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长生千叶
吴纠把筷箸交给齐侯,说:“那君上不防尝尝味道,看是纠做的好吃,还是洛师王宫做的好吃。”
齐侯笑着说:“一定是二哥做的好吃。”
他说着,夹起一块鸡肉来,今天吴纠做的可不是下脚料,每一块鸡腿肉都是吴纠精挑细选的,齐侯夹起一块放入口/中,只是刚咬下去,就感觉与众不同,绝不是那王宫中的烤鸡可以比拟的。
鸡肉不知用了什么方法处理,竟然一点儿也不柴,肉质紧实鲜美,十分弹牙,能感觉的出来,肉质非常好,再加上外面裹/着的那层浓浓的酱汁,配料经过长时间的熬煮,浓缩出来的酱料紧紧包裹/着鸡肉,每一口吃下去都不缺滋味儿。
齐侯眼睛突然就亮了,没说话,先吃了两块,将鸡腿肉的骨头吐出来,这才含糊的说:“二哥真好吃,二哥真好吃!”
吴纠都不需要听他说话,就看齐侯那眼神便知道了,吴纠笑眯眯的说:“君上别急着吃肉,下面还有宽面吃。”
下面的宽面也叫皮/带面,就是要做的和皮/带一般粗细,这样吃起来才够爽。
齐侯不知鸡肉下面还有面,毕竟这看起来是一道肉菜,齐侯就拿起筷箸,拨了一下,果然看到大块大块的鸡腿肉下面,竟然还铺着一层白生生的宽面。
宽面白/嫩/嫩的,在齐侯眼中,就好像他家二哥的脸颊一般,整齐的扑在下面,沾染着上面浓郁的酱汁,让齐侯一看,特别有食欲。
齐侯是那种很典型的人,吃菜一定要有主食,这道大盘鸡吴纠选的实在好,浓郁的口味适合齐侯,而且还有主食,吃起来不单调。
齐侯迫不及待将宽面夹起来一条,又宽又长,竟然不带断的,送入口/中,只觉得滑不留口,而且韧的筋道,好像会主动往嗓子眼儿里跑一样。
齐侯这会都不说话了,一直埋头苦吃,吴纠看着齐侯的吃相,就觉得特别有成就感,根本不需要问了,自然是自己做的好吃。
齐侯一口气将一大盘子的大盘鸡肉给吃了,下面的宽面也吃掉了,连盘子里的配料都给吃了,就差将多余的酱汁都给喝了,还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齐侯吃过之后,喝了一口茶,似乎还在回味那大盘鸡的美味,吴纠见他嘴边挂着猫胡子,就拿了个帕子给他把嘴边上的幌子擦掉,若是让人看到了,齐侯这威名可就扫地了。
齐侯伸手抓/住吴纠的手腕,没有了猫胡子,又变成了俊美无俦的齐国国君,低声笑着说:“二哥,你说孤干脆退位,将侯位让给昭儿,然后随你去楚国吃软饭,怎么样?”
吴纠听了猛地一颤,震/惊的抬起头来看着齐侯,齐侯笑眯眯的,这话似真似假,不过吴纠知道,只要自己说“好”,齐侯可能真的会退位。
就在两个人四目相对的时候,公孙隰朋却去而复返,连忙跑进来,说:“君上!!君上捷报!前线捷报!”
公孙隰朋突然跑进来,齐侯只好松开了手,说:“哦?这么快就有捷报了?”
公孙隰朋连忙将文书递给齐侯,齐侯看了一眼,随即哈哈大笑,然后递给吴纠,说:“二哥你看,鲁国认怂了!”
