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星渐层
叶明镜的轮椅才刚安稳下来,便听身后少年语气急切,仿若殷切盼望了主人许久的小狗,终于等到外人走完了,这才亲亲热热地蹭了上来。
他转身:“饿了?”
林雪卿方才没吃两口,肯定这会儿会饿。
不料林雪卿摇摇头,眼神清澈:“不饿,就是想跟您聊聊天。”
“聊天?”
叶明镜面色不变,淡淡道:“好啊,来聊‘火球术’。”
“火球术”是一种攻击性的术法。
能够将火系灵根体内的灵气以火球的形式释放出来,对敌人产生攻击。
若是火球术修炼到了顶级,便能够呼唤出铺天盖地的大火球,一招灭掉一个小宗门都不在话下。
因为林雪卿初次出山历练。
秘境中难免遇到不轨之徒,故而需要一些攻击性的杀招。
这三个月里,便一直在练火球术,已经从一级练到了五级。
然而——
不出所料,谈起火球术,包子脸马上变成苦瓜脸,委屈极了:“啊?我不是想要聊这个。都三个月了,尊上,我们就不能聊点儿别的吗?”
叶明镜捏捏苦瓜脸:“你想聊什么?”
林雪卿眼神里亮起光芒:“尊上,您还记得我曾允诺过您的那七把灵剑吗?”
“自然记得。”
林雪卿挠挠头:“我当时允诺您了,也把藏剑阁的钥匙交给您了。不过后来有弟子告诉我,您从未去过。”
“的确。”
叶明镜道:“暂时还用不上。”
毕竟叶明镜才刚刚经过缝补经脉没多久,身体内的经脉还没完全长好。虽说可以使用灵力了,也能与正常修士一样修炼,可到底还是不能操之过急。
显然,御剑就属于哪个“操之过急。”
林雪卿也非常理解,所以他之前一直没吭声提起过这件事。但今天不是正好遇到问长生了吗?
林雪卿想起这事儿来,便说什么都想让叶明镜再选一把剑出来。
“的确是暂时用不是,不过马上就能用到了。”
林雪卿道:“鬼医大人说了,待金丹重塑,尊上立刻就能恢复金丹期修为。”
届时虽然叶明镜的经脉仍然没有完全修复。
可他被重塑的那枚金丹,却可以一定程度上替代经脉的作用,吞吐灵气。
况且叶明镜此前的境界与经验放在那里,就算没有金丹期,只是筑基,他也完全可以驾驭得了灵剑——
只是看他想不想罢了。
林雪卿观察着叶明镜的表情,发现他并没有太多排斥的意思,立马上杆子就爬:
“尊上,择日不如撞日,不如我今天就打开藏剑阁,让您挑挑吧。”
叶明镜不动声色,说:“好。”
得了应允,林雪卿在自己的储物镯子里找到藏剑阁的钥匙,兴致勃勃地打开阁门。
甫一打开后。
整个房间都被凌厉的剑气充斥。
也是幸亏这家客栈被林雪卿全包下了,再加上门窗上都有客栈老板设下的阻隔灵力的禁制,这才没有引起更多的骚动。
饶是如此,林雪卿还是觉得有些难受。
“好强悍的剑气。”
他捂着胸口难受道。
这种感觉就好像当初他直面林媚媚和荣恒打架一样,对方的实力太强,所以他连旁观都会有危险。
直到叶明镜上前,凭空用灵力点了他身上几处大穴,林雪卿这才好受不少。
“进去看看——”缓过神后,林雪卿便兴致勃勃地邀请叶明镜同他一道进去。
“好。”
恭敬不如从命。
叶明镜跟在他身后,一同进入这个被钥匙打开的异空间。
藏剑阁倒是不大。
毕竟若是再大点儿,就不是林雪卿能随时打开的程度了。
里头就像一个小阁楼一样,一共有三层。每一层都摆放着数把剑气充沛的灵剑,观这些灵剑的做工,材质,剑气,绝对都是修真界一等一的好剑,是林媚媚好不容易从各种地方搜刮来的。
就比如说刚进门这把。
唤做巨阙,听说是上古宝剑。
又比如说林雪卿手上这把,通体血色,像是浸透在血池里刚被捞出来一样,杀气极重。
听说这曾是一把妖修锻造出来的剑。
那妖修终其一生只锻造这一把剑,盼望地是剑成后惊天动地,成为修真界史上第一宝剑。
然而剑未成杀戮起。
妖修全家上下无故枉死,也因而这未成的剑便沾染上了血的颜色,邪性地很。
再比如说最顶层放着的一把黑色长剑。
剑身是用漆黑的碳金打造而成的。
剑鞘则是云雾一般的流动状气体。
剑柄就更厉害了,听说修真界千万年就出了这么一块儿材料,能自主升级。
然而这么多厉害的优点,在林雪卿眼里却都不算特别,毕竟能进藏剑阁里的剑,没有一把是不好,不厉害的。
可他还是一眼看中了这把黑剑。
原因是它有一个极其特别,极其霸气的名字——
镇长生。
林雪卿不停地给叶明镜推荐这把剑:“尊上,这把真的很不错。你看他的剑鞘,你摸一摸,是不是很有手感?再看他的剑刃,削铁如泥,锋利极了!当然最帅地还是这个剑鞘了,云雾缭绕,是不是很仙气?”
