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庚鸿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全场。
“我要让所有说‘他只是被蛊惑’的人看看,这就是谋杀。我不在乎弹幕如何说、视频如何剪辑、那些帖子如何脑补,我只忠于我的职责,一个国家公诉人的职责。”
“哪怕没有人信。”他轻声说。
望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临时竖起了一面巨大的公告板,红色印章鲜明,公告用加粗体写道:“本院将就被告人贺金龙涉嫌危害公共安全一案,依法举行公开庭审。”
下方备注:允许公众旁听,庭审全程进行网络直播。
此信息一出,网络舆论顿时沸腾。一部分人认为此举是在故意“制造舆论示范”,另一部分则讽刺说“终于肯让老百姓看看法律长什么样了”。评论区里“正义”“殉道者”“张继川”几个关键词迅速重新挤入热搜榜单。
而此刻,在法院内部的一间会议室中,应泊面前摊着审查报告和公诉意见,神情冷淡至极。
他前方,是由政法委、网信办、宣传系统以及市中院代表共同组建的临时协调组。他们曾试图干预这次直播的细节,包括“是否需要全程开放画面”、“是否删减法医报告”、“是否控制评论区节奏”,甚至建议应泊不要亲自出镜。
但最终都被应泊一一驳回。
“这不是综艺。”他说,“也不是报告会。庭审是人民看的,不是你们审核的。”
最终的结论是直播保留,旁听不设限制,仅需实名登记,镜头完整覆盖,弹幕延迟过滤。
庭审程序经由市中院上报省高院批准,正式通过层层审批。主审法官确定为望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一位行事一向严谨不苟、风评极高的中年法官。
为被告人贺金龙提供辩护的,是市律师协会公开指派的专业辩护律师,手续与资质完全合规,卷宗早已移交完毕。
与此同时,望海市公安局方面根据应泊提议,秘密配合了一项特殊部署:三十名基层民警伪装成普通旁听群众,以观众、媒体、学生、自媒体等身份渗透进旁听席。
他们不承担直接□□职责,但必须在必要节点发声、干预舆论倾向、转移突发注意力,防止任何可能的“殉道者模仿者”在直播中实施行动。
每人佩戴微型通讯设备,与庭外公安指挥系统实时联动,路从辜留在外面负责指挥
这项“风向引导计划”在市政法系统内部有诸多争议,却因为应泊的坚持和检察长默认而迅速付诸执行。
准备工作接近尾声之时,应泊走出会议室,在走廊尽头碰见了一个他没预料到的人。
“我要出庭。”徐蔚然站在白墙下,眼神坚定,“我是你助理,我也是公诉人。”
“你没必要卷进来。”应泊皱眉,“我另有人选。”
“你也没必要一个人背着。”她将一叠材料塞到他怀里,“我不是因为想报复——我只是想完成我们没完成的事情。”
应泊静了几秒,终究没有拒绝,只叹了一声,交代一句:“坐在我身边,别发言。记住,这是正式庭审,跟以往一样。”
“是。”徐蔚然点头。
这一夜,法院外架起铁栏,网络直播页面设定完成,舆情监测系统联动上线,公安布控图发放至各单位。
法庭的空气沉沉地压着。
望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灯光又一次亮起。审判席上三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端坐其后,中间那位是刑事审判庭庭长,神情严峻、眼神如炬。被告席上,贺金龙低头不语,神情木然,律师静静坐在辩护人席,摊开案卷。
法警肃立,直播镜头无声运转,评论区一开始热闹无比,成千上万的人涌入围观,有人期待轰动场面,有人等着检察官或者律师一鸣惊人。
上午九点整,庭审正式开始。
应泊在所有人面前站起身,翻开案卷,宣读起诉书:
“被告人贺金龙,男,45岁,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望海市郊贺家村,无固定职业。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望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由望海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本院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因负债累累、生活困顿,产生极端厌世心理,萌生通过制造重大灾难“拉人陪葬”、报复社会的念头。为此,其私自改装运输车辆,非法装载8015号溶剂油并逃避安全检查,于当日凌晨驾驶涉事货车试图进入市区制造爆炸事件,未果后改驶向燕望高速某隧道,伺机作案。
