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谦少
我要的,只有这么
多而已。
但是这个叫李祝融的人,他站在那里,冷着脸看我,眼中神情变幻,瞬息万变。最终,他俯身下来,将手按在我肩上,直视着我,他的眼睛深得像要吸人魂魄般。
他说:“许煦,你休想。”
第8章
我很少和李祝融吵架。
一个原因是我本来就不喜欢吵架,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我喜欢他。
和喜欢的人吵架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因为在意,所以他轻飘飘一句话,都会记在心里,如鲠在喉。
还好,我在他身边也待过几年,知道有些事,你只能自己想开点,不要钻牛角尖。
所以我们吵架的时候,大都是他在骂我,他不是话多的人,平时也不是一定会出口伤人的,但是,在我面前,他连语气词都是带刺的。
这天晚上,他说:“许煦,你现在除了做饭,还会做别的吗?你就这么喜欢做饭给别人吃?你怎么不去开个饭馆?”
他说:“我把你放回研究所,你就好好搞你的物理,别弄什么幺蛾子。你不是喜欢搞物理吗,我现在不关着你了,你只要不跑,不和这些人来往,我就让你继续待在研究所,不然你就给我回家,以后都别想碰物理。”
他很熟练地威胁我。
他总是威胁我。
我的缺点,在于我还想好好过日子,每天看点书,在A组里好好工作,我不能和他破釜沉舟,所以他的威胁总是奏效。
其实,我很想告诉他。我并不是喜欢做饭给别人吃。在A组里,我刚进来的时候,地位是最低的,还在小白之后。我是空降下来的,没有让人心悦诚服的履历,而且,我也在他们意料之中,“发挥”出了一个空降兵应有的“水平”。他们这些知识分子,天生有一股傲气,对我这种人,他们其实是不怎么看得起的。
其实,我也很想告诉他,我其实对研究所并没有那么深的执念了,我现在很懒,你只要给我一个离你远点的地方,我就可以准备安度晚年了。
但是这些话我都不会和他说。因为他听不懂。他也不会听。
有什么比这个更悲哀的。
我是这样的喜欢你,但是我的话你却一句都听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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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大概还是喜欢他的。
不然,我也不会听他说着说着,就难受了起来。
这个叫李祝融的人,他不能和我在一起了——我用了十年时间,终于确信这一件事。
性格也好,际遇弄人也好,是我不配也好,是他命中注定要一个人也好……
我很清楚,等着我们的是什么。
这世上有很多事,不是不想,而是不能。有些事,不是你想忘就能忘。他现在一口一个“你给我老实地在北京呆着,别老想着跑”,我听着,竟也隐隐的高兴。
我想他应该是喜欢我的。
但是我们不能在一起了。
很多往事,纷纷扰扰,每一件都不致命,却能把我小心翼翼积攒起来的哪一点温情全部葬送掉。
谁都会说,得过且过,难得糊涂,能忍就忍,反正又不会死人。
可是,在你被蚊子咬得满身是包的时候,如果一个人对你说:蚊子咬你也没什么要紧,反正只吸你一点血,你又不会死,所以你不用理会蚊子,该干什么干什么。听着有理,你做得到吗?
过去的事,是无数只张狂的蚊子,最痛苦的时间已经过去,现在我只剩下满身的包,它们还时不时地地涌出来,狠狠地咬我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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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宿舍没有多余的床,沙发又小,李祝融骂完我之后,把外套脱了,穿一件衬衫,坐在了床上。
我本能地从床上弹了起来。
我怕他。
尤其是在这时候。
我宁愿去墙角站一夜。
他这种人,平时做事都是有计划的,每一分钟都已经早就预排好。但是他的脾气是唯我独尊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要是忽然心血来潮,谁都奈何不了他。
我打不过他,他只要一只手就可以把我两只手的手腕握住,反剪,于是我就动弹不了了。
唯一的慰藉,是他不喜欢动手打人,最多明天一看手腕上捏出一圈淤青而已。
我弹起来之后,他的脸色变了变。
“我……我去喝点水。”我本来想说去洗澡的,但是洗澡虽然拖延的时间长,可是怎么听怎么像为了某件事做准备的意思。
我跑到了厨房,从冰箱里弄了几块冰出来,嚼碎了,头脑总算冻得清楚了一点。
我回房间的时候,他已经很不耐烦地坐在床边上,翻着我放在床头的一本书。
我默默地从衣柜上层拖出一床棉被和几条毯子,准备跑到客厅去。
“你在干什么?”他瞄了我一眼。
“我睡客厅的沙发上。”我向他解释。
他的脸色顿时一沉。
“你发什么神经?”他挑起眉毛:“把被子放回去,上床睡觉!”
