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海毓秀
“越辰。”凌天看到奚越辰进来,放下手里的剧本,笑着打了个招呼。
“嘉年,伯父。”
陆父点点头,识趣地起身给两个年轻人腾出了空间。
“你在看什么?”奚越辰有点不自在,没话找话。
“经纪人送来的剧本,他说我反正也不能出去,闲着就多背一背剧本。”柳乘风撞人的事已经上了社会新闻,陆嘉年又是个不大不小的明星,这下可不就爆了吗。
“那你要去外地拍戏了?”奚越辰皱了眉。
凌天好笑地伸出一手将人揽了过来,“怎么,真想把我关在家里吃软饭?你能同意,你爸妈,还有我爸妈能同意吗?”
惊喜来得太突然,奚越辰僵硬地被他揽着,心里都快乐疯了,面上还要装作不在意,“你吃不吃软饭,跟我有什么关系?”
不愧是傲娇的奚家大少爷,明明想从他口中听到一个承诺,却偏不肯直接开口。凌天已经习惯了伴侣的嘴硬心软,眼睛一转,故意松了手,跟人耍花枪道,“原来奚少不肯养我吗,那算了,我去找个肯为我一掷千金的金主。”
“你敢?”奚越辰双眸一眯,狭长的剑眉挑了起来,“我救了你,你现在整个人都是我的,敢胡乱勾搭别人,我打断你……”
“打断我的腿?”凌天歪着脑袋好奇,顺便把人重新搂回了怀里。
奚越辰窒了一下,“打断你勾搭那人的腿!”
“这么霸道啊?那奚少是想当我的金主,还是……”凌天故意卖了个关子,“做我的男朋友?”
奚越辰听出了他的揶揄,勾起唇,饶有兴趣地问,“有什么区别?”
“如果是金主和小狼狗,就只卖身不谈感情;如果是男男朋友,就是既卖身又谈感情。”
奚越辰装模作样地考虑,“听起来好像当金主简单一点。”
“当然了,就看奚少是计时还是计数?不过奚少要有心理准备,不是自己人,我下手可能会不管不顾一点……”
奚越辰的耳尖一点点红了,惊讶地侧首,“你,你竟然会说这种荤话?”
凌天无奈,“我又不是圣人,做都做了,难道还不敢说?”
第一世的时候,他确实沉闷又无趣,不过和道侣磨合了两世了……不得不说人的下线一旦放低,再拉回来就不容易了,何况自家道侣不好意思归不好意思,害羞的小模样其实挺招人的。
奚越辰瞪眼,“你跟谁做都做了?”
凌天一点也不慌,大手在奚少的细腰上捏了捏,“你急什么?我的意思是抱也抱了,亲也亲了……说到这个我想起来了,也不知道是谁,大晚上的把人按在墙上强吻……”
奚越辰捂着他的嘴,眼神闪烁很不好意思,过了一会儿,突然想起什么,从身上掏出了那晚被他扔掉的项链,“这个,你还要吗?”
“你捡回来了?”凌天有些诧异,但也知道道侣在小世界没有记忆,这条项链对他来说就是他们的定情信物,意义重大。
“嗯。”
“那你给我戴上吧,男朋友?”
奚越辰笑了,“好。”
凌天在这个世界一直活到八十岁,演艺事业发展地顺风顺水,他的演技不如原主,所以比原主拿影帝晚了五六年。不过当他觉得演技磨炼地差不多了,就慢慢将重心移回了家庭,工作方面有合适的剧本就接,没有就宅在家里陪伴道侣,顺便点亮厨艺。
两人六十岁那年,凌天还带着奚越辰上了一个旅游综艺,两人广博的见识,恩爱如初的状态都让网友们惊叹不已。有些看过《金主》的观众甚至红了眼眶,感叹时光易逝——
[当初陆嘉年还看不上奚总呢,亏得奚总脾气好,不然就没有今天的幸福了。]
[我一直以为陆影帝嫁入豪门,在家里肯定没什么地位,结果冷面奚总竟然这么软,看老攻的眼神都是光啊!]
[最让人惊叹的难道不是两人的眼界?奚总就算了,陆影帝简直是本百科全书啊,厨艺还那么好!我就想看个旅游节目啊,现在彻底变成美食节目了!]
而他们的一切,已经与柳乘风无关了。他杀人未遂坐了几年牢,出来之后乖乖地回了老家,帮父母卖鱼买菜还债。
他当初车祸,是柳父柳母找亲戚朋友借钱做的手术,还有给受害人的医药费和赔偿,都是柳父柳母借的。
他们老两口虽然常年做生意,但是柳母身体不好,赚的钱吃药就占了大半。柳父的手常年泡在水里,关节变形了都不敢去治。
柳乘风回来帮手之后,老两口好歹是松了口气。虽然周围人还是会指指点点,但是他们已经习惯了,总不能一家子都不活了吧?