当日上午6时许,被告人在货车驾驶舱内点燃香烟,故意将未熄烟蒂投入车辆主空调进风口,引燃整车高浓度易燃气体。随后,其虽产生逃生念头,仍未及时制止火势蔓延,反因浓烟灼伤陷入昏厥,车辆于隧道内发生严重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被害人张继川作为路过司机,发现起火车辆,冒险进入现场施救,成功唤醒被告人。被告人苏醒后挣扎逃离,在车辆结构变形情况下,反压致张继川卡于驾驶台未能脱险,最终导致其被困于车内,随爆炸死亡。张继川尸体后经专业勘验确认身份。
经望海市司法鉴定中心认定:本案造成公共隧道交通中断、路面结构损毁,伴随浓烟与爆炸冲击,存在高度人员伤亡风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贺金龙所运输之8015溶剂油属国家规定危险化学品,其运输方式不符合国家管理规定,未持合法运输资质;且其主观上具有明确杀伤不特定多数人之故意,最终造成一人死亡、多人重伤,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上述事实,有被告人供述、现场监控录像、交通执法记录、火场残留物检验报告、事故模拟实验报告、相关证人证言、尸体鉴定书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贺金龙违反国家法律,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并故意制造爆炸,引发隧道火灾,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主观恶性深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且案发后态度恶劣、拒不认罪,后果特别严重,建议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致,望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官应泊,检察官助理徐蔚然。”
第145章 坚如磐石
声音一字一句, 如钟声般敲在众人耳边。
之后,是漫长的的举证环节。
公安技侦的监控轨迹图,画面显示贺金龙车辆行驶路径、自停点、驻车时间,清晰可见;物证人员带来残留□□实物, 播放爆炸实验模拟视频, 证实当量与现场一致;网安技术报告披露“激流”相关社群内部聊天截图, 其中贺金龙参与多起殉道者有关话题讨论。
证人出庭作证, 一名交警、两名消防员、一位现场幸存目击者,以及一名心理专家陈述其行为模式未构成标准精神病行为, 不足以阻却刑事责任能力。
应泊像一架精准的机器,依次出示、逐条确认、无缝应对辩方质证。他没有使用一个形容词, 没有引导一句情绪, 连语调也保持常温。
他的对手辩护人, 也不是泛泛之辈。辩方多次试图引导庭审朝“政治狂热受害人”“精神障碍既遂”“非故意杀人”角度推进, 被应泊一一击退。
整整四个小时, 旁听席前排的几位观众从满脸激动,到半身瘫软, 再到悄悄打开微信刷八卦。有人开始频频打哈欠,有人小声咕哝“就不能快点”。
弹幕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只剩机械刷屏:
【怎么还在举证……】 【不是说这是大案吗?怎么感觉像在上课】 【睡了, 宣判了叫我】 【我要应泊骂人我才精神得起来】。
可就在所有人以为接下来只是另一段沉闷的长文朗读时, 审判长却给了被告人一个发言的机会。
“被告人贺金龙, 你有补充意见要说吗?”
贺金龙坐在那, 半晌没有动作。他的手靠在腿上,五指慢慢收紧,像在攥住什么看不见的念头。
良久,他缓缓起身开口,声音嘶哑:
“审判长, 我有话说。”
摄像机的镜头切换角度,直播平台上的评论区顿时躁动起来:
【来了!被告人发言!】 【总觉得他会说点狠的】 【希望不是那套‘我很委屈’的说辞】
贺金龙的声音像铁皮上的钝锤,一下下砸出钝痛。
“我知道,今天来了就是个死。你们这些穿西装的,早就定了我得死,不是吗?可我他妈就想说句公道话。”
“我一个臭打工的,从小没爹没妈,长大没人教我读书写字,十几岁出来混社会,搬砖、扛沙包、开大车,干一天挣那点破钱,连口热饭都吃不上。我他妈也努力过!我也想当个老实人,可谁给我机会?”
“你们说我是疯子,可你们谁想过,我们这些人是怎么一步步变成这样的?活活被这个狗屁社会逼的!有钱的作恶没事,我们穷人喘口气都是错!”
