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砂
邵靖看他点了头,就摸出钱包,直接扔了一叠钱在桌子上:“我住哪一间?”
“这一间吧。”这一间朝南,小麦本来想自己住,但现在邵靖花了一千一,这房间就给他吧。
邵靖随便点了点头。小麦问:“邵先生的行李——”
邵靖微微愣了一下:“我没行李。”
小麦也愣了:“那被子什么的……”
邵靖似乎从来没想过被子的问题,愣了几秒钟才说:“这里没有被子?”
小麦觉得很是无奈:“有,但不是新的,不过是干净的。邵先生要不然将就一下,明天去买新的?”哪有租房子自己不带被褥的?又不是住酒店。不过看邵靖这个样子,肯定是住酒店住惯了,拎包入住,啥也不操心。不过看他开的车,穿的衣服,怎么也不像要跟人合租房子的样啊。
邵靖有点尴尬:“也好。麻烦你了。”这句话倒说得客气了很多。小麦赶紧说不麻烦,一边打开衣橱去拿被子。以前他和魏炎两个人住,现在他一个人住,自然省出一套被子来,魏炎走了之后他一度想把被子扔了,最后还是没舍得,给拆洗干净了收起来,没想到今天派上用场了。
邵靖刚接过被子,手机就响了,他一手夹着被子一手接起电话:“喂?是我……我已经说过会办这件事,你能不能不要啰嗦?时间?我说过三天之内吧?如果三天都等不了,去找别人!我不管他是什么官!如果他的官职能解决这事,让他自己办好了。我告诉你,这次我是来找人的,也就是看你的面子,否则我根本不管……这你不用操心,我有地方住。最后再说一句,别告诉任何人我在这儿,否则这事我随时撒手不管。好了,我挂了——还有什么事赶紧说完……”
小麦看他腋下夹着被子手里提着枕头,还在接着电话十分不方便,就接过被子,给他送到卧室里去。邵靖不耐烦地说了几句就把电话扣了,转头看见小麦,眉头皱了皱:“麦先生,有件事我想特别说一下。”
小麦愣一下:“什么事?”
“既然这房子已经租给了我,我这人有个毛病,不希望别人进我房间。如果我关着门的时候,不管有什么事都请别打扰我。”
小麦觉得有点不痛快。这人什么意思?他现在在这房间里,不是好心好意来帮忙的么?要不是看邵靖夹着被子还要打电话不方便,以为他愿意多事?不过看在钱的份上,他按捺了一下,点了点头就走出了房间。算了,至少三个月之内他不用操心房租的事,赶紧再去找工作吧。
第4章 古怪的风铃
周末中午,小麦拖着沉重的脚步走上楼梯。他找工作很不顺利,跑了一个礼拜,勉强在一家卖复印机的公司找个了推销员的活儿先干着,正好这几天大批进货,搬机器累得他腰酸腿疼,好容易今天周日,他还加了半天班。
推开门,小麦看见地面上一串泥脚印,心里有点奇怪:邵靖今天这么早就回来了?
自打邵靖住进来,这些日子小麦基本上没怎么见过他。晚上他要睡了,邵靖还没回来,早晨他去上班,邵靖还没起床,只从踩得满客厅的脏脚印里确定此人还在这房子里出没。
邵靖的房门关着,说明他确实在家。小麦倒了杯水,正想回自己屋里去,忽然听见他的房间里有动静。邵靖只要在家,肯定把门紧关着,小麦免不了有点好奇,虽然不会趴到人家门上去,可也忍不住竖起了耳朵想仔细听听。房间里的声音很模糊,开始很不清楚,后来渐渐高了些,小麦终于听出来,那是喘息声,由低到高,渐渐粗重。
小麦突然脸涨得通红,逃也似地回了自己的房间。这喘息声分明是--他回来得真不是时候。不过邵靖也有点过分了吧?到底是两个人合租,带人回来总是不方便的。看他也不是没钱的人,就不能在外面开个房?
