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风流贵公子 第77章

作者:西特里 标签: 情有独钟 逆袭 穿越重生

  冷秋渡就那样静静地听着。

  沈清川说了一大串话,等他回过神来,有些不好意思了,他似乎塞了一大把狗粮,给他的好友。

  末了,沈清川补上一句,说道,“你也该找个。”

  冷秋渡一直都是孤零零一人,身边也没个伴,不过沈清川听说,学校里也不乏有喜欢冷秋渡的小姑娘,毕竟冷秋渡的脸摆在那,斯文俊雅,身材挺拔,还是有挺多人爱慕他的。

  “话说,上次那个周小姐对你挺有意思的。”

  “我有喜欢的人了。”

  这话一出,沈清川愣住了,以为是自己听错耳了。

  他抬起脸,定定地望向冷秋渡,见冷秋渡目光灼灼地望向自己。

  冷秋渡眼底似压着一股滚烫灼人的岩浆,亟待喷涌而出,似火山爆发前的平静。

  那目光太过真诚了,里面饱含的情感太过浓烈了。

  让沈清川不疑真假,问道,“谁呀?怎么没听你提起过。”

  冷秋渡抿了抿唇,脸色变得略苍白,他撇过头,手指用力地扣着茶杯杯壁,指骨骨节微微发白。

  见冷秋渡一副不想多说,面色犹如太阳底下的白纸,透明轻薄而苍白,沈清川脑补以为是提到了冷秋渡的伤心事,或许冷秋渡曾经有过一段很美好的爱情,但最后不能善了。

  沈清川不再提那茬子事,给冷秋渡舀了一大勺蟹粉梗,维持灿烂笑容,说道,“来秋渡,尝尝,这是用新鲜的鳜鱼肉做的,味道鲜美,你尝一尝。”

  吃完午餐,沈清川和冷秋渡就回西泠报社去了。

  一直忙活到傍晚六七点,没办法,谁叫沈清川连续休息了五天,这几天虽然冷秋渡帮他处理了大多数的事务,但还是堆积了一些,需要他亲自签名的事务。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达成,四舍五入今天就算七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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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同学:我告白了,但对方似乎没有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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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看了眼窗外, 天已经擦黑了。

  秋冬季节的天空,一到六点钟,就扯上了一大块黑布,是一团墨融入一杯水里, 浓郁的墨水, 忽然就散开了, 不给人一点观察反应的时间。

  办公室的电话座机响了。

  沈青川放下手中的文件, 走过去,把听筒拿起来,眉头微皱,脸带疑惑,这个时间点了,谁还会打电话过来到西泠报社, 说道,“你好。这里是西泠报社。”

  “三哥。”脆生生的少女声音传了出来。

  沈清川怔了怔,听出了是五妹沈珍菲的声音, 便笑道, “嗳, 五妹是你呀,是要我带什么吃东西回去吗?”

  近段时间,渤海城新开了一家西式点心店,沈珍菲特别喜欢吃那家店的咖啡蛋糕, 沈母说女孩子晚上不要吃太多太甜腻的东西, 不然身材容易发胖, 就不让她吃。

  但沈清川觉得女孩子喜欢吃甜的小蛋糕,倒也没什么,瘦一点就是苗条, 胖一点就是玉润,都是可爱的。

  但是怕沈母会念叨,沈清川不敢明目张胆,可他回去的时候总会偷偷给五妹沈珍菲带一份小蛋糕,给四妹沈心素带一份果脯,给六弟沈宝钧带一份小零食。

  他对这个几个弟妹是极好的,从来不厚此薄彼。

  沈清川以为沈珍菲又馋嘴了,打趣笑道,“说吧,你这个小馋猫,又想吃什么了?”

  沈珍菲压低声音,手虚虚地挡着,悄悄捂住话筒,眼睛观察四周没人,才说道,“不是吃的,三哥。”

  “我刚才接到电话,群芳歌舞厅那边的大厅经理打电话过来说。”

  “说是二哥在群芳歌舞厅喝醉酒,要闹事,让我们快派人去接他。”

  沈珍菲的语气有点着急,她这个二哥每次都是跟那群狐朋狗友喝的烂醉,醉得不省人事,这事不敢叫沈父知道,不然二哥的腿又会被打断一次。

  二哥虽然性格散漫些,但是对她是极好的,所以她才打电话叫三哥救急。

  “好,我去接他,你不用担心,今晚我就接他会沈公馆。”沈清川连忙安抚沈珍菲说道。

  他从津沽回来之后,沈父就把春华街的那栋沈公馆的钥匙还给沈清川了。

  沈清川有时候在西泠报社加班,偶尔会回到沈公馆休息,但是多数是在西泠报社的小隔间睡一晚,免得在秋冬的大晚上奔波,省心省力。

  得了承诺,沈珍菲放心下来了,她知道她这个三哥向来是靠谱的,办事牢靠妥当。

  在沈珍菲的心目中,沈清川就是无所不能且本事大的,受人崇拜的哥哥。

  挂了电话。

  沈清川对还在工作的冷秋渡说道,“秋渡,我出去一趟,去接我二哥。”

  想了又想,又补上一句,说道,“你不要工作太晚啊,今晚我就不回来了。”

  桌子上还积压着一堆小山似的书信文档,繁琐内容又杂,整理起来,十分劳费心神。

  要是处理完那一堆,得要工作到晚上一两点,沈清川是了解冷秋渡性子的,就多提醒他一句。

  明亮灯下,冷秋渡听到沈清川的提醒,抬起头,说道,“我知道。”

  见沈清川转身准备下楼,忽然,又想起了什么,说道,“你带伞出去吧,外面快要下雨了。”

