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风歌且行
胡须李惨叫声便响起,来人顺势一压,胡须李受不了疼痛降低身子,最后双膝一弯跪在地上,迅速服软,“大侠饶命!大侠饶命!”
温禅感到十分意外,他朝来人看去,只见是个年轻的俊俏公子。
浓眉墨眸,脸上一派冰冷之色,头顶镶嵌一个翠石的银丝冠,长发垂落,身着青木色长衣,腰间是银白交间的腰带,侧方垂着一个带有棕黄流苏的碧玉佩,左手持剑,右手握着胡须李的手腕,轻轻松松将人给制住。
“啊,这是松华派的人!”耳边传来惊呼声,温禅暗暗动动耳朵,不着痕迹的打量起面前人。
“师兄,此人光天化日之下就敢蛮狠欺压别人,不如就废掉他一只手,让他长长记性!”后面跟来一个妙龄女子,衣着与男子的相差无几,只是秀发绾成发髻,戴了一根碧玉簪,玉坠长长垂下,随着她走动琳琅作响。
胡须李一听,当下大喊大叫起来,“你们松华派不是个名门正派吗?!怎么还能做出如此下流龌龊之事?我做了什么坏事你们要废我的手?来人呐——快来看看……啊——!”
他的泼皮耍赖完全没有用,还没喊完,那年轻公子就将胡须李的右手用劲一拧,彻底让骨头错位,他冷漠道,“若是下次我再看见你这般嚣张,定会废了你余下三肢。”
胡须李身上没了压制,捂着右臂大声惨叫,正打算嚷嚷得人尽皆知,一转头看见了废他右手的人,顿时惊得闭上了嘴,连连后退数步,强忍着伤痛,竟什么都没说灰溜溜的逃走了。
一旁看热闹的人此时倒胆子大起来,唾弃指责逃走的胡须李,个个义愤填膺。
对于突然的见义勇为,温禅欣然接受了他人的好意,对年轻公子一拱手,道,“多谢兄台仗义相救,在下温禅,可问兄台尊名?”
“在下方寒。”他化开原本冰冷的神色,俊脸上浮上微笑,倒显得温润许多。
岂料这名字一出,周围顿时哄乱,比方才看热闹时还要吵杂。
“哇呀,没想到,这次松华来的是掌门人的首席弟子,这下可有好戏看了!”
“你还不知道呀!今年的英雄会各大门派都已经商量好了只派出年轻辈的人来参加,往年那些老辈这次你是看不见多少了。”
“那岂不是要比往年精彩多了!”
温禅对众人口中的这个“松华派”还有些印象,约莫是一个月前车夫对他提起过,好像确实是个有头有脸的大门派来着。
方寒身边的那个姑娘活泼许多,笑嘻嘻的主动报上姓名,“我叫方雪,温公子,下次遇到这种人就莫要与他废话,先敲掉他两个利牙才问罪。”
这可真是跟梁宴北的作法大同小异……温禅摆出一副受教的神色,“多谢姑娘,温某记住了。”
“师兄,师叔让我来叫你们回去。”一道声音打断三人的对话,不远处走来衣裳相同的少年,只是他头上戴的发冠没有镶嵌翠石。
方寒听闻微微颔首,随后向温禅道别,领着他的师妹两人随着那少年一同,到队伍后面。
三人走后,议论声还未平息,持续了很久,阿福满脸不开心的捧着碗,对温禅道,“公子,不若小的再去给你买一碗来。”
“算了,再等一会儿渡口就会开放,别去买了。”温禅看了一眼已经快要被太阳晒干的酸梅汤,轻轻拍拍阿福的肩膀,“去好好排队吧。”
琴棋和书画两人早已将匕首放回袖子中,给阿福让出来一个位置,琴棋道,“你别不高兴了,下次我若是再见到那个无赖,定会削掉他一只拳头,让他给你赔罪。”
阿福摇摇头站回原来的位置,“太血腥,还是罢了。”
琴棋也没再说什么,只是过片刻,阿福又转过头来对他说,“不然就让他买十碗酸梅汤跪下给我磕个头算赔罪吧。”
温禅听了觉得好笑,心道阿福对那碗打翻的酸梅汤有很深的执念啊。
第21章 被骗
“骨扇下凡赞词穷,千面折花万面容,素手施丹济尘世,暗袖阎王……”
这是温禅自上船之后第十遍听到这首打油诗,他站在船栏边,面上没什么表情假装四处看风景,内地里却嫌弃了好几次,这诗也不知道是谁写的,没有一点内涵意境,为何总是有人一遍一遍的说?