吴纠接过文书一看,王子郑虽然是第一次领兵,但是大败鲁军,在夹谷关将鲁军炸的灰飞烟灭,抱头鼠窜,鲁国根本不敢再往前进,后面的曹刿都没有用武之地,单子正大军很快也跟上支援,鲁国是丢盔卸甲,已经回到齐长城以南的地方去了。
文书上还写着,鲁国不敢再战,有/意谈和,不日可能就会派使臣过来详谈。
吴纠笑了笑,说:“这是必然的事情。”
果然第二天,身为代大司马的周甫就来拜见齐侯,送来了鲁国正式的求和文书,文书上写着,鲁国有/意求和,鲁国国/母文姜斥责了鲁公的鲁莽行为,特意向齐侯道歉,说是看在齐国与鲁国本是世代姻亲的份上,想要齐侯放鲁国一马。
不止如此,他们愿意送来使臣公子季,表达诚意,想请齐侯来夹谷山,在这里与齐侯会盟。
说是使臣,其实并非使臣这么简单,说白了就是人质。
公子季的身份十分高贵,与现任的鲁国国君同乃是同父同母的兄弟,也就是文姜最小的儿子,公子季年纪颇轻,不过十分有作为,是有名的名士,公子季与公子庆父不同,鲁公重用公子庆父,是因为公子庆父有可利/用的地方,而鲁公重用公子季,乃是因为公子季与自己是血亲,不需要顾虑。
这次鲁公派公子季来和谈,并且作为会盟的人质,似乎下了血本儿。
齐侯很快召开了朝议,让众人商议到底要不要与鲁国/会盟,朝议的结果竟然惊人的一致,大家都选择了不与鲁国正面交锋,同意会盟和谈。
毕竟鲁国是东方第二大国,旁边还有莒国虎视眈眈,若是齐国真的直接与鲁国正面扛上,虽然一定能将鲁国灭掉,但是齐国的综合实力,可能要倒退至少五年的时间,这岂不是给周边的国/家一个可乘之机?若想要赶上这五年,还需要五年的心血,但是这五年之中,其他国/家也在进步,因此就不单单只是五年的事情。
这样一来,众人都觉得应该和鲁国讲和,与鲁国暂时讲和,专心对付周边小国,将周边小国慢慢并吞,增加自己的实力,先吃下小的,再去吃大的,这才是正确的霸术之道。
齐侯也想到了这点,吴纠也没有任何意义,其实让吴纠最放心的,是因为鲁公和文姜送来了公子季做人质,鲁公就算在阴险,也不能用母亲的儿子,自己的亲弟/弟开顽笑。
公子季于春日进入了临淄城,齐侯十分大度的给公子季摆了宴席,款待公子季,完全没有当他是一个质子,反而以使臣的礼节对待。
在公子季入齐国之后,齐国就开始准备夹谷会盟的事情,夹谷在齐国和鲁国的边界,在这里会盟是最好的选择,但是夹谷是一座山,在这里会盟需要设坛。
公孙隰朋身为大司行,需要提前一个月跑到夹谷山去设会盟的祭坛,便提前带着齐军出发了。
自从鲁公子季入齐之后,鲁国就安宁下来,也没有任何动作,完全不再骚扰齐国,还让公子季带来了大批量的珠宝求和。
齐侯忙着会盟的事情,等公孙隰朋设坛完毕,齐侯也要动身前去夹谷会盟,倒时候吴纠会跟着齐侯一同前往夹谷山,见证盟会,等盟会一毕,吴纠就打算顺路回楚国去了。
因为吴纠回楚国的事情,已经提到日程上了,所以打算多陪陪小荻儿,小荻儿毕竟是易牙的儿子,要跟着易牙和公孙隰朋住。易牙和公孙隰朋以后也不可能再有孩子,而吴纠身边有了小子文,自然不好将小荻儿也带走。
这天易牙陪着小荻儿,又把小荻儿送到宫门口便要离开,却看到一头大白狼从旁边窜出来,易牙吓了一跳,小荻儿却一点儿也不害怕,立刻奶声奶气的说:“爹爹你看!乖狗狗!乖狗狗!”
小荻儿说着跑过去,抱住大白的脖颈,大白吓得直往后窜,跑到了小子文身后。
小子文从宫门口走出来,虽然才六岁多一点儿,但是样子十分老成,与萌萌的小荻儿不同,又与痞里痞气一肚子坏水儿的甯戚不同,看起来有点冷漠,不过冷漠的十分稚/嫩。
小子文看了一眼吓怂的大白,然后抬起头来看着易牙,说:“爹爹想见你,让子文在此引路。”
易牙听到子文的话,知道自己走不了了,便只好跟着小荻儿进了宫,小荻儿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还很高兴易牙能陪着自己进宫来。
众人跟着小子文往里走,小荻儿一路上都想要扑大白,把大白吓坏了,一直躲在小子文身边。
众人很快走到了花园,如今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吴纠在临淄城住了月余,天气回暖,花园中的花朵也开了不少,一片春季盎然,和着春风,能嗅到淡淡的芳/香。
吴纠坐在水边的小楼里,正在品茶,见到他们过来,便笑着说:“请坐,不用见外。”
易牙恭敬的谢过吴纠,这才走过去坐下来,小荻儿坐在易牙怀里,看到桌上的鲜花饼,顿时馋了,悄悄捏了一个,奶声奶气的说:“爹爹,这个好次。”
小子文也坐下来,坐在吴纠身边,也伸手拿了一个鲜花饼,不过没有自己吃,而是掰碎了托在掌心里,大白立刻窜过来,果然像一只大狗一样,舔/着小子文的掌心,吃的不亦乐乎。
吴纠笑了笑,说:“你的事情,寡人都知道,你怎么想的,寡人也知道,若不是因为大司行,你可能会一辈子‘装聋作哑’下去。”
易牙听着吴纠的话,没有说话,只是低着头,看着自己暗红色的袖子。
吴纠说:“寡人能明白你的心情,也能明白你为大司行的付出,雍巫,寡人可以告诉你,只要你一日为了大司行好,你便一日可以留在他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