柳乘风最开始六年是还债,后来就是帮父母治病,好像一辈子都没摆脱过债务的纠缠。直到最后,他好像忘了自己是重活一世的人,父母先后去世之后也没产生过自杀重生的念头。
年纪越大,他越没勇气结束生命,加上当初躺在病床上也给他留下了很深的阴影。没有直面过死亡,就不知道死亡有多可怕,万一,没有下一次了呢?
柳乘风不敢赌了。
柳乘风的预感是对的,他不仅没有重生的机会,也没有下一世了。活着的时候受尽了折磨,死后灵魂消散平息了原主的怨恨,小世界又恢复了正常。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个世界年代文里的福星
第70章 被福星吸干血的小叔
上天域苍衍河边一个名为流萤涧的地方, 龙帝白渊正指着返生池中一条半透明的小龙气急败坏,“你说你连个身体都没有了,还到处乱跑什么?把须光灵塔给我,我就不信我还治不了你了!”
须光灵塔本来是给他镇魂用的, 结果却被他用来追着那个男人到处跑。他被对方害得还不够惨吗, 不仅自爆了龙身,现在连龙魂都不稳!
小龙不服气地吐了一个泡泡, 细长的龙身围在灵塔灵活地游弋了一圈儿, 小爪子牢牢地抓住塔身, 一副誓死不给的架势。
龙帝听懂了他的龙语, 这是在抱怨上次给他设下的禁制,让那个男人误会了。
小龙委屈巴巴的, 龙帝气得瞪眼,“最终不还是让他得逞了吗?这都第几次了,你这是要气死我啊!”
小龙迟疑了一下, 慢吞吞地游出池面, 在龙帝的手臂上蹭了蹭,像是在撒娇。龙帝刚要心软,小龙又吐了个泡泡,瞬间让他脸黑了, “你要不是我亲生的,我才懒得管你!你看看你现在像什么样子?当年要不是我赶去及时, 你早就魂飞魄散了,哪像现在还有精力跟你老子我讨价还价!”
小龙这次不说话了,垂头丧气地耷拉着脑袋,尾巴也不摆了,似乎连龙魂都灰暗了不少。
龙帝看得不忍, 毕竟是自己血脉,又可怜巴巴的,他一颗老父心都要裂开了,忍不住伸出手在小龙头顶摸了摸,“好了,好了,爹不拿走灵塔总行了吧?”
小龙胡须动了动,“咕嘟”又吐出一个泡泡,然后在龙帝手上蹭了蹭。
龙帝翻了个白眼,“也不给你们设禁制!”
他真是欠这个小崽子的!
明明生的是个龙子,胳膊肘却净往外拐,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家生的是个龙女呢!
***
凌天这次进入身体的时候,他正拿着大包小包,坐在回乡的大巴车上。土路不平,回乡的车又挤,原主还把自己的位置让给了一个年过七旬的老大爷,自己站在过道上。
车上有人带了鸡鸭,幸好是冬天,如果是夏天的话,那味道恐怕会更难闻。
“小伙子,你这是回家啊,怎么带这么多东西?”老大爷怀里帮凌天抱着一个包袱,笑眯眯地问道。
凌天已经接收了原主的记忆,抿唇点头,“嗯,复原了。”
“原来是当兵的,难怪这身板板正条顺的呢!”老大爷竖了竖大拇指,又接着问,“你哪个乡的,多大了,娶媳妇儿没有?”
“东集乡的,没呢,27了。”
老大爷笑了,“那可巧了,我也是东集乡的!怎么这么大年纪还没娶媳妇儿,要不要大爷我帮忙介绍一个?”
“不了,谢谢您的好意。我家里好几次催我回来相看,应该是有人选了。”凌天委婉拒绝,然后不着痕迹地皱了眉。这回有点麻烦了,现在这个年代管控非常严格。教书育人的先生都被打成了“臭老九”了,更别说男人跟男人在一起,简直惊世骇俗!
而且根据原主的记忆,77年十月恢复高考,80年初推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现在才72年,买粮要粮票,买肉要肉票,出门要介绍信,他想做什么都不方便。
不过算了,以他的本事,怎么都能养活媳妇儿的,更别提原主还有一千两百多块的复员补助金呢。这在工人工资才三十来块的现在,可是笔巨款。
原主是出任务的时候伤了腰,不得不退伍的,他当兵近十年,几乎每个月的津贴都一分不少都寄回给了家里,养活了一大家子人。
这次回去,他也是老老实实地把复员补助金上交给了老娘洪桂花的。可是洪桂花是怎么对他的?花了二十块钱给他娶了一个面黄肌瘦,不能生育的媳妇儿李大丫!