叶明镜觉得好笑:“剑鞘要那么仙气做什么?”
林雪卿说:“好看啊!”
况且叶明镜素有修真界第一美人之称,美人配美剑,绝配!才不是因为它有一个刚刚好能压制住“问长生”霸气名字所以林雪卿才推荐它,真的就是因为它又漂亮又好用而已。
“行不行啊尊上,就这个吧,这个真的适合您。”
说到后面,林雪卿开始胡搅蛮缠,撒娇打滚起来。一副如果叶明镜今天不选这一把剑的话,他就躺在地上不起来的样子。
叶明镜被他缠地没办法,不得不妥协。
“好吧,那就这一把。”
“耶,太好了!”
林雪卿高兴极了,原地一蹦三尺高,别提有多开心。当下他就要爬上阁楼,把这把镇长生给叶明镜取下来,要他拿去滴血认主。
但叶明镜答应了要收这把剑,却拽住林雪卿的小臂,不许他上去。
“尊上?”
林雪卿不解。
叶明镜堂而皇之道:“暂时用不上,可继续放在这里。”
林雪卿皱眉,对这个说法不满意,因为照他的看法,哪怕现在还用不上,但以叶明镜的手段,很快就能用得上了。
不料叶明镜却道:“比起用剑,如今我更缺另一个东西,更常用些。”
林雪卿一听,立马说:“什么东西?我这就给你找出来。”
叶明镜:“毛笔。”
林雪卿:“……”
叶明镜:“你也知道,我如今喜欢画符。这一行当最费毛笔。”
林雪卿顿时感觉自己藏在胸口的兽皮袋子有些发烫,胸口热烘烘地,还有些微微的痒意。
但他其实还没做好这么快就把毛笔送人的准备呢。
毕竟,这毛笔上头刻着叶明镜的名字。
明摆着就是专门买来送人的嘛!
可是之前叶明镜又没有主动管他要过毛笔,也就是说,这毛笔一拿出来,叶明镜就知道是他自己偷偷准备的礼物。
但……
总之林雪卿是真没想好。
他还跟叶明镜生着气呢!
上回的事情,就这么不清不楚过去;林雪卿原以为两人分别都不提这事儿就算过去了,可上回叶明镜又提,林雪卿又羞又恼。
虽然后来这三个月里叶明镜指导自己修炼。
也帮了他不少忙。
不仅让他把修为境界提升到了筑基八层,更是让他对异火的使用上了一个大台阶,还教会了他火球术。
但一码归一码。
帮忙是帮忙。
他可以用其他的东西,比如说灵石,宝剑,又或者是丹药来偿还这份恩情,却偏生不能用一支刻了字来自凡间地界的毛笔。
林雪卿捂着胸口,低头听到自己违心地说:“我记得藏宝阁有许多符修专用的毛笔,改日我帮尊上多拿几支出来吧。”
上一篇:系统,这秘书非当不可吗
下一篇:大学生穿为娱乐圈花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