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和谯
半晌后,他平静下来,李重遇给他递了纸巾,接着问道:“你看到那个人的脸了吗?他是不是喝醉了?或者磕了药?”
“你怎么知道……”吴以蒙神经质地抓着揉皱的面巾纸团,说,“周围的路灯坏了,我走到那里的时候一般会用手机照明,刚刚把手机拿出来,还没有开灯,就听到有惨叫声。”
“我很害怕,想转身跑走,但是他们就在我面前!那个男人用一把折叠军刀,拧着叶徽的头,猛地捅进去——”吴以蒙狠狠地闭了闭眼睛,又甩了一下脑袋,想把那恐怖的一幕甩走似的,然后道,“叶徽哼都没有哼一声就倒下去了,那个男人喝醉了,走路走得东倒西歪的,我藏在垃圾桶旁边,后来附近没人了,我什么都听不到,天亮的时候环卫来了……”
李重遇揪出重要一点,追问道:“等一下,按你的说法,叶徽是被那个人捅心脏而死,那是谁分的尸?”
吴以蒙猛地摇头,崩溃道:“我不知道,我没有看到……他死的时候还在五米外……”
但是凌晨却出现在他躲藏位置边上的垃圾桶里,分成好几块,还被割去了舌头。
第33章
结束审讯后,吴以蒙跟模拟画像师描述凶手的长相,他说话时往往词不达意,完全不像一个可以写童话的作家。李重遇又觉得神奇,就像知道耳聋的贝多芬可以写出享誉世界的交响曲一样。
他先回办公室,刚到门口,就顿住脚步——他在思考该如何面对杜识迎。左思右想都得不出满意结论,最后下定决心进门,却发现杜识迎靠在沙发椅上,微微歪着脑袋,闭上了眼睛。
……居然睡着了。
李重遇很意外,第一反应是四周看了看,然后莫名其妙地想自己为什么要四周看看,好像是做坏事前的谋划似的,他可是正经人。
正经人悄无声息地往前走了几步,颇有些蹑手蹑脚地走近了杜识迎,桌上几张老报纸被翻了出来,李重遇只随意地扫了扫,他更仔细地想观察杜识迎。
听说一个人睡觉和哭泣的时候最真实。
由无数个想不通、意外和不安分组成的杜识迎,会在什么时候最真实。
平心而论,杜识迎长得非常好看,符合所有人的审美,最苛刻的人也会对他这张脸让步,说出一句不情不愿的赞赏。睡着的时候,他身上所有的气质都弱化了,只变成安静和柔软,像一缕满世界吹拂却忽地被瓶罐锁住的春风,花香和阳光触手可及。
然后泪痣也变成每一个见他者心上牵扯情思的按钮,轻易俘获一个人的爱美之心。
他的目光从细长微挑的双眼皮到高挺的鼻梁,最后到浅红色的嘴唇时,李重遇突然想到昨晚这人色胆包天地吻上来,嘴唇落到手背,快速蹭过青筋和指甲。
又喜欢吃糖。
他想着这些,脑子里窜起一些隐约的烦躁,他想不明白这情绪是源自于何处,正想莽撞地叫醒杜识迎,这人慢慢皱了皱眉,自己先徐徐地睁开了眼睛。李重遇没来得及逃走,正好和杜识迎大眼瞪小眼,甚至把他眼珠深处的纹路都看得一清二楚。
其实不管一个人心有多深,眼睛总是纯澈得犹如初生。
总之至少杜识迎是这样。
在李重遇起身前一秒,杜识迎眼疾手快地率先抓住了他的衣领,然后用力往下一拽,李重遇的额头恰好贴过去,要不是他下盘够稳,可能这会儿已经扑在这人身上了。
“在看什么?李重遇。”他们额头相贴,杜识迎声音带笑,问的根本不在意。
李重遇眯眼盯了他一会,稍微一使劲,挣脱了他的手,说:“看你,知道了还问什么问。”
“哦,”杜识迎了然地说,“原来留我下来是为了这个。”
“不是,”李重遇在他身边坐下,留神着他的反应,说,“我主要是想知道,你刚刚说的那些是不是真的。”他说完,忽然之间明白了从刚刚起一直缠在心头的那股烦躁情绪,也许这就是源头,但莫名又无理。
杜识迎活动了一下长腿,稍微打了个哈欠,侧脸,看到李重遇依旧一脸怜爱,便懒洋洋地说:“假的,为了敲醒吴以蒙胡编的。看来不是我太擅长说谎,就是你太好骗,连这都信。”
“…………”李重遇很无语地看着他,满脸的不相信。杜识迎意识到这是个好机会,笑着说:“那其实是真的,我当时好怕,还幻想能有李警官这样的英雄突然出现来救我呢。”予一惜一湍一兑。
他伸手去摸李重遇的手腕,很意外的,这一次没有被躲开,杜识迎就迟疑地揉了一下,说:“嗯……我当时还想,要是像你这样的人可以每晚都抱我睡觉就好了,大约会很有安全感。”
“愿意吗警察叔叔?”他含笑问,无赖似的。
李重遇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会儿,冷漠无情地说:“手拿开。”
两人在办公室扯了几句,李重遇没得到丝毫想要的信息,杜识迎倒是一脸魇足。下班时间早就过了,反正顺路,他们准备一道回家。在回家之前,阙兴送了一张模拟画像师画好的凶手图片复印照过来,比对结果已经出了第一批,打算明天再继续找。
而李重遇拿到这张图之后,第一感觉是凶手的面相不善,一看就是不良之徒,他看的时候,杜识迎也凑过来扫了一眼。
“…………”他的表情突然变得有点异样。
李重遇以为哪里不对,问道:“怎么了?有什么问题?”
