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青色兔子
杨彪从沉思中回过神来,抬头看一眼一年来成熟许多的儿子,哑声道:“坐下来说话。”
这是要长谈的架势。
杨修在窗边坐下来,仍是习惯性得捻着衣襟上的香囊,只是如今里面的香不再旖旎缠绵,反倒微苦清凉,他望见父亲案上摊开的信,起首收信人乃是弘农郡的叔父。
杨彪道:“你可知道仲长统这人?”
“狂生仲长统?”杨修道:“听说过。这是兖州牧荀彧举荐的人,年轻博学,有狂生之称。据说陛下与此人投契。”
“陛下破格要他做了尚书郎。”杨彪道:“这仲长统当初曾伴驾在吴地。”
“父亲在担心什么?”
杨彪抿唇不语,半响道:“我做了一个决定,此事旁人都可,只是恐怕对不住你。”
杨修闻言笑了,道:“那会是什么事情?”他目光瞥过那只写了抬头的信,流露出一丝往昔的不正经,“难道是父亲在外面还给我生了个弟弟?”
杨彪不理会他故意缓和氛围的闲谈,沉声道:“我这是要写信给你叔父,要他把咱们在弘农郡的田地都散了。”
“散了?”
“是。我要他把田地或是分给需要的流民,或是折价给原本的佃户,或是卖给旁人,总之不要留下。”杨彪沉郁道。
杨修若有所思。
杨氏父子都是天下站在权力最中心处的人物,政|治敏锐度也都是一等一的。
杨修抬眸望向父亲,低声道:“父亲的意思是——陛下要动手了吗?”
杨彪与他目光相对,沉声道:“陛下迟早是要动手的。”
书房内静了一瞬。
杨彪又开口道:“咱们这样的人家,这样的身份,若是到最后一刻才行动,那就太扎眼了,非但是来不及,还很可能会被朝廷捉了做典型。与其给人拿来开刀,不如自己先动手。”他这是在对儿子解释,站在权力中心,维持这样一个大家族的心得了,“陛下心性坚毅,这十几年来,一直如此。当初他未满十四岁就要亲政,后来果然如愿。陛下的手段心计,实在是几百年都难见的。收复天下,他做到了。分田改制,他在吴地做到了。去岁陛下坚持要将盐铁收归官营,闹了那么大的风波,朝野民间声浪纷纷,陛下不为所动,最终还是实现了。那么,这分田改制,既然是陛下铁了心要推行的,他最后就一定会推行。至于成败——若是陛下此举成了,那咱们就是散去万顷良田,而保阖族平安。若是陛下败了,以咱们杨氏一族的声明,总还能有别的退路。只是这样一来,你今后的日子就要艰苦许多……我做了这个决定,是对不住你……”他望着儿子,后面的话有些难以启齿。
谁料杨修满不在乎得一笑,道:“这有什么?父亲也太言重了。”
杨彪微微一愣,这本该由杨修继承的万顷良田,难道儿子竟然毫不在意吗?
杨修正因为出身大族,生来锦衣玉食,没有受过苦日子,更不在意身外之物,至少当下还是很豁达的,笑道:“我要那么多田地作什么?我又不会去耕种。再说了,等我死了,还不就是一个坟头吗?难道还能像是从前的皇帝一样给自己修地下宫殿吗?”他伸了个懒腰,又笑道:“要我说,父亲您这思想境界还是不够高,这是好事儿啊。您只管去做就是。”他顿了顿,略正经了些,道:“分田改制,陛下是一定要做的。父亲您说得对,与其等别人拿咱们祭天,不如咱们自己先动手——还能赚个好名声,何乐而不为?”