小麦胡思乱想着走进自己房间,一眼看见门边的小几上放了个快递盒子,显然是邵靖签收之后放在这里的。小麦拿起来看了一眼,脸色微微变了--地址是魏炎家所在的城市,笔迹也是魏炎的。他坐在床上拆开盒子,里面掉出一块手表和一张纸条。小麦木然地捡起那块表,手有些控制不住地发抖。那是他买给魏炎的唯一一件礼物。欧米茄的全钢表,虽然不是最高档的,当时也花了他两千多,是他悄悄省了半年连午饭都不吃才省下来的,送给魏炎过二十四岁生日。现在,东西又回到他手里了,这意味着什么,他再明白不过了。如果说魏炎走的时候他还抱着点希望,那现在是半点希望也没有了。
纸条也飘落在床上,小麦用另一只手捡起来,确实是魏炎的笔迹:“麦子,我对不起你。银行卡上我打了三万块钱,现在我就这些,以后有了钱,我会补偿你。”
小麦突然把手表摔在床上,腾出手来把纸条撕了个粉碎。补偿?怎么补偿?再给他一笔钱?如果能用钱来补偿,那么感情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纸屑落了满床,小麦懒得去收拾,提起外衣又出了门。他不想在屋子里呆着,胸口憋得难受。他实在搞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随随便便的可是仍然能相守很久,而他每次都认真地去经营,却总逃不过一年的期限?要是这样,他也别认真了,随便一点恐怕更好。
四月的天气暖和了些,周末下午,一对对的恋人满街乱逛,小麦走到哪里都觉得扎眼,稀里糊涂上了辆公交车,半天才发现自己习惯性地跑到台东附近来了,只好又下了车,继续沿着马路乱走。天色已经暗了,有些商店已经亮了灯,小麦沿着婚纱一条街走下去,忽然想起了郑云书。其实郑云书是他喜欢的那种类型,斯文、干净,说话不急不缓,显得性格温和。而且,郑云书很明显地对他有点意思。这点意思在外人眼里可能很隐晦,但在GAY之间却是很明白的。
天色越发的暗下来,霓虹灯逐一亮起,装饰得整条街道五颜六色。小麦眯着眼睛找郑云书的小店。两次来都是天黑的时候,他对台东又不是特别熟,只记得应该是在两家服装店之间。但台东的小店太多,一时怎么也找不到那门头了。他来回走了几趟,都没看见店门,正奇怪时,肩上被人拍了一下,一回头,郑云书微笑的脸出现在眼前:“等人?”他的眼珠在灯光映照下总会变成琥珀色,让小麦想起罗薇那枚虎头戒指。
“我--就是过来走走。”
郑云书露出一个有点心照不宣的笑:“那,进店里坐坐?”他身上穿着一件浅灰色的外套,胸口处用银线绣了个栩栩如生的虎头,在灯光下每一根鬃毛好像都在轻轻抖动。
小麦微微有点窘迫:“我刚才,没找到你的店门。”
郑云书叹了口气:“能找到就奇怪了,看见那块广告牌了吗?店门在后头呢。”
小麦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有一块大广告牌。郑云书叹着气说:“前几天竖起来的,把我的门面全挡住了。旁边那家店倒好,直接关门了,不过有这么块牌子挡着,估计也不好转让。”
小麦跟着他走过去,果然在广告牌后面找到了店门。郑云书把他让进门:“坐,我去煮咖啡。”说着把手上拎的东西放在桌子上,小麦看一眼:“又是杨梅?”
郑云书顺手抓了几颗塞进嘴里:“很好吃,你尝尝?”
小麦拿了一颗,一进嘴,就酸得他直皱眉头:“这么酸?”
郑云书笑着说:“就是酸才好吃啊。”说着又抓了几颗,一边吃一边进后面去了。
小麦好容易咽下去一颗,就觉得腮帮子都是酸的,牙也有倒掉的趋势,不禁摇摇头,实在不理解郑云书为什么这么喜欢吃酸的。后面很快就传来了咖啡带着苦味的香气,小麦深吸了一口香气--这还得等一会才能煮好,转头看见郑云书拎着的塑料袋里还有一份报纸,就拿了起来,随手翻到4版,看见一条消息:昨日崂山巨峰所发现的女性尸骨身份已查明。死者冯梅,八个月前失踪,据分析,死者系当日登山时不慎跌落致死,由于时间过久,尸体已高度腐烂,仅由牙齿特征辨认出死者身份。有关部门提请游人注意,无路处请勿随意攀登……
小麦没看下面写了些什么,他的注意力完全被报纸上附的照片吸引住了。照片上的姑娘微微笑着,长头发,模样清秀。这张脸小麦见过两次,一次是在半年多前的旧报纸上,寻人启事;一次是在马路上,一个月前。
一个月前?尸体已经高度腐烂?八个月前失踪?小麦猛地打了个冷战。他还记得那张寻人启事上说“身穿白色连衣裙”,那时候正是夏初。他回忆着在马路边上看见的冯梅,确实是穿了一件轻薄的连衣裙,但不是白色的,而是白地红花,鲜艳如血。
鲜艳如血……小麦被自己冒出来的想法吓得汗毛都竖了起来。难道那裙子上不是花,而是染的血?难道他看见的是个鬼?她额头上那一大块青黑,难道就是跌死时的伤痕?
