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风 第28章

作者:尼罗 标签: 江湖恩怨 豪门世家 近代现代

程武在前面开路,他跟在中间,后方是黝黑黝黑的哈代先生。金鹤亭是嘻嘻哈哈的伸手迎上栈桥去了,林子森跟在后方,却是没有兴高采烈的往前挤。定定的盯着叶雪山,林子森发现他不但黑,而且瘦,走路走的小心翼翼,仿佛脚下踩的不是栈桥,而是瓷器。

他笑了,心想少爷可能是胆子小?

第57章 双双高升

叶雪山一路无话,单是扭头透过车窗浏览街景,腰背挺直了,并不肯向后倚靠。及至进了家门,熟悉而又洁净的环境让他渐渐活泛过来,甚至有闲心对林子森说道:“黄二爷也太胖了!”

林子森关切的注视着他,同时笑了。大黄狗已经胖成了门口一块黄石头,从早到晚永远趴着,不是吃就是睡,并且天天少不了一大碗凉啤酒。仆人们拿它当个乐子,全惯着它,宁可自己不吃,也少不了它的食物。

程武跟了进来,开口说道:“少爷快把衣服脱了吧,大热的天,当心感染。”

林子森到底也不知道叶雪山是受了什么伤,直到叶雪山在客厅里小心翼翼的脱了衣裤。

叶雪山下船之时西装齐整,如今脱了外衣脱衬衫,黑鱼似的光滑脊背露出来,上面赫然翻着几道殷红伤口,有长有短,短的像是刀尖戳出来的,长的则是从肩胛一直划到后腰。弯腰解开腰间皮带,他把宽松长裤一下退到脚踝。腿上也有浅浅伤痕,已经结了薄薄的血痂。

林子森吓了一跳,随即转身质问程武:“这是怎么弄的?少爷被人伤成这样,你是干什么的?”

叶雪山抬腿甩开长裤,然后吸着凉气一抬手:“别说他了,他当时是没瞧见。”

林子森转向叶雪山,就见他细条条的站在地上,只有一条裤衩挂在胯骨上遮羞。两条腿是一点多余的脂肪都没有了,白棉袜子的松弛袜筒堆在脚踝上,脚上穿着一双怪模怪样的翻毛皮鞋,鞋带系的倒是很紧。

走上前去蹲下来,林子森为他解开鞋带:“在家就光着吧,皮肉伤最怕天热发炎。”

叶雪山挺和气的答道:“是,我在船上就不大穿。下船要见人,所以才打扮上了。”

林子森抬起他一只脚,为他把翻毛皮鞋脱了下来,不由自主的抽抽鼻子,林子森感觉自己有好些年没闻过这么臭的鞋了。顺手把厚袜子也扒了下来,他发现叶雪山连脚都是黑的。好好的一个少爷,在船上晒成了黑鬼子。

程武见叶雪山没有吩咐,便告辞回家,自去休息。而叶雪山打着赤脚上了楼,进入卧室一看,见床上铺着平平整整的凉席,便很满意。慢慢的爬上床去趴下来,他很惬意的伸展手脚,从鼻子里向外“嗯……”了一声。

林子森关上房门,拧了一把毛巾为他轻轻擦身:“少爷,这伤都是怎么来的?你告诉我。”

叶雪山平静的闭了眼睛:“唉,出发的时候还挺太平,一过上海就变了气氛。都知道船上有钱,水手们就像狼似的,天天滋事,天天打架。船长和大副倒是好样的,可也双拳难敌四手。船在海里,四面不靠,谁厉害谁就说了算,亏得我们带了枪。”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回想起那些炎热不眠的恐怖夜晚。杀戮随时可能发生,逃生用的小舢板也被水手霸占住了,他握着手枪时刻准备着还击。和大洋中的水手们相比,城市里的混混们简直成了文明人。他的雇主身份并不能给他带来任何优势,水手们翻了脸,一样可以把他扔到海里去。

他从来没有经历过那样绝望恐惧的时刻,从早到晚没有一秒是轻松的,他甚至怀疑哈代找来的不是水手,而是经过伪装的海盗。然而日复一日的过得久了,他的精神变得麻木,开始不怕。

“到印度之前,船上打了一场狠的,一共死了十几个人。”他回忆着继续讲到:“有人用刀追着我砍,砍在了后背上。”

