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娶美强惨魔尊为妾后 第75章

作者:星渐层 标签: 情有独钟 仙侠修真 逆袭 美强惨 救赎 穿越重生

“筑基九层也很不错了。”

金扶摇在心中念了好几遍清心咒,这才定下心神来,柔声道:“如此说来,我当叫你一声师姐。”

“修真界又不以年龄为尊。”

这么说着,常清书眼中的倾慕更甚。

对金扶摇这样的少年,她口中的赞美之词自然不是表面恭维而已。

家世,天赋……金扶摇哪一个不是拔尖?

首先,他的父亲,乃是修真界第一盟,诛恶盟的现任盟主,练虚后期的修为,同九宗宗主也是平起平坐。

其次,金扶摇是天金灵根,于剑修一门乃是最好的灵根底子。

才不到十六岁就筑基大圆满了。

且她听说,其实像金扶摇这样的弟子,早就可以结丹了。只是因为想要在紫微秘境里多历练一番,多些机缘磨砺,所以才压制着修为,迟迟没有结丹。

当然最后也是最重要的……

常清书的眼神不由自主落在金扶摇背后的那把剑上。

虽未出鞘,收敛了其锋芒。

然而仅仅只是背在身后,就能感受到其蕴含的强大的剑气。

方才金扶摇正是用了此剑剑气,一瞬间便逼退了那魔修。也是,这世上又有哪个魔修不被此剑逼退呢?

那可是问长生剑啊。

正魔大战中,杀了数万魔修的问长生。

不论剑意,单单是此剑上附着的魔修血气,就能使得世上所有魔修闻风丧胆。

虽说眼下正魔和解。

修真界再也不是原来那个正魔不两立,见面就打打杀杀的时候。

然而,常清书的目光却始终从问长生剑上挪不开半点儿。甚至她都没想过自己竟如此过分,金扶摇已经帮她至此,她却还要得寸进尺,问他:

“金师兄,我有个不情之请。一直以来我与妹妹都很喜欢问长生剑,今次偶遇也算缘分匪浅,不知金师兄能否让我们姐妹俩一见?”

金扶摇愣了一下:“可以是可以。”

只是他没想到,常清书同他说了这么老半天的话,目的却是看剑。

虽说他也清楚,自己的名声是决计比不过问长生分毫的。可对一个才十五岁的少年来说,此事到底是有些让人丧气。

不过丧气归丧气。

金扶摇人还是很大方的。

看就看吧,反正自己也不会损失分毫。

思及此,金扶摇手指掐诀,体内灵气运转,便要将问长生剑唤出来。然而唤了一遍又一遍,往日十分听话的问长生今日却没有半点动静,就是不出来。

“问长生?”

金扶摇奇怪地睁眼。

背后的问长生剑躲在剑鞘里,只顾得上瑟瑟发抖。

第35章

顶楼。

林雪卿面对着一整桌的山珍海味,却始终提不起胃口。

林海看不下去了:“表弟,寻常在谷里的时候你总嚷嚷着要来凡间吃好吃的,如今终于来了,你怎么不吃呢?”

林枫道:“对啊表弟。你看,这是你点名要的古法烧鸡,先卤后烤,烧的外皮酥脆,内里肉质紧嫩。还有那个,也是上回你说想吃的糖醋排骨,明镜剑尊专门点了这一道菜,结果你一口都不动。”

“我……”

林雪卿顿时被说的哑口无言。

也是,这一大桌,都是他平日里爱念叨的菜。若放在往常,他不得吃疯了。

毕竟在谷内。

虽然林家绝不愁半点吃穿。

可这些食物到底是凡间的东西,谷内并不常备。再加上林雪卿忙着修炼,大多数时候也没时间自己下厨,基本上就是用辟谷丹解决。

但林雪卿看着眼前色香味俱全的菜品。

还是怎么都提不起食欲来。

倒也不是他口味变了,林雪卿承认,自己还是喜欢吃烧鸡,吃糖醋排骨的。甚至就在方才进门前,他还一直惦念着这些许久不见的美味。

然而……

他的目光不自觉落在隔壁的叶明镜身上。

“尊上,你怎么也不吃?”

是不喜欢么?

还是说和他一样,想起了一些糟心事,心情不好。

也是了,谁遇到这事儿能开心的起来。

都说剑修的剑几乎就等于剑修的老婆一样,那么这灵剑重新认主,不就跟老婆劈腿一样糟心吗?

而且劈就劈吧。

偏偏还劈到一个小孩儿身上。

要多糟心有多糟心。

想到这里,林雪卿忍不住咬紧了后槽牙,没由来地替叶明镜生起了气。

然而,他这边顾着生气;那头,叶明镜不紧不慢夹起一筷子糖醋排骨,说:“谁说我没吃?”

林雪卿皱皱鼻子,瓮声道:“没看到您吃。”

坐在两人对面的风如雨却哈哈大笑:“那是你没看见,我们可都看见了,明镜剑尊胃口好得很呐。”

林雪卿:“……”

叶明镜徐徐,又是夹起一筷子凉拌耳丝。

“…………”

林雪卿搞不懂了。

所以这事儿就他一个人生闷气吗?

是他误会了问长生剑对叶明镜的作用吗?

不对啊。

问长生剑也是自叶明镜十岁结丹起,就伴随着叶明镜本命灵剑。也是他千辛万苦,从剑宗剑冢秘境里召唤而出的绝世好剑。

数十年来。

问长生剑伴着叶明镜,不知斩下了多少魔修的头颅。

正魔大战中,一人一剑威名赫赫,在整个修真界声名远扬。

林雪卿一直以为。

叶明镜虽修的是无情道,可若是论起世上他对何人有情,那便一定是问长生剑了。

当然,这是在后来那件事没发生的情况下。

后来,诚如方才所见。

叶明镜修为尽失后,便失去了对问长生的束缚。

威名赫赫的绝世灵剑成了一个摆设,终日摆放在房间角落里,不见天日,乃至于落了灰。

于是十年后。

当有人,也就是林雪卿在原著里讨厌程度仅次于叶明雪的那个人,金有志来探望叶明镜的时候。

问长生剑不吭不响,随那人走了出去。

……

如今回忆起这些情节。

林雪卿都不愤怒了,只觉得晦气。

尤其是方才他知道那叫金扶摇的小兔崽子是金有志的儿子,就更觉得晦气。

这到底算什么?

但可悲的是,竟然就连原主也不介意这事儿了。

不过……是真的不介意吗?

用过餐后,林雪卿跟在叶明镜的身后,看着他空空如何的挺拔后背,出神地想。

咯吱一声。

门被合上。

这里是醉仙楼隔壁的客栈,同样有十多层高。不过同醉仙楼不一样的是,林雪卿大手一挥,包下了整间客栈。

毕竟此次丹宗出席紫微秘境的弟子颇多,不止林雪卿一个。

而且除了要进秘境历练的人,随行者,比如风如雨,林枫林海这些人也来了不少。

索性一个宗门住在一起也方便。

林雪卿干脆就包下了整间客栈。

他和叶明镜一起住在顶楼,两个表哥和风如雨住在次一层,剩下的人依次安排。

“尊上。”

一进门,林雪卿就迫不及待地叫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