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小货郎,养家宠夫郎 第120章

作者:菇菇弗斯 标签: 布衣生活 种田文 甜文 先婚后爱 穿越重生

不得不说,曾如意这次做的绣样太过合适,令人每次看到那柄玉如意,就会想到对应的那个人。

要不是他克制着,怕是上面的绣线都要被搓起毛了。

“好了,都办妥了,赶紧进城。”

最后一个拿到税引的尤驰也调转车头,常霄和翟度闻言,纷纷回到各自车上。

若说在城外时还觉得和莘县没什么区别,一进城,几个人的神色便不约而同地紧张凝重起来。

从三县去莘县逃难的,要么是那边有亲戚,要么就是还走得动,且身上多少还有些东西傍身的。

而棣县县城里的人,甚至很多脚上连双草鞋都没有,以老幼居多,不见什么青壮。

期间路过了两个施粥棚,都有人排着长队领粥汤,常霄看了一眼,发现那粥汤清得能照出人影。

即使如此,喝下去也能保人一天饿不死。

再往前行,就是粮铺了,城里识字的比乡下多,因此粮铺直接在外面挂了木牌,写着今日粮价。

常霄看去,发现粟米已经涨到五十文,不由眼皮子跳了跳。

在城里做工的普通百姓,好多一天的工钱也就是二三十文,原先做一天就能买两三升的粟米,现在是两天连一升都买不到,这还是能正常收到工钱的情况。

街上许多铺子明显已经关门落锁,在这些铺子里做工的人,说不准已经断了收入。

他可算知道为何尤驰说收旧货的生意有得做了。

有时候,他也会感慨一下自己的商贾习气。

总能在眼前的人与事中精准地发现那个可以获得利益的“点”,是否有些冷心冷性?

不过常霄很快就转换了思路,在商言商听起来或许是有些冷漠,但只要不做亏心事,不赚黑心钱,同样对得起天地和自己。

有道是论迹不论心,论心无完人。

第103章 香膏

常霄他们带货入城,比起客舍,更适合住在货栈。

货栈的条件不如客舍,但可以像住在村里一样,人和货挤在一个屋,放在眼皮子底下不至于丢。

为了多挣点钱,此时愿意冒险进城的商贾总还是有的,但比起从前终归是少了,货栈大半屋舍空空荡荡,连价钱都比平常便宜。

出门做生意的,还是省钱为上,做不得在家里那般讲究,而且人多了,风险就小,因此五人还是选了大通铺,挤一挤,没什么不能睡的。

目前看来,五个人当中没有睡觉呼噜震天响的、磨牙说梦话的、脚臭熏天的……

住在一起问题不大。

要知道,这可是五个汉子,能达成这个条件属实不容易。

在房间里安顿好,尤驰让客栈伙计送来几壶热水,另打发人去附近脚店叫几个菜来,再打两角酒,吩咐完后,他重新进屋道:“走了一路了,咱们也吃顿热乎饭,好生松散松散。”

等坐上餐桌,五人先是狼吞虎咽地吃了几大口菜,方才端起酒盏,互相碰了碰。

“虽说只有五日脚程,但能顺利入城,就算是开了个好头,来,咱们喝一个!”

尤驰话音落下,众人纷纷送酒入喉。

常霄尝了两口酒,味道还不差。

来这里久了,他已习惯这些没什么酒味的浊酒了,县城里即使是脚店,售卖的也是正店分销的,相对好一些的酒,比起乡下常见的村酒滋味还是要好上不少。

填了肚里饥饿,一盏酒下肚,好歹能空出嘴说话了,几人开始商量接下来的安排。

对于棣县,只有常霄是第一次来。

尤驰和韩掌柜在这里都有识得的门路,可以把带来的货先行售出。

丁同接了他们这单护卫活计的同时,还担了个顺路递信的差事,只不过跑个腿罢了,也打算早做完早安生,过一会儿就打算去。

剩下常霄和翟度,总得留一个在货栈看守行李,于是翟度便说自己留下。

“常兄弟第一次来,也就这小半日能得个空随意逛逛。”

正巧他这个人也懒散些,趁机偷个闲,还能在屋里睡一觉。

货栈多住一日就是一日的花销,他们进城时差不多刚过晌午,吃完饭后没有耽搁,各自简单擦洗,换下风尘仆仆的衣裳,便分批出了门。

今天把杂事办妥,明日就能专心走街串巷收旧货了。

看起来,常霄是最漫无目的的一个,他顺着货栈门前的大路出去,看哪条路宽就走哪条,因着这种大都是城中干道,两侧的铺子相对较多。

他边走边看,见着一些和自己做过的生意相关的铺子,便会进去看两眼,譬如杂货行、布行、绣庄、绒线铺、花粉铺等。

在花粉铺里,常霄瞧上了一种香膏,闻的时候猜不出来是哪种花香,大约是几种掺在一起的,香而不腻,像是曾如意会喜欢的。

他问那伙计,香膏要怎么用,伙计笑道:“只消用指头挖上一些,抹到两边手腕内侧,再往脖子上蹭一蹭,走动时便可衣袂生香。”

要说这种香膏在莘县买不买得到?