林子森已经在他的后背上发现了旧伤——说是旧,其实还留着黑色的血痂。

“到了印度,就和哈代会合了,重新又雇了人手继续上路。接下去走的倒是顺利,波斯的烟土也真是便宜。没想到在返程路上,水手们成箱的偷烟土,轮船一旦进港,他们就要扛了箱子下船去卖。哈代拦不住,我也拦不住,结果过了西贡之后,就又打起来了。这回打的凶,他们要杀了我和哈代。哈代跑到底舱去了,我站在甲板上抽烟,冷不防的被人劈了一刀。”

说到这里,他扭头对着林子森微微一笑:“我立刻往后面跑,程武就赶出来了。程武这两年总算是没有白和土匪打仗,谋略没有,枪法可是真好。”

林子森静静听着,仿佛在听一个噩梦。而叶雪山语气平淡,最后说道:“甲板上都是血,冲也冲不干净,乱哄哄的招来许多苍蝇,过了香港才彻底太平。”

林子森蹲在床边,凝视了叶雪山的侧影:“少爷,以后换我去。”

叶雪山又闭了眼睛,因为瘦,所以显得面目轮廓分外清晰:“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反正这回的钱是赚到手了,不虚此行。”

林子森抬手去摸了他的头发,他的头发本来就有些凌乱泛黄,如今彻底被海风和烈日改造成了干涩的荒草,而且不知是怎么剪的,薄一块厚一块,后脑勺上的伤疤微微凸出,摸起来是很分明的长长一道。

林子森前去药房买了刀伤药回来,细细的撒上叶雪山的伤口。他等着叶雪山喊疼,不喊疼,呻吟两声也好;然而叶雪山一声不吭,仿佛已经不知了疼。

他心里有些难过,因为觉得叶雪山是在一点一点的变化,初见面时还是个活泼的少爷,慢慢的生意做久了,活泼就变成了精明世故;如今在海上漂泊了小半年,精明世故中又添加了麻木冷漠。而叶雪山侧脸枕着他的大枕头,不愿再去回想海上往事——斗殴,私刑,偷窃引起的全船大搜查,尸体堕入海中的扑通水声,为了震慑叛徒而在甲板上施行的虐杀……天高皇帝远,他算是开了眼界。

羽绒枕头非常松软,显然是提前被暴晒过,还带着干燥的太阳气味。叶雪山抬手抓住枕头两角,半晌没言语。林子森起身为他擦净双腿和脚丫,放下毛巾又给他端了一杯冰镇汽水回来,可在床头停住脚步,他只见叶雪山双目紧闭,微微张嘴,竟是已经睡着了。

波斯烟土是便宜货,买时不过几毛钱一两,因为所购极多,所以将长途运输的费用均摊开来,依旧还是便宜;饶是如此,零售之时还要往里掺假。便宜货好出手,叶雪山、金鹤亭以及哈代三人合作成立了一家洋行,不出几天的工夫,竟把烟土一卖而光。三人按照股份分了利润,各自获得一笔巨款。

叶雪山一拿到钱,立刻恢复了精神,只是身上有伤,让他无法出去狂欢。光溜溜的蹲在床上,他和林子森对着烧烟泡玩。

他所用的烟土,当然不是成批过来的波斯货。即便是把波斯货提纯加工了,也依然入不了他的眼。他的烟盘子里摆着最昂贵的印度烟土,烟土经过人参水的熬制,外表包着平整光亮的锡箔纸,看起来宛如一根金条。林子森的手很巧,能把烟泡烧出花样来。行云流水的烧出一只大肚子老鼠,他挑着烟泡给叶雪山看,引得叶雪山嗤嗤发笑。叶雪山笑,他也跟着笑,一边笑一边探头,轻轻一顶对方的额头。

“再给你烧个弥勒佛?”他问叶雪山。

叶雪山饶有兴味的点头:“好。”

他灵活的转动着手腕,当真又烧出了个胖墩墩的大佛,手艺很好,越看越像。一个接一个的烧下去,他和叶雪山每月在烟枪里就要烧掉一两千元。

瘾君子也是分三六九等的,叶雪山的瘾头越来越大,可是脸上干干净净,从来不带青灰烟容,这当然全是金钱的功劳——最纯净的烟膏,最精巧的烟具,他最怕被人当成大烟鬼来看,所以自有一套奢侈的保养方法。

清清爽爽的在家休息了好一阵子,他身上的刀伤全部收口结痂,总算可以穿上衣裳出门去了。他有心去瞧瞧吴碧城,分别久了,心里想的厉害。然而未等他动身,金鹤亭却是登门来了。

金鹤亭人逢喜事精神爽,见谁都是笑微微的。坐在叶家吃了几片西瓜,他抬头说道:“请柬收到了吗?”

