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水色诗
所以,这也是他喜欢画画的初心之一。
他那时童稚未开,经常会想,大人们的世界总是灰蒙蒙的,缺乏色彩。但有了他就不一样了,或许他也看不清,但他的心里是充满缤纷色彩的。
呆在开满鲜花的地方,人也不至于太荒芜。
听完他说的话,盛繁沉默良久,最后说:“好,我陪你去。”
——
要想带一个“盲人”出门,没有想象中那样轻松。
季星潞没有受过专业的训练,拿着盲杖也不会使,叫盛繁给他调节长度。太长了要绊着,太短了又得弯腰,还得考虑突发情况,盛繁没见过这么难伺候的人。
好不容易调好了,季星潞又拿着盲杖到处乱打,好像盛繁不是给他找了辅助走路的探测器,而是新斩获的冷兵器。
“你这根盲杖很脆的,等会儿打断了……”
盛繁话没说完,季星潞猛地转身,盲杖直挺挺往前戳,差点戳在盛繁□□的位置。
“……”
盛繁抓着他的盲杖另一端,额角青筋暴起。
什么断子绝孙术?
“出门要穿什么颜色的衣服?”
“随便吧,都可以。”
盛繁在他的衣柜里翻了许久,最终找了一件浅蓝色的卫衣,下搭深色牛仔裤,外套是深灰色,配上短围巾和一顶黑帽子,挺时髦酷炫的。
“走吧,出门了。”
季星潞点点头,跟在盛繁身后,手指拽着他的衣角。
他快有一个月没出门了。期间一直宅在家里,没有跟外人沟通交流,只在这一间小房子里打转。
久违地出门,季星潞没有想象中那样兴奋,反而莫名感到焦虑。
盛繁带他上车,陪他坐在车后座,拍拍他的手,牵在一起。
“不会有事的。”
出发的时间还早着,盛繁计划带他出去逛逛街,吃过午饭,下午再去墓园探望。
车辆在商业街旁停下,盛繁开门下车,车里就跟出来一只手,季星潞像是片刻都离不了他似的。
盛繁有点无奈,扶他从车里出来,“怎么就这么粘人?”
季星潞“哼”了一声,把盲杖往他小腿上敲:“还不是你非要把我关在家里……”
得了。分明是季星潞一生病就不想见人,说谁来都不见,为了不让旁人打扰他,盛繁才带着他搬家隐居的。现在又都变成盛繁的错了?
——甩锅第一名!
盛繁懒得跟他费口舌,不跟傻子多计较,转身领他进了商场。
季星潞一开始觉得拘谨,在他的陪护下,渐渐就放开了手脚。
并且,季星潞发现,周围的人对他无甚恶意。
在他排队等冰淇淋的时候,盲杖不小心戳到旁边的人,他心里一惊,连忙开口:“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啊?没事没事!”
被他戳到的还是个学生,非但没生气,还想扶他一把:“那个,刚才那位……是你的哥哥吗?”
学生观察很久了。他也不想看的,但这俩人实在很扎眼,一个人高马大存在感极强,另一个长得还挺可爱,可惜是个盲人,全程都被旁边的大高个护着。
大高个冷着脸不说话,眼神有点阴森,跟狗护食似的。
“嗯?”季星潞眨眨眼,笑了一下,“不是。”
“是我的未婚夫。”
学生点点头,刚问他想吃什么口味的冰淇淋,那位大高个的未婚夫就折返了,脸色感觉比刚才还差。
学生吓了一跳,还以为是因为他跟季星潞搭了话,所以惹人不快,道了句歉然后转身走了。
季星潞觉得疑惑,身后的人就戳了下他的腰窝,语气不满:“你非叫我去那边排队买鸡蛋仔,挤死人了不说,还被抢鸡蛋的老头老太骂了一顿,说我长得人模狗样在这瞎挡道。”
在绝对的优惠面前,颜值也只是浮云。季星潞没想到他还会有吃瘪的时候,没忍住笑出声,又责备说:“你刚刚都吓到人家了,你是不是又板着一张臭脸?让我摸摸看。”
说完,季星潞当真伸出手,抚摸他的脸颊。一会儿摸嘴唇,一会儿摸眼睛,盛繁忍耐了好久,在他试图捏一把自己的脸时,没忍住咬了下他的手指。
“嗷嗷!有狗咬人啊!”
盛繁咬了他,又给他擦手纸,冷笑说:“少手欠。”
“哼,就是臭脸。”
季星潞太了解他了,不用看也知道。盛繁的五官本就有些硬朗,放松或者思考时,眉毛不自觉皱紧,给人一种他在生气的感觉,压迫感也很强。
因为这样,以前季星潞就老觉得他很凶——当然现在也是,不过要比之前好上不少。
反正盛繁脾气大跟他没什么关系,又不敢在他面前撒。一切都是他说了算。
盛繁捏捏他的脸:“你还敢笑我?就不应该陪你出来。”
季星潞站在原地想了想,突然吐了下舌头,盛繁更气了,要去捉他舌尖,他又赶紧缩了回去。
“你别搞我了,排队已经到我们了!”