我只当没听见,抱着被子往客厅做,他站起来,一把攥住我手臂,往后面一拗,我手上的东西都掉到了地上。
“不要让我再说第二遍。”他把我摁在床上,警告之后,很大度地放开我了。
我默默地把被子放了回去。
这天晚上,我们是一起睡的。
他精力充沛,睡也可以不睡也不困,在被子里一会捏捏我的腰,一会儿掐一下我的手,还嫌弃地点评:“你瘦得一点肉都没有了。”
我躲了两下,躲不开,反而被他用手臂勾着腰,固定住了。
他的性格大概和狮子是一样的,狮子吃饱了,也会偶然露出懒洋洋的样子,平易近人,安全无害。然而如果心情不好,自然是撞在枪口上的人就倒霉了。
我不是董存瑞,不想去炸这座碉堡。当然,我年轻的时候不自量力地炸过,可惜败得惨烈。
他躺在枕头上,那样漂亮耀眼的一张脸,窗外的月光照进来,他像一尊大理石雕像,皮肤上一点瑕疵也无。
他把手按在我头上,把我的头像拧灯泡一样拧着,让我和他面面相觑,然后,他忽然翘起唇角,笑了起来。
我怕看他的笑容,也怕看他的眼睛。
这不是心虚,这只是单纯的惧怕。
他在我脸上捏了一下,忽然说道:“我很久没有捏你的脸了、”
不是很久,是十年。
十年前,我是那样地纵容他。他高中时候,和郑野狐他们就喝酒,回来时候已经半醺了,我忙活着给他做醒酒汤,他被我放在沙发上,醉得眼睛都朦胧了,看着我,却呵呵傻笑起来。我吓了一跳,过去看他,被他一把拧住了脸,还左右转了一下。
十年过去,物是人非,万事皆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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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不是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
我也不是不记得他当年做过的事。他对我说过的那些话,我记得清楚,做过的那些事,我也记得很明白。
但毕竟还是喜欢的。
十点左右,他已经睡着了。他
最近应该是很忙,仔细近看,眼睛下有淡淡的青色,所以才睡得这样快。
但是我却睡不着。被他箍着腰,连翻身都翻不了,只能睁大眼睛看近在咫尺的他的脸。
我以前很喜欢他的眼睛,带着点混血的痕迹。他睫毛很密,像个孩子,和他一贯冷漠高傲的形象很是不符。他睡着的时候,睫羽安静地停在那里,整个人都柔和起来。
我忽然有点希望他就这样一直睡下去。
睡着的时候,没有固执的骄傲,也没有跋扈的脾气,也不会骂人,不会让我们越走越远。
他睡得熟,我伸出手指,很是大胆地在他脸上轻轻划了一下,他睡得这样沉,竟然没有醒过来。
我用手指从他额上一直划下来,划过笔挺的鼻子,划过浅色的唇,精致的下巴。这样漂亮的轮廓,这样熟悉的触觉。
很多年前,那个叫许煦的青年,也趁他睡着的时候这样做过。
我想,我还是喜欢他的。
只是这样地看着他,心里就高兴起来,像胸中有许多气泡一样,渐渐膨胀起来,占据整个胸腔。说不出的愉快。
然而我一直在想,其实我们的缘分应该也就到这了。他生儿子也好,玩陈珂也好……都与我无关。
我喜欢他,但是我们不能在一起。
他才二十五岁,有大好前程,他会遇到很多事,很多人,有人会占据他心中最重要的位置……
只是想着,都觉得心口隐隐作痛。
我是这样地喜欢他。
然而,他有他的人生,我有我的人生。我参与不了他的生活,他的未来里,没有我的份。他会渐渐成熟,老去,死在温暖的床上。然而这些都不关我的事了。
我是这样的舍不得。
我用了十二年的时间,喜欢着一个人。我想我剩下的人生应该也是会喜欢他的。但是我下定决心和他分开,分道扬镳,相忘江湖。这已经无关喜欢。
人活一世,除了爱情,总该有点别的信仰。
第9章
早上醒来的时候,他大概是有什么急事,已经走了。
大晴天,风在外面吹得呜呜的响,忽然很想在床上躺一整天。
研究所周末不上班,不过对于我那些怪胎同事来说,上班和休息是一样,反正都是要搞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