叶雪山翘着二郎腿坐在一旁,嘴里缓缓的嚼着一块酥糖:“那封请柬让我糊涂了半天——我认识这位沈将军吗?”

金鹤亭擦了擦手,然后一拍他的膝盖:“弟弟,不要犯傻。人家现在是舰队司令,给你请柬就是给你面子,认不认识有什么关系?过去玩一场也是好的嘛!”

叶雪山低头又剥了一颗酥糖:“去是要去的,否则闲着也是没事做,我只是想不清楚这层关系。”

金鹤亭一笑:“你不认识沈将军,可你认识他女婿,不是一样的?”

叶雪山一怔,随即恍然大悟——沈家姑爷也在烟土上面发财,可算是自己的老主顾之一。

金鹤亭嫌自己的汽车陈旧,看着寒碜,正好叶雪山新近换了一辆林肯汽车,所以在叶家坐到傍晚,要和他同车赴宴。

沈将军的公馆位于英租界,叶雪山和金鹤亭到达之时,门前街上已然长长停了一溜汽车,没头没尾,快要堵塞道路。汽车夫倒车停车,怎么停都不对劲,急出一身的大汗。正在他手足并用的操控新汽车时,另有一辆黑色汽车响着喇叭缓缓通过,一直开进了公馆院内。车门一开,顾雄飞弯腰跳了下来。

沈将军的大公子伸着双手迎了出来,因为是老相识,所以无需客套,直接笑问:“听说你去了青岛,什么时候回来的?”

顾雄飞满面春风的和他握了握手:“我没回家,直接就乘军舰过来了。伯父呢?”

大公子把他往楼内带去,一边走一边又问:“这回是在舰队司令部里当参谋,是不是?”

顾雄飞很矫健的向内走去:“是的,我一直学的是陆军,没想到会和海军发生联系。”

大公子在前方引路,带他上楼去见父亲:“为什么不进海军陆战队?”

顾雄飞笑道:“我是全不通窍,所以就听伯父的安排吧!”

大公子点了点头:“也是,占个位置先干着,只要不闲下来,将来总有机会。”

第58章 一点牵绊

沈将军是位命途多舛的老军阀,人生总是大起大落。如今他又一次从低谷中爬了上来,便示威似的连着举行了几场宴会,也没有什么明确的名目,纯粹只是为了热闹。越热闹越好,要热闹个花团锦簇、烈火烹油出来!

如将军所愿,沈公馆内人满为患,沈家儿女各自由着性子向外发请柬邀朋友,所以宾客们各有来历,各色咸备,别有一种热烈气氛。叶雪山和金鹤亭进了公馆,全程都由沈家二姑爷陪同。沈家二姑爷二十多岁不到三十,生着白生生的面孔和毛茸茸的睫毛,特别漂亮和气,在沈将军面前,比少爷们更得人意。可惜人无完人,他的确是有着绣花枕头的倾向,自诩是个商人,然而从未做过一桩正经买卖。

乱哄哄的吃过一顿晚宴,叶雪山听说花园里会举行露天跳舞会,正好自己穿的又是西装,就想过去凑凑热闹。然而沈家二姑爷和金鹤亭却是一起摇头,不许他去。于是他很随和的听了话,随着一群朋友们自去玩笑。

沈公馆特别开辟了一层楼作为吸烟之处,沈将军常年的躺在烟榻上思索如何东山再起,导致天长日久养成习惯,不扶着烟枪不能谈大事。烟室共有宽宽敞敞的好几间,内中陈设华丽,永远缭绕着一股子上等鸦片的气味,对于瘾君子来讲,此处真堪称是洞天福地了。

叶雪山今天纯粹是来消遣,吸过几口之后,感觉滋味平平常常,便推开烟枪坐了起来。沈家二姑爷歪在一旁,见状便是笑问:“怎么不躺了?”

叶雪山闭上眼睛,懒洋洋的一笑:“吸足了就成,仔细被烟熏黑了脸。”

榻上众人全加起来,也没他一个人黑。所以此言一出,大家就一起笑了个东倒西歪。叶雪山也是笑,一边笑一边让仆人拧了把热毛巾过来,用力擦了把脸。而沈家二姑爷虽然不知道他这理论是否真实,但见他是真的不肯再躺,就让他到隔壁干净屋子里去歇。