显然其他人并没有他这样的想法,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热烈的讨论着江湖上的名人。
这几天在风城中,只要出了客栈门,不论走到什么地方,都能听到江湖上流传的四大名人的名号,温禅在这种环境下耳濡目染,自然也对这些人有一些了解。
除去之前被详细介绍过的“千面公子”和温禅自己本来就知道的“素手圣医”之外,另外两人就是他还不算熟悉的“骨扇谪仙”,“暗袖阎王”。
其中骨扇谪仙的最受江湖人追捧赞扬,且仰慕他的大都是女子,但凡一提起他,无非就是“神仙下凡,世上无双,俊美绝伦,倾国倾城”之类的赞词。
前面的温禅还尚能理解,只是最后这一个……他怎么也想不通,怎么能用倾国倾城来形容一个男子呢?那到底是美还是俊?
听过不少人口中描述的骨扇谪仙,温禅将所有相同点融合在一起,去掉一些夸大的成分之外,大致就是:长得好看,手中拿着一把白骨扇,像下凡的神仙。
不知是不是凑巧,温禅认识的人中,就有一个人符合这些特点,而且本事通天,曾经让温禅一度以为那人是个活神仙。
温禅还在想着今世不知能不能再遇见那人,思绪就被阿福给打断了,他走到温禅身边,用扇子举到上方给温禅遮阳,“公子,这里太晒,还是去船檐下站着吧。”
他转头看阿福,见他神色除了有些苍白之外,倒没再像之前那般吐得昏天黑地,就道,“无碍,这里宽敞,你去坐着别乱走动,小心又反胃。”
这船确实大,但人也多,船艇之中人挨着人,两大排座挤得满满当当,温禅不喜与人挤,所以宁愿站在阳光下晒着,好在船主说半个时辰左右就能到桃花岛,折磨只是短暂的。
阿福不愿意去,倔强的站在温禅身边,而琴棋和书画则是跟在后面,两人自幼习武,这点日晒根本没放眼里,站的笔直如松。
传言天下高手尽藏宫廷,天下英雄尽聚武林。也不是没有道理,宫廷中负责保护皇嗣的侍卫都是自小开始训练,武艺内功,礼仪姿态样样都无比严格,最后再在一群人中进行等级划分,站在最顶尖的人,才有资格称为皇嗣的侍卫。
琴棋书画就是层层选拔而出的,两人实力相差无几,但若非要论个长短出来,无非是琴棋轻功更厉害,书画的剑法更快这点小差距罢了。
两人往那一站,与寻常人家的侍卫相比,立即就能看出高低。
温禅趴在栏杆上,正闲着无聊时,忽而听到吵闹声传来。
“快看,那边有艘船!”
“唉!那是单家的船!”
“你怎么知道?你见过?”
“你瞎么?没看见船身上‘百晓’两个字那么大?”
“哦!还真是,百晓门还是一如既往的财大气粗……”
温禅见船头处聚了不少人,目光远眺,就瞧见了一艘朱红色的船慢慢追上来,那船只有他们乘的这艘一半大小,但却十分奢华,船艇的屋顶是亮眼的黄色,向上翘起的四个角各挂了一盏大红灯笼垂下,船头翘得老高,镶嵌的有暗红色的玛瑙石,船身是深红色,中间刻着两个大理石白的大字——百晓。
船的甲板上坐着两排划桨的人,动作一致,前后有序,不一会儿就追上了温禅所乘的这艘船。
温禅的目光随着船,缓慢的从右边转到左边。
“单家住在金陵,来这么远的地方竟然还能带着一艘船,当真有点皇家做派。”
“可不是吗,西凉秘事尽在百晓,每日问求百晓门的人能从清晨排到深夜,一天不知道要赚多少银子呢!”
“这单家与皇室国库相比,哪个会更胜一筹呢?”
“不知道这次来的是不是门主本人……”
“我猜啊十有八九是百晓门的少主,前些天还有人说看见他了呢。”
顷刻间,船栏边就聚满了人,纷纷伸着头盯着那艘船,船的重心一下子就倾斜了,船主一见情况不对,赶忙大喊,“去那边一些人!船要斜了!”