那是肯定能买到,只是常霄此前没有特意去逛。

可出门一趟,自然要给家里的夫郎带东西,即便不是当地土产,也是从外面买回家的,意义便不同。

尤其是装香膏的小瓷罐还颇为精致,外侧的图案有三四种,伙计见常霄仔细挑着包装,他想了想道:“敢问郎君,此物可是要买给家中夫人或夫郎的?”

常霄抬眼瞧他。

“是夫郎,怎么?”

伙计当即笑意更深。

“那咱家铺子里,还有另一样好物,您说不准瞧得上……”

常霄见对方在柜台底下翻找,发觉东西居然没摆在明面上,就知道事情怕是不太对,再等到比香膏大一圈的小瓷罐落在手中,他低头细看那瓷罐上的图案,当即眼皮猛跳。

……

怪不得要问是夫人还是夫郎呢。

多半是这上面少儿不宜的图案还有两个版本。

“咳,郎君放心,敝店卖的这等膏脂,那是从正经药铺里拿的货嘞,都是道地好药材,一不伤身,二能助兴,可谓好处多多,您要是一并拿了,价钱都好说!”

常霄听到“助兴”两个字,就不太想要了,内里配伍不明,谁也知道是不是真的不伤身。

再说他和曾如意,还需要什么外物助兴么?

面对常霄的疑问,伙计赶忙保证。

“郎君莫要误会,这真是我们铺子的招牌好东西,卖了许多年,您去别处可寻不见!再说咱这助兴,也不是那种不正经的,就是一丁点,怡情,怡情罢了!再者平日只卖给老主顾,今日是看您……”

“那你说说,是如何看出我会买这东西的?”

常霄低头打量自己,自认自己也不是那等把“急色”二字写在脸上的。

面对伙计的支吾,他道:“怕不是近来生意不好,你们不得不多走偏门?这类东西,利肯定更厚。”

要是能卖出更多,伙计能分到的怕是也更多。

再者,来花粉铺的汉子本就少,难得来一个,要么给枕边人挑东西,要么出门私会小情儿,反正都用得上,怎么不算是精准推销。

伙计讪笑伸手,想要把瓷罐拿回去。

“是小的冒犯了,郎君要是不需要……”

“你先说说,什么价钱。”

来都来了,常霄不介意多带个“土产”回去。

“就是这罐子不好,有没有普通的。”

若是把这个拿回家去,他怕曾如意看到的第一眼就给丢了。

“有,都有。”

伙计满脸是做成生意的喜悦,很快又拿出个纯色的白瓷罐。

要知道瓷器这个东西本身就是比较贵重的,常霄家里还在用陶碗瓦罐。

而这类胭脂水粉、眉黛香膏等,却是闺阁用的精致物,在县城的花粉铺,多还用瓷器做匣,可以说卖价里,至少有二三成是为了这个包装。

他拿在手里把玩,忽然问伙计道:“你方才说这东西除了你家,别的寻不见,可是真的?”

伙计连连点头。

“这事情不少当地的主顾都知道,没买过的也听过……”

他转转眼珠道:“郎君不是本地人吧?”

虽然说的都是官话,但近来这个关口上,在外面闲逛的本地人已是不太多。

常霄刚刚是想到了甘小泉。

如果倒腾几个这东西回去,估计也能小赚一笔。

而且东西小,不占地方。

他这次来,除了收旧货外,其余还能做些什么买卖,本来就全看缘分。

既遇上了,完全可以多问两句。

心下定了主意,他便二话不说,开始跟面前的伙计讨价还价。

一炷香的时间后,伙计满头大汗。

常霄看上了膏脂,是好事。

常霄说想多拿几个,回去给人分一分,更是好事。

但怎么会有人杀价的本事如此高超。

偏生还让你没法子生气,因为那一句句话说得太好听。

这膏脂造价不高,但因为市面上敢卖的人少,效果好的更是少,价钱自然就贵。

他们铺子里给新客的报价是五百文,老主顾来的话则是四百文。

常霄说要拿十个,伙计给他让到三百五十文一个,没成想对方只肯出两千五百文!

哪怕他心知膏脂加上瓷罐的本钱只有一百五十文左右,利可是太厚了,但要是掌柜知道他按这个价卖出去,怕不是要扒他一层皮吧!

见伙计执意不肯,常霄跟他道:“我知你也是帮人做事的,做不了主的话,就回去问问你们家掌柜,城内如今这行情,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回转的,是继续等着零星散客上门,还是做一笔不赔钱,只是少赚些的生意?总归明日这时我还来铺子里,要是这生意能做,到时我便交钱拿货。”