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举人家的恶毒夫郎 第174章

作者:祝六六 标签: 布衣生活 种田文 市井生活 成长 轻松 先婚后爱 穿越重生

他又看了眼半闲居大门上挂着的匾额,抿了下唇,他在王嬷嬷的搀扶下从马车上下来。

站定,他瞧向叶厘,笑着道:“叶夫郎,这顿饭可吃的满意?”

“满意,来了就能吃上鱼肉锅,还有独特的豆腐泡饺子。余掌柜,这半闲居既面面俱到,又别出心裁,生意想不好都难呐。”

叶厘笑着道。

这话听得余采脸上有了笑。

可不是,他为了半闲居,真真费了不少心思。

他的付出,是有回报的。

不过,他其实不缺钱……

想到刚才在饭桌上的争论,他又抿了下唇。

王嬷嬷瞧着他,不由道:“采哥儿,要不您与叶夫郎进店内坐会儿?”

进店内坐会儿?

余采脸上闪过犹豫,他与叶夫郎不熟。

再者,人家或许有事呢。

可王嬷嬷又道:“您与其闷着,不如与人说说话。”

余采心中一动。

想了想,他问:“叶夫郎,你待会有空闲吗?要不要进店喝杯茶?”

“可以,除了将江纪送回县学,我没旁的事的。”

叶厘点头。

余采闻言轻笑:“好,那你去送吧,我在店里等你。”

他倒是想遣伙计去送。

可明显叶厘、江纪黏糊得不得了,所以他就不揽这个活儿了。

于是他与张副掌柜打了声招呼,让叶厘待会来了后,直接去后院找他。

这时,伙计也把牛车牵过来了。

叶厘就先去送江纪。

牛车走出去老远,江纪终于开了口:“余掌柜找你会有什么事?若是麻烦,你就推了吧。”

“没事,反正我也没事干,我去当一当知心哥……知心弟弟。”

叶厘紧急改了口。

他这个身子才十七岁,比余采小了八岁。

江纪:“……天黑的早,你还是早些回去。”

“放心吧,我知道的。”

叶厘点头。

两人很快到了县学门口,距离上课还有一刻钟,江纪又叮嘱了叶厘几句,这才进了县学。

叶厘赶着牛车,回了半闲居。

张副掌柜瞧见他,亲自领着他去后院。

半闲居的后院,被一道墙隔成了一大一小两个院子。

大的是半闲居的后厨、库房。

小的是余采的办公区,有两间屋子,一般伙计不能踏足。

叶厘到时,余采正坐在屋内饮茶。

桌上还摆着好几碟点心。

见他进来,余采一边招呼他坐,一边为他倒茶,又指着桌上的点心道:“随便尝尝,是店里厨子做的,还算可口。”

叶厘摆手:“刚吃了饭,不饿,喝口茶就行。”

“也好。这是雨前毛尖,你尝尝。”余采指着茶盏道。

“我见识少,品不出这茶叶的三六九等,若是说不出好话,余掌柜您可别怪罪。”

叶厘端起茶盏笑着道。

余采闻言摇头:“怎么会?说起来,我长你几岁,你喊我采哥吧,总是您、您的,听着怪生分。”

叶厘闻言,从善如流的点头:“好的,采哥。那你喊我厘哥儿吧,还是这三个字听着顺耳。”

说着,他抿了口茶水。

茶水微烫,香味清幽。

明显比他买的普通茶叶要好上许多。

他不由问:“采哥,这茶叶得多少钱一两?”

余采道:“这茶叶不算顶级,但也要七百文一两。”

“七百文,一两?”

叶厘眸子瞬间睁的老大:“那岂不是七两一斤?”

他摇头道:“那我还是老老实实喝树叶子吧。”

余采被他的反应逗笑:“以作坊的收入,喝得起的。”

“用钱的地方多嘛,我打算明年在县城买个小院子呢。”

余采闻言,不由叹道:“你们夫夫的感情可真好,真难得。”

他说着,脸上又闪过迷茫:“厘哥儿,与喜欢的人成亲,感觉很好吗?”

“很好,特别好。”

叶厘点头,语气坚定。

余采闻言,叹了口气:“我阿爹也这么说,他说与我爹也是有过幸福日子的,虽然事后知道是假的,但最起码当时是高兴的。”

叶厘:“……吴伯伯,是想让你成亲?”

艾玛,那之前他分析错了呀。

他以为吴家人不想让余采成亲的。

余采轻轻点头:“对,我阿爹觉得,我总不能一辈子闷在家里,该走出去做些事,或经历些愉快的事。”

“他已经托我爹帮我打探合适的人选了。”

“今个儿中午,我哥从县学回家得知此事,他不同意,就与我阿爹起了些争执。”

但他自己是迷茫的。

恐惧,这当然有。

可叶厘、江纪这般的感情,他也偷偷羡慕。

唉。

第90章

“采哥, 我觉得吴伯伯的想法很好诶。”

叶厘按下惊讶,认真道。

这里又没有游戏、影视、网文、短视频等娱乐方式,他上辈子时, 只觉得一日二十四小时根本不够玩,放假几天不出宿舍那是常态。

可现在, 只要江纪不在家, 那他觉得一日十二个时辰真他么的长。

家中太无聊了,他宁可日日顶着寒风去找江纪。

他都快闲得长毛了, 更别说余采这个自小吃喝不愁、不用为生计烦忧的人了。

而且, 余采已在家中闷了二十年了!

是得走出家门, 去经历些愉快的事。

至于会不会重蹈吴夫郎的覆辙,那就看吴家人的选人眼光了。

余采听了叶厘此话, 有些意外:“你觉得我阿爹的想法好?”

“对。总是待在家里,没意思,我天天往县城跑,只是为了和江纪吃顿饭。”

看余采眸子一下子睁大, 叶厘笑着解释:“村里冷清, 不好打发时间。江纪算是我最大的乐子。”

余采:“……”

这说辞, 既新鲜,又叫他心中有些躁动。

他左腿撑着地面, 稍稍挪了挪身子。

可不是,他待在家里,的确没事做。

从前,他还有玩伴。

能一起相约出门逛个街, 或互相登门做客。

但从十年前开始,他的玩伴陆陆续续的成亲,于是他出门的次数越来越少, 待在家里的时间越来越长。

他看了无数的书籍。

也绣了不少大大小小的物件。

还尝试养花、种菜、做美食。

闺阁里的小哥儿嘛,除了这些,也做不了什么。

直到今年初夏,他阿爹突然说,自年后,一整个春天,他出门的次数十指可数。

这实在是可怕。

他又不是到了颐养天年的年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