  沈清川推开窗户,看到墨色天空坠着几朵乌云,沉甸甸的,似蓄满了水,秋风刮到脸上,也有一丝丝的水汽,看起来,像是要下雨的前兆。

  办公室内就剩一把长柄伞,他想留给冷秋渡。

  冷秋渡的家距离西泠报社,走路还是要花费长一点时间的,冷秋渡等下下班,走路回去,必定会淋雨。

  沈清川估算了一下来回的距离,开口说道,“不用,我就去接一下我二哥,加上有黄包车,不碍事。”

  “你早点下班啊,不要工作的,太晚。”

  沈清川留下一句,就走下楼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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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风萧瑟,路上的小商贩还有行人,比起夏季少了些许,加上天欲下雨,脚步杂沓,人们急急匆匆地想赶回家。

  一些摆摊的小商贩,见生意惨淡,也开始忙着,整理摊货,收拾收拾准备回家。

  也许是被周围环境的氛围渲染,沈清川脚步也比往常加快了些,风雨欲来的前夕,最容易让人心里泛起慌张,似乎走慢些,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果不出其然,一颗雨水砸到沈清川的肩上,灰色西装外套的肩上湿了一小块,颜色加深,变成深灰色。

  有人在大街上,大喊着,“下雨了!”

  那道声音仿佛是拉开比赛的鸣笛,一声令下。

  街道两边的店铺老板们听到声响,似一窝蜂地涌出来,招呼伙计或者家人,赶忙把摆在店铺门前的货物,搬进屋子里,避免老天爷砸下的雨水糟蹋了货物,那可都是真金白银,损坏了一点,卖不出去,可是要心疼坏的。

  一下子,仿佛整条街道如煮沸的滚水,人声鼎沸,轿车鸣笛接连不断响起,人们步履匆匆。

  “滴滴滴——”

  “滴滴滴——”

  沈清川身后就有一辆小轿车在不断鸣笛,沈清川以为自己阻了车子的路,连忙往旁边靠,可是那辆漆黑的小轿车还是不断地在他身后鸣笛。

  车子行驶过,缓慢行驶,车身和沈清川并行。

  “滴滴滴——”

  又是一声尖锐的鸣笛,沈清川侧过头去看,只见后座的滑动玻璃降下,坐着一英俊到惊人的男子,剑眉飞鬓,挺鼻薄唇,狭长的黑眸似藏着星子,深邃间,有若隐若现的星光。

  “沈三少。”傅辰梁的嘴角勾起笑。

  “你这是去哪里?不如我送你吧。”傅辰梁看着沈清川的侧脸,在这浓墨压人的夜色,秋雨欲来,沈清川的侧脸似白皙无瑕的玉,透着玉润色泽,让人移不开眼。

  仿佛是水墨画里,唯一的留白,让人想要一瞧再瞧。

  鸦翎的发梢沾着一滴雨水,滑下,沈清川加快了脚步,甚至小跑了起来,他说道,“不用。”

  自从知道傅辰梁对他的心思,沈清川直接就不假辞色地拒绝了。

  少和傅辰梁这样的人接触,越少越好,总觉得多说几句话,都会沾上可怕的麻烦。

  天空轰鸣一声,豆大的雨水,似老天爷将一筐豆子全部抛洒到人间,噼里啪啦地就砸下了。

  砸得人们的脚步更加急匆匆,不给人喘息的时间,小商贩们忍不住咒骂。

  沈清川的肩膀湿了一大块,他张望四周,看有没有黄包车,可惜他只看到步履匆匆的人们,似潮水般,涌来涌去,流向他们各自该去的地方。

  “停车。”傅辰梁命令司机刹车。

  小轿车行使一段,直接停下,傅辰梁打开车门,走出去,沈清川还来不及反应,就被一道蛮力扯住手臂,往后拽,直接塞入车子的后座。

  沈清川踉跄了几步,直接跌落车子的后座。

  车门碰的一小声,关上了,傅辰梁吩咐说道,“开车。”

  沈清川甩开傅辰梁的手,有些生气了,直接连名带姓喊出,说道,“傅辰梁,你究竟想干什么?”

  “放心,我不会对你做什么。”傅辰梁看到沈清川的长长而繁密乌浓的睫羽上沾着水汽,一滴小小似沙砾大小的小水珠,湿漉漉的,却用警惕的目光看着他。

  就像一只误入凶猛野兽洞穴的小幼崽,毛茸茸的,警惕着,想要逃离这危险洞穴,莫名的,让傅辰梁想揉揉沈清川的发顶,欺负他一下。

  沈清川扒拉着的车门,想要出去,说道,“放我下去,我自己走路就可以。”

  天空又轰鸣一声,打雷闪电,几乎要掩盖了沈清川的声音。

  沙沙的,豆大的雨水敲打着车顶,雨水大而密集,似乎整个天地都变成雾蒙蒙的。

  “天空不作美啊,难道你宁愿变成落汤鸡,也不愿我载你一程?”傅辰梁语气慵懒,说道。

  秋风刮了进来,傅辰梁把两边的车窗玻璃升上去,豆大的雨啪地砸在玻璃上,然后蔓延成一道道水痕。

  车子变得更密闭了,外面的雨水哗啦啦响个不停。

  小轿车司机和车主之间有一道滑动的玻璃前后隔开,拉上黑色绒布帘布,就成了一小小的密闭私人空间。

  沈清川打了一个喷嚏,见沈清川缩在一角落,傅辰梁按下车顶的小灯,两侧车顶亮起了不是很明亮的小灯。

  也许有光了,沈清川心安了一些,心不在像之前那般七上八下的。

  “去哪里?”傅辰梁是认得去沈府和沈公馆的路,他见沈清川不是通往那两处,就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