关于鬼,小麦小时候听奶奶讲过不少故事。奶奶老家似乎是信这些鬼怪什么的,很多事上也都是神眉鬼道的,小麦的妈妈很看不上这个,所以奶奶都是偷偷给他讲。小麦小时候胆子大,任什么样的故事都吓不住,但现在看见这张照片,再想起奶奶讲过的那些故事,一时倒真有些毛骨悚然起来。
他正在这里琢磨,忽然听见叮地一声,一回头,郑云书没出来,挂在后门处的风铃却在轻轻晃动。小麦心里一动,走过去仔细端详。风铃好像还是那个样子,那些做成小人形状的玻璃片轻轻晃动,反射着店里的灯光一亮一亮。小麦下意识地回头看看店门,门是关着的,并没有一丝风进来,为什么风铃又会响?他记得上次也是这样,没有任何风,风铃就自己响了。
小麦仰头仔细地看,忽然发现悬在最下面的那片玻璃小人是残缺的,半边身子都没了,缺口处还参差不齐,不像玻璃被碰碎后的茬口,倒像被什么东西啃过的。要不是知道耗子不吃玻璃,小麦多半会以为是老鼠啃的。不过看见这个残缺的玻璃小人,小麦倒可以肯定了,至少上次来的时候这个小人应该还没挂上。
或者是刚才被什么东西碰到了磕碎的?小麦低头看看地上,没有任何玻璃碎屑,而这店里只有他和郑云书两个人,郑云书还在后面煮咖啡,绝对没可能悄无声息地出来把自己的风铃敲碎一片。但是刚才那叮的一声,又是怎么回事?小麦越想越疑惑,绕着风铃转了一圈,又有了新发现:风铃上的其它玻璃小人其实也不是完整无缺的,差不多每个小人上都有个豆粒大的小孔,正好在小人的心脏位置,唯有最下面这个心脏位置倒没有孔,却是个残缺的。
郑云书端着咖啡出来,见小麦仰着头直看风铃,笑了一声:“看什么呢?要不要我也给你做一个?”
小麦顺势问他:“这是你做的?这玻璃片儿也是你自己做的?”
郑云书放下咖啡,笑着说:“是啊,做着可麻烦呢。都是用玻璃一片片磨出来的。”
小麦指着最下面那片残缺的:“这个磨坏了?”
郑云书随便抬头看了一眼,眼睛映着灯光微微闪了一下:“是啊,用力太大崩了,一时没好的代替,就先挂上了。”
小麦试探着问:“什么时候做的?好像上次来没这个。”
郑云书微微一怔,随即笑笑:“你看得真仔细,就是前天才做好的。这个做起来很麻烦,得有时间慢慢磨啊,好多天才能磨出一片来”
他一边说,一边把热咖啡倒进杯里,随后提起奶精壶:“再给你冲个虎头怎么样?我最拿手就是这个。”他已经脱了外套,露出里面同色的毛衣,胸口同一位置也绣了个虎头,只是比外套上的稍小一点儿,但眼睛处却是用金线绣的,灯光下像活的一样。小麦一眼看过去,觉得这虎头生动之极,那眼睛竟像是在盯着自己一样,忍不住说:“你这么喜欢虎头图案?”
郑云书转动着手腕,漫不经心地说:“这个叫做将军印,叫虎头太不礼貌了。”说完,把咖啡杯推到小麦面前。咖啡色的液面上又是一只奶精虎头,小麦扫了一眼,觉得跟上次冲的看起来差不多,就没再仔细看,随口问:“为什么叫将军印?”