“不是,”杜识迎看着画上男人的脸,顿了一下,抬眼说,“……我认识这个人。”
——————
“吴以蒙今天死了吗?”
“吴以蒙全家什么时候暴/毙?”
“吴以蒙犯/贱不要脸全身烂/疮恶心/脓/液!”
卧室的日光灯亮的很虚弱,他坐在书桌前,再一次登上了社交软件,私信里依旧是铺天盖地的骂声,一万条谩骂里才能翻出一句鼓励。
“噔——”特别关心的动态消息提示跳出来,吴以蒙手动刷新,首页里跳出了一条奚卿的动态,她发了一张自拍照,配文“风雨终于过去,我与彩虹同来”。
他点进去,评论里霎时出现了一大片“姐姐加油”、“姐姐摆脱家暴男之后,越来越美啦”的言论,一条条评论从四面八方顺着网线汇集于此,他看着,忽然感到胃部痉挛起来,一股恶心感升起。
“叮——”闹钟响了。
是提醒自己该吃药的闹铃,吴以蒙每天都要吃很多种抗抑郁药,入睡前要服用安眠药,他稍微撇眼,又着魔似的移回屏幕。
每天都有新鲜出炉的恶意,就在这一秒也有。吴以蒙吸了一口气,盯着屏幕文字的眼珠上爬满了红血丝。他眨了眨眼睛,看到许多眼熟的名称,态度转变得那么快。
《童真时代》摆在手边,书里,唐白马会永远和他的小公主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
有人来电话了,吴以蒙原本不想接,但看到显示之后,划了拨通,那边传出一个沉静的女声:“以蒙,你还好吗?”
吴以蒙无知觉地张口说:“还好。”
他的声音嘶哑异常,女人沉默很久,有些悲伤地说:“你现在在哪里?能不能告诉我?我真的很想见你一面。”
“不用了。”听到‘见面’的时候,他忽地一惊,好像已经被陌生或者不陌生的人闯入领地,桌上的书籍砸下地面,引起了一阵稀里哗啦的动静。
女人一阵心慌,连忙道:“以蒙,你究竟要躲到什么时候?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啊……我们一起想办法,一定有办法的,实在不行我们换一行,并不是一定要做明星,转幕后,转其他行业……”
吴以蒙缓慢地说:“阿曼,你明明很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你最了解我。除了表演,我什么都做不了,你明明知道。”他的语调越来越轻,最后是几近自言自语了。
“……吴以蒙,不要挂!”那边的人猛然意识到什么,焦急地喊道,“不要挂断,我还有话要说,我还有……滴——滴——”
吴以蒙把手机丢到地上,屏幕发出碎裂声,他也没有多看一眼。他点了动态的加号,发起了一场投票,在选项的一项上面打字——“吴以蒙活着”,另一项则是——“吴以蒙去死”,他设置好十分钟的时间,然后点击发布。
他没有做选择,冷而茫然地望着这条时隔一年的动态,热暖的希望和冰冷的绝望同时在心尖攒动,不知哪一个获胜,他凝视着右下方的时刻表。
私信又开始膨胀爆炸,虚拟的舆论世界也许又在沸腾,有人热议,有人质疑,然而他这里还可以安静一会。
“你最不敢的就是直面真实——”男人冷而清晰的声音浮现在脑海里,一遍遍地回旋。
童年、风筝、爱情、夕阳,没有一样是真的。没有完美的过去,没有备受呵护的孩提时代,没有自然绅士的气质,扒干净所有的遮掩,只剩下一个穷酸的、不体面的、赤/裸/裸/的自己。
灵魂裹着遮羞布,在上帝面前也要自卑。
“嘀嗒、嘀嗒”,时间一点点过去,十分钟从未如此之快,也从未如此之慢。吴以蒙摸上鼠标,光标点击刷新查看结果,结果出现的前一秒,他脑海里涌现了许多东西。
有小时候看过的一轮难得一遇的雨后彩虹,有初恋时被奚卿第一次亲吻的雀跃心情,有动态一分钟评论过万时的小小喜悦,还有在路边逛街时偶然听到路人少女花痴自己的些许自得。
那些心情在目光触及到投票结果时,四分五裂。
【吴以蒙去死142098票】
【吴以蒙活着32340票】
手机在拼命地震动着,不知道多少人往这边轰炸电话,铃声,消息提示音,车辆疾驰声,无数的声音响起来,吵得人两眼发黑,思维空荡。
“我知道……”他低声说,“我就知道。”