“你们说我杀人,可这个社会早杀了我一次了。我不过是把账算回来罢了。”
说到这,他忽然昂起头,眼神直直扫过旁听席与镜头,语调拔高了一截:
“我知道我跑不了了,可我死也得让你们知道,这个社会上绝大多数人都是我这个德行!要是社会给了我们活路,我们绝不会走到今天!”
这一句话瞬间在审判庭内荡出回响,直播间弹幕也现出短暂的安静。
甚至就连原本在庭内散布的民警,也有数人默默起身,准备在恰当时机引导言论——这是应泊事先布置好的“临场风向预案”。
可,就在这时——
一声突兀的大喝,在所有人意料之外地响起:
“谁允许你代表我们了?!”
那声音极响,极清晰,带着一种突如其来的愤怒与羞耻,直接将所有人的思绪砸得四分五裂。
所有人一惊,循声望去,只见在旁听席中段,一名中年女人已站起身来,穿着一件浅灰工装外套,满头鬓发凌乱,面庞微红,双手握拳。
“你有什么资格代表我?!”她的嗓音因激动而微哑,“我儿子也是干物流的,风里雨里跑车三年,他守规矩、踏实干活,不是你这套臭德行!”
话音刚落,又有一个声音在人群中响起——这次是个年轻小伙,站得笔直,口音夹着南方味道:
“我从小镇上来,三次搬砖、两次丢工作,也想过怨天尤人,但我们再怎么苦,也没去烧人、杀人、炸隧道——你痛苦就能杀人?那我们都该去炸?”
“代表谁啊你?”另一个声音跟着响了,“你代表你自己,别把我们一块拉进来!”
“我一个月拿三千五,挤地铁站一个小时才到单位,可我活得起码对得起良心!”
“你不代表我!”
“你更不代表张医生!”
“你代表的是恐/怖/分/子,是杀人犯!”
“不要装神圣了!”
刹那间,原本沉寂如水的旁听席炸了锅。那些原以为是围观群众的普通人,此刻忽然爆发出出人意料的愤怒——他们并不是一群等待煽动的看客,不是网络图文中的愚民,不是可以随意操控情绪的流量池,只不过被那些声量大的群体盖过了声音。
他们站起身,一个又一个。
甚至不止一人泪流满面,却咬牙说:
“我们就是你说的‘底层人’,可我们不需要你来发疯帮我们出头。”
应泊一瞬间怔在原地。
他原本设想过民警会在这一刻引导气氛、稳定现场,可出乎他意料的,是根本不需要引导——
真正喊出那句“谁允许你代表我们”的,不是安排好的任何人,而是这些他以为只想看热闹的群众自己。甚至连审判长都怔怔地看着旁听席,忘了敲法槌维持秩序。
末了,在其他审判员的眼神示意下,她紧急打断,继续下一步:
“全体肃静!注意法庭纪律!现在,请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审判长声音落下,应泊缓缓起身。他没有立刻开口,只是低头,像在确认文书是否排列妥当。
然后,他轻轻合上案卷,放在桌上,抬起头。
“在正式发表公诉意见之前,公诉人还有一些话想说。”
那一刻,法庭陡然静了下来。
光亮下,法袍静止、桌椅整肃、所有人都听到了公诉人的声音里第一次掺入了什么情绪——不是愤怒,不是悲怆,而是一种未明的、压抑的沉重。
应泊看向前方轻声道:
“我知道,今天来到这里的,有人是来看热闹的,有人是带着愤怒来的,也有人,是为了看我们在这套程序中还能不能站得住、说得清、写得明。”
“我并不责怪你们。因为我们的确太久没有在阳光下,把这些制度里的血与火讲明白了。”
“但今天,我想用我的身份,我的嘴,告诉你们:这起案件,不只是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不只是被告人与死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它关系到我们在座所有人是否还能相信,法律能被看见,正义能被说出。”
“所以,请你们再听我陈述一次。”
他停顿了一下,目光像刀一样扫过每一张面孔——合议庭、旁听席,以及摄像头背后的成千上万人。
“这份公诉意见,我将讲给所有人听。”他缓缓道,“哪怕只有一个人在听,我也要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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