杨修既没有经历过杨氏祖上一分一毫积攒起来的辛苦,也并不觉得没了弘农郡的田地自己就会缺衣少食,因此这会儿杨彪口中的“万顷良田”对他而言还只是一个数字而已。既然只是一个数字,那么这数字属于他,还是属于旁人,又有什么区别?况且他当初是陪着皇帝沿黄河南岸走过的,也很同情贫苦的百姓,对分田改制一事,他私下一直是支持皇帝的。
杨彪没想到儿子会是这样的态度,一时不知道是该气儿子糊涂,还是该羡儿子豁达,叹了口气,道:“你下去吧。我给你叔父写信。”
杨修打个呵欠,一副并不在意的模样,道:“那儿子就先退下了——昨儿面圣回来没睡好……”他懒洋洋回身向外走,走出书房门后,面上慵懒的笑容便褪去了。
他比父亲陪伴皇帝的时间更久,而且私下说话更直接一些,对皇帝的性情也就更了解。
当初与长公主刘清之事,家里父亲杨彪行家法揍他,宫中长公主吓得只是称病,反倒是他没觉得有什么。这倒不是他自大,而是凭借他对皇帝的了解,杨修当时有一种奇怪的直觉,总觉得皇帝不会在意这等“小节”。杨修当时是写信给皇帝,如实陈述了与长公主刘清之事,要仆从送往吴地的。只是这封信没能送出家门去,给父亲杨彪拦截下来。信自然是给烧毁了,气得父亲杨彪还又揍了他一顿。等到皇帝回到长安,知道了事情原委,果然也没有责罚他。他养好伤之后,进宫面圣,却也不好再提起自己曾经写过那样一封信。
若是被误解,那就被误解吧,杨修并不很在意这些。
正如此前直觉皇帝不会在意他与长公主之事,杨修当下也有一种直觉,那就是分田改制是皇帝势在必行的大事。
不管是良田万顷,还是黄金万两,如果拥有就要迎着皇帝的刀锋,那他情愿两袖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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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5章
建安六年冬夜, 长安未央宫中明烛高燃,刘协与曹昂私下说话。
今日处理细务晚了些,刘协索性就留曹昂在宫中宿下, 顺便讨论未尽的事项, “照朕看来啊,就该在西厢给你腾出一处住所来。入冬天寒, 时不时又有风雪,你每日早起晚归, 也太辛苦了些。往后冬日, 你就都宿在宫中好了。”
曹昂笑道:“这点风雪算什么?臣又不是纸糊的。”又道:“况且陛下不是要车驾东归的吗?在未央宫中置办了臣的宿处,明年咱们又未必还在长安了。”
刘协缩进熏暖了的被子里, 眯了眼睛笑道:“朕都险些忘了, 还有回洛阳这一茬。”
自天下平定, 十三州归附以来, 朝中就一直在议论迁都洛阳之事。当初朝廷来到长安, 是在董卓的逼迫之下, 如今董卓早已化作飞烟, 朝廷东归洛阳, 更有抚定人心,一雪前耻的意义在。朝中的老臣是早已按捺不住,从建安四年袁绍方死那会儿, 就不断上奏, 希望皇帝起驾回洛阳的。刘协清楚迁都的意义,因此一直拖延着,准备等到最合适的时机。他明白此后许多年,北方都会比从前冷,天下的人口经济都在南移, 似乎都城也该南移——但是这样一来,又与军事上的要求不符。一国之都,有时候要考虑的不只是经济上的问题。因此权衡之下,刘协最终还是决定回迁洛阳,他稍微漏一点口风,这二年才冷却下去的东归议题,立时又火热起来。
车驾东归,在建安六年冬,成为了朝野上下万众瞩目的大事。此事已经能九成确定了,只是究竟何时启程,还要等皇帝一锤定音。
曹昂在窗下斜靠墙坐着,既然是私下谈话,便也放松了许多,低声道:“陛下,您还记得洛阳皇宫的模样吗?”
“洛阳皇宫?”刘协微微一愣,从渺远的记忆中搜索着相关的片段,那是他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印象最深的,大约就是咄咄逼人的董卓与许多废弃的宫殿,“那时候宫中刚经历宦官之乱,董卓又领兵占了洛阳,少帝被毒死,到处人心惶惶。宫中宦官都死绝了,少了许多人手;还有许多宫殿都没了主人,宫门日夜紧锁。朕倒是记得当初董卓发怒,不好冲着朕发泄,便拿朕的狗作文章。”他瞥了一眼在脚踏上酣睡的小黑狗,道:“这狗现在好端端活着,董卓倒是已经不在人间了。”
曹昂听皇帝回忆着过去的事情,想象着当时皇帝的模样,道:“那应该是臣还未进宫之时吧?”
“是吗?”刘协歪头想了一想,道:“朕记不清了。不过你同子柏(淳于阳字)他们进宫,应该也是很早的。早在关东盟军之前……”因为他在曹操等人离开洛阳之前,就召集了还在洛阳的西园八校尉,要他们送儿子入宫。他想到这里,问道:“你父亲怨朕吗?”
曹昂微愣,看向皇帝,不太明白他在问的意思,“什么?”
刘协也歪头看向曹昂,道:“当初朕强行将你留下来。”
当初曹操离开洛阳后,曾经派手下要偷偷接曹昂离开的。
曹昂笑道:“这有什么好怨陛下的?更何况如今看来,臣父倒是要感激陛下当日的举动。”
刘协垂眸,道:“日前朕要你写信给你父亲,要他散尽家中良田,他也不怨吗?”