隔壁屋子也是烟室,不过没人进来,烟榻上面平平坦坦,十分阴凉。叶雪山脱了西装上衣,身上登时爽快的降了温度。回头看看房门,他约莫着隔壁热闹,此地不能有人再来,就抬手扯了领结,又把束在裤腰里面的衬衫下摆也扯了出来。掀起衬衫露出腰腹,他很惬意的晾了晾身上热汗,然后一屁股坐上烟榻,弯腰脱了皮鞋。

侧身蜷腿躺好了,他一闭眼睛就是腾云驾雾,整晚的疲惫从关关节节里发散出来,那种轻松简直无法言喻。淡而无味的叹了口气,他咂了咂嘴,想弄点零食嚼着解闷,然而屋子是空屋子,起身叫人又麻烦。百无聊赖的摸出烟盒,他给自己点了根烟,松松的叼在嘴上,有一搭无一搭的吸着玩。不想刚吸了两口,忽听身后房门一响,却是有人走了进来。

颇为不满的一皱眉头,叶雪山立刻把手中香烟放在了面前的赛银烟盒上,闭了眼睛想要装睡——这个时候,他真是没心思也没精力去谈笑风生了;如果来者是个陌生人,没话可说,更是尴尬。

与此同时,顾雄飞带着淡淡的酒意坐上烟榻,心中庆幸自己总算找到一片净土。眼角余光扫到烟榻一侧那个蜷缩着的背影,他放轻了动作,又想这人偷着跑来此地睡觉,倒也可算是自己的知音。脱鞋抬腿爬上烟榻,他忍无可忍的打了一个酒嗝,然后像只巨大的走兽一般,仰面朝天也躺下了。

房内清冷的空气被打破了,他源源不断的散发着酒气和热量。沈将军在后花园的亭子里单设了一席,专门招待身边亲近的晚辈们。旁人想要得到沈将军的青睐,非得舍生忘死的表现出无限忠心才行,可是顾雄飞托了顾老爷子的福,生下来就是沈将军的世侄,天然的就要唤沈将军一声伯父。在沈将军面前是如此,在段将军面前也是如此,他是顾老爷子的儿子,他继承了父亲的人脉。

沈将军在席上兴致很高,领着头的痛饮,晚辈们见状,也随之放开了量。沈家几位少爷都是酒桶,席散之后还能健步如飞的去跳舞;他可是有点支撑不住了,非得找个僻静地方醒醒酒不可。

慢慢伸展开修长沉重的胳膊腿儿,顾雄飞斜了眼睛又去窥视身边背影。背影是陌生的,瘦削至极,而且有个黝黑的细脖子。顾雄飞放了心,当即没遮没掩的张嘴打了个大哈欠,打完哈欠自己揉了揉嘴角,感觉自己刚才险些把嘴撕开。

这回他是舒服透了。无欲无求的闭上眼睛,他有心睡上一觉。眼前一黑,耳朵就变得敏锐起来。身边不远处的呼吸声音起起伏伏,熟悉的会让人产生错觉。顾雄飞听得久了,忍不住就要睁眼扭头去看,看过一眼放了心,因为对方的确只是个黑瘦黑瘦的陌生人;无缘无故的又看了第二眼,他忽然发现对方的短头发乱得很有章法,是一种自己看惯了的乱。

汗湿的皮肤上面忽然竖起一层汗毛,他的心也瞬间提了起来。大睁着眼睛转向上方,他盯着天花板怔了半晌,然后仿佛受惊一样,缓缓的扭头又望了过去。

房内光线暗淡,如果不开电灯的话,那就无论如何不能确定。他想要欠身过去细瞧,然而一动就是眩晕。肯定是酒劲上来了,他想,酒劲是个贼,趁虚而入。

小心翼翼的转身挪向那个背影,他也变成了贼。挪到一定的距离了,他以手撑床欠起了身,险伶伶的从上方俯视了叶雪山的侧影。滚热的鼻息扑上叶雪山的面颊,叶雪山不安的闭着眼睛,不知道自己是继续装睡下去,还是趁机惊醒过来。

热气持续的吹拂着,叶雪山等了片刻,决定还是惊醒。睡眼朦胧的抬起头,他对着顾雄飞的面孔看了片刻,然后面无表情的躺了回去。

一切都是出乎意料,一切都是不合情理,简直荒谬的让人不知从何说起。叶雪山反常的镇定下来,甚至伸手把摆在烟盒上的香烟重新送进了嘴里,香烟居然还没熄灭,轻轻吸上一口,能够喷出淡淡的烟雾。

他是沉静了,顾雄飞也有一种梦游般的不真实感。垂下来的一只手无意间碰到了叶雪山的后腰,指尖有了粗糙坚硬的触感。他茫茫然的以为那是一块污泥,所以就下意识的抠了一指头。

