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标记的金丝雀 第13章

作者:chord 标签: 近代现代

要说白鹿心里不存期待,肯定是骗人的。

从大学肄业到如今快六年,他吃了多少苦,从对生活抱着期待,被打击,被打倒,险些命都没了。所有的经历都在警告他,不要做梦。

期待就会有回报的概率有没有千万分之一?争取想要的东西除了靠自己,首先还得看清楚自己的手够不够得着。

尽管六年后白鹿第一眼看到秦冕,他从他深赭色的瞳孔里看见自己的倒映,那是一张毫无掩饰的憧憬的脸,原来他还喜欢他。

不过正是由于和秦冕重逢,白鹿险些快飘起来的小心思又被毫不留情拍回地面。秦冕让他更清楚认识自己的身份,有些人和人,生来就不搭配。

秦冕是那个能谈条件却并非感情的人。

之前的误会有切肤之痛,痛得人心思明澈。那些误会一次正好,两次就多。

白鹿换好衣服下班,却发现秦冕在门口等他。秦冕已经看见自己,他再转身躲避就显得太刻意。

男人彬彬有礼,第一次话里不带刺,“白先生晚上好。这里碰见你,真巧。”

“……”巧个屁,白鹿腹诽。“可我刚才听说秦先生还点名了我,这个巧合人为因素太重,不够鬼斧神工啊。”

秦冕突然笑了,这不是嘲笑,是平常笑容,是让白鹿轻易失神的表情。

“可是我被告知白先生已经离开,若是我刻意在这里等你,岂不是白等一晚上也见不着人。”

白鹿颦眉,“那你怎么还没走?”

秦冕一脸无辜,“可能是我运气够好。传话的人告诉我‘白先生已经离开了。不过他是用会所耳麦说的。’”

这话意思就跟打座机到别人家里问他在不在家一样毫无悬念。

“……”白鹿苦笑一声,果然秦先生面子够大,谁都买账,有能力的人,运气怎么会差?

秦冕切入正题,“你还因为我逼着秦蔚离开你的事而怀恨在心?白先生,之前是我太冒昧,话说得不够体面,有多得罪。这段时间跟你被动接触下来,我觉得你并非是个肤浅势利之人,我们不妨抛开之前的成见和不愉快,重新认识。关于秦蔚的事情,我想我们可以心平气和再谈谈。”

白鹿不想让他误会自己还抱有企图,更不想与虎谋食,“秦先生多虑了。人生哪受得起那么多恨,这个字眼太沉重。我跟师兄一直是朋友,关系并非您所想。我知道您爱护他,可是跟我谈秦蔚的确没有任何意义,恕我无法接受邀请。我们之间,实在没有‘再谈谈’的必要。”

秦冕对他的偏执无奈又不耐烦,“没做的事情,你怎知道没有必要?我只有这一个弟弟。”

白鹿此时也不露怯,“很多事情不做也晓得结果,何况我已经澄清,我对你唯一这个弟弟,并不存你所想那种心思。”

白鹿欲走却被秦冕拦住,“你错了。不做的话,只是你以为你晓得结果。如果一开始知道我会在这里跟你说话,当初我也不会让你难堪。”

白鹿脸上有一瞬间晃神,方才的秦冕,眉宇间和多年前那个男人重合。他看自己的眼神,竟不带恶意和偏颇。

沉默太长,秦冕得不到想要的回答有些急躁。谈生意,他拿捏轻重如扼蛇七寸;可是谈情谊,这不是他擅长的东西。

他知道白鹿对自己心存芥蒂,可这人软硬不吃,实在想不出更好的突破口。他短暂犹疑,“你也是哥哥,你知道当哥哥的心情。”

白鹿一怔,一脸不可置信,不展眉宇隐约露出厌恶,“你私下查我?”

秦冕并不否认,诚实回答,“网上随便一搜就能找到你和你弟弟的照片,‘查’不至于,仅仅是我个人好奇。”

白鹿自觉受到侵犯,立马竖刺对准眼前的人,像只刺猬,“你别招他!他还是个学生!”

秦冕今晚耐心不够,有些急功近利,“我当然不会轻易招他,那得看你有没有自知之明。”他很少被人拒绝,更是从没被白鹿这种人拒绝过,这一番话听起来着实不像跟人商量,气势凌人。

白鹿瞪他,这个人简直不可理喻。明明眼前的人音容不减当年,可为何感觉已经面目全非。

真是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良久,白鹿突然笑了,眼睛亮得骇人,他瞪着他,问他,“以前的秦先生也是这样一个不讲道理的人么?”

秦冕没听明白,只被白鹿这双眼睛盯得难受,“以前是多久?你是什么意思?”

白鹿苦笑,“是我忘了,像秦先生这样厉害的人,未来应接不暇,又怎会有闲情回顾过去呢?”

他跟秦冕只有一面之缘,他居然还奢望这个人能记得他。原来是白鹿自己钻了牛角尖,秦冕太可怕,总能撩起他多余的小情绪。

书上明明说,忘记过去等于背叛。可惜对象只适用于普通人。

有些人,生来就不会被繁琐的规则限制,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规则。

正如秦冕把白鹿忘了,这于他也是一种风情。

高扬像只长臂猴,突然从身后挂在白鹿肩上,“哥,发什么呆呢?是不是我技术太好,太舒服了?”

白鹿被他吓醒,费力将这只半路空降的长臂猿从身上扒下来,“这么快?这个肩膀揉得太便宜了吧?”

高扬一脸坏笑,指着白鹿锁骨,“哥你看,我捏的,像不像吻痕!”

白鹿这才低头看自己肩膀,皮肤一片粉。锁骨那一块被重点照顾过,有些淤血,确实像吻痕。遂一爆栗敲在高扬额头,“臭小子!你再捏高一点,衬衫领都遮不住了!”

高扬抱头求饶,盯着白鹿瞠大的眼睛在这个温度里流光玉彩,像是突然忘了痛,“哥,你的眼睛真美!真的,我之前这么说你嫌我马屁,可是我真觉得它们很漂亮!”

白鹿一怔,喉头微抖,似是想起一段过往。他嘴唇张阖,急于掩饰心慌,索性抬高左手,作出势要打人的动作。可在碰到对方身体前又猝然停下,他冷静下来,翻手抓着被褥朝高扬脸上扔去,“你鞋都没脱,赶紧从我床上下去!”

白鹿在城市五环外租了一间不到四十平米的一室一厅,高扬平时跟爷爷住,离学校近,只在周末或者有事情才来这里找他。

白鹿把高扬送走,驻足在门口墙上碎角的等身玻璃前,转了转脸,再一挑眉,这双眼睛的确还行。除了棱挺的鼻梁,这是他第二满意的部位。

眼里的光只停留不到两秒,白鹿叹了口气,自言自语,“眼睛好看有什么用呢?若是不会看人,同瞎子无异。”

事不过三。他告诫自己。

白鹿一共遇见过三个人,时间或长或短,喜欢或浅或深。可惜这包含秦冕在内的三个人啊,如今都成了陌生人。

“秦冕。”白鹿对着镜子喃喃。

昨晚最后,那个声音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