盛繁给他一个脑瓜崩。
“晚上回去再收拾你。”
说完,转身领着人上前一步,给他念菜单上有的冰淇淋口味。
“有香草,芋泥,哈密瓜,玫瑰,巧克力……你要哪个?”
季星潞神情认真地听着他念完了一长串口味,然后开口问:“第一个口味是什么来着?”
盛繁:“……”
最后买了巧克力和香草的双拼。季星潞还非想尝尝玫瑰味的,盛繁说他吃不完,吃多了指定肚子疼,晚上回去别想让自己揉肚子。
奈何季星潞扭着他要,抓着他的袖子扭来扭去,见他干杵着不说话,灵机一动,又把头拱到他怀里,低声叫他:“盛哥哥,我想吃。”
大庭广众之下,你侬我侬撒娇成何体统?盛繁一脸嫌弃地推开他的脑袋,然后转身向冰淇淋店走去。
“再要一个玫瑰口味的。”
计划通!
午饭是在商场里解决的。
盛繁要带他去饭店吃饭,可季星潞不想,说饭店都吃腻了,不热闹,还是这里有烟火气。
于是叫盛繁去陪他吃煲仔饭。
委屈坐在小凳子上,面前的矮桌还没盛繁腰那么高,一双长腿无处安放,只能尴尬地叉着。
“真是上辈子欠了你的,”盛繁无语透了,吹凉一勺饭送到他嘴边,“张嘴。”
“季星潞,你就非在这里吃吧,这样好让所有人都看见,我是怎么给你喂饭的。二十多岁的人了,你丢不丢脸?”
季星潞嚼着饭,翘着二郎腿,模样可神气。
“那也是我们一起丢脸。而且我又不算名人,倒是你这个盛氏总裁他们更熟一点。指不定角落里还有人在偷拍你呢,我支持他们全部拍下来,拿去贴报纸,标题就叫:盛氏老总是不是吃软饭的啊,不然怎么这么低三下四给别人喂饭?”
季星潞越说越憧憬,好像已经代入了角色:“但很快他们又会发现,我其实没有什么钱。但他们可能又会想,我是不是个隐藏身份的人?说不定是个大人物,到时候他们也会敬我三分了。”
“……”
盛繁用纸巾给他擦嘴角的油渍,又提议说:“这样吧,等你眼睛恢复之后,你先给我写一百封情书,再写一百部小说。武侠校园都市豪门重生随便你写,主角都是我们两个人,写出来我就让人给你出书,稿费算你的。”
“那不行,我上学那会儿写八百字作文都费劲!”
“我倒是不这么觉得,你不是挺能编的吗?”
季星潞推开他的手:“先不吃肉了,我下一口要吃青菜清清口,然后你再给我喂一块牛腩。”
“你怎么这么多事儿?……”
话虽如此,盛繁还是照做了。
一顿饭折腾了快两个小时,旁人异样的目光他都已经不在意了。脸皮一层一层往外筑,厚度堪比城墙。
今天天气还不错,艳阳高照,万里无云,去墓园的路上,两人心情都不那么沉重。
所以也不会有电影或者电视剧里惯有的场景,阴沉,灰蒙,雨天,一行人穿着黑压压的衣服,站在墓碑旁侧,脸上都是悲伤肃穆的神情。
季星潞甚至是笑着的。他跟盛繁说,他的妈妈喜欢安静一点,所以墓地在墓园角落,背靠着一片绿树林,用栅栏围着。
小时候他就来过一次,感觉这里的画面特别美,回去以后季星潞为她画了幅画。同样的场景,小小的一方墓地旁,画里的她变成了一只通体雪白的绵羊,守在墓地边。
“当心台阶。”
盛繁扶着他上去,听他诉说往事的同时,神情却凛了些,不满道:“所以,你给他们都画过,为什么我没有?”
“……”
季星潞茫然,眨了眨眼:“谁说你没有?”
他想了一会儿,还是不打算说出口。有时盛繁有事会瞒着他,他也要瞒一下盛繁才算扯平。
“我才不告诉你,你自己去猜吧!”
盛繁寻思了半天,最后只能猜到一个可能性:难道季星潞知道“S”是他了?
不,应该也不可能。他没有这样的智商。
那没事了。
在母亲的墓前,季星潞竟然没有掉眼泪,他只是蹲在旁边,像聊天一般,和她说了许多悄悄话。
说完以后,不带留恋,转身刚好牵住盛繁的手,对他说:“我们回家。”
盛繁呆住,回握住他的手,边走边问他:“就这么回去了?”
季星潞点点头:“嗯。”
“你看起来一点也不伤心。”
“我为什么会伤心呢?”
青年反倒奇怪,转过头,一字一句道,“是你教我的。不要为了已经发生的事伤神,也不要担心未来可能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