指尖随即黏腻起来,他低头一瞧,发现自己抠下的是一片暗红血痂——只有指顶大,里面皮肉没长好,血痂还是薄薄的。

血痂一落,伤口立刻渗出了鲜血,不算多,然而汇聚成了一滴一滴,顺着后腰往下淌。顾雄飞不假思索的坐直了身体,掏出手帕去擦鲜血。手帕是崭新的,浆硬洁净,没轻没重的蹭过血淋淋的嫩肉。叶雪山一动不动的叼着香烟,疼得身体都绷紧了,然而依旧不肯出声。

他不想再见顾雄飞,他想顾雄飞大概也是一样;只是小小的一点皮肉伤牵绊了双方。牙齿暗暗咬断香烟,他正要起身离去,不想顾雄飞忽然开了口,带着一点轻蔑:“这是什么病?”

叶雪山被他问愣了,随即反应过来,他默默的攥紧了拳头——难道顾雄飞以为他染上了杨梅大疮?

顾雄飞的确是以为他染了病生了疮,厌恶的几乎想要呕吐。酒意不知何时退下去了,他拧着眉毛瞪着眼睛,鼻梁上面纵起一道道细纹,仿佛是在认真的处置一堆大粪。鲜血总是止不住,他最后只好把手帕厚厚叠起,然后用力堵上伤口。

堵上了,还不能松手。手帕是雪白的,越发衬得周围皮肤黯黑。顾雄飞已经有大半年没有得到过他的音信,想不出这个素来白皙的混账东西怎么会黑到了这般地步。烟土生意最有得赚,不至于闲下半年就穷成黑瘦,其中必是另有个缘故,什么缘故呢?他懒得问。

自从那天清晨叶雪山逃离贺宅开始,他对这个混账东西就彻底失望了。纯粹的失望,纯粹的沮丧,他并不是诗情画意的人,顽皮学生口中所谓的“失恋”,于他也像天方夜谭。他只是想要尽快把叶雪山忘掉,对于不可救药的恶劣货色,他真是连想都懒得想!

然而血还在流,他放不下手。漠然的、不情愿的望向叶雪山,他看到对方瘦得下巴尖削,嘴唇上沾着几缕细细的烟丝。下巴一尖,叶雪山凭空的像了狐狸,真真正正是“没个人样”了。

手帕粘在了伤口上,鲜血洇透过来,是铜板大的一块红。到底是不是脏病引出的疮,他没见过,但就是感觉很像,因为脏病是下流的,叶雪山也是下流的,两者正好相配。再次把目光投向对方,他留意到了叶雪山的手。叶雪山的手也黑成了细瘦的爪子,人是一动不动如同死了,爪子却是攥成了拳头,仿佛随时预备着一跃而起发动进攻。

正当此时,房门忽然开了。

金鹤亭探头进来,影影绰绰的见榻上一躺一坐有两个人,就未语先笑,同时环顾左右,开了电灯。

对着顾雄飞又微笑着一点头,他一眼看清了粘在叶雪山腰上的血手帕,就走上前来,惊奇的“哟”了一声,随即俯身一掀他的衬衫下摆:“兄弟,怎么又挂彩了?”

一瞬间的工夫,顾雄飞看清了叶雪山满背的新旧伤痕。而叶雪山一翻身坐起来,一边伸腿下地,一边伸手抓过了自己的西装上衣:“你们躺够了?”

金鹤亭翘起拇指向窗外一指:“老王前半个小时就走了,专为回家准备局面。梭哈,玩不玩?”

叶雪山低头潦草系好鞋带,然后拎着上衣直起了腰:“当然玩。”

说完这话,他率先迈步向外走去,一边走一边抖开上衣穿了上。金鹤亭眼看那条血手帕还垂在他的屁股上,正要提醒,可因自己是流氓中的绅士,所以开口之前又抢时间对顾雄飞说了一声“再会”。

顾雄飞坐在烟榻上,一派气定神闲。他已经决定不再为了个混蛋劳心费力,不值得,没必要。

第59章 错过

顾雄飞独自盘腿坐在空屋子里,姿态很像是在参禅悟道,其实满心都是邪魔。叶雪山已经走了很久,可顾雄飞还依然沉浸在某种情绪中不能自拔。情绪是什么情绪,他说不清楚,仿佛是轻蔑,也仿佛是嫌恶,总之没有好念头,可又没到深恶痛绝的地步,大概因为确定了叶雪山只是受了皮肉伤,并没有真的染上杨梅大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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