郑云书也给自己倒了一杯,端起来喝了一口,漫不经心地回答:“虎就是将军啊。”他唇边上沾了一圈奶精,伸出舌头自己舔了舔,舔得唇上水润一片,小麦心里一跳,想移开眼睛又不太舍得。
有道是灯下看美人。郑云书算得上唇红齿白的美人一枚,难得身上还有书卷气,微微而笑时看起来更是俊秀。他见小麦看他,笑得更深:“对了,我有件东西送你。”
小麦心里又是一跳。他和郑云书见面也就两三次,这样就要送礼物,是个什么意思就很明白了。到底,是接受好呢?还是拒绝好?
郑云书放下奶精壶,在衣袋里摸了一会,掏出一条手链来:“我看你手腕上有痕迹,应该以前也是习惯戴点东西的吧?我做了条手链送你。”那是条乌银链子,上面串了一个银质虎头,虎眼处涂成醒目的金色。
小麦有些迟疑地咧了咧嘴:“挺漂亮的,不过--多少钱?”
郑云书做了个嗔怪的表情:“说了送你的。将军印,驱邪的。”说着两手拿着手链两端倾身过来,显然是要给他亲手戴上。这里头的意思再明白也没有了,小麦略微迟疑了一下,还是伸出了手--不得不说,至少从外表上看,郑云书是个很好的对象,为什么不试试呢?
郑云书含着笑,把银链绕在小麦手腕上,正要扣上链扣,小麦忽然转过头去:“什么声音?”
他这一回头,手往后一收,郑云书就扣了个空,怔了一下道:“哪有什么声音?”
小麦疑惑地看看背后。刚才他明明听见一声轻微的响动,就像是什么东西吃饱了打了个嗝,虽然声音不大,但店里特别的静,所以他听得很清楚。但是他回过头去看的时候,背后又分明空无一物。
郑云书微微皱着眉:“你看什么呢?”
小麦还在到处看:“我好像听见有人打--。”他的声音忽然一顿,只见门楣上那面虎头镜面上有一条暗红色的条形物一闪就消失了。因为镜面嵌在虎口之中,看起来就像是老虎伸了一下舌头。小麦还没来得及细想,郑云书已经走到他身边,笑了一声:“打什么?打人?店里除了你和我,哪还有第三个人?来来来,链子戴上。”
小麦本能地觉得好像有点不对劲,他没伸手让郑云书给他戴手链,反而伸手到裤袋里摸出手机想看看时间,不过手机一拿出来,他才发现上面有三个未接来电。奇怪了,他又没调成静音,为什么半点动静也没听见?
“不好意思,我有电话。”
郑云书收回手,微微一笑:“你先接电话。”
那个号码小麦认识,是老家的远房表哥打来的。小麦回拨过去:“元子哥?”
“春弟呀!”带着浓重口音的声音传过来,“是俺。你怎么老不接俺电话?俺在汽车站了,你能来接俺不?”
小麦又怔了一下:“元子哥?你到滨海来了?有什么事吗?”
那边嘟囔了一句什么,含含糊糊的,然后提高点声音:“你,你先来接接俺吧。俺在汽车站,叫个什么四方汽车站。电话费挺贵的,俺是外地号码呢。”说完就挂断了。
小麦拿着手机怔了一会。他家里的情况有点特殊。从爷爷那一辈起,就是上门女婿,后来生了他爸爸,也是从老家出来到他妈妈家做上门女婿的。爷爷三十几岁就过世了,奶奶就跟着儿子到了媳妇家过日子。后来他爸爸死了,剩下婆媳两个不合,奶奶就回了老家,独自一人住在老宅里。小麦妈妈活着的时候不管怎么困难,每年也给老家的舅舅们寄一些钱,算是托他们照顾老人,后来她去世了,小麦也把这规矩沿续了下去,只是他自己还在上学,寄回老家的钱就少得可怜了。为这事,老家那几个表兄弟没少念叨,这会儿大半夜的过来,肯定又是有什么事了。
“不好意思,我得去接个人,下次再聊吧。”小麦有点抱歉,这也太扫人面子了。
郑云书倒也没什么责怪的意思,只是举举手里的手链:“那这个……”
小麦伸手接了过来:“那就谢谢你了。”
郑云书又露出两排整齐的牙齿一笑:“客气什么,有空过来坐。”
第5章 夜半绿光
小麦赶到四方长途汽车站,在车站里转了半天,最后在马路边的路灯底下找到了石春元:“元子哥?”