自从杨彪给弘农郡去信,要族人处理家中万顷良田之后,朝中消息灵通的人都隐约知道了。当朝尚书令散尽家中良田,就是一个很明确的风向标。朝臣当中有敏感度高,且舍得身外之物的,也已经暗中动手,或者真的处理家中田地;或者把明面上的田地转入暗处,由亲信等人持有。但大多数人终归还是俗人,哪怕是朝中的大员,也难以在短时间内就舍弃祖上累世的基业,许多还是抱有侥幸心理,一面舍不得自家的祖产,一面战战兢兢看着朝廷下一步的动向。
曹昂在外处理细务更多,接触的人也更多。他本人又有笑面公子之称,纵然公务上冷静清正,但为人是温和亲切的。所以一时间就有许多人或是写信,或是请托,总之问到曹昂这里来,要要谈一谈皇帝的态度——尚书令杨彪处理弘农郡万顷良田之事,究竟是什么意思。
往曹昂处探消息的人一向很多,这点刘协也清楚。所以刘协有时候也会利用这一点,通过曹昂往底下释放自己的态度,既能先摸一摸底下人的反应,也能左右局势,让事态往自己希望的方向去发展。比如说在分田改制这件事情上,刘协就交待曹昂,要他往亲近之人处,透一透底。
这其中自然就包括了曹昂的父亲,冀州牧曹操。
人的心理是很奇怪的。如果朝廷下令,摆明车马说要分田改制,那么地方上的豪强大族会联合起来拼死反抗。但若是通过曹昂这些近臣,向外释放上意,那么接到消息的人就会认为自己拿到了机密,他们会尽快利用这些消息保护自己的利益,同时也就站到了皇帝所希望的立场上去。
比如尚书令杨彪,比如冀州牧曹操,也比如接到曹昂信后紧急处理了族中田地的其它人……他们在大多数豪强大族还在观望的时候,已经处理了手上的田地,换成了在随后的改革中朝廷允许保留的金银之物,他们最大程度保全了自己的利益,而且也因为放弃了田地,在随后的分田改制中不会再受到冲击——他们就会从原本最可能的政策反对者,变成皇帝新政的支持者。
但是像这样的人物,终究是稀少的。杨彪乃是尚书令,曹操乃是天子第一信臣的父亲,而其他接到消息的人,不管处在什么位置上,能与曹昂有联系,便都是天下数一数二的“贵族”。
刘协虽然一心想要连最穷苦的百姓都能吃饱穿暖、甚至读书识字,但在实践的过程中,却还是不得不包容这个时代某些最顶级的“豪门”。当然与此同时,暗中的消息传开之后,凡是愿意就此割舍大量田地的豪强大族,便可以认为是自愿追随了中央,这也是他们的机缘。而在经过这一波之后,仍是不为所动,又或者观望等机会的豪强大族,便已经眼睁睁看着这最后的机会溜走。
此时听了皇帝的问话,曹昂抬眸道:“臣父很高兴。”
“高兴?”刘协难掩疑惑之色。
曹昂轻声道:“其实臣的父亲一直都希望自己能为陛下、为汉室做更多事情,只是从前伏于袁绍帐下,不好擅动。等到陛下驾临官渡,转瞬之间消灭了袁氏,臣父总觉得未能出尽全力。所以他其实也一直在等机会,向陛下尽忠……”
刘协恍然。其实曹操年轻的时候,还真是有点理想主义的,曾经想要刺杀宦官张让,事情不成逃走之后,仗着父祖的关系才保住了性命。人的野心是一点一点起来的。现下他十年就收复了天下,曹操没能挟天子以令诸侯,也就没了后面那些想法,倒真是大汉能臣了。他有些感慨,亦轻声叹道:“朕从前倒是没能体察子脩父亲这番忠心……”
曹昂笑道:“要对陛下尽忠的臣子如此之多,陛下又何须格外留心其中一个?”
“子脩这话说的,”刘协笑道:“倒像是做过皇帝一样。”很会站在皇帝的视角去看事情,想问题。
曹昂不接这话,说一个臣子像是做过皇帝,已经是有些不正经的玩笑了,又道:“不知道陛下是想先做哪一件事情——是先车驾东归洛阳呢?还是先行分田改制?”