可惜没有几人理会他。
说不羡慕那是假的,温禅想着如果他这要是带着身份出来就好了,定要以九殿下的身份把整艘船包下来,让这些人看看什么叫真正的皇家做派。
哦对了,那些酸梅汤也要全包下来……
胡思乱想片刻后,温禅带着阿福等人钻进船艇中,此时有很多人都出去看单家的船,船艇倒空出不少位置。
单家的船就逐渐驶离了视野内,遥遥领先,众人见没什么看头,议论了小片刻之后,又回到自己原来的地方,只是人多杂乱,没人还记得原位置,只要见到空位就坐。
琴棋和书画各坐两边,将温禅和阿福护在中间,沉如磐石,不管别人怎么挤,都不挪动分毫。
不知是不是被单家船的速度刺激了,原本要用时半个时辰左右的船,竟然提前许多到五月岛的渡口。船上的人都情绪高涨,嬉嬉笑笑的下船。
五月岛面积很大,其中分为外岛和内岛。外岛由几座小城池组成,是以一出渡口,就进入巴坊城。
这座城虽然小,但繁华程度不低风城,温禅四人进城转了大半圈,竟没有租到一辆马车,最后没办法,就在茶馆中休息半个钟头后买了四匹马。
并没有多少人在外岛停留,眼下六月初五,再过几天英雄会就开始了。从外岛赶到内岛还需要几天的时间,所以温禅如果抓紧时间,还能在赶在英雄会的开幕。
既然来了,这个热闹是肯定要凑的。温禅买了马试骑,刚撒开了马蹄跑了一段,竟然跑出巴坊城,等他停下时,只有一条白色的小路,周围都是杂草。
就在温禅考虑着要不要再回去问问路时,阿福突然指着地上道,“公子,咱们可以顺着路上的车印走,反正都是去英雄会的。”
温禅眼睛一亮,赞许的看了阿福一眼,心想他真是难得聪明一次,于是也打消回去的念头,顺着车印前行。听人说过,这次英雄会开在一座城池内,若要去城池,需穿过一座大峡谷。这样往前走若是看见了大峡谷,就证明没有走错路。
只可惜事与愿违,温禅没有料到这条聪明路还有到头的时候,他瞪着前方一片草从不知如何是好。
草地一望无际,郁郁葱葱,上方有明显的车轮痕迹,但是痕迹却奔着两个方向而去,一左一右。
“公子,咱们走哪条?”阿福在一旁问。
“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温禅神色凝重,又重新捡回之前丢下的思虑,不知道现在回巴坊城问问路行不行得通……
“真是奇怪,为何这里前后都没有人?”琴棋勒着马往前踏两步,小声嘀咕道,“我们只休息半个钟头,按理说应该不于大队伍脱节才对。”
温禅觉得琴棋说得有道理,前往英雄会的人那么多,坐了满满两大船呢!怎么这会儿一个人都看不见了?
“要不还是先回城中吧。”书画建议道。
眼下这个建议是最稳妥的,若是随意选一条路走错了,岂不是要白白浪费许多时间。斟酌损益之后,温禅打定主意回巴坊城。
就在他要说话时,琴棋突然道,“公子快看,有人来了。”
温禅心中一喜,顺着琴棋指的方向看,就看见一只浑身黝黑的牛慢悠悠的走来。
那牛的身体很是庞大,牛角又粗又长,一边走着,一边低头啃草吃。牛背上躺着一个黑色衣袍的公子,一只手垂下来,宽大的袖子边压了一圈金丝带,晃晃悠悠。
他另一手遮在脸上,墨色的长发系着金色发带,随意的散着,看起来十分散漫。
既然有人在,就可以问路了。温禅道一声幸好,催马往老黑牛那边走,“这位公子,可否告诉在下,前往英雄会该怎么走?”
躺在牛背上的人懒洋洋的动动身子,慢慢坐起,扭头朝温禅看来,只见他唇红齿白,五官精致,俊美的面容上带着几分慵懒,“嗯?你们迷路了?”
“在下是来参加英雄会的,初次来五月岛,人生地不熟的不小心来了此地,还望公子给指条明路。”温禅道。
那年轻公子看着他,眼中浮出一丝笑意,伸出右手一指,“那边。”
“多谢公子,不知公子可否告知姓名,哪日若是再相遇,在下定会答谢公子指路之恩。”温禅一路上问了不少人的名字,如今早已熟练。
可那公子却没说,只是继续躺在牛背上,以袖子遮住脸,声音闷闷传来,“相逢即是缘,小公子不必言谢,至于名字嘛……若下次还有缘相遇,那便下次在告知小公子。”
“也好。”知道江湖人还讲究个缘字,温禅也不强求,告别之后就带着几人往左边走去了。
待走远之后,阿福回头看了看那个躺在牛背上瞎晃悠的男子,不放心道,“公子,那人指的路可信吗?”
“我也不知可信不可信,但他总不至于找理由害一个从未见过的陌生人。”温禅略有些迟疑,“咱们再往前走一段,若是没见到大峡谷就回去,一样的。”
然而事实证明,害人根本不需要理由,心肠黑的人害起人来,简直不讲道理。
温禅就被这个从未见过面的俊美公子给害了,他颠着马蹄走了许久,直到太阳落至西山时,都没能见到那个所谓的大峡谷,面前倒是有几座矮山头。他十分疲惫的叹一口长气,调转马头,“罢了罢了,还是回巴坊城住一夜吧,明日再赶路。”
刚出家门一个月的温禅,已经深深感受到了江湖的险恶。
剩余三人毫无怨言,听到温禅的话立即转身,等待温禅先走。
“等等!”书画皱起眉,肃然道,“有人来了。”
“又有人?”温禅挑眉,道,“有人也与我们无关,我已经不会再相信别人指的路了,咱们先走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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