好吗?”夜轩也离开南宫暮云的身边,走到红儿身边,满脸不解的神情同南宫凌风如出一辙,“他为你出了那么多的钱,你怎么忍心拒绝啊?”

“因为我不喜欢他!”干脆利落的答案。

“为什么?”两人异口同声不死心的疑问。

“因为因为啊!”

……>_<……什么答案,这是?!

等到两人将红儿的答案咀嚼完,并同时认为很有哲理的时候,所以人已经坐在老鸨特意为两位王爷、两位夜家堡少爷以及顺道为红儿举行的庆功宴会上了(红儿:不是说为我特意举办的吗?)。

众人一边部分主仆高声交谈,一边有人好奇询问南宫暮云为何突然来了金陵。

“哎呀,其实我就是想念四弟了,所以过来看看。”南宫暮云冠冕堂皇地回答,却换来了众人不屑的表情,连南宫凌风脸上都是一副“信你我就是笨蛋”的表情。

“那三少爷你怎么不去夜家堡,反而出现在这里了?”雪鸽反问道,一副什么都了然于胸的自信。

“雪鸽,你说说怎么回事?”南宫凌风抢在南宫暮云开口之前,问道。

雪鸽就等着有人问她,一听南宫凌风的问话,就咳咳两声,让大家的注意力集中在她的身上,然后不疾不徐地开口:“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三少爷该是在京师听到了炒得沸沸扬扬的传言,说金陵第一才女这次要参加清苑的才艺表演,抱着好奇的心理来了金陵。”

“这个事情都传到京师去了?”南宫凌风瞪大眼睛,显然已经相信了雪鸽的推断。

“当然啊,想当年,书瑶小姐与冷清清并称‘天下双姝’,冷清清好歹已经在京师花魁节上展示了她的才艺,但书瑶小姐却从来没有在公共场合展示任何的才华,她的那些事基本上都属于‘传说’。如今有了眼见得机会,很多人都赶来了金陵。可惜呀——”可惜的内容雪鸽没有说出来,但是大家心知肚明,君书瑶不但没有出场,连之前说好的给丑奴儿当琴师的事,都成了泡影,白亏了那些痴痴盼望的心。

“哪有?”南宫暮云继续狡辩,“都说了我是想念四弟才过来的。”

“我肯定是去夜家堡找你了的,要不我这么会遇到夜轩啊?不过,让我意外的是,居然在大街上发现了‘我’写的所谓的宣传单,上面词真意切地写了一个叫做‘丑奴儿’的女子,如何地为了保护家人不惜卖身到青楼的故事。可是我都不知道我写过这样的东西,唯一的解释就是有某人模仿了我的字迹,而能模仿得连我自己都真假难辨的,除了四弟,我实在也想不到其他的人。而夜轩也被那宣传单的故事感动得无以言语,想来看看丑奴儿。所以我就跟夜轩干脆来了清苑。”南宫暮云的话也说得头头是道,没有任何的漏洞。

偏偏知道事情先后因果的雪鸽就知道南宫暮云的话里有一个最大的漏洞,那就是他的包厢是在“丑奴儿”这件事情出来之前就被预订下的,所以她阴阴一笑,正要揭穿南宫暮云的谎言,夜朗忽然开口截住了她的话:“可能上天也被三哥跟凌风深厚的感情感动了,所以在三哥来金陵看凌风的时候,让三哥跟我家二哥相遇。”听到夜朗的话,雪鸽吃惊地睁大了眼睛:她没有听错吧,公子明明也知道真相的,为何要帮助三少爷圆谎?

夜朗自有他自己的打算。他的话说完的时候,眼神古怪地在夜轩的身上绕了一圈,然后坦然笑着眨眨眼,与南宫暮云对视。以他多年且丰富的经验,一眼就看出南宫暮云对他家单纯的二哥动心了,之所以隐瞒来清苑的真正目的,只怕是为了不让心上人多心。既然如此,他何不顺水推舟,成就一段好姻缘。当然也顺便收买一下人心也不错。

南宫暮云看到夜朗的眼光时则在心中咯噔一声,这么容易就被看穿,是不是表现得太明显了一些?不过,看夜轩似乎与夜朗感情不错的样子,趁机巴结一下,应该有助于感情的发展吧。

于是别有心思的两个人开始了各自的计划。

“对了,那个宣传单的主意是谁提出的?真是太有才了!”南宫暮云率先开始了他的“巴结”计划。

“是我相公诶。”南宫凌风与荣具焉地骄傲回答。

“四弟夫,你不错嘛。居然想到了这种手段来吸引人。”南宫暮云惊喜地望着夜朗,只是他惊喜的不是想出这种主意的竟然是夜朗,而是夜朗竟然能想出这样的主意。

他会吃惊,这是在夜朗意料之中的事情。他让南宫凌风等人编排各类感人的故事,然后写成主角为丑奴儿的小单子到处去派发,其实在现代不过是再正常不过的宣传手段而已。在现代,换做是任何一个人都知道舆论在一件事情成功与否之中扮演了多么重要的角色。而最后的结果虽然没有达到他预期的效果(毕竟人手少又要保持神秘),但是听到前来的大多数人都在谈论丑奴儿,甚至有人就是指名道姓,自己就是为了丑奴儿而来的时候,他也明白宣传的策略成功了。

“哪有?运气罢了。”夜朗谦虚道。

“对了,还有丑奴儿唱的曲子……”南宫暮云疑惑地望了夜朗一眼,“……不会是君书瑶作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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