他被无边无际的黑暗吞没,意图念想旧日温存,却被厄运抢夺。很少的暖色渐渐碎裂,吴以蒙的家庭,贴满创可贴的幼小的手臂和脸;吴以蒙的爱情,青紫的眼睛和衣服下的淤青;吴以蒙的演员之路,屏幕上数不清的恶言恶语与疯狂向深渊倾倒的投票结果。
那是他的一生。
他眨一眨眼睛,闭上了,感觉脸颊两边划过两道温吞、迟钝的热。
附近公安局的浴室的灯光亮着,民警接到粉丝的报警电话后砸门闯入吴以蒙的临时公寓,在浴缸里发现了他。
浴缸里放着发红的凉水,一把染血的水果刀丢在浴缸中央。吴以蒙的手搭在一侧边缘,手掌与手腕几乎整个分离,他面色苍白,嘴唇乌紫,歪倒身体,眼珠空洞,痛苦地睁着,像一个用尽力气与命运挣扎后依然斗败的人。
救护车呼啸而来,吴以蒙被紧急带走抢救之后,来现场的警察在浴缸上发现一张新贴的便签,上面是一句手写的话。
我是一捧具象化的痛苦,
离我远去,你会快乐。
第34章
凌晨四点,钟表的嘀嗒声在屋子里独自延续,“刷——”地一声,厚重的窗帘被一只手轻轻拉开,光芒慈悲地照进这间卧室。手的主人穿着一身柔软纤薄的暗红色睡裙,身型小巧玲珑,披散着海藻般的长发,不点而朱的嘴唇微微抿着。
她的眼睛大的有些过分,长相漂亮,晨间的目光似浓雾,有些朦胧和无神。拉开窗帘后,一片苍绿的原野映入眼眸,真正的薄雾在远处低垂着,亲吻草地。
房里的床头台灯开了一盏,地面上散落着写满笔记的草稿纸,几本书随心所欲地丢在各处,女孩赤着脚,微怔地望着远处出神。
“晨彩——”有人推开卧室的大门,疑惑而微带压迫地问她,“你起的这么早干什么?”
被称做晨彩的女孩听到声音,转过脑袋,抬高下巴,大而深黑的瞳仁里盛着来人的脸——那是个高大威猛的男人,也穿着睡衣,露出的手脚都是结实的肌肉,他随手拢上门,朝她走近。
晨彩又移回脑袋,缓慢地摇了摇头,直到下巴上被他粗糙的手指包住,她才说:“日,出。”她一个字一个字地说话,显得很笨拙,也词不达意。
但是男人理解了她的话,他歪嘴笑道:“想看日出?但是起的太早了,得再等一个小时左右,这期间你又做什么?”
她摇了摇头,密而微卷的长发下,纤细的脖子上印着一个暗红的的心形胎记,颜色犹如暗夜里充满诱惑的枝头果实。他稍微一停,低头吻上去,唇下的皮肤是象牙瓷的白皙,温度也似其冰。
女孩没有任何反应,反应迟钝地盯着远处的密云,一丝属于遥远星际飞来的光在云层之后,她脑海里出现了一些与之交关的理论与计算公式,不由得向往起来。
“晨彩。”男人把她抱起来,晨彩的脸精致而漂亮,眼神涣散,无法集中精力于此,她比一个真正的瓷娃娃更像瓷娃娃,低温、美丽、无神。
她的额头磕在他下巴上。
“你喜欢的那些东西,明天我给你再带一些回来好不好?书,什么天体宇宙……”他吻过晨彩的嘴唇,以她的兴趣来勾起她的注意。果不其然,提到这个,晨彩有了一些反应,抬起头,睁大了眼睛。
然后她说:“好。”
日出的时候,晨彩独自待在阳台观看,男人在房间里接了一个电话,她听到他粗鲁的话音,伴着令人不舒服的骂声。几句“最后一票”、“干”等等词语传入耳中,她听不懂地皱起细眉,又在秋千椅上蜷缩起身体。
夏天的早晨并不冷,但人可以在任何一个季节和时间感到寒冷。
晨彩抱着膝盖,瘦弱的身体陷在柔软的椅子里,漂亮而毫无灵魂的眼睛里盛着眼前华丽而盛大的日出景象,太阳从山峦间徐徐升起,绿野的雾在柔和的光中散开了,整个灰蒙蒙的世界都被照亮。
她靠着椅背,怔愣地直视太阳,而后恍惚地回想起,几天前,她被匆匆忙忙地带到这间野外别墅之前,他们还居住在一间并不宽敞的两居室里,不用推窗户就可以听到邻居的吵架声。
男人给她带上宽边帽子外出逛街时,他们在人潮拥挤的广场走散了。晨彩坐在喷泉池边,好奇地盯着长椅上跟妈妈撒娇要冰淇淋的小男孩,疑惑不解地想“什么是妈妈”。
“小姑娘,”这时有人说话,因为隔的很近,所以晨彩知道是在与她交流,她抬起头,看到逆光站着一个中年男人,他戴着厚底眼镜,背着摄像机,表情有些许的不自然,他又问,“你没事吧?”
晨彩摇头,过了一会儿,她仰头问:“什么,是,冰淇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