石春元一下站起来:“春弟?可不敢叫俺真名!叫黑牛,叫黑牛!”
小麦哭笑不得:“元--黑牛哥,这不是在老家呀。”这是奶奶老家的规矩,说是只要在自家房门外面,就不能让别人叫自己的真名,不吉利!所以老家的人打生下来就先起个贱名,也图个好养活,彼此称呼都用这个名字,常常听见七八十岁的老头儿老太太被人叫狗剩大爷丫蛋大娘什么的。当初小麦出生的时候,奶奶也要按规矩给他起个贱名,结果妈妈认为这纯粹是封建迷信,坚决不让儿子叫狗蛋二牛啥的,奶奶只好按照自己娘家兄弟的排辈给他起了个小名叫春弟,婆媳俩的不合,就是打这个名字开始的。小麦自己也不喜欢这个名字,因为老家女孩子才叫招弟引弟什么的,他这个名字叫出来,总被人当成丫头。石春元的贱名就叫黑牛,以前小麦如果回老家,在外头也都是跟着别的表兄弟叫他黑牛哥,但在电话里就习惯叫他元子哥,想不到石春元的观念如此根深蒂固,离了老家,还是不肯让人在外面叫他的真名。
石春元连连摇头:“叫黑牛,叫黑牛!”
小麦投降了:“黑牛哥,那,先回家吧。你今天过来,有什么事来办?”
石春元犹豫了一下,拿手抹了抹脸上并不存在的汗,吭吃着说:“春弟,姑奶她病了,县城的大夫说可能是胃里长瘤,让上大城市来检查。俺们凑了点钱,还差些呢……”
小麦心里咯噔一下:“怎么?奶奶她,会是胃癌吗?”
“这不是想来检查吗?可俺们钱都没凑够……”
小麦迟疑了一下:“先回家吧,都这么晚了,你还没吃饭吧?我,我手里有将近一万块钱,你先拿回去给奶奶做检查,先确诊了再说。”
石春元听见一万块钱的数目,表情略微有点失望,想了想说:“春弟,大夫说叫到大城市来检查,俺看,就到滨海来吧。你的钱俺也先不拿回去,你给联系个医院,俺们把姑奶送来,好吧?”
小麦实在并不认识什么医生,但石春元说得也有道理,也就点了点头:“行。”
石春元松了口气:“那好,俺回去就给姑奶收拾东西,送到你家来。对了,正好这次去认认你家门。”
小麦有点发愁。他的房子可不是他一个人住,如果奶奶来了,自然要睡他的房间,那他得跟邵靖商量一下,让他在客厅里搭张床。这样一来,邵靖也会很不方便,至少得退他两百块钱的房租。加上奶奶的生活费,他眼下这份工作挣的钱是绝对不够的,怎么能再多挣点呢?唉!
回到家,邵靖正好从洗手间里出来,脸上湿漉漉的好像刚洗过。小麦忍不住往他房间瞟了一眼,门半开着,能看得见里头并没有人,想必是已经走了。
邵靖看了一眼石春元,没说话。小麦赶紧让石春元先进自己的房间,然后跟着邵靖走到厨房:“邵先生,我,我有件事跟你商量一下。”
邵靖倒了杯热水,一边喝一边不怎么耐烦地听着。小麦把事情简单说了一下:“……我退你一部分房租行吗?也住不了很久,要是医院确诊了,就要立刻住院做手术,你看能不能……”
邵靖点了点头:“知道了。”
小麦愣了一下。知道了是什么意思?他试探着又问:“那邵先生,你是同意了?这钱--”
“不用退了。”邵靖随便摆了摆手,“你孝顺,很好。就这样吧,我得出去了。”
小麦没想到他会这么好说话,真是喜出望外,想多说几句谢谢,邵靖却又不耐烦听了,转身要出门。小麦跟着他走到门口,邵靖忽然停步回头:“你身上什么味儿?”
小麦一怔,不由自主地揪起T恤闻了闻,难道是这几天出汗太多身上都有味了?不对,也没有什么味儿啊?而且这两天仓库的货已经弄完了,并没什么体力活,也没出什么汗啊……邵靖看他这个动作,皱着眉问:“不是汗味。你在动物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