刘协明知他是不接自己的玩笑话,偏要笑道:“子脩这么会体察朕心,不如来说一说,你若是朕,会先做哪一件事情?”他也想听一听从曹昂的视角来看,究竟怎么做才是最妥当,也最彻底的。
曹昂一看皇帝面上的笑容,便知道这是皇帝的恶趣味犯了,躲是躲不过去的,无奈叹了一声,道:“如今户调所收,比从前多了三成;吴地所出,又倍于冀州。前有尚书令散尽族中田地,后又有臣奉命泄露机密于诸君。天下机敏者,其实已能猜知陛下用意。既然如此,倒不如索性先行分田改制,待到尘埃落定,再车驾东归,抚定天下,一切……都有一个新的开始。”
刘协仔细听了,道:“子脩还是仁厚。”
曹昂便知皇帝行事与他相反,是要先归于洛阳,再分田改制,不禁微微一愣。
刘协眯起双眼,收了方才谈笑之色,透出一丝危险寒意,道:“要什么新的开始?分田改制,杀尽天下吸血虫,自然就是一个新的开始。”他微微侧脸,看向曹昂,忽然一笑,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道:“你知道怎么杀虫子才最快吗?自然是放一点温暖的光出来,将他们拢作一团,这才好一把火燎死。”
曹昂明白过来,车驾东归洛阳,就是皇帝放出的那一点麻痹人心的光。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明天可能会很晚见,所以早睡的小伙伴们不妨周六早上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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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6章
建安七年春, 长乐宫中万年长公主刘清手持拨浪鼓,逗已经近两岁的刘炎过来。
当初刘清生下孩子之后,得到了皇帝的包容, 借着感而有孕的故事, 将这孩子留在长乐宫中,因父亲姓甚名谁不为外人所知, 索性就跟随母亲,由皇帝起名为“炎”。
刘协为孩子起名刘炎, 一来是从“火”字, 与曹昂的孩子曹烨相类;二来也是希望气候变冷的脚步能慢一些,“火”多一些, 北方温暖一些。
刘炎未满两岁, 但自己走路已经很稳了, 快走几步扑上来, 捉住了母亲手中的拨浪鼓。
“小殿下, 看这边……”一旁的蔡琰又转动起手中的响铃。
刘炎捣腾着两根小短腿, 又咯咯笑着往蔡琰处跑去。
待到玩累了, 刘清慈爱得给刘炎抹着额上汗渍, 柔声道:“咱们就要回洛阳了。炎儿可知道洛阳在哪里吗?”
刘炎一个两岁小儿,此刻却响亮道:“孩儿知道!洛阳在西边!”
蔡琰笑道:“小殿下说得真好。”这都是因为她们素日念叨回洛阳之事,刘炎听在耳中, 偶尔蹦出一句来, 惹得周围大人都颇为欣慰,此后变成了逗弄的故事。
忽然听到细碎的铃铛声。
刘清与蔡琰便都知道是甄宓那只白猫儿来了。
因猫儿行走本来是悄无声息的,但长乐宫中有了年纪尚小的刘炎,而有时候又寻不到这猫儿,所以给这猫儿颈间系上了铃铛, 走动时发出声音,叫人有所准备,也方便找寻。
此时听到猫铃铛响,刘清便想起甄宓来,对蔡琰道:“从前皇帝将这甄氏送来的时候,说是三年为期,到时候再由这甄氏选是跟了曹家二公子还是跟了袁家二公子。如今数一数年岁,也已满三年了,但那袁家二公子从吴地出海之后,一直未有消息。她此时就算出宫,大约也只能往曹家去。不知道她要如何行事。”
蔡琰道:“陛下虽是好意要甄氏自行选择,但她处境到底艰难。”
“我也是这般想。虽然咱们是不在乎的,但照甄氏自己想去,恐怕还不如她一根绳儿勒死了自己。所以我原本想着,她自己心里有了主意,透个口风,到时候咱们跟陛下说一声,旨意从上面下去,也就免了她为难。”刘清望着在不远处由宫人牵着玩耍的刘炎,口中漫不经心道:“她前几日来我这里,坐了片刻,说是给我送过节的帕子,但我瞧着她像是有些心事,只是到底没有开口。”她无奈一笑,道:“我是个直爽性情,其实最好相处的。只是外头人都不知道,先听见我这万年长公主的名号,就不敢亲近了。我要是开口问甄氏,反倒是要吓着她。就劳烦蔡先生你私下探一探她口风……其实照着曹子脩的脾性看,他的二弟应当也错不了,甄氏归于曹家,也没什么不好的。”
刘清与蔡琰已是多年密友,私下说话随意许多。
蔡琰闻言,也感叹道:“是啊,自董意一去,曹大人多年未续娶……”她有时候想一想,若当初夫妻两个里面,她是早去的那一个,她的夫君可能这么多年不娶新妇吗?一定是不能的。
在女子来说的寻常事,在男子来说倒是成了难得的有情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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