要问为什么,因为她无脑偏宠唯一的孙女石福鱼,知道老五当兵的最有出息,恨不得把所有的东西都留给她。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原主的家庭了,老石家一共有五个儿子,除了老四没养住,在8岁的时候得病死了,其他四个儿子都有惊无险地长大成人。
并且他们家还尽喜欢生儿子,老大石大柱,生了三个儿子;老二石二牛,两个儿子;老三石三满,生了一儿一女,唯一的女儿就是福星石福鱼。
这个年代儿子是劳动力,女儿是要嫁出去的赔钱货,虽然郭嘉已经大力宣传妇女能顶半边天了,但重男轻女的思想在农村仍旧很严重。但洪桂花偏偏反其道而行,孙子多了她不稀罕,唯独将小孙女捧在手心里疼爱。
不得不说人家是福星呢,不管这家尽生儿子的概率有多低,反正人家就是投胎过来了。嘿,运气就有这么好!
而且更神奇的是石福鱼确实福运罩顶,洪桂花抱她出去遛个弯都能捡一只肥兔子,更别提什么别人家养的小鸡跑来自家,河里发大水捡到鱼……都是常规操作,就差野鸡自己飞进锅里了。
兔子、野鸡和鱼:还有没有天理了?!
并且石福鱼身上还有更骚的操作,谁对她好谁就能吃肉喝汤,跟她对着干的都没有好下场。抢了她的隔天平地摔断牙,吃了她的当晚就拉肚子,这已经不叫锦鲤了,老天爷的亲孙女还差不多。
但凌天通过原主的记忆看得很清楚,这个石福鱼就是通过吸取别人的气运,来达到壮大自己的目的。对她好的,她就少吸点儿,对她差的就被她吸得倒霉透顶。如果不是怕吸干人家,闹出人命,沾惹因果,她怕是把自己认定的极品都弄死好几个了。
原主这个小叔,当然也是她的工具人,前期贡献津贴和复原金,后期做生意发了大财,一不小心英年早逝,最后所有的遗产都进了她的口袋。
石家的孙辈没人敢跟她抢的,不仅如此,还要宠着她,让着她,简直是团宠级的待遇。
凌天嘲讽地勾了勾唇,现在这个小福星才八岁,他可不会像原主那样供着她了。并且有他在,这个所谓的福星能吸取的气运会越来越少。
谁叫他是有星位的神祇呢,比气运谁能比得过他!
大巴到站,凌天和老大爷在最近的红星镇下了车,然后凌天找了个借口跟老大爷告别,转道去镇上唯一的信用社存钱。
这年代人们的存钱意识还很淡薄,并且跨地区的存取钱很不方便,再一个也舍不得那点手续费,所以原主的复原金都是揣在身上带回来的。
幸好红星镇是个大镇,不然信用社网点都没有呢。
凌天存好了钱,正在街上转来转去,发愁带的东西怎么藏,就看见路旁某个戴眼镜的青年被人堵在角落里。
这可巧了,上辈子怎么都找不见的道侣,这辈子任务对象都还没影儿呢,道侣倒先出现了。
“包袱里藏的什么,是不是□□的余毒?”
“我们看见你进废品收购站了,你是不是给那老李头钱了?”
青年脸色都吓白了,紧紧抱着自己的包袱,“没有,没有,我就是去捡了几块人家不要的破铁皮,想拿回去磨了当小刀用。”
“包袱打开给我们看看!”几个□□不依不饶。
□□打开包袱,发现里面不仅有铁皮,还有一些布料,布鞋、红糖和钱票之类的东西,“这是什么,哪儿来的?”
“我、我家里寄来的。”
“你说寄来的就寄来的?谁知道你是不是做了什么见不得光的事,这些东西我们没收了。”
青年气得发抖,“你们凭什么没收?这就是我家里寄来的,我刚从邮局取出来,不信你们可以去问!”
“我们跟了你两条街,没看你进邮局,反倒看见你进了废品收购站,然后提出来这么一个大包袱,你是不是跟人私下交易了?”
“你要是识相点,就把包袱给我们。”
青年死死拽着包袱,“不行,这是我的东西!”
“你小子敬酒不吃吃罚酒!”带头的□□二话不说就要动手,被凌天一把抓住了手腕,“我能证明,他说的是真话。”
“你谁啊?少多管闲事——”见对面长得人高马大的,理着平头,穿着一身军绿色的衬衫,带头的□□从气势上就弱了一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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